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三之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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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特殊食品等管理规定的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特殊食品等管理规定的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
2 按照药品进行注册,注册费用高昂,导致产品价 格高,大大限制了这类产品的研发和临床使用,产 业的良性发展受到遏制。
1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没 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 关标准,此类产品的生产、销 售与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特殊医学 用途
配方食品
3 新食品安全法明确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的“ 食品”法律 地位,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 的历史性的进步。必须明确的 是 ,特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 是食品,不是药品,但不是正 常人吃的普通食品。
目录
01 新食品安全法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原则 02 新食品安全法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 03 特医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01
第一部分
新食品安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原则
1
2
表现在对保健食品、
表现在对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需要进行 婴幼儿配方食品需要建立
产品或配方的注册或备案,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而且
普通食品则不需要。
是强制要求,企业不落实
则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
政处罚。
3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 品广告适用广告法和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 广告管理的规定,婴幼儿 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对出厂 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 批检验等。
02
第二部分
新食品安全法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
标准中对于全营养配方食品,规定了适用于 1—10 岁、10 岁以上人群的产品中能量、蛋 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的所有必需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要求, 各个营养素含量的要求是在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人量》基础上,考虑我国已经颁 布实施的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通则》(GB25596-2010)等对营养素的要求而制定的。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1、突出“严”字,让制度“带电长牙”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

主要从八个方面强化了制度构建。

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第二,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注册制度。

第六,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剧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

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2、突出“罚”字,新增行拘处罚,最高罚货值30倍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新食品安全法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构成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构成犯罪,才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新法还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二,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

比如对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但是新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处罚的幅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

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3.10.07•【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解读《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8号)一、新食品原料解读材料(一)桃胶桃胶是以蔷薇科李属植物桃树(Prunuspersica(L.)Batsch)分泌的胶状物为原料,经采摘、分选、晾晒、清洗、干燥等工艺制成。

主要营养成分为膳食纤维、多糖、水分、蛋白质和维生素等。

桃胶在我国湖北、江苏及浙江等地区有一定的食用历史,食用方式主要有做汤、粥、羹、甜品等。

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30克/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桃胶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鉴于桃胶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二)油莎豆本产品的基源植物为莎草科莎草属植物油莎草(CyperusesculentusL.var.sativusBoeck.),原产于中非洲,在地中海地区被广泛种植,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引入我国,目前在我国河北、甘肃和山东等地区种植。

申报产品油莎豆为其地下块茎,主要营养成分为碳水化合物、脂肪、膳食纤维、水分和维生素等。

欧洲将油莎豆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加拿大认为油莎豆奶具有作为食品安全食用的历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油莎豆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执行。

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特殊食品等管理规定的解读PPT文档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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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关于特殊食品等管理规 定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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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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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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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特殊食品包括(3篇)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特殊食品包括(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殊食品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以下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特殊食品包括哪些。

一、特殊食品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特殊食品是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这些食品由于针对特定人群或具有特殊功能,其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需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

二、特殊食品的种类1.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它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增强免疫力类:如蜂胶、人参、枸杞等。

(2)调节血脂类:如红曲、大蒜、银杏等。

(3)改善睡眠类:如酸枣仁、夜交藤等。

(4)抗氧化类:如葡萄籽、番茄红素等。

2.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患有特定疾病、特殊生理状况或特殊需求人群的营养需求而设计的食品。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特殊治疗食品:如糖尿病专用食品、肾脏病专用食品等。

(2)特殊营养食品:如老年营养食品、孕妇营养食品等。

3.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需求而设计的食品,主要包括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幼儿配方奶粉等。

4. 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老年人食品:如老年营养食品、老年保健食品等。

(2)运动员食品:如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员保健食品等。

(3)素食食品:如素食配方食品、素食保健食品等。

三、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1. 注册或备案制度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除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外,还需进行产品或配方的注册或备案。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学习解读食品安全法


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
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则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成为法律原则是《食品安全法》修订工
作的重要创新。
第二章节
修订的主要内容
巩固和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 明晰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监督管理。 ➢ 明确规定卫生计生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新修订食安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 定、公布,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部会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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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节
修订的基本原则
修订的基本原则
新修订的食安法借鉴国 际食品安全立法经验, 增设食品安全工作的基 本原则,即实行预防为 主、风险管理、全程控 制、社会共治,建立科 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预防为主原则 ➢ 食品安全风险往往会对人的健康产生严重的和不可逆转的损
害,为避免这种结果,不少国家的法律都采纳了预防性原则。 ➢ 美国现代化法案要求采取预防性措施,规定食品企业应当评
估可能影响食品制造、加工、包装、贮藏的危害,确定并执 行预防性控制措施,以有效减少和预防该危害的发生率。预 防性原则的含义是指在事实判定、证据论证、科学研究等方 面尚未确实的情况下,为防止食品安全损害发生,而采取的 预防性措施。
修订的基本原则
风险管理原则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在于保护健康,防范风险, 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都应当建立在风 险判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 风险。 欧盟《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了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不同于风险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版解读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版解读解读

