漳平市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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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教(中)〔2014〕191号

龙新教(中)〔2014〕191号

龙新教(中)…2014‟191号龙岩市新罗区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市属有关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表一。

2.农村初中根据生源等情况,招收本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详见附表二。

三、招生办法(一)城区初中招生办法1.招生办法:先录取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第三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外)。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办法,派满为止。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见附表二。

城区初中招生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必须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户籍迁入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中学登记建档。

城区初中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

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

房屋产权人应是小学毕业生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

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14〕4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近年来,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各地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总体规范有序,但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招生政策不落实、招生管理不严格和招生违规现象,个别学校甚至出现招生腐败行为。

为认真实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教育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小学招生片区要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学校分布、办学容量、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确定每一所小学招生范围。

由于城区改造发展等因素,学校容量明显不适应招生服务范围的,应适时调整。

小升初实行“单校对口”或“多校对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每一所初中校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对口),各地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要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多校对口),并采取自主报名与随机派位相结合方式招生。

2.各地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时,必须启动教育重大决策程序,充分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做好社会宣传,并报本级政府研究同意后执行,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招生片区确定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和教育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并在学校门口张贴公布。

县(市、区)调整属地内省市属学校招生范围时,要充分论证,加强沟通,按学校隶属关系,征求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意见一致后方可实施。

2014年上小学新规

2014年上小学新规

今秋小学招生方案父母单方与小孩同一户口即可福州市教育局25日公布了今年秋季小学招生方案,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小学招生方案总体保持稳定,仍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按划片范围招生。

调整一:划片入学不再要求父母双方与孩子的户口在一起今年划片入学不再要求父母双方与孩子的户口在一起,仅要求父母一方与孩子的户口同在房产所在地。

父母无房、居住在祖父母辈房产所在地的不再要求祖父母辈户口同在一处,仅要求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今年片内生界定条件有所放宽,市区片内生的具体入学办法由原来的三个条件,缩减为两个条件。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在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解析:此调整是为了方便片内生更好地入学。

这样一来,父母离婚或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外地户口、在外地工作时导致父母户籍不一致时,也不会影响孩子入学。

此外,对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片内生,放宽了祖父母辈户口必须一致的要求,不在一处的也不需要迁户口,只需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但是父母仍旧需要出具无房证明。

此外,鉴于往年报名前扎堆办理“无房证明”的情况,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采用统一办理的形式,方便家长。

调整二:外来工在五区内有房产证或缴交社保,子女入学可享优先派位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三证”条件不变,今年增加了一条:若能提供父母在五区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房产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享有优先派位权。

此外,今年各区公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的时间推迟一天,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时间从两天变为一天半。

2014_—2015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2014_—2015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克虎小学
201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吕梁市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修订)为依据,学校成立了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教导处具体组织招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现就今年的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为原则,接受适龄儿童入学。

3、坚持招生、编班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校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银照
副组长:郭小平
成员:郭张鹏薛利红
三、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

2、招生计划数:1个班级
五、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4月15日,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临政教字[2015]23号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同时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等。

2、待县局核准方案后于6 月20 日之前向社会公布,8月25日---8月31日接受适龄儿童报名,8 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3、8 月31 日,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克虎小学
2015年4月15日。

招生通知

招生通知

南溪区罗龙实验小学学校201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学区内各幼儿园、广大家长:依据南教体发(2014)93号《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1、一年级招生计划: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办学规模,今秋一年级限招5班300人,每班60人;
二、招生原则(1)优先原则:优先招收学区内(户口在罗龙街道(金鸡小学,柏木小学洪桥小学招生范围以外,或父母在工业园区工作)的适龄儿童入学;
,招满为止。

(2)学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义务教育法》和学籍管理规定,限招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非适龄儿童概不招收。

(3)资料对应原则。

适龄儿童户籍、居住地必须与父母户籍、居住地相统一,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不符合此款条件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缴款票据)等相关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子女必须有罗龙工管委的证明
三、登记时间: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要求,学校定于8月25日办理本学区适龄儿童登记事宜;的登记事宜。

8月30日公布名单,8月31日办理注册手续,9月1日正式开学。

四、登记所需证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登记时,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据实提供以下材料(学校验原件、存复印件备查)。

1、父母身份证;
2、户口簿;
4、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对我校的信任!热烈欢迎广大适龄儿童到我校就读!
南溪区罗龙实验小学
2014年7月6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18•【字号】津教委[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4〕13号)各区、县教育局,天铁集团教委,相关直属学校: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我委制定了《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教育局和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教委小学教育处。

