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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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包括 :一 ) ( 国家高技 术产业化 项 目( 以下 简 称“ 产业化项 目” , ) 是指 以关键 技术 的工程
化 集 成 、 范 为 主 要 内容 , 以规 模 化 应 用 示 或 为 目标 的 科技 自主 创 新 成 果 转 化 项 目 。( ) 二
( 四)编 制和下达年度 国家 高技 术产业发展
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 力。 项 目 单位 应 履 行 下 列 主 要 职 责 : 一 ) ( 按 照 本 办 法和 项 目公 告 的 要 求 , 制 并 向 项 目 编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高 技 术 项 目国 家 补 贴 资 金 申 请报 告 ,并 对 申报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承 担 责 任 ; ( ) 照 项 目组 织 部 门 、 管 部 门 批 复 的 项 二 按 主 目资 金 申 请 报 告 确 定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实 施 项
产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 据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根 中 学 技 术 进 步 法 》 《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促 进 科 和 中
报送项 目资金申请报告 , 对初审结果和 申 并
报 材 料 负 责 ;二 ) 责 国家 高 技 术 项 目 的 管 ( 负 理工 作 和项 目实施 中 重大 问题 的协 调 、 处
贷 款 贴 息 , 项 目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管 理 , 项 由 由
照 我 国 法 律 登 记 、 册 , 请 高 技 术 项 目 国 注 申 家 补 贴 资金 的 企业 或 事 业 法 人 。项 目单 位 应
具有较好 的经营管理水平 , 具备承担 国家高 技术项 目所 需的技术开 发能力和资金 筹措 、
第一 章 总则
生产条件 为主要内容 ,以推进信息 产业 、 生 物 产业 、 用航空航 天产业 扩大规 模 , 民 促进

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

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

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加快新兴产业形成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带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开展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实施工作。

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为大力推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国家计委、财政部决定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编制和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包括信息产业,下同)发展项目计划,是根据回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支持高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和宏观导向作用,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传统产业的产业技术升级。

通过计划的实施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计划框架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旨在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项目:(一)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围绕产业发展的特定目标和任务,对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特点以及对产业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高技术的产业化,进行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实施的重大项目。

(二)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是将对促进新兴产业形成和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有重大影响、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带动性强的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首次进行规模生产的转化,并提供完备合理的工程化技术方案和工艺设计,为产业推广应用提供工程示范的建设项目。

发改委项目验收要求

发改委项目验收要求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要求一、验收程序(一)企业向我委上报项目验收请示,并提交验收报告(以上材料纸制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我委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及实地考察确认项目实施情况满足验收要求后,由我委向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验收申请认可后,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会。

二、验收报告提纲及附件要求(一)项目竣工报告1、主要是对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

包括审批文号和预期投资、技术开发和实现产能等各项指标。

2、项目实际完成的总体情况:包括投资完成情况(分为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和其他投资)。

3.招标情况说明。

4、技术开发情况和市场推广情况。

5、各项指标以表格形式进行对比。

(二)技术总结报告主要是对项目的技术开发、产品完善和专利申请等相关内容进行总结。

(三)产品推广示范和应用报告主要是对产品的市场推广、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总结。

应提供典型用户的使用报告。

(四)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主要是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项目各项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进行总结。

包括项目的产品收益、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

(五)财务报告主要对项目的资金筹措、使用情况,投资方向和具体金额(须附相关设备购置清单)等进行总结评价。

此部分务必要数据准确,分析到位。

(需加盖公司财务章,及财务人员签字)。

(六)审计报告由项目执行单位委托我委推荐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附件:1、国家、市、审批文件及市财政下达资金函2.项目备案通知书、环保验收批复3.财政资金入账凭证4.企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5.销售许可证6.本项目获得的研究成果证明7.招标证明文件8.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解决办法。

9.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3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特制定《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

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国家两高项目认定标准

国家两高项目认定标准

国家两高项目认定标准
国家两高项目认定标准
一、高新技术领域
国家两高项目主要涉及高新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机电一体化等技术领域。

这些领域的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能够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二、高技术含量
国家两高项目要求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其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水平应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同时,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够进行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三、高附加值
国家两高项目的产品或服务应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即能够带来比传统产品或服务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种附加值可以通过产品的差异化、高售价、高效率等方式实现。

