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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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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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论文范文前言正当防卫是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被侵害者在受到非法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对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的解读出发,探讨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问题,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阐述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

一、正当防卫的定义和要件正当防卫是指在被侵害者面对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防卫手段进行抵抗的行为。

其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非法侵害行为: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只有在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

所谓非法侵害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威胁、伤害、侵占等行为。

2.危害迫在眉睫:被害人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的时机必须是在受到侵害的即时威胁下。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自我保护必须立即作出反击,而不能等待其他救助措施。

3.必要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要求被害人采取的防卫手段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

即被害人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不能超越对抗非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二、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限制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它是人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手段,但也有一些限制:1.非法防卫的排除:正当防卫要排除任何非法的因素。

即被害人无法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去实施非法行为,正当防卫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防卫行为是否必要和适度:被害人在使用防卫手段时,应该充分评估被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并选择必要和适度的手段进行反击。

防卫行为不得过度,否则可能对他人人身、生命造成不必要伤害。

3.法定防卫情节的限制: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具体限制情节,例如必须在夜间、侵害人必须使用凶器等。

被害人的防卫行为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正当防卫的作用和意义正当防卫作为一种合法手段,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和意义:1.自我保护的权利:正当防卫保障了个人和财产的安全,对于那些无法获得及时警察支援的人们来说,正当防卫是一种合理的自我保护手段。

2.维护社会秩序:正当防卫的存在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使潜在的侵权者在考虑自己行为后果时多一份顾虑,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秩序。

试论如何界定正当防卫

试论如何界定正当防卫
年 2 月 ( 下 旬 刊 )
关 琦
I S S N 1 0 0 9 ~ 5 0 7 1 C N l 1 — 4 6 1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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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论 如 何 界 定 正 当 防 卫
( 山西 省 潞城 市 职 业 高 中 山西 潞 城
【 摘 要】 正 当防卫是 公 民的 一项非 常 重要 的权 利 , 为 了帮助人 们 更好 的行 使这 项 权利 , 笔者 从 正 当防卫 的起 因条件 。 时 间 条件 , 对 象条 件 等 方 面 论 述 了应 如何 正确 界定 正 当防 卫 , 希望 能对 读者 有所 帮 助 。 【 关 键 词】 正 当防 卫 ; 不 法侵害 ; 正 在进 行 ;必 要限度 ;不负 刑事 责 任 【 中图 分类 号1 G 6 3 3 . 2 6 【 文献 标识 码】 B 【 文章 编 号1 1 o o  ̄ 一5 o 7 1 ( 2 o 1 2 ) 0 2 —0 3 9 6 一O 1 所 谓正 当 防卫是 指 为了使 国家 、 公共 利益 、 本人 或 者他 人 的 人 身 、 财 故 意 激怒 他人 , 引起 他人 向 自己袭 击 , 然 后借 口 防卫 故 意 伤 害他 人 的行 产 和其 他权 利 免受 正 在 进行 的不 法 侵 害 。 而 采 取 的 制 止 不 法 侵 害 的行 为 , 对 于防 卫挑 拨 , 应 以有 预 谋 的故 意 犯 罪 论 处 。 2 、 对于互殴、 聚 众 斗 械 斗等 行为 不 能视 为正 当防 卫 因为 互 殴 、 聚众 斗 殴 、 械 斗 等行 为 , 为, 对 不 法侵 害人 造 成 损 害 的 , 属 于正 当 防卫 , 不 负刑 事 责 任 由此 可 殴 、 而不 是 为了保 护 公 私财 产及 人 身 安全 的 见, 正 当防卫 是 法律赋 予公 民 同违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摘要】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防卫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合法的,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和限制。

其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要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需要考虑是否存在非法侵害、是否属于必要防卫、是否符合情势的要求等条件。

对正当防卫的限制包括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不能反击过当等。

正当防卫按照情况可以分为防卫过当、不明防卫、自卫过当等不同类型。

正当防卫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不能进行过度的防卫行为。

【关键词】1. 引言1.1 概述【论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立即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时为了制止侵害,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理行为。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一种对行为人免责的制度,也是对于自卫权的保障。

