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材相容性最新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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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品包装材料是保护药品质量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品包装材料应当保证药品质量和稳定性,并且能够避免对药品的不良影响。

为了保证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需要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以下将结合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对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阐述。

一、药品包装材料的选用原则药品包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安全性:药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物理性质:药品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质,例如耐渗透、不容易变形等,以保证药品的稳定性和质量。

3.化学稳定性:药品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能够避免与药物发生反应或降解,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和效果。

4.透明性:药品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明性,以便于观察药品的质量和状态。

5.封闭性:药品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封闭性,以避免药品受到空气、水分、光线等不良因素的影响。

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内容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接触性试验:将所选用的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接触一定时间后,观察是否出现色变、溶解、析出等不良现象。

2.药品包装材料对药物的保护性试验:将药品放置在所选用的药品包装材料中,经过一定时间后,观察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是否受到保护。

3.药品包装材料与不同药品相容性试验:对不同类型的药品,采用相同的药品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后,观察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是否受到影响。

4.药品包装材料的封闭性试验:将已经包装好的药品放置在模拟环境下,观察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是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三、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实施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实施应符合以下原则:1.按照试验方案和方法进行试验,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在试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试验条件,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可靠。

包材相容性最新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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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美国、欧洲以及日本对玻璃的分类与我国不同,但其分类思路基本一致,如附件2所示。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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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试行)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aopinbaozhuangcailiao yu yaowu xiangrongxingshiyan zhidao yuanzeGuidelines of evaluating compatibilitybetween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and pharmaceuticals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

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

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1、光照试验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500l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 、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3、6月取出,进行检测。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

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性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包材相容性 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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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着,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包材相容性最新指导原则-(1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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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美国、欧洲以及日本对玻璃的分类与我国不同,但其分类思路基本一致,如附件2所示。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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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试行)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aopinbaozhuangcailiao yu yaowu xiangrongxingshiyan zhidao yuanzeGuidelines of evaluating compatibilitybetween pharmaceutical packaging and pharmaceuticals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

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

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1、光照试验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500l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 、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3、6月取出,进行检测。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

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性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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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材相容性最新指导原则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性进⾏确认,最终选择和使⽤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参考了原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国⾷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药品研发及⽣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

⼆、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法,根据三氧化⼆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分为⾼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

美国、欧洲以及⽇本对玻璃的分类与我国不同,但其分类思路基本⼀致,如附件2所⽰。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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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40f5b4ba-6ebb-11ec-a06a-7cb59b590d7d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10-23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

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

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1.用深色或深色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

将试验对象放置在装有荧光灯或其他合适照明设备的灯箱中10天,进行辐照试验。

将试验对象放置在装有荧光灯或其他合适照明设备的灯箱中10天。

照明条件为4500lx±5001x。

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根据重点调查项目进行检测。

2.在加速试验中,将试验对象置于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中,放置6个月,分别在0、1、2、3和6个月取出进行检测。

温度敏感药物可在25℃±2℃和60%±10%相对湿度下测试6个月。

它用于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的有效性,并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3.长期试验时,将试验对象置于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60%±10%的恒温恒湿箱中,放置12个月,分别于0、3、6、9、12个月取出检测。

12个月后,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继续调查,分别在18、24和36个月内取出进行检测,以确定包装对药品有效期的影响。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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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药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目的是评估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确定包装材料对药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是否有影响。

本文将从试验原则、试验方法和试验结果解读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原则包括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建立相应的试验方案、严格控制试验条件、准确评估试验结果等。

在进行试验前,需要对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标准等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同时,试验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试验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试验结果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解读,确保对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的影响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其次,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方法包括物理试验、化学试验和生物相容性试验。

物理试验主要包括包装材料的物理性能测试,如拉伸性能、破裂强度等;化学试验主要包括包装材料与药物接触后可能产生的化学反应的测试,如溶出物、迁移物等;生物相容性试验主要包括包装材料对生物体的刺激作用的测试,如细胞毒性、皮肤刺激性等。

