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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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织金县珠藏镇赣贵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编制:审核:总工签发:赣贵煤矿煤矿生产技术科二○一二年月日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2、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4、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5、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6、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7、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地区综合防突举措一、地区综合防突举措基本程序和要求突出矿井应该对突出煤层进行地区突出危险性展望。

经地区展望后,突出煤层区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地区展望的地区视为突出危险区。

地区展望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前的地区展望(以下简称开辟前地区展望)和新采区开辟达成后的地区展望(以下简称开辟后地区展望)。

突出煤层地区展望的范围由煤矿公司依据突出矿井的开辟方式、巷道部署等状况划定。

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前,当展望地区的煤层缺乏或许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能够主要依照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周边地区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辟前地区展望。

开辟前地区展望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工程的揭煤作业。

开辟后地区展望应该主要依照展望地区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联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周边地区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辟后地区展望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对已切实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地区的散布规律,并有靠谱的展望资料的,地区展望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行;不然,应该拜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判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地区展望。

地区展望结果应该由煤矿公司技术负责人批正确认。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时期,以及突出煤层经开辟前地区展望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辟过程中的全部揭煤作业,一定采纳地区综合防突举措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辟前地区展望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辟、准备过程中的全部揭煤作业应该采纳局部综合防突举措。

经开辟后地区展望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一定采纳地区防突举措并进行地区举措成效查验。

经成效查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一定持续进行或许增补分施地区防突举措。

经开辟后地区展望或许经地区举措成效查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一定采纳工作面展望方法进行地区考证。

全部地区防突举措均由煤矿公司技术负责人同意。

地区防突举措应该优先采纳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初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该对被保护层进行地区举措成效查验及保护范围的实质观察。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矿井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工作环境,常常存在着防突措施不完善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制定一份完备的矿井防突措施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份包含1200字以上的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有效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2.原则:科学性、操作实用性、可行性、灵活性和持续性。

二、防突措施的分类和应用范围1.分类:a.技术防突措施:包括地质预报、岩壁支护、煤与瓦斯治理、通风控制等。

b.管理性防突措施: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

2.应用范围:a.矿井所有作业区域都应制定相应的防突措施计划。

b.防突措施计划应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矿工。

三、技术防突措施1.地质预报措施:a.加强对矿井地质情况的调查和研究。

b.配备地质预报仪器设备,确保及时掌握地质变化情况。

c.建立地质预报制度,明确预报结果的报告和处理要求。

2.岩壁支护措施:a.明确矿井各个工作面的岩壁支护方法和要求。

b.加强矿井岩壁支护技术培训,提高工作面支护的质量和效果。

c.定期检查支护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情况,及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支护设备。

3.煤与瓦斯治理措施:a.建立煤与瓦斯治理制度,落实煤与瓦斯治理的责任。

b.加强煤与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c.强化煤与瓦斯监测工作,掌握煤与瓦斯的浓度和变化情况。

4.通风控制措施:a.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的风量和风压符合要求。

b.配备自动风量、风压监测装置,实时监测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c.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管理性防突措施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a.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c.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培训教育措施:a.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突出矿井如何实施区域性综合防突

突出矿井如何实施区域性综合防突

4、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⑴措施效果检验采用残存瓦斯含量或残存瓦斯 压力两个指标之一,若任何一个指标达到或超 过临界值而判定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则此检测 检验点周围半径100m范围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 为预抽效果无效。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 孔作业时发现了明显突出预兆时,此位置周围 半径100m内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属突出 危险区。 ⑵预抽区钻孔的分布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 检验。
⑷出煤层鉴定的单项指标临界值
破坏类 瓦斯 放散 煤层 型 初速 度 临界 Ⅲ、Ⅳ、≥10 值 Ⅴ 坚固 瓦斯压 性 力 系数 (相对 压力) P/MPa ≤0. ≥0.74 5
6 、确矿井防突专项设计 (1)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 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 (2)防突专项设计内容: A、 开拓方式 B、 煤层开采程序 C、采区巷道布置 D、 采煤方法 E、通风系统 F、 防突设施(设备) G、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放突措施等内容
新 建 矿 井 突 出 危 险 性 评 估
危 险 区
区 域 防 突 措 施
区 域 措 施 效 果 检 验
危 险 区 有 危 险 每 采 掘 10 ︱ 50 m 进 行 区 域 验 证
无 危 险 区
非 突 出 矿 井
生产 矿井 突出 煤层、 突出 矿井 鉴定
有 突 出 煤 层 无突出 煤层: 按非突 出矿井 管理
b、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 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 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 c、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 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 ,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 侧,并且至少有1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 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d、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 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 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 于3个检验测试点;