正当防卫的出发点是维护法律秩序,保护个人权益,是一种符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在危急情况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社会秩序和个人安全的需要。

我们应当认真对待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在遇到危险时有序、理性地进行自我防卫,确保自身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2. 正文2.1 【论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他人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是一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权利,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个人和社会的安全。

正当防卫的核心要素包括非法侵害、即时性、必要性和适当性。

非法侵害是指被侵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实际侵害或明确受到侵害的危险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即时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在非法侵害即将发生或正在进行时采取的,不能事后进行。

必要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制止非法侵害或排除危险,不能过度防卫。

适当性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风俗习惯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形式的侵害,如盗抢、伤人、非法侵入等。

论正当防卫的起因及必要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起因及必要限度条件

题目论正当防卫的起因及必要限度条件正文内容提要:“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同时,在第二款、第三款中分别规定了防卫过当和无限防卫权的问题。

本文从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入手,对正当防卫的成因进行深入探讨,以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为重点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进行界定。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起因必要限度构成要件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原则和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作了概括性的规定,如果要正确认定正当防卫,切实保护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当防卫的起因和必要限度进行深入研究,以此来保证正当防卫制度的最终实行。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由于正当防卫是采取使不法侵害人受到一定损害的方法来保卫合法权益的,因此法律规定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必须严格遵循一定的条件,以避免滥用正当防卫权利而给社会带来危害。

1、只有在不法侵害行为客观存在的前提下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的实际存在,不仅是指损害行为的实际存在,而且也是指损害行为不法性的实际存在。

对于那些有合法依据的损害行为,受侵害人或者他人都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只有对现实存在的、具有违法性的、已经形成防卫必要的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2.只有在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才能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仅是指不法侵害实行行为的进行。

公民只有在情况紧急的状态下,才能依靠自己的实力去进行正当防卫行为,否则就会造成防卫权的滥用,破坏实行稳定。

3.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正当防卫行为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它的损害后果只能加诸于不法侵害者,而不能加诸于第三人,这是正当防卫区别其他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个显著特点。

4.行为人必须有合法的防卫意图。

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在主观上具有正义性,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稿(3篇)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稿(3篇)

第1篇正方立论:小王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应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一、案例背景小王,男,25岁,某公司职员。

一天晚上,小王下班回家途中,被三名陌生男子拦住,要求小王给钱。

小王不从,三名男子遂对小王进行殴打。

在挣扎过程中,小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其中一名男子。

后经鉴定,该名男子受轻伤。

警方随后将小王抓获。

二、正方观点1. 小王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存在不法侵害。

三名男子对小王进行殴打,侵犯了小王的人身权利,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防卫行为具有正当性。

小王在遭受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掏出水果刀刺伤其中一名男子,符合正当防卫的必要性条件。

(3)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相当性。

小王在防卫过程中,刺伤的是其中一名男子,而非三人同时攻击,符合正当防卫的相当性条件。

2. 小王的行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小王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小王在防卫过程中,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轻伤,但考虑到不法侵害人的行为严重威胁小王的人身安全,防卫行为明显属于必要防卫,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反方观点1. 小王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不法侵害行为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三名男子只是要求小王给钱,并未实施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小王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2)小王在防卫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限度。

小王在遭受殴打时,完全可以采取逃跑等非暴力手段进行自卫,而非使用水果刀刺伤不法侵害人。

2. 小王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正当防卫论文

正当防卫论文

正当防卫论文
正当防卫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了抵御违法行为对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危害,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在中国的刑法中,对正当防卫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当防卫的主体限制。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主体只限于自然人,即个人或集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正当防卫的客体限制。

正当防卫的客体限于保护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合法权益。

当个人或集体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

三、正当防卫的条件和限度。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
1.正当防卫必须是对违法侵害行为的即时还击,即必须是在非
法侵害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时采取的防卫措施;2.正当防卫必
须是为了抵御违法行为对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防卫行为;3.正当防卫必须是合理的,即防卫手段的选择、使用
必须是适当的,不能过度或不当;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
限度,即不能以非法手段进行防卫。