通过这些试验方法,可以全面评估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的相容性,为药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重要参考。

最后,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结果解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根据试验结果,对药品包装材料的选择、设计和使用提出合理建议,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还需要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解读,为药品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促进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综上所述,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药品研发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对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原则、方法和结果解读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只有科学合理地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才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人们的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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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美国、欧洲以及日本对玻璃的分类与我国不同,但其分类思路基本一致,如附件2所示。

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

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

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1.了解产品性质:在选择包装材料前,首先要了解产品的性质和特点。

例如,食品类产品可能需要耐高温、防潮、防氧化等特殊包装材料,而易碎物品则需要具有缓冲和抗震能力的包装材料。

了解产品性质有助于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并避免材料相容性问题。

2.考虑包装材料的物理性能:包装材料的物理性能对产品的包装效果和保护效果有重要影响。

包装材料的强度、透明度、耐磨性、阻隔性等因素都需要考虑。

例如,需要对产品进行耐压测试的需选择具有较高强度的材料,对需要长期保存的产品,应选择透气性和阻隔性都较好的材料。

3.避免材料相互反应:不同材料之间可能发生化学反应,导致产品污染、品质降低或包装材料失效等问题。

因此,在选择包装材料时,要避免相互反应的材料组合。

例如,食品类产品应避免选择酸性物质与金属盒子相组合,以免产生有毒物质。

4.了解包材的环保性:在选择包装材料时,也应考虑包材的环保性。

选择可再生、可降解或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有利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有助于塑造企业的绿色形象。

5.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包装材料的使用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例如,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有一套严格的法规,美国对药品包装材料也有相应的要求。

因此,在选择包装材料时,要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产品安全和合规性。

6.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不同产品可能需要不同的包装形式来满足产品的特殊要求。

例如,液体产品可能需要选择密封性好的容器来防止泄漏,散粉状产品可能需要选择带有喷雾或倒斗口的容器来方便使用。

7.合理使用辅助材料:包装过程中可能需要使用一些辅助材料,如胶带、填充物等,它们与包装材料之间的相容性也需要考虑。

选择合适的辅助材料,并正确使用,有助于提高包装效率和保护产品。

总之,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是根据产品的性质、要求和相关法规,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形式,并避免材料相互反应和污染,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企业在选择包装材料时,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和需求,结合环保要求和法规要求,进行合理的选择。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试行)YBB0014200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aopinbaozhuangcailiao yu yaowu xiangrongxingshiyan zhidao yuanzeGuidelines of evaluating compatibilityBetween pharmaceutical packageing and pharmaceuticals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是指为考察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之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

由于包装材料众多、包装容器的各异及被包装制剂的不同,为方便、有效地进行本试验,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相容性试验测试方法的建立在考察药品包装材料时,应选用三批包装材料制成的容器对拟包装的一批药品进行相容性试验:考察药品时,应选用三批药物用拟上市包装的一批材料或容器包装后进行相容性试验。

当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时,可参照药物及该包装材料或容器的质量标准,建立测试方法。

必要时,进行方法学的研究。

二、相容性试验的条件1、光照试验采用避光或遮光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的药品,应进行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放置10天,照度条件为:4500lx±5001x,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2、加速试验将供试品置于温度40℃±2℃、相对湿度为90%±10%或20%±5%的恒温恒湿箱内,放置6个月,分别于0、1、2、3、6月取出,进行检测。

对温度敏感的药物,可在25℃±2℃、相对湿度为60%±10%条件下,放置6个月后,进行检测。

用以预测包装对药物保护的有效性,推测药物的有效期。

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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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材相容性指导原则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着,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

药品的质量广受政府、制药企业和患者的密切关注。

而药品的包装却并不被一般人所关注。

殊不知,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简称药包材,下同)伴随药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如果包装材料和形式选用不当,可能会导致最稳定的药物处方失效,甚至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据报道,包装在聚氯乙烯输液袋中的安定注射液,60%的药物活性成分被包装材料所吸附,其疗效受到严重影响;用薄的聚乙烯软管包装软膏制剂,会使膏体变硬、变色,无法正常使用。