2014年4月18日2014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和县域均衡发展工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均衡、优质的教育奠定了基础。

市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制定2014年我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

以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一)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委宏观统筹,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各区县教育局要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据适龄儿童变化情况,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切实加强教育资源建设。

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划定学区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福建省福安市城区小学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通告

福建省福安市城区小学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通告

福安市城区⼩学2014年进城务⼯⼈员随迁⼦⼥⼀年级招⽣的通告为做好2014年秋季我市城区⼩学进城务⼯⼈员随迁⼦⼥⼀年级招⽣⼯作,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进⼀步做好进城务⼯⼈员随迁⼦⼥⼊学服务⼯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结合城区⼩学布点、容量、⽣源等实际情况,现将招⽣⼯作具体要求通告如下:⼀、招⽣年龄2007年9⽉1⽇⾄2008年8⽉31⽇出⽣的适龄⼉童。

⼆、招⽣⼯作安排(⼀)报名时间:8⽉20⽇- 21⽇两天。

(⼆)招⽣对象:指户籍不在阳头办事处、城南办事处、城北办事处和坂中乡、城阳镇所在地及下辖的仙岩村、松潭村、瓮窑村、岩湖村、中村村、留洋村的进城务⼯⼈员随迁⼦⼥。

(三)接收学校:实⼩新校区(四中或原师范校)、实⼩南湖校区、实⼩阳泉校区、韩城⼀⼩、城阳⼩学、城阳中⼼⼩学、坂中中⼼⼩学、民族实验⼩学、韩城三⼩、瓮窑⼩学、松潭⼩学、亲民⼩学、岩湖⼩学、溪东⼩学和中村⼩学。

(四)报名条件1.必备条件:(1)⽗母双⽅⾝份证;(2)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簿或户籍证明;(3)城区幼⼉园就读的离园纪念册。

2.填报实⼩新校区、实⼩南湖校区、实⼩阳泉校区、韩城⼀⼩、城阳⼩学、城阳中⼼⼩学、坂中中⼼⼩学除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外,⽗母⾄少有⼀⽅在城区范围内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①需提供能证明在城区范围内务⼯的2013年参加的城镇职⼯基本养⽼保险或⼯伤保险的有关材料(到福安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开具证明,地址:新阳路13号);②2014年7⽉前已办理的城区个体经商营业执照;③“三办⼀镇⼀乡”内购房的有效证明;④⾮福安市户籍的且在福安城区“三办⼀镇⼀乡”务⼯的需提供公安暂住证。

3.填报民族实验⼩学、韩城三⼩、瓮窑⼩学、松潭⼩学、亲民⼩学、岩湖⼩学、溪东⼩学和中村⼩学除必须具备“必备条件”外,⽗母⾄少有⼀⽅在城区范围内务⼯,且提供“三办⼀镇⼀乡”所在地村委或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2013—2014学年度招生方案

2013—2014学年度招生方案

2013-2014学年度招生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高要市2014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以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现就2014年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基本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高要市的有关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招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制度,加强与家长和幼儿园的沟通。

3.建立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职责(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1.组长:2.副组长:3.组员:(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新生录取工作。

2.党支部: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3.教导处: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

拟订招生方案与实施细则、招生通告、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打印并上报新生名单和其他信息。

4.德育处:布置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

5.总务处:具体负责场地布置、张贴招生通告、招生日的午餐等后勤工作。

三、招生要求1.招生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符合年龄的本校区学生,不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就读。

严禁招收小龄生,大龄生必须递交免学和缓学证明(市教育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新生年龄为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

3.按照上级要求,在本校学额允许的前提下招收一定的外省市学生,外省市学生需经村委或萨米特陶瓷厂审核。

4.新生招生过程中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

5、新生分班时按男女生的比例,父母的学历,外省市学生的人数,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特长班,不分好差班。

2014年龙岩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41人公告

2014年龙岩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41人公告

2014年龙岩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41人公告2014年龙岩公务员考试网龙岩中公教育友情提醒: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将于3月17日开始,3月23日结束;3月17日至23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4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5月至6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

获取更多相关资讯可以加入龙岩考试交流群:348183025龙岩市漳平市2014年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1.高中教师5名[其中漳平一中2名(数学2名);漳平二中2名(体育1名,音乐1名);漳平职专1名(工艺美术)]。

