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供材料清单
抵押所需材料
抵押所需材料
在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否齐全,直接
关系到抵押业务能否顺利办理。
以下是您在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 身份证件,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是最基本的
身份证明,证明您的身份和个人信息,是办理抵押业务的必备材料。
2. 房产证,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是证明您拥有该房产所有
权的重要证明文件,也是抵押业务的核心材料之一。
3.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是证明您购买该房产的法律文件,也是抵押业务必备的材料之一。
4. 还款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这些材料
可以证明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是银行审核抵押业务的重要依据。
5. 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在审核抵押业务时,通常会要求提供婚姻证明,以确认夫妻双方对抵押业务的同意和签字。
6. 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如果有共同借款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件、收入证
明等相关材料。
7.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比如
抵押房屋的评估报告、抵押物保险等。
以上是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准备
这些材料时,建议您提前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清楚银行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办理抵押业务的顺利进行。
祝您办理抵押业务顺利,谢谢!。
在建工程抵押所需材料
常州市房产登记中心在建工程抵押必需经过房产市场领导同意后,窗口方可受理。
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除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
1、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清单;
7、上级主管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房地产抵押的决议;
8、在建工程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
9、企业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双方)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双方)
11、授权委托书(双方)
12、代理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收复印件)(双方)
13、投入资金情况说明(审计单位提供)
14、工程进度说明(监理单位提供)
1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发票(单位盖章)
16、董事或股东成员名单(工商局调)。
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只需提供9项材料--15部门发布新投资审批清单
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只需提供9项材料--15部门发布新投资审批清单展开全文2月12日,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发布“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清单(2018年版)”。
《清单》针对哪些事项可以同时办、什么情况下哪些事项必须办、哪种情况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为工程建设提供精准指引。
《清单》包括了当前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前需要办理的42项审批、核准、备案类事项以及需要提交审查的258项申报材料,同时明确了各项审批及其申报材料针对的项目类别及适用情形。
以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例,今后只需提供9项材料,各地不得要求提供清单之外的申请材料。
审批事项名称序号申请材料清单提供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项目单位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管部门4、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直接发包备案表)项目单位5、施工合同项目单位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机构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项目单位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项目单位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项目单位或相关部门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比对,《2018版清单》有如下调整:1、明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2、原规定中第七项“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住建部已明文取消。
自2019年3月15日起,全国统一按上表执行。
2018版清单2018版清单,还包含了环评审批、消防审批等42个审批事项。
经梳理,我们将与工程建设联系密切的部分审批事项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序号审批事项名称适用情形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在建工程抵押材料一览
1.在建工程预测面积函(收A4版完整复印件)
2.所在地派出所门牌号证明及小区图纸(需有门牌标识收原件)
3.地名委员会命名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4.房产平面总图蓝图(原件)
5.预售许可证(若有需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9.抵押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
10.最高额抵押合同(附清单)或抵押合同(附清单)+借款合同
11.抵押登记申请表格(表三)
12.抵押方登记授权委托书
13.抵押方企业章程及章程证明,盖公章
14.董事(股东)会决议(附清单)
15.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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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供材料清单
在建工程抵押需提供材料清单
在建工程抵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作为
抵押物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
与传统的房屋抵押相比,
建工程抵押的特点是抵押物处于建设中的状态,因此在办理建工程抵押时,需要提供一系列特定的材料清单,以证明建设工程的真实情况和价值。
下
面是建工程抵押材料清单的一个例子,供参考。
一、借款人基本材料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
3.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借款人及其配偶)
4.收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
5.借款申请表
二、抵押物基本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近期的测绘报告或建筑工程勘察报告
4.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5.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或执照
6.工程设计文件(包括结构图、装饰设计图、设备安装图等)
7.施工合同或工程监理合同
三、工程进展材料
1.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项目管理层的施工进度报告
3.工程进度款发放证明或发票
4.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或项目管理报告
四、工程质量材料
1.房屋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记录表
2.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3.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手册或方案
五、工程造价材料