四、正当防卫的效力。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属于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但在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需要经过司法审查来判断。

在现实生活中,正当防卫是人们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手段。

但也需要注意,正当防卫并不等同于私刑或自行惩罚,必须在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只有合理、适度、必要的正当防卫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毕业论文:论正当防卫

毕业论文:论正当防卫

论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但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定的条刊:,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下面就对正当防卫的构成和注意问题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井就我国立法中的正当防卫有关问题做出阐述和分析。

一、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应注意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具有不同的观点.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三种观点:,“五要件说”、“四要件说”、“二要件说”。

“五要件说”即认为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即(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4)。

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四要件说”即认为正当防卫应该具备四个条件:即(1)必须是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人的防卫:(4)。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四要件说”和“五要件说"的唯一区别在于“五要件说”将防卫的目的作为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之一,另外的四个条件与“四要件说”并不本质性的差别。

“二要件说"即首先将正当防卫的构成分为两个条件; 先决要件和合法性要件,然后在各个要件下分析出几个要素。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定
, , ,
以 准 确 界 定致 使 罪与非 罪 不 明 的困惑
带有 暴 力 性 破 坏 性 的 形 成 防 卫 紧 迫 感 的侵 害 这 类 侵 害往 往
, ,
会 给 客 体造 成 严 重 的 损 害

正 气 笔 者 认 为有 必 要 对 此 问题 进 行 系 统研 究



( 二 )正 当 防 卫 成 立 的 时 间 条 件
论 正 当防卫 与 防卫 过 当 的 界 定

杨恒 建
杨圆圆
财产 和 其 他权利 权 利 免 受 正 在 进 行 的不 法 侵 害 而 对 实施 不 法

分 割 所 采 取 的 必 要 的防 卫 行 为

防 卫 过 当是 指在 实 行 正 当防 卫 过 程 中 违 反 正 当 防 卫 的 限 度 条件 明 显 超 过 必 要 限 度 给不 法 侵 害人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因 而









































社 会 的 发 展 职 务 犯 罪 的 科 技 化 知 识 化 倾 向 日益 明 显 这 就 需 要 办 案 干 警 具 备 较 高 的 综 合 素 质 和 多方 面 的综 合 知 识 为 初 查 工 作 提 供 人 才 保 障 首 先 办 案人 员 应 具 备 高 度 的 政 治 责 任 感 有 同 职 务 犯 罪 作 斗 争 的信 心 和 勇气 有 从 事 反 腐 败 工 作 的坚 强 决 心 和 奉 献 意 识 其 次 办 案 人 员 应 具 备 扎 实 的 法 律只 是 功 底 在 办 案 实 践 中不 断 丰 富对 法 律 理 论 的理 解 并有 意 识 的加 强知 识 储备 积 极 拓 宽知 识 面 有 效 提 高 知 识 层 次 对 财 务 金 融 汁算 机 以 及 涉 案 行 业 的 业 务 知 识 都要 有 所射猎 再 次 办案 人 员 应 注 重 培 养 察微 析 疑 的 习 惯 提 高 线索 分 析 评 估 甄 别 的 水 平 培 养 缜 密 思 考 的 能 力 提 高 制 定 周 密 计 划 的水 平 培 养 敏 锐 的 侦 查 意 识 掌 握 定 的 谋略 思 想 提 高 驾 驭 复 杂 局 面 和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力 争 成 为检 察职 务犯 罪 侦 查 工 作 需 要 的专 家 型 复 合