2.农村小学教师18名[其中信息技术3名,音乐3名,特教音乐1名,体育5名,英语1名,科学2名,美术3名] 。

3.农村幼儿园教师18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报考对象年龄在198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应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学历;应聘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工艺美术专业(泥塑、雕刻方向)本科或以上毕业学历;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大专或以上毕业学历;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相应专业大专或以上毕业学历;应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幼儿)教育(或音乐、舞蹈、表演)专业大专或以上毕业学历。

4.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正在办理有效证明书。

应聘幼儿园、工艺美术岗位的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相应岗位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再申报相应教师资格)。

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太乙镇第一中心小学校
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
公告
根据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射教体函[2014]6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201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我校一年级招生的区域范围是:
太乙一村太乙二村太乙六村太乙七村太乙八村
太乙九村太乙街道太乙十一村6队、7队、8队
二、我校招收一年级对象:
凡户口在我校招生区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入学儿童都属于我校新生一年级的招生对象。

三、报名时间:
我校新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时间一天,过时不候。

四、报名时所带证件
1、新生所在地户口簿。

2、新生预防接种合格证明。

3、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新生不到学校,由其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到学校为新生报名。

2、报名往返途中请注意安全,在报名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
责任事故概由学生监护人负责。

3、管好自己所带的证件,丢失、损坏学校概不负责。

六、其它事项
1、凡属于我校招生区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儿童的监护人,请按时到我校为其子女报名,过时不来者,后果自负。

2、凡户口不在我校招生区域范围,不属于我校招生对象的适龄儿童,我校不予报名,请其监护人或家长到你子女户口所属招生学校报名注册。

特此公告
太乙镇第一中心小学校 2014年6月21日。

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各校招生行为,使我县新学年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请各校按教育局统一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做好秋季招生工作。

具体要求见附件1、2、3、4。

附件:1.2014年柳河县初中招生工作时间表2.2014年柳河县小学招生工作时间表3.2014年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籍时间表4.学籍系统建籍操作流程柳河县教育局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附件1:2014年柳河县小学招生工作时间表2014——2015学年度学籍系统建籍时间表附件4:学籍系统建籍操作流程一、7月25日前处理好所有在办业务,在毕业升级——在办业务查询中可查到所有在办业务。

看看当前环节处理单位,该谁处理,及时联系。

7以纸介手续为标准,对于转入手续未履行完的,可取消转入;对于转出手续未履行完的,可取消转出;对于毕业年级正在休学状态的学生,要先进行复学操作,将其复学至下一年,然后再进行毕业操作,防止毕业年级正在休学的学生与其它学生一起毕业,来年无法复学。

二、7月30日前完成学生毕业操作。

在毕业升级——学生毕业位置进行操作。

高中的学生取得毕业证的选择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选结业。

注意不要弄错了。

8三、初中、高中新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时间进行操作,8月11日要操作完成。

过程如下中小学学生招生流程(一)小学招生流程:1.总体要求:小学一年级按照“在校生注册”方式录入,录入工作按照原来系统的各项要求进行。

2.流程:以系统管理员身份进行系统。

93.进入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选中2013级,点增加4.填入班主任姓名后确定5.进入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在校生注册.选择好年级.班级106.选择学籍导入7.选择模板文件,浏览.上传。

8.模板上传后当天应当看不到是否成功,第二天会有结果,如果失败,根本失败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9.上传照片。

将照片压成.zip文件——日常管理——学生照片采集——浏览选择.zip文件,上传,(会反馈上传成功多少张照片)(二)初一.高一招生入学流程整体要求:初一.高一招生部分按照手册中“自主招生”部分的要求操作。

漳平市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漳平市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漳平市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小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免试、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1.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居住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3.凡不及龄儿童任何小学不得招收其入学(含寄读一年级)。

三、招生区域的划分与条件(一)乡镇、村小学招生按所居住(实际居住)地所属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1.在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逸夫小学、铁路小学、新民小学、实小桂林校区、芦芝东坑口中心学校、和平中心学校、附小西园校区、丁坂小学、厚福小学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在乡镇、村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中心学校就近统筹安排在乡镇、村所在地小学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和条件1.实验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西侧,北至交通岛,南至解放北路北侧交界点。

②解放北路北侧,东至和平路西侧交界点,西至武馆路北侧交界点。

③武馆路北侧,西至西环路交界点,东至解放北路北侧交界点。

④和平路西侧的市委、市政府大院及市直单位。

⑤各施教区域交界处的福满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福满村农业户口。

②祖籍福满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③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实小施教区域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实小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实小施教区域内。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综[2014]13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17【实施日期】2014.01.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4〕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龙岩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17日龙岩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10〕2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的精神,在总结2013年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对我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建立一个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与招生制度,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压力,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一)统一要求与个体差异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实施。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继承的统一,充分发挥各地与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城北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