2.工程项目结算报告或财务报表
3.进场款或部分工程款的支付证明
六、其他材料
2.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或其他合作协议
3.相关贷款保证材料(如担保函、抵押担保合同等)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附加材料。
权证类档案的内容
权证类档案的内容①抵(质)押物(权)评估报告或作价依据;②对抵(质)押物价值的内部评估结果;③抵(质)押物所有权、使用权证或证明文件;④已办理抵(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⑤抵(质)押物清单;⑥权利质押中的各种有价单据;⑦抵(质)押物保险单;根据抵质押财产性质不同,权证类档案至少还应包括以下资料:以共同共有财产抵押的,还应有全体共有人同意以该财产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以按份共有财产抵押的,还应有抵押人对该财产占有份额的证明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人以其所占份额设定抵押的书面文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其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还应有乡(镇)、村出具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载明同意以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意在实现抵押权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内容的书面文件;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该企业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依企业章程作出的同意抵押的书面决议;以国有独资公司的财产抵押的,国有独资公司未设董事会的,应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以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发包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以非法人联营企业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联营各方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以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还应有证明租赁在先的事实以及抵押人已将设定本次抵押告知承租人的书面文件;以房地产抵押的,还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共有的房屋还应有房屋共有权证;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应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证明、建筑工程规划图纸,证明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证明建设工程价款预、决算及拖欠情况的书面材料;以预售房屋抵押的,还应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机器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以及其他动产抵押的,还应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以及抵押物的存放状况资料;以存货质押的,还应有证明保管质物的仓储公司或现货交易市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业的管理设备和技术、合格的管理人员及高效的进出库信息传递系统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以汇票、本票出质的,还应有出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依据法律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的,可提交其他发票);以单位定期存单质押的,还应有下列材料:开户证实书,定期存单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有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开户证实书的书面文件,存款人委托贷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以我行签发的个人储蓄存单(折)质押的,还应有下列材料:储蓄存单(折),储蓄存单(折)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有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目的而使用其储蓄存单(折)的书面文件,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以他行签发的个人储蓄存单(折)质押的,应有存款行与我行签订的质押止付协议;以仓单质押的,还应有仓单或仓单持有凭证以及证明仓单开具人的合法主体资格和仓单项下货物的品名、数量、入库检验、保管期限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保险单等资料和证明文件;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质押的,除需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有下列材料: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出质股东将其股权质押决议,将股份出质完整、及时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书面决议;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的,还应有下列材料:企业的章程及基本情况材料,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投资者同意出质投资者将其股权质押的书面决议,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同意质押的批复;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还应有下列材料:具有现金价值且出质人与投保人为同一人的人寿保险单,出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开具人寿保险单的保险公司与我行签订的载明保险公司负责对质押保单进行核实、计算现金价值、办理出质登记和止付手续等内容的银保合作协议,投保人、被保险人(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同意质押的书面承诺,投保人没有拖欠保险费(若以分期形式缴交保险费的,必须已缴纳了最近一期保险费)的证明文件;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的,还应有具备审批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的复印件等。
各类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流程大全
各类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流程大全一、不动产抵押(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章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所需材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7、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金融圈的干货文章、模块知识、实务课程助您成为金融界的实力派!欢迎关注金融干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税费发票等);4、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5、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7、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权属证明(原件);8、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未预售证明(原件)。
抵押补充贷款 项目清单
抵押补充贷款项目清单
抵押补充贷款是一种贷款形式,通常用于房地产交易。
在这种
贷款中,借款人使用已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品,从而获得额外的贷
款资金。
项目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房产信息,包括房产的地址、面积、用途、产权证明等信息。
2. 借款人信息,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信用报告等。
3. 贷款金额,清单应明确注明借款人希望获得的贷款金额。
4. 利率和期限,清单中应包括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期限,以及还
款方式(如等额本息还款或者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5. 抵押物评估,清单中可能需要包括对抵押物价值的评估报告,以确定抵押物价值是否足够支持借款金额。