依据2:第六十四条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 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 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要 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增)
处罚 2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 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 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 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 承担责任。
(一)农药 新《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管理做了针对性规定,强调 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管,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 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 低残留的农药(第十一条);特别强调“禁止将剧毒、高 毒农药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 作物”(第四十九条);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并可以由公安机关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二十三条)。
修改亮点
二、强化了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
针对一些地方不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如执法队 伍、检验检测设备、资金等得不到保障,使得食品 安全监管的能力不足,所以新食品安全法新增: 第八条(新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 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 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 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

为确保食品领域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国在2009年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

新《食品安全法》共10章、154条,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修改的力度非常大,对八个方面制度加以修改,并且确定了实施最为严格的全程化监管机制。

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的人员,食品添加剂行业生产经营人员均需严格执行该法。

这部法律还对食品包装材料、洗涤剂、消毒剂以及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的相关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用到的食品添加剂及其有关产品,食品存储与运输,对食品、添加剂及其有关类型产品相关安全管理都应遵守本法之规定。

《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亮点如下:一、界定基本概念与工作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对食品类产品质量所进行的监管,从而提升食品类产品的质量及其水平,确定农产品所具有的质量责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所拥有的各类合法权益,维护好我国的社会、经济等秩序。

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以及销售等活动的,一定要遵守该法。

该法所称之产品主要是指通过加工和制作,并用在销售上的农业类产品。

建设工程项目并不适用于本法所规定的规定。

然而,建设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配件及其设备,都是属于款规定中相关食品范围之中,适用于该法律之规定。

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健全完善内部食品质量监管机制,从严落实相关岗位的质量要求、质量责任和与之相对应的考核方式。

食品生产者与销售者都要按照本法之规定承担其与之相适应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严禁伪造或冒用食品认证标志等相关质量标志,严禁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严禁在所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或者掺假,甚至以假充真。

我国积极鼓励实施科学、规范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运用最为先进的科技手段,支持食品企业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至少达到与超过本行业的相关标准、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四个最严
——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2月23日)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 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 们党在中国执政,要是连个食品安全都做 不好,还长期做不好的话,有人就会提出 够不够格的问题。所以,食品安全问题必 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
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2015年5月29日下 午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 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 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 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 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 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但是,近年来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食 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责任偏轻、重 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食品安全法立法目的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主要 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 制改革的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 制 从“九龙治水”向主要“一 龙治水”转变。
亮点四:3项义务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
一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一般 性义务 二是明确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管理 义务 三是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义务
三、新法对监管部门和行业发展的深刻影响
(一)对食品监管的影响
一是规定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 施风险分级管理。 二是明确对有证据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 食品安全标准未作相应规定的,相关部门可 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 验方法。

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规定(3篇)

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特殊食品,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满足特定人群营养健康需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食品。

特殊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一)保健食品;(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婴幼儿配方食品;(四)其他特殊食品。

第三条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监管;(二)风险预防;(三)全程控制;(四)社会共治。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第五条生产特殊食品的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厂房、设施和设备;(二)有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有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生产人员;(四)有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五)有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检验设备和方法。

第七条特殊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特殊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特殊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第九条特殊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特殊食品的标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名称;(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三)净含量;(四)营养成分表;(五)生产许可证编号;(六)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七)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

第十一条特殊食品的说明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二)成分;(三)适宜人群;(四)不适宜人群;(五)食用方法;(六)注意事项;(七)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八)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九)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新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版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版《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
买个包子吃,却吃下不少“超标铝”;明明食品袋上 写着生产日期,不想买到了“早产儿”;去知名快餐 店吃汉堡,不料里面含有“回锅重做”的过期肉……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少人已经到了时刻 担心“吃出祸患”的地步。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 突出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 》的修法程序。 2015年4月24日下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获全国人 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法律亮点多多。
上海市《预包装食品标签相关案件处理指导意见》
突破职业打假困境: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 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新增)
违法处罚:违反本条,由公安机关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另需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给予处罚(第123条)
声音: 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是本次审议的热议问题。在此前的第二次审议中, 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对顶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而农业部提出 ,当前全面淘汰尚不可行,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并且对于部分高毒农 药,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也没 有完全禁止使用这类农药。
声音: 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按照法律要求,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但 是作为网络消费者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而且也很难追。所以,这个首责应该 是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因为你接受了商家这个项目,你就要对这个项目质量 负责。 ——陈世春(全国人大代表)