矿井防突设施及防突措施

矿井防突设施及防突措施

第一章矿井防突设施及防突措施一、矿井防突设施我矿目前采用的安全防突设施主要有:压风自救系统、隔爆水棚、化学氧自救器、密闭墙、防逆风装置、安全硐室和反向风门等。

二、矿井防突措施:我矿区域防突措施主要是开采解放层、预抽煤层瓦斯,即采用在工作面上、下付巷施工本煤层交叉钻孔和顶板岩石钻孔以及上隅角埋管抽放等方式进行瓦斯抽放和瓦斯综合治理。

我矿的局部防突措施是在煤巷掘进工作面主要采用超前排放钻孔、浅孔注水、浅孔快速抽放、边掘边抽。

超前排放钻孔孔深根据《防突细则》确定,每循环排放钻孔深度保持10米的超前距,严禁超掘。

超前排放钻孔排放范围控制到巷道轮廓线以外8米。

采煤工作面采用浅孔中压注水湿润煤体、超前钻孔、预抽瓦斯等防治突出措施。

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由技术部门负责安排定期或不定期施工地质钻孔对地质资料进行验证,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揭煤层现象的发生。

三、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手段主要采用钻屑指标法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进行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指标临界值分别定为:钻屑解吸值△h2:200pa,钻屑量S m:6kg/m,瓦斯涌出初速度q m:3L/min,三个指标任何一个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指标,即判定为有突出危险性。

四、安全防护措施我矿目前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远距离放炮、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安全硐室和反向风门等。

采用远距离放炮时,采掘工作面回风系统内有人作业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地点距放炮工作面300m以上、有压风自救装置的地方或避难硐室内,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所有入井人员都配备隔离式自救器第四章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规定第一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分类和突出危险性划分第1条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分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简称区域预测,以下各条同)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包括石门和竖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简称工作面预测,以下各条同)。

煤矿“四位一体”煤与瓦斯综合防突措施

煤矿“四位一体”煤与瓦斯综合防突措施

云南省镇雄县东煌集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目录第一章“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第二章矿井概况第三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四章局部防突措施第五章瓦斯事故的汇报程序及避灾路线第六章培训和教育第一章“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为加强东煌集团各煤矿的瓦斯管理和有效防止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并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平安矿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各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第二章矿井概况一、地理概况:1、交通位置2、地形、地貌3、气象矿区雨量充沛,气候温和,5—9月为雨季,常有季节性雨天等灾害性天气出现,据镇雄县气象资料,最高气温360C,最低气温-70C年平均气温150C,年平均降雨量为14384mm。

4、河流大营煤矿井口范围内有一条季节性河流。

二、地质特征:1、地层:2、地质构造三、煤层:四、矿井瓦斯等级、无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矿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冲击地压及地温情况:1、瓦斯等级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2、煤尘爆炸性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0年12月19日提供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知,煤尘无爆炸性。

3、煤层自燃性、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在以往的生产过程中,采面和正常掘进从未有过煤与瓦斯突出,但掘进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的地方,有煤与瓦斯突出的迹象,因而瓦斯抽放工作和局部防突工作在“一通三防”的工作中非常重要,整个矿井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工作是重中之重。