6. 其他费用,清单中应包括贷款申请所需支付的评估费、手续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7. 还款来源,清单中可能需要借款人提供还款来源的说明,包括工资收入、租金收入等。
8. 风险提示,清单中可能需要包括贷款的风险提示,提醒借款人注意贷款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利率上升、房产抵押风险等。
以上是抵押补充贷款项目清单的一般内容,具体清单内容可能会因贷款机构和借款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申请抵押补充贷款时,借款人应仔细阅读清单内容,并确保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材料清单
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材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注:委托方必须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引发的后果,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材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注:委托方必须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引发的后果,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材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注:委托方必须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引发的后果,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材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更正登记)
注:委托方必须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引发的后果,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常见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常见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A.工程类.工程招投标(保函)担保;履约保证证明(保函)担保;工程履约担保-非投标类;业主支付担保;工程维修担保-履约类;工程质量担保一招投标担保一、概念:保证担保人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预付款等保函。
假如中标人违约,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缺失。
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类招投标活动。
二.操作流程1. 客户申请担保(填写委托担保承诺书),如为银行保函客户同时要向银行出具“开立保函申请”,项目经理受理业务,收集资料(按清单要求提供),填写项目处理表;2. 项目经理初审后将上述资料提交部门经理签字;3. 部门经理审查后将上述资料提交给风险管理部审查员审核;4. 审查员审核后将资料提交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审查员将资料与保函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将保函签字、盖章;5. 审查员将《缴费通知单》交财务部开具收据,收取有关费用;6. 审查员将保函交项目经理送达客户在协议上签字,其余资料退还项目经理,公司出具保函或者银行审核签字后出具银行保函;7. 项目经理整理项目资料,移交审查员存档备查;8. 保后管理;代偿与追偿(如有);担保项目终结。
三.招投标担保申请需提交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4.贷款卡复印件及查询密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6.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7.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8.企业负责人简历(原件,1份)9.公司章程(原件,1份)10.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1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包人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为共同推举的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12.资格预审合同通知书或者邀标通知书(公开投标除外)(原件,1份)二、履约保证证明(保函)担保:一、含义:保证担保人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
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在一个项目现场,各方主体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材料清单,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材料清单的示例,供参考:1.建筑材料:-水泥:用于混凝土制作,需要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数量;-砂石:用于混凝土配料、砌砖等,按照项目需要预先计算所需量;-钢筋:用于加固结构,按照结构设计图纸确定底部与顶部钢芯距离;-砖块:用于砌墙、修补等工作,根据建筑设计图纸计算数量;-地板砖:用于铺设地面,按照设计图纸计算与需求;-地板材料:根据不同区域的要求,提供木地板、瓷砖、地毯等;-油漆:按照设计图纸确定需要的颜色和品牌;-管材:用于管道系统,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所需数量。
2.电气材料:-电线:按照设计图纸中的电气规范和负荷计算来确定所需长度和规格;-开关、插座:根据设计图纸的位置和数量来确定所需数量;-配电盘:用于电力分配,根据负荷计算确定所需品牌和容量;-灯具: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各种类型和规格的灯具;-输电线缆:用于电力供应和传输,根据设计图纸所需长度和规格。
3.机械设备:-塔吊:根据项目规模和高度确定所需款式和数量;-升降机:用于材料和人员的垂直运输,根据项目规模和高度确定所需款式和数量;-起重机:用于重物起重,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所需款式和数量;-施工车辆:用于材料和工人的运输,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所需款式和数量。
4.辅助工具和设备:-手动工具:如锤子、锯子、螺丝刀等,根据工种和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确定所需数量;-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锯、电动切割机等,根据工种和施工过程中的需求确定所需数量;-安全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必须根据员工数量来确定所需数量。
5.暖通设备:-空调机组:根据房间面积、设计需求和预计的使用人数来确定所需款式和数量;-风管:用于空气传输,按照设计图纸计算所需长度和规格;-暖气片:用于供热,根据设计图纸中的房间面积和所需温度来确定所需数量;-管道材料:用于热水和冷水供应,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所需长度和规格。
评估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被评估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一、综合性资料1、关于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的有关文件:如有关申请、批准文件、董事会决议、破产裁定书、破产公告等;2、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年检后);3、《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4、评估范围的房屋所有权证(与评估明细表建筑面积、结构、坐落一致);5、土地使用权证(与评估范围土地面积一致);6、车辆行驶证;7、专利证书;8、商标注册证;9、评估前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相应的调整分录和剥离后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报告;10、企业有关诉讼情况,包括已经判决的诉讼和尚未判决的诉讼;11、企业对其他单位借款担保情况和其他单位为本单位借款担保情况;12、企业用于抵押借款的资产明细表;13、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函》上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14、填写资产占有单位基本情况表;15、按要求撰写《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16、在提供的全部材料上逐页加盖公章,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要求填表人签字、填写日期。