因此,选择合适的药包材是制药工业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选择合适的药包材,就要进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这是一种评价药包材性能优劣的有效方法。

试验目的:选择合适的药包材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

药包材的配方、组成,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都会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不恰当的包装材料会引发药物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使其发生化学反应,导致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使药物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副作用。

因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发布了《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以规范药品的包装,从而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那么,如何为药品选择合适的药包材呢?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之前,首先必须检验这种容器(材料)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的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条件下,在运输使用过程中与药物的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情况,以及容器(材料)本身的物理、化学、生物惰性和其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即进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

一套完整的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应该充分考虑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对药物的影响,并制定一个良好的试验计划。

一般来说,玻璃制品容器常用于注射剂、输液、片剂和胶囊的包装。

包材相容性新颖指导原则

包材相容性新颖指导原则

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美国、欧洲以及日本对玻璃的分类与我国不同,但其分类思路基本一致,如附件2所示。

原辅料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原辅料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

原辅料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概述在药品生产中,药品的原辅料选择和相容性试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原辅料的选择和相容性试验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介绍原辅料相容性试验的指导原则,以帮助药品生产企业正确进行原辅料选择和相容性试验。

一、原辅料选择的原则在选择原辅料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符合药典规定:原辅料应符合国家药典或相关药典的规定。

药典中对于原辅料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都有明确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选择。

2.药品特性要求:在选择原辅料时,应充分考虑药品的特性要求。

不同的药品有不同的特性,如溶解度、稳定性、生物利用度等。

根据药品的特性要求,选择适合的原辅料。

3.供应商的信誉度:在选择原辅料供应商时,应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度。

供应商的信誉度直接影响到原辅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药品生产企业应选择有信誉的供应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可靠。

4.价格和成本:在选择原辅料时,价格和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虽然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是最重要的,但成本控制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择价格适中的原辅料。

二、相容性试验的原则相容性试验是指药品配方中的不同原辅料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混合试验,评价其相容性和稳定性。

在进行相容性试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面考虑:相容性试验应全面考虑药品中各原辅料的相互作用。

不同原辅料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药品的不稳定性,因此,需要对所有原辅料进行试验。

2.条件选择:相容性试验时应选择适当的条件。

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

这些条件可以影响原辅料的相容性和稳定性。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条件,选择适当的条件进行试验。

3.时间控制:相容性试验的时间应根据药品的使用寿命和储存条件来确定。

不同的药品有不同的使用寿命,试验的时间应覆盖到药品的使用期限。

4.试验方法:相容性试验的方法应科学合理。

试验方法应能够真实模拟药品的使用条件,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常用的试验方法包括物理观察、化学分析等。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相容性-最新国标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 相容性-最新国标

包装材料试验方法相容性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包装材料相容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下列材料的相容性试验:a)中性包装材料与被包装的金属、塑料或其他固体材料;b)液态、半液态可剥性塑料、涂料与被保护的金属或其他固体材料;c)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与被包装的金属;d)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与可热封的包装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78 化学试剂乙醇(无水乙醇)GB/T 687 化学试剂丙三醇GB/T 3880.1-202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5231-2022 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058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GB/T 11372 防锈术语GB/T 30435 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BB/T 0049-2021 包装用干燥剂JY/T 0447-2011 教学用玻璃仪器标本瓶3 术语和定义GB/T 113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腐蚀 corrosion金属或材料与所处的环境发生反应而导致的材料变质。

这种变质通常是由氧化、酸或碱、电化学等作用引起的。

注:在本试验中,金属表面出现锈斑、蚀点或形成疏松的或粒状的产物, 就认为是产生腐蚀;仅在金属表面产生颜色变化而没有其他腐蚀特征时,不认为是腐蚀。

变质 disease材料由于所处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使其性质或状态发生改变。