四、高风险性
国家两高项目由于其技术创新性和复杂性,往往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这些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

因此,项目认定时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管理。

五、高环保性
国家两高项目应具有较高的环保性,即项目在生产、使用和报废处理等过程中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可以通过采用环保材料、节能技术、废弃物回收等方式实现。

六、高可靠性
国家两高项目的产品或服务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即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稳定,满足用户的需求。

这可以通过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安全检测等方式实现。

七、高效率性
国家两高项目的产品或服务应具有较高的效率性,即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减少资源消耗等。

这可以通过采用先进技术、优化设计等方式实现。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是我国政府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大计划。

该计划旨在加强国家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

一、总目标和指导思想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的总目标是在重点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我国在一些领域的技术和产业优势的提升。

其指导思想是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以提高整体技术水平为核心,以推动产业升级为重点,突出产学研用结合,推动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

1. 产业升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优化技术创新链,加快推进技术成果转化。

2. 技术攻关该计划以鼓励企业创新、推动科研院所技术成果产业化为主要目标,着力推进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国家在核心技术和产业上的全球竞争力。

3. 产学研用结合在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的过程中,政府加大对高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协同创新,在机制和政策上全面支持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二、主要领域和关键技术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中,按照战略新兴产业、基础研究与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三大领域展开,对一些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和突破。

1. 战略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这些都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将以这些领域为重点,加大资源投入,加快技术攻关和产业升级。

2. 基础研究与技术在整个计划中,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国家将大力支持一些基础研究,例如量子科学、人类基因组学等,以及一些前沿领域的技术攻关,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

3. 关键核心技术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将集中力量,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芯片、5G通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业机器人等领域进行攻关,以期实现重大突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我国即将进入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关键时期。

在二十一世纪,把中国建设成为更加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肩负的伟大历史使命。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

在以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命脉所在。

我们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又拥有难得的机遇。

新中国成立50 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广大科技人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能力薄弱、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要求,“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这既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问题、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紧迫要求,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确保中华民族在新世纪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抉择。

一、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1.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核心是全面落实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科技领域的一个突破,带动一批产业的发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等重要思想,从体制、机制、政策等各方面,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把我国的科技实力变成现实的第一生产力,使我国的综合国力迎头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

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

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程序、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和评审要点关于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项目的基本条件、程序、资金申请报告格式和评审要点一、基本条件1、符合专项项目公告的要求;2、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先进性,需经国家权威机构认证或出具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取得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3、项目建设具有明确的目标,建设任务合理,具有一定的规模、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4、项目法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组织能力,具有较好的业绩、较高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在合理范围(50%以下);5、项目法人应具备使用拟产业化技术的权利,应具有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格;6、项目投资筹措方案已经落实,并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项目法人30%以上自有资金);7、项目应以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备案不超过两年,包括已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具有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落实主要原材料等外部配套条件;8、项目必须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对于已开工项目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应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

二、评审和实施程序——发布公告,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技术方向;——项目法人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初审;——国家组织专家评审或咨询机构评估;——国家批复资助项目,明确项目目标、内容、国家补助资金额度及使用方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度下达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及后评估。

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要点1、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1)行业规划与产业政策(2)产品特点与市场需求(3)行业技术与发展趋势(4)产业现状与产业化前景(5)产业关联及社会经济影响2、市场分析(1)国内外市场(2)产品定位(3)目标市场(4)分析与预测3、项目技术基础(1)成果来源、产权(2)已完成研究开发情况(3)技术或工艺特点和比较优势(4)该技术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4、建设方案、规模、地点(1)主产与副产品(现状分析产品纲领)(2)产品规模(资源目标经济实力)规模。

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基本要求

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基本要求

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基本要求
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是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重点任务包括:
1.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培养和引进高级科技人才,加强科技创新基础支撑能力的构建。

2. 加强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加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

3. 提高科技创新综合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4.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入:重点布局先进制造、数字经济、新能源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重大举措包括:
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前沿交叉技术等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

2.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 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化。