5、冲击地压,从未发生过冲击地压,地压正常。

6、地温情况煤矿在几年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从未发生过地温异常现象,属地温正常型矿井。

五、水文地质条件煤矿属以大气降水为主补给来源的裂隙充水矿井,水文地质条件非常简单,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0m3/h,最大涌水量91 m3/h,地表水体对于煤层的开采影响级小。

矿井防突设施word版

矿井防突设施word版

第一章矿井防突设施及防突措施一、矿井防突设施我矿目前采用的安全防突设施主要有:压风自救系统、隔爆水棚、化学氧自救器、密闭墙、防逆风装置、安全硐室和反向风门等。

二、矿井防突措施:我矿区域防突措施主要是开采解放层、预抽煤层瓦斯,即采用在工作面上、下付巷施工本煤层交叉钻孔和顶板岩石钻孔以及上隅角埋管抽放等方式进行瓦斯抽放和瓦斯综合治理。

我矿的局部防突措施是在煤巷掘进工作面主要采用超前排放钻孔、浅孔注水、浅孔快速抽放、边掘边抽。

超前排放钻孔孔深根据《防突细则》确定,每循环排放钻孔深度保持10米的超前距,严禁超掘。

超前排放钻孔排放范围控制到巷道轮廓线以外8米。

采煤工作面采用浅孔中压注水湿润煤体、超前钻孔、预抽瓦斯等防治突出措施。

对岩巷掘进工作面由技术部门负责安排定期或不定期施工地质钻孔对地质资料进行验证,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揭煤层现象的发生。

三、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手段主要采用钻屑指标法和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进行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指标临界值分别定为:钻屑解吸值△h2:200pa,钻屑量S m:6kg/m,瓦斯涌出初速度q m:3L/min,三个指标任何一个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指标,即判定为有突出危险性。

四、安全防护措施我矿目前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远距离放炮、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安全硐室和反向风门等。

采用远距离放炮时,采掘工作面回风系统内有人作业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地点距放炮工作面300m以上、有压风自救装置的地方或避难硐室内,放炮30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所有入井人员都配备隔离式自救器第四章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规定第一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分类和突出危险性划分第1条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分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简称区域预测,以下各条同)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包括石门和竖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简称工作面预测,以下各条同)。

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焦硐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设计编制单位:防突部编制人:胡大红二0一二年度目录第一章概况 (1)一、巷道基本情况 (1)二、防突设计的依据 (3)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4)第一节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 (4)一、巷帮钻场顺层抽放钻孔设计 (4)二、工作面顺层钻孔设计 (7)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2)一、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及临界值 (12)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布置及检验 (12)第三节区域验证 (13)一、验证方法 (13)二、验证要求 (13)第三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3)第一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13)一、工作面浅孔超前抽放设计 (14)二、全岩掘进防突措施 (18)三、注水卸压措施 (19)四、水力压裂措施 (20)五、巷帮钻场掘进防突措施 (21)第二节突出危险性预测与效果检验 (22)一、突出危险性预测与效果检验临界值 (22)二、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22)三、钻场突出危险性预测与效果检验 (24)第三节安全防护措施 (25)一、独立通风系统 (25)二、防突风门 (25)三、远距离爆破 (26)四、压风自救系统 (26)五、个体防护 (27)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 (28)一、抽放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8)二、注水安全技术措施 (29)三、水力压裂安全技术措施 (31)四、监测监控 (33)五、机电防爆管理: (33)六、综合防尘 (34)七、避灾路线 (34)八、其它 (34)第五章组织管理措施 (36)第六章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 (37)附图第一章概况一、矿井基本情况焦硐煤矿属于整合矿井,由原原焦硐煤矿、光华煤矿于2007年5月整合形成,属私营小型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t/a。