法学论文-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

法学论文-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

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姓名教育层次学号分校专业法学教学点指导教师日期 2011年1月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目录内容摘要 (1)关键词 (1)引言 (1)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概述 (1)(一)正当防卫的概念、特征 (1)(二)防卫过当的概念、特征 (1)二、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二者的关系 (2)(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在立法上的关系 (2)(二)从正当防卫人与侵害人的关系看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3)(三)从刑罚权与防卫权的关系看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3)三、防卫限度问题 (3)(一)我国刑法界关于防卫限度的不同学说 (3)(二)防卫必要限度的界定 (5)四、特殊防卫权问题 (4)(一)对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 (7)(二)对于轻微暴力犯罪或者一般暴力犯罪,不适用上述规定 (7)(三)并非对于任何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进行防卫,都适用上述规定 (7)(四)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7)(五) 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已经结束后,行为人将不法侵害人杀死杀伤的 (7)五,法律对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的处罚规定及其社会意义 (7)参考文献: (8)注释: (8)浅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内容摘要】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但如行使不当,就转化成了防卫过当,而会危害社会,形成犯罪,因此人们在进行正当防卫的同时又存在着承担一定刑事责任的风险。

本文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定义、构成条件进行比较,来分析两者的关系。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防卫限度【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正当防卫是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因自卫需要采取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正当行为,是对于自卫行为的一种保护和合法化。

但是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情况和因素。

下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立法背景正当防卫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已经起到了保护合法权益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正当防卫也得到了法律的明文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对正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人员进行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条款保障了人民的自卫权益,在合理的情况下允许人们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自卫。

而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则由法律进行规定和规范。

二、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正当防卫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1、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进行的,合法权益侵害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合法权益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财产权等基本权益。

2、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在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下进行的,而不是已经结束的侵害行为。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中的侵害行为进行的反击行为。

3、必要的防卫手段: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是必要的,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也就是说,在进行正当防卫行为时,不得采取过度的手段和手段。

4、紧急情况下的行为:正当防卫是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的行为,应当是在侵害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情况下进行的行为。

四、案例分析以下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进行分析和讨论,以便更好地理解正当防卫的认定方法和标准。

案例:小张因遭受家暴,实在无法忍受了,遂持刀将家暴者刺伤。

针对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上提到的认定条件和标准进行分析:1、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张受到了家暴的侵害,家庭暴力是一种侵害个人身体权的行为,因此在这一点上符合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

2、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小张进行反击行为时,家暴正在发生,即符合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的要求。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论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是指防卫人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通说认为,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前提条件: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

(4)主观条件:防卫人出于防卫的意图。

(5)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对前述四个条件的理解和认定,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识相对一致,争议不大。

然而,对于如何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如何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较大争议。

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准确把握,理应是正当防卫制度的重中之重。

因此,研究、探讨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正当防卫限度立法背景及理由的考察为了制止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针对这一规定,理论上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提出了基本适应说、必需说、适当说等观点。

但何为“超过必要限度”,何为“不应有的危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难以操作。

司法实践中,对认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往往采取较为严格的态度。

这一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民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甚至出现了针对不法侵害,由于害怕掌握不好界限,不敢防卫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1997年刑法修订时,对正当防卫的规定作了重要修改。

其中之一就是将1979年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作为现行刑法的第二十条第二款。

进言之,现行刑法在原规定的“超过必要限度”之前加上了“明显”二字,并将原规定的“不应有的危害”改为“重大损害”,力求划清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以有利于司法实践中正确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行为,有利于鼓励人民群众与犯罪作斗争。

正当防卫辩论赛记录

正当防卫辩论赛记录

正当防卫辩论赛记录正当防卫是指被侵犯者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法行为。

正当防卫的范围和条件是有限的,否则就容易滥用权力,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或死亡。

在辩论赛中,我们团队将探讨正当防卫的定义、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首先,正当防卫的定义是通过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这意味着被侵犯者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抵御攻击,包括使用暴力。

然而,这种暴力行为应该是合法的,即应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例如,在有些国家,只能使用合理的防卫力度,如必要时对攻击者进行适度的反击,而不能过度使用武力。

其次,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

它通常适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自卫,例如当人们面临即将遭受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威胁时。