城北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

城北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城北小学2014年招生工作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4】16号)和《江干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三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14】9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z副组长:z组员:z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所属服务区招收适龄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1、常住户籍学龄儿童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区2、非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动态教育服务区:三叉社区、景秀社区五福社区(新塘路以东)、三堡社区、钱江苑社区、钱塘社区、运新社区(二) 招生政策1、入学年龄年龄满六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2、23日3、报名办法(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报名: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凭预登记码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秋季⼩学⼀年级招⽣⼯作的意见榕教初〔2014〕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属⼩学,福州实⼩、师⼤附⼩:为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现就我市2014年秋季⼩学⼀年级招⽣⼯作提出如下意见:⼀、招⽣原则2014年⼩学招⽣仍执⾏“划⽚招⽣、就近⼊学”的原则。

农村⼩学按⾃然村招⽣,市区按划⽚范围招⽣。

公办⼩学严禁招收“择校⽣”。

⼩学招⽣⼯作以县(市)区为主负责。

⼆、招⽣对象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学招收户籍关系在本县(市)区以及暂住在本县(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08年8⽉31⽇前出⽣未⼊学)的适龄⼉童。

三、招⽣时间1.8⽉18⽇⾄20⽇,五城区⼩学接受本地学⽣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2.8⽉ 22⽇,五城区各⼩学公⽰招⽣情况,新⽣发榜。

3.五城区进城务⼯⼈员随迁⼦⼥招⽣报名时间见进城务⼯⼈员随迁⼦⼥⼊学办法。

4.各县(市)招⽣时间⾃⾏规定。

四、市区⽚内⽣的⼊学办法1.市区⽚内⽣的界定。

凡属以下情况之⼀者,均应作为⽚内学⽣安排⼊学:(1)⽗母双⽅或⼀⽅及适龄⼦⼥户籍同在招⽣⽚内,在⽚内同⼀地点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常⽣活居住地的。

(2)⽗母双⽅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母双⽅或⼀⽅及适龄⼉童将祖⽗母或外祖⽗母的房屋(祖⽗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常⽣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地点的(如祖⽗母辈户籍不在同⼀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区公办⼩学应优先招收⽚内⽣。

⽚内⽣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学校负责,对于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裁决。

户籍在⽚内但不符合⽚内⽣条件的,属挂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

3.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居民户⼝簿、房屋所有权证、疫苗接种卡。

五、政策照顾对象⼊学办法1.适龄⼉童本⼈的户籍关系在本⽚区,原则上应随⽗母到常住地安排⼊学,但因下列特殊情况⽽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学:(1)⽗母双⽅均在边远部队,⼦⼥随军有困难的;(2)孤⼉、烈⼠⼦⼥、见义勇为⼈员⼦⼥。

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14 25印发《湘东职业中专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校区、各部门:现将《湘东职业中专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萍乡市湘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4月17日湘东职业中专2014年招生工作方案为加快我校职业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增强学校发展后劲,努力完成2014年招生任务。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秋季初中招生实施承包制(一)招生对象、任务及时间1.招生对象: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其他性质的学生以缴费凭证及招生办核定为准)2.招生基本任务:70人。

3.招生时间:春季招生结束后至2014年9月30日(二)招生人数核定:所招学生须在9月30日前向学校财务缴清所有费用且未辍学方可算指标。

(三)承包制实施办法1.成立招生组:凡自愿参与承包招生的教职工须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某人牵头实行双向选择组建一支招生队伍。

2.奖罚办法:承包者须完成基本任务才给予奖励,实行阶梯式奖励办法:1-70人奖800元/人,超过70个人奖1000元/人。

未完成基本任务每少1人罚500元/人。

3.奖金分配:总奖金减去招生成本的10%奖给招生组长,其余奖金由招生组自行制定奖金分配方案交校长室批准后进行分配。

二、教师个人招生实施办法(一)招生对象、任务及时间1、招生对象:非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电大函授生预录生2、招生任务:2个/人(土地工1个/人)3、招生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二)招生人数核定1.非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缴费凭证及招生办核定为准,所招初中生在9月30日前缴清所有费用方可算指标。