二、机械设备评估需提供的资料1、按本所要求在企业资产清查基础上填好“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运输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启用日期、购置价格、运杂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吊装费用);尚未转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建工程,填入“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清查评估明细表”;2、用外汇购买的大型、关键进口设备①进口设备需提供购置合同及技术协议、报关单、装箱单及外币结算单、汇率贴水水单、商检报告及价值鉴定清单复印件等有关资料;②国内配套的辅机及主要(大型)配件清单;③国内运输、安装的费用资料;④试车验收及设备运行状况资料。
3、国内购买的大型、关键设备①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技术协议、购置发票、设备竣工验收决算书及设备组成明细清单复印件;②有关运输及安装费用资料;③试车、验收及设备运行状况资料。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及需要材料清单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及需要材料清单第一篇:建设项目前置手续及需要材料清单项目建设前置手续规定及需提供资料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可划分为五个阶段,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有些需要前置条件,但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联审联批时可同时办理,以推进项目尽早开工。
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善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
一、第一阶段:选址阶段(一)审批单位:城市规划局(二)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三)需提供材料:1、《城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2、拟选址位置的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3、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限于国家、省、市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项目);4、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1)、位于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的,国土部门出具的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2)、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对环境影响项目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3)、属于易燃易爆项目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位于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6)、涉及防洪、防汛的,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铁路、公路、电信、无线电站台、燃气、防雷等其它问题的,依法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具体流程及时限: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一)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二)联审联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三)需提交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表;(2)环评报告书(表)。
2、用地预审(1)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2)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
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
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抵押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加盖公章;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加盖公章;
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业务清单、材料清单
(资料性)网上办理业务清单网上办理业务清单见表A.1。
表A.1网上办理业务清单(续)(资料性)网上办理材料清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出让)材料清单见表B.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划拨)材料清单见表B.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材料清单见表B.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租赁)材料清单见表B.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首次登记(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转移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转移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材料清单见表B.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转移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坐落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坐落变更)材料清单见表B.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坐落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变更(法人或其他组织)】材料清单见表B.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用途、性质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用途、性质变更)材料清单见表B.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用途、性质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界址面积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界址面积变更)材料清单见表B.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土地界址面积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权利期限变更(土地的使用期限)】材料清单见表B.1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变更登记【权利期限变更(土地的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注销登记(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注销登记(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材料清单见表B.11。
河南、建设项目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一)
河南、建立工程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建立工程规划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主要材料是一书两证:工程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一、工程选址意见书、红线图(建立局规划室):1、提交的资料:(1)申请报告;(-向建委递申请报告------填选址意定位表------批准选址意见书)(2)建立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发改委提工程建议书---工程建议书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被批准)2、规划室技术人员去现场勘察用地界限及尺寸;收费标准:免费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二、办理《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向国土局提出用地申请----批准后定位定边界交费)(一)所需材料:1、建立工程立项批复及与园区签订的投资协议;2、填写《建立工程规划定点申请表》及《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3、房地产开发工程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4、法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经办,请提供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办结文件:1、《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2、建立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3、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审批单;4、建立工程用地红线图。