这不包括在非紧急情况下的报复行为,因为报复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

此外,正当防卫还应该基于合理的判断和明确的威胁,而不是主观的猜测或假设。

然而,正当防卫也有一些限制条件。

首先,被侵犯者应该尽力避免使用暴力。

他们应该首先考虑其他非暴力的解决方法,例如寻求帮助或报警。

只有在其他方法无效或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暴力行为来保护自己。

其次,正当防卫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

它应该根据攻击的性质、程度和威胁的程度来决定。

例如,如果被侵犯者只受到轻微的身体伤害,他们不能以杀人的方式进行反击。

最后,正当防卫应该具有必要性和紧急性。

即只有在没有其他合理选择的情况下,被侵犯者才可以采取暴力行为来保护自己。

在辩论赛中,我们团队将从这些角度分别进行陈述和反驳。

我们会强调正当防卫的合法性、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以及防止滥用权力和暴力行为的重要性。

我们也会考虑不同国家和文化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和理解的差异,并与对方团队进行深入的辩论和交流。

通过这样的辩论赛,我们期望能提高人们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和认识,并促进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环境的发展。

论正当防卫的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属于排除犯罪性行为的一种。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正当防卫的明确规定,不仅有利于提高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树立和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相比起紧急避险等其他排除犯罪性行为,正当防卫发生的频率更高,也更加为人所熟知,同时又容易引起社会各界的更多争议。

由于在对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某些方面,没有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使得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界,围绕着防卫权的范围、正当防卫的要件和防卫限度的把握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分歧。

正当防卫的条件,是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的重要标准,是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

特别是要明确防卫的必要限度,这是判断防卫是正当还是过当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正当防卫有五个必须考虑的条件。

一是防卫起因,必须是受到不法侵害,在此,我同意“有限制的犯罪和违法侵害说”,即将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限制在对合法权益具有侵害紧迫性并且能通过防卫减少侵害的范围内。

而对于不作为犯罪就必须考虑到侵害的紧急性,这样既能使正当防卫能起到减少侵害的作用,又能限制正当防卫的滥用。

二是防卫时间,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这是划定正当防卫和防卫不适时的界线。

防卫不适时包括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

三是防卫对象,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对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并不要求主客观罪过统一,而且对于不法侵害,无论是什么人施以的,受害者都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合法权益。

四是防卫目的,这是区分正当防卫与某些同防卫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的关键条件。

是为了保证正当防卫的正当性,防止有些人借口正当防卫来作出非法行为。

五是防卫限度,这是区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重要条件。

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法律适用

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法律适用

论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法律适用正当防卫是指在面临非法侵害时,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合理、必要的防卫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滥用正当防卫权力。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的法律适用。

一、正当防卫的一般限度条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正当防卫行为,需符合以下一般限度条件:1. 面临非法侵害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是面临非法侵害的情况。

非法侵害是指以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的行为,例如被他人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侵犯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当即不得已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在当前非法侵害发生时采取,即“当即不得已”的原则。

这意味着当受害人尚有其他合理选择时,不得随意使用暴力进行防卫。

3. 合理防卫手段正当防卫行为所采取的手段应当是合理的,即在对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使用的手段必须是符合正义要求、合理必要的手段。

4. 捍卫必要正当防卫行为之所以被允许,是因为其目的是为了捍卫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并且是必要的。

在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时,首先需要确定受害人是否面临非法侵害。

这就需要对行为的过程和情节进行综合考量,判断该行为是否属于非法侵害。

被侵害人是否受到了暴力或威胁,其行为是否有明显的非法性质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侵害情况的判断需要谨慎,应当考虑到受害人的主观感受、行为的客观情况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以确保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进行准确、合理的判断。

在判断正当防卫是否成立时,还需要考虑行为人在当时是否存在其他合理选择,即当即不得已的情况。

这就需要具体考察行为人在面临非法侵害时是否存在逃避、劝阻、报警等其他合理方式,以确定其采取正当防卫行为是否属于当即不得已的情况。

行为人是否以防卫所需的合理方式、手段对抗侵害者,是否在合理的限度内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等。

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认定其采取的防卫手段是合理的。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以“两高一部”指导意见为背景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以“两高一部”指导意见为背景

论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以“两高一部”指导意见为背景许桂敏,常笑笑(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450001)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版)出台以来,正当防卫制度长期处于几乎被冷落状态,被称作“僵尸条款”。