中性包装材料 neutral packaging materialpH值近中性(6.5~8.0),对金属无腐蚀的包装材料。

柔性气相防锈包装材料 flexible volatile rust preventive material可以根据内装产品的形状变化的气相防锈包装材料,例如气相防锈纸、气相防锈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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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进行阐述,旨在指导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系统、规范地进行药品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在药品研发期间对药用玻璃(以下简称玻璃)包装容器进行选择,并在整个研发过程中对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的适用性进行确认,最终选择和使用与药品具有良好相容性的玻璃包装容器,避免因药用包装容器可能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遵循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沿用/参考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国食药监注〔2012〕267号)的思路,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指导原则及有关专著,重点突出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相关的相容性研究内容。

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药物研究技术要求的提高,本指导原则将不断修订并完善。

本指导原则主要阐述了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其他剂型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容性研究不在本指导原则中详述,另外,玻璃包装容器常与胶塞等组件配合使用,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可参照相关指导原则的基本思路,开展制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其他组件及材料(如胶塞等)的相容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验证科学合理也可采用。

二、相容性研究的考虑要点2.1 玻璃的分类目前,中国参考ISO 12775:1997(E)分类方法,根据三氧化二硼(B2O3)含量和平均线热膨胀系数(Coefficient of Mean Linear Thermal Expansion,简称COE)的不同将玻璃分为两类:即硼硅玻璃和钠钙玻璃,其中将硼硅玻璃又分为高硼硅玻璃、中硼硅玻璃、低硼硅玻璃,如附件1所示。

美国、欧洲以及日本对玻璃的分类与我国不同,但其分类思路基本一致,如附件2所示。

2.2 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可能发生的相互作用2.2.1 玻璃容器的化学成分与生产工艺一般来说,药用玻璃通常包含二氧化硅、三氧化二硼、三氧化二铝、氧化钠、氧化钾、氧化钙、氧化镁等成分。

每种成分比例并不恒定,在一定范围内波动。

不同玻璃生产企业的玻璃化学组成会有所不同。

为了改善药用玻璃的性能,通常会在玻璃中添加不同的氧化物,如加入氧化钠、氧化钾、氧化钙、氧化钡、氧化锌、三氧化二硼和氟化物可降低玻璃的熔化温度和/或改善玻璃内表面耐受性;加入三氧化二铝可以改进玻璃的力学性能;加入铁、锰、钛等过渡金属氧化物形成着色玻璃以产生遮光效果;加入氧化砷、氧化锑等物质以除去玻璃中气泡,增加玻璃的澄清度。

因此,玻璃中的金属离子或阳离子团均有可能从玻璃中迁移出来。

玻璃包装容器通常采用模制和管制工艺生产。

不同生产工艺对玻璃制品质量的影响不同,特别是对玻璃内表面的耐受性影响较大。

模制玻璃容器内表面耐受性基本相同。

对管制玻璃制成的不同类型玻璃容器,如管制注射剂瓶(或称西林瓶)、安瓿、笔式注射器玻璃套筒(或称卡氏瓶),预灌封注射器玻璃针管等,通过加热使容器成型的过程中,由于局部受热(如底部应力环部位,颈部)引起的碱金属和硼酸盐的蒸发及分相等原因,上述部位内表面的化学耐受性通常低于玻璃容器中未受热的部位;另外,不同厂家可能选择不同的管制成型工艺,如底部和颈部火焰加工温度以及形成玻璃容器后的退火温度、退火时间等不同,因此即使采用相同生产商提供的同批次玻璃管,管制玻璃容器也可能存在质量差异,给所包装的药物带来不同的风险。

为了提高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性等性能,通常会对玻璃容器的内表面进行化学处理,如用硫酸铵处理。