三、核查总平面图(建委办理)(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一)所需材料:1、填写申请表;2、《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建立用地批准书》及宗地界址图(核原件,留复印件);3、总平面图3份及电子幅员件1份(图纸上加盖建立单位公章);4、建筑模型;5、如需委托经办,请提供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办结文件:1、签署建立局审核意见的总平面图四、建立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进展规划规划设计----经建委批准后进展施工图设计。
注:此项任务完毕后----征地补偿,圈围墙)(一)所需材料:1、规划设计报审表;2、总平面图及单体设计红线图;3、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含电子幅员件)(注:只需提供建筑施工图);4、方案效果图;5、设计说明书(工程地点、性质、各项技术指标及估算书)。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申请材料清单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申请材料清单客户基本材料(一)、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五)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的近三个年读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户本年度最近的报表。
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立的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小型企业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八)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九)申请信贷业务有授权为头人办理的,需要提供企业法定(十)客户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等性质的企业,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十一)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材料。
1、信贷业务材料(1)申报流动资金贷款,应尽可能的提供与借款原因有关核还款来源字节相关的合同。
订单等商务文件。
(2)农村信用社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担保材料(1)抵押方式1抵押人应当向农村信用社提供下列材料(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特殊行业的需同时提供特殊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的样本或印鉴;(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或印鉴;(4)公司章程或企业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抵押人同意提供抵押的书面文件;(6)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依法处分权的权属证明文件;(7)抵押物的清单及基本资料,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状况、所在地,同一抵押物已经向其他债权人设定的情况证明等;(8)农村信用社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抵押人纳税情况等2、抵押人为自然人应提供下列材料:(1)抵押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和结婚证;(2)抵押人的居住证明(户口簿);(3)抵押人机器配偶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书面文件;3、以共有的财产抵押的,还应由全体共有人同意以财产设定的书面文件,抵押人为全体共有人。
建设项目前置手续与需要材料清单
项目建设前置手续规定及需提供资料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可划分为五个阶段,有一定的先后顺序,没有那么严格,其中有些需要前置条件,但是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联审联批时可同时办理,以推进项目尽早开工。
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完善审批所需的全部资料。
一、第一阶段:选址阶段(一)审批单位:城市规划局(二)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三)需提供材料:1、《城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申请书》;2、拟选址位置的1:1000现状地形图2份及其电子文件;3、项目批准或核准文件(限于国家、省、市规定需要批准或核准的项目);4、需要申请人提供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1)、位于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域的,国土部门出具的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意见;(2)、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对环境影响项目的,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3)、属于易燃易爆项目的,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4)、位于划定的城市绿线围的,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5)、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6)、涉及防洪、防汛的,水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涉及铁路、公路、电信、无线电站台、燃气、防雷等其它问题的,依法确定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四)具体流程及时限: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一)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二)联审联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三)需提交材料:1、环境影响评价(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申请表;(2)环评报告书(表)。
2、用地预审(1)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2)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3、项目立项或核准(1)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和能源耗用与条件、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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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是土地+在建工程的这种形式在进行评估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首先,找的评估机构一定要经得税务部门认可的
1、选址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 5、项目可行性报告;
6、6、施工图以及根据其计算出的已建土建面积;
7、 7、总平面图;
8、8、建设工程预(决)算书;
9、9、在建工程实际投资说明;
10、10、若为商品房并涉及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报价;已预售部分的门牌号、面积清单;预售合同;
11、11、委托方的营业执照;
12、12、国有土地使用证;
13、1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