以于欢案为契机,正当防卫制度逐渐被激活唤醒,然而一些案件对其理解与适用过严或不当,例如对不法侵害的额外限制、防卫时间的死板判断、过分苛求防卫者、防卫限度以结果论等。

为了鼓励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激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提供了规范指引。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综合考虑案件前因后果,不能机械套用法条,打破“谁死伤谁有理”的传统观念。

关键词:正当防卫;认定标准;防卫限度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28(2021)03-0045-05收稿日期:2020-09-30作者简介:许桂敏(1964-),女,黑龙江伊春人,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与犯罪学。

DOI:10.19329/ki.1673-2928.2021.03.0132021年5月第20卷第3期(总第111期)安阳工学院学报Journal of 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May,2021Vol.20No.3(Gen.No.111)在正当防卫制度中,公民对于自身正当防卫权利运用的意识增强,正当防卫制度不再是形同虚设、徒有其表。

一般来说,正当防卫是指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对紧迫(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1]。

于欢案①已过去数年,虽然理论界对于欢案判决结果存有争议,但是不得不承认于欢案为中国正当防卫制度带来的冲击性变化。

根据刑法一般理论,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同时满足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意图、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等5个条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版)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各条件尤其是对防卫时间和防卫限度的规定过于抽象,使得长期以来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对正当防卫的适用并未形成统一、一致的理论架构,不利于公民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不利于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不利于弘扬社会正义,更不利于维护国家法治建设。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论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侵害或即将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为了防止或制止侵害行为而采取的合法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行为人应当符合一定的限度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过当防卫,导致其行为不被法律认可。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必要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必须是为了抵御侵害行为的必需措施。

如果正当防卫行为超出了必要的范围,就构成了过当防卫。

因此行为人在防卫时必须尽量采取必要而适当的手段,不能过度防卫。

2.适当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是适当的,即符合实际情况下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行为人在防卫时应当根据侵害的性质、程度和形势等,选择适当的防卫措施,不能采取不适当的行为。

3.合法性:正当防卫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行为人在防卫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采取非法手段。

如使用禁用的武器或者进行追杀等,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4.主观恰当性:行为人的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防卫目的,即行为人的防卫目的应当是为了保护自己以及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
是出于防卫目的,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如报复等,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总之,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条件下,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才可以被法律认可和保护。

同时,行为人在防卫时也要注意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论我国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司法界定

论我国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司法界定

74SHE HUI YU FA社会与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客观上表现为互殴的情形很少能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本文则首先论述防卫意图之必要性,再通过对正当防卫与互相斗殴在立法层面的比较来阐述在斗殴情形中当事人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情形。

一、防卫意图概述1、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所谓的防卫意图,就是指行为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希望以防卫手段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心理状态[1]。

2、防卫意图必要说之提倡防卫意图必要说认为,防卫意图应当作为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之一;防卫意图不要说认为,在紧急情况下,行为人对于不法侵害的反击往往出于本能,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就决定了行为人在反击时,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会存在明显的正当防卫意图[2]。

笔者支持防卫意图必要说,其理由在于:(1)我国《刑法》第20条对正当防卫的目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防卫意图必要说更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2)正当防卫具有社会政治和道德法律的内容,否定了正当防卫行为的主观因素,就意味着把正当防卫看做一种条件反射或本能活动,从而否认正当防卫的社会政治和道德法律的意义[3]。

(3)如果否认防卫意图作为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之一,那么在聚众斗殴的行为中,后动手的一方就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从而后动手的一方在聚众斗殴中就自然是正当行为,这显然是一个荒谬的结论。

如果聚众斗殴行为都可以是正当行为,那么我国《刑法》为什么还要对聚众斗殴行为予以定罪呢?因此,行为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必须要有相应的防论我国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的司法界定◎王子康 吴雨滔 李佳文卫意图。

二、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在制度层面的分析1、主观心态对比1.1认识要素对比。

防卫人的认识要素主要表现在:对不法侵害现实存在的认识、对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的认识以及对防卫对象的认识。