4. 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

基本要求包括:
1. 加强创新主体建设: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能力提升。

2.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成果转化。

3. 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推动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4. 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近几年来,随着技术进步,高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核心
驱动力。

在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逐步加速,
不断取得新进展。

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也需要从国家及社会多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支持我国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首先,我国应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等,为智能经济和智能时代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

其次,国家要重点发展重大技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新能源汽车和
清洁能源技术,加快技术进步,推动国家重大工程和产业化发展达到新水平。

此外,国家还要鼓励科技和新技术的创新,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建立,
投资和孵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帮助提高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和
发展潜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向外开放。

此外,还应加大投资,支持和
培育核心技术能力,推动我国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以及投资和参
与实施大宗商品和技术服务贸易,实现国内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此外,国家还应加大在高技术产业化领域的社会资本投资,完善资本
市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7.08•【字号】浙发改高技〔2015〕474号•【施行日期】2015.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发改高技〔2015〕474号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其他相关规章,特制定《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现将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7月8日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暂行)第一条为确保浙江省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顺利实施并规范管理,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简称43号令)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国家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作为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具体负责管理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含归口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

第三条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是所辖区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具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

1.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国家高技术项目公告或通知,组织辖区内企业项目申报;进行申报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向省发改委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报送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2.负责辖区内国家高技术项目实施监管、验收工作。

3.配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进行稽察、审计和检查工作。

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及产业化实施方案

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及产业化实施方案

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及产业化实施方案第一章项目概述 (2)1.1 项目背景 (2)1.2 项目目标 (2)1.3 项目意义 (3)第二章技术研发与创新 (3)2.1 技术研究内容 (3)2.2 技术创新点 (3)2.3 技术研发路线 (4)第三章产业化规划 (4)3.1 产业化目标 (4)3.2 产业化方案 (5)3.3 产业化进程 (5)第四章产业化基地建设 (6)4.1 基地选址 (6)4.2 基地规划与布局 (6)4.3 基地设施建设 (6)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 (7)5.1 人才引进与培养 (7)5.1.1 人才引进 (7)5.1.2 人才培养 (7)5.2 人才激励机制 (8)5.2.1 薪酬激励 (8)5.2.2 职业发展激励 (8)5.2.3 精神激励 (8)5.3 人才队伍管理 (8)5.3.1 人才选拔与任用 (8)5.3.2 人才培训与考核 (8)5.3.3 人才流动与退出 (9)第六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9)6.1 资金来源 (9)6.2 资金使用计划 (9)6.3 资金监管机制 (10)第七章市场分析与发展 (10)7.1 市场需求分析 (10)7.2 市场竞争分析 (10)7.3 市场发展策略 (11)第八章技术成果转化 (11)8.1 成果转化机制 (11)8.1.1 建立多元化成果转化主体 (11)8.1.2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1)8.1.3 建立激励机制 (11)8.2 成果转化过程 (11)8.2.1 成果筛选与评估 (11)8.2.2 成果转化模式 (12)8.2.3 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12)8.3 成果转化效益 (12)8.3.1 经济效益 (12)8.3.2 社会效益 (12)8.3.3 环境效益 (12)8.3.4 创新能力提升 (12)第九章风险评估与控制 (12)9.1 风险识别 (12)9.1.1 内部风险识别 (12)9.1.2 外部风险识别 (13)9.2 风险评估 (13)9.2.1 风险评估方法 (13)9.2.2 风险等级划分 (13)9.3 风险控制措施 (13)9.3.1 风险预防措施 (13)9.3.2 风险应对措施 (13)9.3.3 风险监测与预警 (14)第十章项目实施与监督 (14)10.1 项目实施计划 (14)10.2 项目进度监控 (14)10.3 项目成果评价与反馈 (15)第一章项目概述1.1 项目背景全球科技竞争的日益激烈,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3号令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3号令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

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是中国国家统筹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计划由国家科技部负责组织实施,旨在通过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推动高技术产业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的目标是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和创新能力的高技术产业,加强国家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计划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前期研究和验证阶段,重点支持多个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基础研究,为产业化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是产业化阶段,重点支持已有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过程,并推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在计划的实施中,国家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创新平台、加强科技人才培养等方式,支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同时,国家还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通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专项计划,中国希望能够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加快高技术产业领域的发展步伐,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促进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依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任务,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管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