焦硐煤矿位于纳雍县城北西方向,属纳雍县化作乡所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5′45″—105°36′45″,北纬26°54′45″—26°55′45″。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协调和指导防突工作。
建立专家团队
02
邀请地质、安全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对防突工作进行
技术指导和评估。
加强现场管理
03
建立现场管理制度,明确现场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现场作业规
范、有序。
技术保障
引进先进技术
积极引进先进的防突技术和装备,提高防突工作的科技含量。
开展技术研究
针对不同矿井条件,开展防突技术研究,提高防突技术水平。
防治突出危险性的爆破措施
震动爆破
利用炸药爆炸产生的震动能量,诱导应力集中和瓦斯释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压力和含 量,消除突出危险性。
深孔爆破
在煤层中钻孔,并在孔底放置炸药,利用炸药爆炸产生的能量破碎煤体,诱导应力集中 和瓦斯释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压力和含量,消除突出危险性。
瞬间爆破
利用瞬间放电产生的能量破碎煤体,诱导应力集中和瓦斯释放,降低煤层中的瓦斯压力 和含量,消除突出危险性。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汇报人: 2023-12-08
目录
• 防突工作目标与原则 • 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 防突技术措施 • 安全防护措施 •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保障机制
01
防突工作目标与原则
工作目标
01
预防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降低或杜绝因瓦斯突出 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和主要财产损失。
02
突出矿井的开采过程中,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准确 ,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通过在煤层中钻孔,利用抽放泵 将煤层中的瓦斯抽出,降低煤层 中的瓦斯压力和含量,从而消除 突出危险性。
顺层钻孔预抽瓦斯
在煤层同一层位上钻孔,利用抽 放泵将煤层中的瓦斯抽出,降低 煤层中的瓦斯压力和含量,消除 突出危险性。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二O一二年元月技术指导:编制:技术协作: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二O一二年元月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纳雍县勺窝乡向阳煤矿属生产矿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是开采高瓦斯矿井均安装瓦斯抽采系统。

因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本矿煤层所有采掘过程中均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按照《防治煤与突出细则》,结合本矿实际,特编制本防突措施。

一、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方法:由于本矿煤层开采前采取了煤层预抽瓦斯,地面抽采泵房安装了两台2BEA-252型真空泵,抽放主管为ф200PVC管,支管为ф125PVC管,掘进工作面采用顺层抽放,回采工作面采用抽放采空区抽放,当采掘作业面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以下后仍然按照要对各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若工作面预测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则继续抽放。

直至经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则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而直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本矿采掘工作面实施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WTC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

1、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在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至少3m (垂距)时,在碛头岩层中打2个φ50-75㎜的预测孔,见煤后改打φ42㎜的煤层预测孔,打穿煤层全厚,同时取煤钻屑,用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值K1(预测孔布置见图一)。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测定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层突出危险的临界值:干煤样0.5ml/g.min1/2 湿煤样0.4ml/g.min1/2当实测的钻屑瓦斯解吸值K1≥0.5ml/g.min1/2 (干煤样)或K1≥0.4ml/g.min1/2 (湿煤样)时,该石门揭煤工作面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对工作面煤层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至经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护护措施进行作业。

防突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防突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XXXXX煤矿“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前言矿井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及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特制订“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第一章概况(二)、分工职责如下:矿长负责对防治突工作的全面管理,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矿技术负责人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查上报防突方案,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审查防突资料,建立防突档案,摸索矿井防突规律抽查其执行情况。

副矿长负责防突工作的安排布置,抽查其执行情况,并收集所有防突资料,填写防突工作面的预测结果和效果检验报告单的申请,交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准组织防突生产活动。

一、由XXX同志负责对防突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和现场钻孔收集整理保存,交总工程师分析处理。

2、由XXX等同志负责现场防突面的预测孔、检验孔、措施孔的钻探工作。

3、由XXX等同志负责防突点的通风、支护、瓦斯安全监测监控和填写防突牌板,并控制允掘进尺,严禁突破安全屏障。

4、组织防突工作人员,送煤炭专业部门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学习,接受新的知识,为防突工作开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本矿在新水平开拓或新的采区准备时,需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区域预测。

本矿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1、在岩石工作面向突出煤层打3个测压钻孔,测定煤层的瓦斯压力。