该处理工艺虽然可以提高玻璃的耐水能力,但可能会使某些玻璃的结构脆弱;另外,也有少量玻璃容器采用内表面镀膜处理的方式,但必须注意的是,在药品长期贮藏条件下,膜层材料可能被药物侵蚀,膜层材料及玻璃成分均可能迁移进入药物中。

2.2.2 注射剂与玻璃包装容器的相互作用注射剂的药物与玻璃包装容器可发生物理化学反应。

常见的反应有:某些药物对酸、碱、金属离子等敏感,如果玻璃中的金属离子和/或镀膜成分迁移进入药液,可催化药物发生某些降解反应,导致溶液颜色加深、产生沉淀、出现可见异物,药物降解速度加快等现象;玻璃中的钠离子迁移后,导致药液pH值发生变化,某些毒性较大的金属离子或阳离子基团迁移进入药液也会产生潜在的安全性风险。

对于某些微量、治疗窗窄、结构上存在易与玻璃发生吸附官能团的药物,或是处方中含有微量功能性辅料(如抗氧剂,络合剂)的药物,玻璃容器表面可能会产生吸附作用,使药物剂量或辅料含量降低。

注射剂会对玻璃内表面的耐受性产生影响,降低玻璃容器的保护作用和功能性,甚至导致玻璃网状结构破坏致使其中的成分大量溶出并产生玻璃屑或脱片,引发安全性问题。

影响玻璃内表面耐受性的因素包括玻璃容器的化学组成、生产工艺、成型后的处理方式,以及药物制剂的处方(组成成分、离子强度、络合剂、pH值)、灭菌方式等。

模制玻璃容器所有面的内表面耐受性基本相同,管制玻璃容器靠近底部应力环部位和颈部内表面的化学耐受性低于其他部位,耐腐蚀性受不同药物制剂的影响较大。

内表面经过处理(例如用硫酸铵处理)的玻璃可能导致表面层富硅,会造成玻璃结构脆弱。

影响玻璃内表面耐受性的因素可参见附件3。

2.2.3 为注射剂选择适宜的玻璃包装容器本指导原则所指的玻璃包装容器涵盖了模制输液瓶和注射剂瓶,以及管制注射剂瓶、安瓿、笔式注射器玻璃套筒和预灌封注射器玻璃针管等。

通常,药用玻璃具有较好的物理、化学稳定性,生物安全性相对较高。

在为注射剂选择玻璃包装容器时,需要关注玻璃容器的保护作用、相容性、安全性,以及与工艺的适用性等。

在相容性方面,需考察制剂对玻璃容器性能的影响,以及玻璃容器对制剂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可关注以下方面内容:玻璃的类型、玻璃的化学组成、玻璃容器的生产工艺、规格大小、玻璃成型后的处理方式;药品和处方的性质,如药液的pH值、离子强度等;以及制剂生产过程中的清洗、灭菌等工艺对玻璃容器的影响,如洗瓶阶段的干热灭菌工艺、制剂冷冻干燥工艺、终端灭菌工艺等。

一般情况下,管制玻璃容器多适用于包装小容量注射液以及粉末,如安瓿瓶、笔式注射器玻璃套筒和预灌封注射器等;模制玻璃容器多适用于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液和粉末(模制注射剂瓶)的包装,如钠钙玻璃输液瓶、中硼硅玻璃输液瓶等。

2.3 相容性研究的步骤相容性研究内容应包括包装容器对药品的影响以及药品对包装容器的影响,主要分为如下六个步骤:1)确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组件;2)了解或分析包装组件材料的组成、包装组件与药品的接触方式与接触条件、生产工艺过程,如:玻璃容器的生产工艺(模制或管制)、玻璃类型、玻璃成型后的处理方法等,并根据注射剂的理化性质对拟选择的玻璃容器进行初步评估;3)对玻璃包装进行模拟试验,预测玻璃容器是否会产生脱片以及其他问题;4)进行制剂与包装容器系统的相互作用研究,主要考察玻璃容器对药品的影响以及药品对玻璃容器的影响,应进行药品常规检查项目检查、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同时对玻璃内表面的侵蚀性进行考察;5)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安全性评估和/或研究;6)对药品与所用包装材料的相容性进行总结,得出包装系统是否适用于药品的结论。