2.所招电大函授生缴清第一学期学费后算1个指标(但须在缴清第二个学期学费后方可计算招生奖。

3.教职工在5月16日—6月19日期间可招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招学生须预缴学费600元,可享受免学费500元(不退费),开学后缴清所有费用且在2014年9月30日前未辍学,可算教职工个人指标和招生组招生数(教师奖金从招生组奖金中抽取500元/人,如招生组未完成任务则奖金由学校另行追加)。

陈健永、漳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健永、漳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健永、漳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6【案件字号】(2020)闽08行终1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卢宝报黄智勇丁建岩【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健永;漳平市教育局;漳平第二中学【当事人】陈健永漳平市教育局漳平第二中学【当事人-个人】陈健永【当事人-公司】漳平市教育局漳平第二中学【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陈健永;漳平第二中学【被告】漳平市教育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四)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违法行政赔偿受案范围管辖第三人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1-15 14:29:32陈健永、漳平市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教育)二审行政裁定书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闽08行终197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健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漳平市教育局,住所地漳平市菁城街道下水洋路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黄东方,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建忠。

原审第三人漳平第二中学,,住所地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张国志,校长。

委托代理人刘小山,保卫科长。

审理经过上诉人陈建永因与被上诉人漳平市教育局、原审第三人漳平第二中学教育通报一案,不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020)闽0803行初6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于2020年10月26日收到起诉人陈健永诉被起诉人漳平市教育局、第三人福建省漳平第二中学起诉材料,起诉人陈健永诉请要求判令:1.撤销“漳平市教育局关于初中46位教师教学成绩滞后的通报”中关于陈健永的通报;2.漳平市教育局赔偿起诉人陈健永因提起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2150元(即交通费600元、误工费1000元、打字复印材料费500元、诉讼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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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小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免试、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1.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居住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3.凡不及龄儿童任何小学不得招收其入学(含寄读一年级)。

三、招生区域的划分与条件(一)乡镇、村小学招生按所居住(实际居住)地所属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1.在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逸夫小学、铁路小学、新民小学、实小桂林校区、芦芝东坑口中心学校、和平中心学校、附小西园校区、丁坂小学、厚福小学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在乡镇、村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中心学校就近统筹安排在乡镇、村所在地小学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和条件1.实验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西侧,北至交通岛,南至解放北路北侧交界点。

②解放北路北侧,东至和平路西侧交界点,西至武馆路北侧交界点。

③武馆路北侧,西至西环路交界点,东至解放北路北侧交界点。

④和平路西侧的市委、市政府大院及市直单位。

⑤各施教区域交界处的福满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福满村农业户口。

②祖籍福满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③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实小施教区域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实小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实小施教区域内。

⑤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和平路西侧的市直单位,且居住在和平路西侧。

⑥举家搬迁到实小施教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

⑦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漳平电厂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2.实验小学桂林校区(1)施教区域:下桂林社区和城南社区的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在下桂林社区和城南社区。

②举家搬迁到下桂林和城南社区辖区内定后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3.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东侧,北至交通岛,南至九龙江。

②东环路至东坑口路段铁路桥交界的菁东和富山社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区。

③东环路与福三线交界(与大景城交界处)南侧的富山社区辖区。

④各施教区域交界处的菁东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菁东村农业户口。

②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附小施教区域内。

③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附小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附小施教区域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和平路东侧的市直单位,且居住在和平路东侧。

⑤举家搬迁到附小施教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⑥祖籍菁东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4.铁路小学(1)施教区域①铁东社区辖区。

②西环路北侧,东至交通岛铁路交界点,西至福满路交界点。

③交通岛以北至和平镇交界的企事业单位。

④东环路与福三线交界处(与大景城交界处)北侧的富山社区辖区。

⑤福满路东侧,南至西环路交界点,北至福满路终点。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铁路小学施教区域内。

②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铁路小学施教区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铁东社区辖区内。

③举家搬迁到铁东社区辖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④因举家搬迁或长期居住在东环路、岭和线、福三线交界处的福满、菁东、菁西社区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在铁路小学就读。

5.新民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西侧,北至解放北路南侧交界点,南至九龙江。

②解放南路北侧,东至九龙江大桥,西至赤山路交界点。

③解放北路、武馆路南侧,东至和平路西侧交界,西至解放北路、武馆路与外环西路交界点。

④各施教区域交界点的菁西社区辖区。

⑤西环路西侧,北至福满路,南至赤山路与解放南路交界点。

⑥解放南路北侧,东至赤山路交界点,西至顶郊大桥。

⑦与解放南路交界点的赤山路延伸至西环路交界点南侧。

⑧西环路西侧,东至高明寺路,南至顶郊大桥的顶郊社区辖区内的居民区。

⑨九龙江以北的顶郊社区辖区的居民区。

⑩各施教区域交界点的顶郊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菁西村和顶郊村的农业户口。

②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新民小学施教区域内。

③全家户籍在城区,父母双方有一方在新民小学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和平路西侧。

④举家搬迁到新民小学施教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⑤祖籍菁西村和顶郊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居民。