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二之标签、说明书和广告_

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二之标签、说明书和广告_

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二之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定。

★立法背景食品标签,指在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说明物。

食品标签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被标识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者名称等进行清晰、准确的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安全特性等信息。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中的食品。

对预包装食品实行强制性标签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较完备的国家之一。

以1994年的《食品标签法》为代表,美国政府不仅对所有的预包装食品实行强制性标签,还率先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一项安全性警示强制要求在食品标签上进行相应的注释。

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性标签作出了具体规定。

对预包装食品实行强制性标签管理有以下原因:一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解读课件

新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解读课件
➢ 新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生产者定期自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的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产并向监管部门 报告
一、新食安法食品生产经营部分的亮点
(二)在保留细化原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要求
4、第三节对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做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 增加转基因食品标示要求 ➢ 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 ➢ 标签、说明书中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造成误导的瑕疵允许企业整改 ➢ 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规定消费者组织不得以牟利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二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管理
4、标签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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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生产经营重点条文的解读和对比
(二十二)食品广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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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生产经营重点条文的解读和对比
(二十三)保健食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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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生产经营重点条文的解读和对比
(二十三)保健食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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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生产经营重点条文的解读和对比
(二十三)保健食品管理
(二)在保留细化原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要求
3、第二节对食品生产提出9项制度要求,其中2项为新增制度
➢ 保留并细化原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体系认证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检验合格出 厂制度、食品召回制度
➢ 新增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要求生产者对原料、生产关键环节、检验、 运输和交付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
(三)明确食品添加剂的检验适用食品检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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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品检验部分重点条文的解读和对比
(一)食品检验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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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品检验部分重点条文的解读和对比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件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文件明确,重典治乱,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与此同时,国家立法部门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60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食品安全法典,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行《食品安全法》颁布于2009年,缘何实施5年就要大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它都体现了哪些理念和原则,做了哪些主要修改?“最严"体现在哪些方面?对监管部门、食品行业发展以及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有何影响?修订背景及过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与此同时,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被立法部门提上日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后终获通过。

从2013年10月~2015年4月历时1年半的时间,这部食品安全法律修正案走过了哪些“路径”?又有哪些变化?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

权威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解读解读课程PPT

权威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解读解读课程PPT
据特医食品的产品特点和使用实际,不断完善细化标识指南内容。2022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总 局特殊食品司组织部分监管部门、标准技术部门、审评技术部门召开研讨会,进一步修改完善标识指南, 形成了《指南》征求意见稿。
——学习解读2023年新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 出于某 些原因 考虑, 每一个 会议都 喜欢用 自己独 特的幻 灯片模 板。根 据你需 要做的 演讲类 型以及 你在幻 灯片里 的做处 理不同 ,修改 模板需 要花15分钟到 2个小 时。而 这2个 小时本 来可以 用在其 他更有 意义的 工作上 ,比如 可以添 加些该 会议听 众关心 的内容 ,而不 是把时 间花在 修改模 板之类 听众根 本不关 心的问 题上FH X+LH J。
——学习解读2023年新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 出于某 些原因 考虑, 每一个 会议都 喜欢用 自己独 特的幻 灯片模 板。根 据你需 要做的 演讲类 型以及 你在幻 灯片里 的做处 理不同 ,修改 模板需 要花15分钟到 2个小 时。而 这2个 小时本 来可以 用在其 他更有 意义的 工作上 ,比如 可以添 加些该 会议听 众关心 的内容 ,而不 是把时 间花在 修改模 板之类 听众根 本不关 心的问 题上FH X+LH J。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 出于某 些原因 考虑, 每一个 会议都 喜欢用 自己独 特的幻 灯片模 板。根 据你需 要做的 演讲类 型以及 你在幻 灯片里 的做处 理不同 ,修改 模板需 要花15分钟到 2个小 时。而 这2个 小时本 来可以 用在其 他更有 意义的 工作上 ,比如 可以添 加些该 会议听 众关心 的内容 ,而不 是把时 间花在 修改模 板之类 听众根 本不关 心的问 题上FH X+LH J。