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归根结底都是对不法侵害的认识。

而相互斗殴的认识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互殴行为本身的认识,即行为人必定认识到自己所参与的斗殴行为,是斗殴双方互相紧逼、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而并非一方殴打另一方的单向过程[4];二是对危害结果的认识,即行为人必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会造成侵犯他人健康权的危害后果,还可能会造成自己健康权受到侵犯的危害后果。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正当防卫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正当防卫案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然而,正当防卫的边界与限制一直是法律界讨论的热点话题。

本文以“李某某防卫过当案”为例,探讨正当防卫的边界与限制。

二、辩论题正方观点:正当防卫不应有明确的边界和限制,只有在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防卫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反方观点:正当防卫应有明确的边界和限制,以防防卫过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正方观点阐述1. 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合法权益,不应受到边界和限制的束缚。

2.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只要侵害行为存在,防卫行为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3. 明确的边界和限制可能导致不法侵害者在侵害行为发生前就停止侵害,从而无法保护合法权益。

4.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应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不宜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四、反方观点阐述1.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防止防卫过当,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 法律明确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有利于规范公民行为,减少社会矛盾。

3. 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但也要考虑到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

4.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以便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有所依据。

五、辩论要点1. 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与边界和限制的关系正方: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合法权益,不应受到边界和限制的束缚。

反方:正当防卫的立法宗旨与边界和限制并不矛盾,明确的边界和限制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合法权益。

2. 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正方: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防卫行为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反方:正当防卫的认定应以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为前提,但也要考虑到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

3. 正当防卫的边界和限制的必要性正方:明确的边界和限制可能导致不法侵害者在侵害行为发生前就停止侵害,从而无法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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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也必须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

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笔者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不法侵害的性质,即包括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侵害,受害人都有对侵害者实行防卫的权利。

但是,是否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都应当实施正当防卫。

笔者认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侵害性质严重、侵害程度激烈、危险性较大,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

从犯罪性质的侵害行为来看,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通常是指具有紧迫感的、带有暴力性、破坏性的、能够给客体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些犯罪。

对于一般性的、危害不大的、程度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不应用正当防卫的方法来解决,而应用调解或其他方法来解决,以达到化解矛盾之目的。

总之,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二、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


个内容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或主观推测的。

如果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凭想象、推测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错误地实行所谓正当防卫,造成无辜者的损害,这种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

对于因假想防卫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处理。

即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到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

正当防卫必须适时进行,也就是说,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尚未结束之前进行。

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以前或者结束以后,都不能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

如果在上述情况下进行所谓的防卫,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不适时,对于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三、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从防卫的目的看,防卫人实行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在主观上具有正义性,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

防卫如果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或出于保护其非法利益或惩罚犯罪的目的,其主观目的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相违背,不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具有正义性,故这种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在司法实践中,下列几种情况不属于正当防卫:1、对于防卫挑拨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

所谓防卫挑拨就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他人,引起他人向自己袭击,然后借口防卫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对于防卫挑拨,应以有预谋的故意犯罪论处。

2、对于互殴、聚众斗殴、械斗等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

因为互殴、聚众斗殴、械斗等行为,其主观目的都是为了侵害对方,而不是为了保护公私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合法权益,故双方均无正当防卫可言。

但是对于互殴的一方已主动退让,放弃互殴,而另一方紧追不舍,继续实施殴打行为,这时主动退让的一方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3、对于为了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视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保护公私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目的具有鲜明的正义性。

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侵害行为,其主观目的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背道而驰,故不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认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从其主观目的上看,必须以是否具有正义性来确认。

四、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允许对未参与侵害的其他人实行。

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为了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法侵害的行为只能来自侵害者。

因此,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共同犯罪除外),才能达到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

如果在防卫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而在实施行为过程中又不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则应根据有无过错或过失来确定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如果明知是第三人而故意加以侵害,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故意犯罪论处。

如果是由于防卫人的精神高度紧张,错误地把第三人当成侵害人而对其实行所谓的防卫,则属于假想防卫。

对于假
想防卫,应按假想防卫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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