玻璃容器相容性研究决策树可参见附件4。

三、相容性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分析方法在进行注射剂与玻璃容器的相容性研究前,需要了解玻璃的组成成分、生产工艺,内表面处理方式等信息,然后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后续的相容性研究。

这里的相容性研究包括模拟试验和相互作用研究。

3.1 模拟试验模拟试验的主要目的是预测玻璃容器发生脱片的可能性,通常采用模拟药品的溶剂,在较剧烈的条件下,对玻璃包装进行的试验研究。

如果注射剂存在多种包装规格,试验研究容器宜首选比表面积最大的玻璃容器,应注意,如果是不同的供应商和(或)不同材质的玻璃包装,应分别进行试验。

模拟溶剂:首选含目标药物的注射剂,如果药物对分析方法产生干扰,可选择与制剂具有相同或相似理化性质的模拟溶剂,重点考虑溶液的pH、极性及离子强度、离子种类等,如不含药物的空白制剂。

模拟条件:模拟试验需在较剧烈的条件下进行。

应结合药品在生产、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的最极端条件,并选择更强烈的试验条件,如加热、回流或超声、振荡等。

除了选择以上模拟溶剂和模拟条件以外,也可参考美国药典<1660>玻璃内表面耐受性评估指南中加速脱片试验方法(如附件5所示),并结合药品的pH值、离子强度等因素,选择模拟溶剂和模拟条件。

应对玻璃容器内表面进行检查,并对侵蚀后的模拟溶液进行检测分析,以预测玻璃内表面腐蚀以及玻璃脱片的倾向,可以通过观察玻璃表面的侵蚀痕迹进行初步判断,其他测定指标包括试验液中Si元素浓度增加量、Si/B或Si/Al比值的增加量、可见和不可见微粒数增加量,pH值上升程度,以及其他多种离子的变化量等。

3.2 相互作用研究进行注射剂与玻璃容器相互作用研究时,应采用拟上市的处方工艺和包装容器生产的制剂,并将玻璃容器以及注射剂均作为试验样品,应采用至少3批制剂与1批包装容器进行研究。

考察条件需充分考虑药品在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最极端条件。

考察时间点的设置应基于对玻璃包装容器性质的认识、包装容器与药品相互影响的趋势而设置,一般应不少于(0、3、6个月)三个试验点。

通常应选择按正常条件生产、包装、放置的注射剂的包装容器(而不是各包装组件)进行相互作用研究,可参考加速稳定性试验以及长期稳定性试验的试验条件(温度和时间),至少应包括起点和终点,中间点可适当调整,例如,在考察离子浓度的变化情况时,为了使离子浓度-时间曲线的斜率变化结果更具可评价性,可适当增加中间取样点。

为了尽可能保证溶液与玻璃容器底部应力环部位和肩部接触,对于注射液,可采用容器正立和倒置的方式进行分别试验。

在对不同浓度的注射剂进行研究时,也可采用ICH稳定性指导原则中推荐的括号法或矩阵法进行试验。

3.2.1 玻璃容器对药品质量的影响3.2.1.1 药品常规检查项目在不同的考察条件和时间点对药品进行检查时,应重点关注玻璃容器及其添加物质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如对药品pH值、溶液澄清度与颜色、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重金属、有关物质和含量等的影响,可参考药品标准进行检验。

对pH值较敏感的药品,应重点关注从玻璃中浸出的碱金属离子等成分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如药品pH值、药液颜色的变化情况、可见异物的出现等。

3.2.1.2 迁移试验玻璃包装容器中组分多为无机盐。

迁移入注射剂药液的常见元素包括Si、Na、K、Li、Al、Ba、Ca、Mg、B、Fe、Zn、Mn、Cd、Ti、Co、Cr、Pb、As、Sb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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