食品安全法 特殊食品

食品安全法 特殊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四节特殊食品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第八十一条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第八十二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公布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目录,并对注册或者备案中获知的企业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第八十三条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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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安全法》逐款权威解读三之特殊食品第七十四条【特殊食品严格监管原则】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条文解读本条在原法第51条第1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规定。

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是指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表现在:一是注册或者备案制度。

生产普通食品只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并不需要进行产品注册或者备案,而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外,还要进行产品或者配方的注册或者备案。

二是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国家对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是采取鼓励的态度,不强制要求。

但是对生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企业,要求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三是其他管理制度。

例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等。

这些都是比普通食品更严的要求。

第七十五条【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条文解读本条在原法第51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增加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的规定。

一、保健食品的基本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这是对保健食品的基本要求。

一是科学性。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要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有充足的研究数据和科学共识作为支撑,不能随意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二是安全性。

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与药品不同,保健食品最基本的要求是安全,不允许有任何毒副作用,不得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保健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应当能够保证对人体健康安全无害,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国家规定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禁止使用的物品等不得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

为此,本法规定,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实行注册和备案相结合,是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确立的保健食品基本管理制度。

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是保健食品实施注册或者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发布了三个名单:“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其中“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包括丁香、八角茴香、山药、山楂、木瓜、甘草、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等。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包括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生何首乌、当归、红花、红景天、西洋参等。

两个名单皆为单一物质名单。

借鉴欧盟、美国等对保健食品管理的经验,此次修订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从单一物质的名单扩充为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和对应的功效的完整目录,以保障产品的安全和保健功能。

目录中的“原料”不再是单一物质,而是产生某一功效的单一物质或者是多种物质的组合、配伍。

用量是指保证保健食品安全性和具备相应保健功能应当达到的最低和最高限量。

功效是指保健食品原料在一定用量下的功效,原料或者用量的改变都有可能导致功效的改变。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的原料、用量、功效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原料目录的制定,有助于规范保健食品产品管理,为实施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虽然部分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不仅规定了原料名称,还规定了原料的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因此,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及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能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三、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对保健功能目录进行调整。

第七十六条【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制度】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条文解读本条是新增加的规定,划分了应当注册与备案的保健食品范围,明确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实行注册管理的保健食品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包括使用全新原料的保健食品和改变原料目录中的原料、用量或者功效的保健食品,都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是指第一次进口到中国境内的保健食品。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内原料(包括用量和对应的功效)的保健食品和再次进口到中国境内的保健食品,不需要再进行注册,只需要进行备案。

二、实行备案管理的保健食品因为标准化程度高、安全风险低,对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不实行注册管理,但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除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条还规定了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这一规定要求保健食品不仅仅在进口时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在进口后也应当是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产品。

在进口后因各种原因被出口国(地区)主管部门禁止上市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当停止进口,依法予以召回。

第七十七条【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的材料】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及时将该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依法应当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条文解读本条是新法增加的规定,明确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注册的程序。

一、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应当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保健食品的研发报告、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标签、说明书等材料及样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研发报告是指反映产品整个研发过程和成果的报告。

产品配方是指产品生产时使用,并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原料、辅料的品种及用量。

生产工艺,根据产品的原料、剂型、工艺的不同,可有所不同,但一般均包含如下过程或其中部分过程:原料投料、前处理、提取、精制、浓缩、干燥、制剂成型、灭菌或消毒、包装、检验、入库等。

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是指关于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是否具有保健功能的材料。

样品是指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组织试制的产品。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组织技术审评,对符合安全和功能声称要求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及时将该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对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及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其他企业用相同原料(及用量和对应的功效)再次生产保健食品时,只需要进行备案,不需要再申请注册。

二、保健食品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实行备案管理的保健食品也应当提交相关材料,以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事后的监督检查。

根据本条规定,备案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和保健功能的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备案的保健食品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七十八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本条对原法第51条有关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定作了修改,增加了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的要求。

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药品才具备的功能,非药品不得在其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

因此,保健食品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他形式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为防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误导性宣传,避免消费者过度依赖保健食品,耽误必要的药物治疗,本次修订增加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消费者科学选购、合理食用保健食品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反映产品信息,做到“两个一致”,即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标签、说明书标示的产品名称、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批准文号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应当与产品的真实状况相符。

保健食品功能和成分的真实情况与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一致的,不得上市销售。

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功能。

生产者如果故意在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上标注虚假信息,则构成欺诈,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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