对于中央预算内资金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方式注入的国家高技术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高技术项目包括:(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的工程化集成、示范为主要内容,或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以下简称“研制开发项目”),是指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是指以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研发及验证能力为目标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项目”)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项目”),以及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四)国家高技术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是指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升级调整项目”)。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7.13•【文号】国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发展。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新定位,打造高地。

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以转型升级为目标,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制度创新,营造公开、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坚持合理布局,示范带动。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整体布局,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重大项目)和2024年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定位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型号专项和临床专项。

2023年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只征集重大项目,2024年征集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型号专项和临床专项。

重大项目瞄准贵州“六大产业基地”定位,通过场景驱动和需求牵引,每年遴选“十项技术”重点转化应用,体现“向科技要产能”;一般项目侧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主要评价技术成熟度的提升水平;型号专项推动工业倍增等行动,立项评审以企业评价为主,以产值论英雄,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聚焦产品创新,深入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支持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求;临床专项支持以服务患者为导向的临床诊疗技术应用与推广。

二、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重大项目通过公开竞争与政府组织相结合方式实施,一般项目、型号专项和临床专项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方式。

实施周期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

1.重大项目:每年支持10项。

对每个根据有关标准可独立鉴定(定型)的系统/分系统/关键技术元素,给予不高于IOOO万元的无偿资助,实施周期以2年为主,不超过3年。

2.一般项目:每项无偿资助经费50万元(含50万元)到100万元(含IOo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其中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援黔人员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

3.型号专项:每项无偿资助经费50万元(含50万元)到100万元(含IOO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4.临床专项:每项无偿资助经费5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要求1.资质资格。

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对有研发基础的企业简化评估和优先立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通过ISo9001认证的企业)。

(1)重大项目。

除社会公益类申报主体可为高校、科研院所外,其余项目采用双牵头方式,由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申报企业须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原则上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企业(因实施成果转化项目而新注册成立的SPV企业除外)。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程序和验收报告编制要点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程序和验收报告编制要点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程序和验收报告编制要点根据《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指导项目顺利进行验收,特制定本项目验收程序和验收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验收程序(一)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在批复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项目总体目标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以正式文件向项目主管部门和省发改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单项验收。

项目验收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同意后,项目承担单位向有关专业部门申请进行单项验收,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环保、消防、安全等,财务由有资质会计事务所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三)项目总体验收。

省发改委在各单项验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项目验收会进行总体验收。

验收会内容包括:验收会时间、地点和议程。

会议议程主要有:介绍来宾;成立验收委员会;承担单位介绍项目实施情况;现场查看;验收委员会提问、答疑;形成验收意见;项目通过验收。

验收委员会一般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二名,邀请专家三名以上,专家主要包括财务、技术、建造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专家。

二、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1.工程竣工报告,建筑安装质量评定;1.1 概况1.2 项目建设依据1.3项目批复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1.3.1 批复投资1.3.2 批复建设规模1.3.3 批复主要建设内容1.4项目实施情况1.4.1 投资完成情况1.4.2 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1.4.3 项目完成情况1.5 项目组织管理1.6 建筑安装质量评定2.技术总结报告,设计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工艺、设备、经济指标的验证考核结论;3.推广示范作用报告;4.产品应用报告;5.财务决算及其审计报告;6.环境、消防及安全报告;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预测分析报告8.全部工程竣工图纸9.经验和建设10.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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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改革委项目能源消耗情况申报登记表项目编号:
填表说明: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国有 2.集体 3.股份制
4.有限责任公司
5.民营
6.其他。

二、隶属关系:1.中央 2.市 3.区、县 4.其他。

三、建设性质:1.新建 2.改建 3.扩建。

四、主要设备能源利用效率、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重点工序综合能耗:应填写主要设备、产品、工序名称及指标和所处水平,其中水平包括:
1.国际先进;
2.国内先进;
3.本市先进;
4.国内一般;
5.本市一般。

五、项目节能措施综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六、单位一律采用:万元、吨/年、万千瓦时/年、万立方米/年。

七、本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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