6.桂林逸夫小学(1)施教区域①九龙江以南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②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的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上桂林村农业户口。

②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逸夫小学施教区域内。

③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桂林逸夫小学施教区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辖区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九龙江以南的市直单位,且居住在桂林街道辖区内。

⑤祖籍上桂林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⑥举家搬迁到桂林街道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辖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及时间(一)片内生(含协议单位):凡符合城区各小学招生条件的于2014年8月16日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至所在区域小学预报名并填写《片内生资格审核表》。

应提供如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

1.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册、房产证(含购房税务发票)或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含银行按揭税务发票)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公证书),大班幼儿家园联系卡。

2.父母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必须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三个月发放工资表(单位盖章),证明必须写明在本单位任何职务,是否正式干部职工,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片外生(不含政策性照顾生):对城区小学片内生和政策性照顾生招完后的剩余学位,由教育局和学校统筹安排在逸夫小学、新民小学、铁路小学、实小桂林校区、附小西园校区、芦芝中心学校、和平中心学校、丁坂小学、厚福小学就读。

在工业园区务工和外来务工及在城区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有意愿就读城区小学的应携带如下材料,统一于2014年8月17日至实小一楼教室领取并填写《片外生就读申请表》,同时到申请就读学校窗口登记、查验相关材料。

每位学儿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城区小学,不得兼报。

1.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携带:①申请就读报告(单位或企业签署意见并盖章)并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②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父母身份证、户口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班幼儿家园联系卡。

2.非在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和在城区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暂住证(外县市、外省)或居委会暂住证明(本市乡镇)、户口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大班幼儿家园联系卡,经商的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1份。

五、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凡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实小或附小就读。

①烈士子女。

②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子女。

③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现役军人子女。

⑤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劳模、优秀员工子女(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并公示)。

应携带如下材料,于201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到漳平市教育局初教股交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逾期不予受理:(1)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者: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验资报告、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大班家园联系卡、父母双方身份证、园区管委会审核表。

(2)烈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证或现役军人证、家属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大班家园联系卡、父母双方身份证。

(3)表彰类(含园区表彰):需提供受表彰的文件、证书、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大班家园联系卡、父母双方身份证。

六、有关规定说明1.全家户籍:指父、母、学儿3人(特殊家庭的指法定监护人和学儿)。

2.祖籍:指祖父、祖母、父、母、学儿5人的户籍。

3.有效房屋产权证须是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二手房该房源必须六年内无该校在校生入学记录。

4.居住(定居):指固定居住(实际入住),并能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租房子或购房无实际入住的不能算为固定居住)。

5.父母一方在城区(菁城、桂林街道)外工作(含务工、务农)或父母离异,其子女户口及父(母)户口同册,并独立开户、户主必须是父(母),同时在施教片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提供户口册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公证书)。

6.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城区无固定住房,而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达六年(含六年)以上,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在一起的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提供户口册和其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公证书)。

7.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在城区且同册、独立开户、户主为其父(母),但在城区确无房产,租住房屋,适龄儿童安排在除实小(不含桂林校区)、附小外的城区小学就读。

8.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不在同一个施教区,学儿在实际居住的施教区域学校就学。

9.祖籍施教区与新迁的所在施教区不一致时,原则上在现居住施教区小学就学。

10.九龙江以北:有固定住房,但全家户籍不在菁城街道辖区的或全家户籍在菁城街道辖区但无固定住房的在新民小学或铁路小学就读。

九龙江以南:有固定住房,但全家户籍不在桂林街道辖区或全家户籍在桂林街道辖区,但无固定住房的在实验小学桂林校区就读。

七、其他事项1.成立漳平市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组长:陈振文副组长:张碧华、陈钦阳成员:陈友钦、邓光恩、卢范坤、林孝宗、郑桂春、王义东、陈一福、杨郑杰2.教育局和教育局监察室派人参与城区小学招生验证工作。

3.各种类别的适龄儿童按文件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中小学学籍信息已全国联网,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毕业只有一个学号并和其身份证号相关联,凡提供错误信息的不予更改且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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