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际贸易单证概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国际贸易单证概述
第一节国际贸易单证的作用和分类
一、单证的含义
单证:就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应用的各种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单证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汇等。
广义:文件+凭证
狭义:单据+信用证
二、单证的作用
(一)合同履行的必要手段
1. 国际贸易的最终完成,往往是以单证交流的形式实现。
商品买卖→单据买卖
UCP600规定:“Banks deal with documents and not with goods, services or performance to which the documents may relate.”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2. 出口贸易中出口单证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证明,是结算的工具。
国际贸易→单据交易
(1)有些单证可转让,或代表货物所有权——提单、保险单据。
(2)关于CIF合同的规定: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实现单据和付款对流的原则。
(3)信用证、托收、汇付中的“凭单付汇”等,都是单据交易,出口方单据不符则可能被拒付。
(二)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
1.从企业角度看,各项业务经营管理环节,都会在单证工作上集中反映出来。
2.从国家角度看,单证体现国家的对外政策(出口许可证、商检),是重要的涉外法律性文件。
(三)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1.是进出口业务的一个重要环节
2.关系外贸企业经营的好坏
3.单证就是外汇
(四)企业形象的重要内涵
美观、整洁、清楚
三、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一)根据《URC522》划分
《ICC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RC522)于1996年1月生效。URC522不仅统一了各国和各国之间对于有关托收的惯例和程序的
理解和做法,而且及时反映了这一领域业务实践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作为托收业务领域唯一的现行有效的国际惯例,URC522自生效以来被各国相关机构普遍采纳,得到了广泛的遵守,它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托收业务中的争议,极大地促进了托收业务的发展,是进出口公司和银行应当掌握和遵循的国际惯例。
1. 金融单据: 具有货币的属性,如汇票,本票,支票。
2. 商业单据: 具有商品的属性,包括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如发票、包装单据、保险单据、运输单据等。
(二)根据《UCP600》划分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f or Document aryCredits,2007 Revision,ICC Publication no.600(“UCP”)国际商会2007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该惯例是迄今为止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全世界最具权威,使用最广泛的国际贸易惯例。它对信用证项下各方当事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单据的缮制、填写、提交的要求都做出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和说明,对统一规范信用证支付的操作,起着不可替代的十分重要的作用。
1.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租船合约提单,空运单,公路铁路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和邮政收据,报关单,报检单,托运单。
2. 保险单据:保险单,预保单,保险证明,投保单。
3. 商业发票:商业发票,形式发票。
4. 其他单据:装箱单,重量单等。
(三)根据《UN/EDIFACT》划分
1.生产单证
2.订购单证
3.销售单证
4.银行单证
5.保险单证
6.货运代理服务单证
7.运输单证
8.出口单证
9.进口和转口单证
(四)根据单证形式划分
1.纸面单证
2.电子单证
纸面单证和电子单证具有同等效力
例1:《URC522》根据国际贸易单证的性质,将单据分为()。(2011年试题)
A.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B.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C.进口单据和出口单据D.纸质单据和电子单据
例2:根据《URC522》的分类,()不属于进口方要求说
明货物及相关情况的单据。
A.装箱单或重量单B.装运通知
C.原产地证明书D.寄单或寄样证明
第二节国际贸易单证的基本要求
一、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
(审证)
制单
审单
交单
归档
二、制单基本要求
(一)正确——单证工作的前提
包括两方面内容:
1. 要求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 单单,单证,单同
A. 银行审核单据的标准”两相符”: 单单,单证
B. 企业审核单据的标准”四相符”:单单,单证,单同,单货
三相符中单证相符占首要地位,其原因如下:
(1) “单单相符”是以“单证相符”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就算单单相符,也会遭银行的拒付。
(2)“单货相符”也是以“单证相符”为前提和条件的.因为信用证虽然体现了合同的内容,但对银行来说,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不依附于合同,也不管实际交货是否与单据一致.因此,当信用证的某一方面与合同不符,而且未作修改时,缮制出口意气应以信用证的规定为准。
2. 要求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
遵守国际或国外法律(《联合国国际销售货物合同公约》)、规则(URC522)、惯例(UCP600)
银行在审单时,除信用证另有特殊规定外,都是以《UCP600》作为审单依据的。
例1:因下列情况开证行有权拒付票款 ( )。 (2009年试题)
A、单据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不符
B、实际货物未装运
C、单据与货物有出入
D、单据与单据互相之间不符
E、单据内容与合同条款不符
例2:企业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标准是( )(2006年试题)
A.单据与信用证相符
B.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
C.单据与单据之间相符
D.单据与所代表的货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