2、在打测压孔的过程中,每米煤孔采取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将两个测压孔所测得坚固性系数最小值加以平均作为煤层软分层的平均坚固性系数。

3、将坚固系数最小的两个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Δp)。

煤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可按D和K值确定:D=(0.0075H/f-3)(P-0.74)≥0.25。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4、安全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5、防突组长: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6、通风科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7、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煤矿各科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8、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9、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

10、通风副组长,安全生产处室负责人与通风处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11、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12、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要求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防突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根据效果检验结果,对工 作面的防突措施进行调整 和优化,确保防突效果达 到最佳状态。
04
安全防护措施
远距离爆破
01
02
03
04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 训,持证上岗。
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爆 破方案,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
爆破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 ,明确安全距离,禁止非作业
人员进入。
爆破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现场 进行彻底检查,确保无残留爆
制定防突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防突管理制度,包括防突计划、 防突措施、防突检查、防突报告等内容。
建立防突档案
建立煤矿防突档案,记录煤矿的地质情况、瓦斯情况、防突措施等 内容,为后续的防突工作提供参考。
防突技术培训与教育
开展技术培训
对煤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突技术培训, 提高他们对防突工作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总结词
科学评价、持续改进
详细描述
通过对采取的防突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利用科学手段检验防突措施是否有 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 续改进和优化防突措施,提高防突工 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03
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合理确定各类采掘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收集地质资料
01
收集工作面的地质资料,包括煤层厚度、倾角、岩石性质、瓦
安全防护措施
在工作面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 压风自救系统、瓦斯监测系统等 ,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01
02
03
效果检验方法
采用多种方法对工作面的 防突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包括钻屑指标法、瓦斯涌 出初速度法等。
效果检验周期
根据工作面的实际情况, 确定效果检验的周期,一 般为3-5天。

综采工作面防突措施

综采工作面防突措施

综采工作面防突措施1.预探预警:在进行综采工作面开挖之前,必须进行地质预探,并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准确的预警。

如地下柴油机车检测、瓦斯浓度监测,以及地质构造分析等。

预探预警可以有效地预防矿山突发事故的发生。

2.瓦斯抽放:井下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瓦斯,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因此,在综采工作面上必须设置瓦斯抽放系统,及时将瓦斯排出矿井,保持矿井的通风良好。

瓦斯抽放设备可以是瓦斯抽风机、瓦斯抽放管道等。

3.加固支护:综采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通常较差,如果不进行加固支护,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如坍塌、顶板垮落等。

因此,在进行综采工作面开挖之前,必须对矿井进行加固支护,以确保矿井的稳定性。

常用的加固支护设备包括:钢支架、锚杆等。

4.粉尘控制:煤炭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不进行控制,容易引发煤尘爆炸事故。

因此,在综采工作面上必须进行粉尘控制,包括湿式喷淋、喷射顶板湿润等。

粉尘控制设备可以是喷淋设备、风淋设备等。

5.预防冲击地压:综采工作面开采过程中,由于煤层开采导致地压增大,如果不加以预防,容易导致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综采工作面上必须采取预防冲击地压的措施,如合理布置支柱、控制开采速度等。

6.进气强制排放:在综采工作面进行连续工作时,会不断有大量的新鲜空气进入综采工作面,如果不及时排放,容易引起煤矿瓦斯积聚,增加煤矿瓦斯爆炸的危险性。

因此,在综采工作面上必须设置进气强制排放系统,及时将积聚的瓦斯排放出矿井。

7.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每一位进入综采工作面的矿工,必须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矿山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工作面安全操作培训等。

只有经过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训,矿工们才能真正理解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矿井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与突出预兆管控

矿井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与突出预兆管控

矿井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与突出预兆管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对矿井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管理与突出预兆管控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1)突出矿井应当对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综合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等管理制度。

突出矿井应当详细记录突出预测、防突措施实施、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等关键环节的主要信息,并与视频监控、仪器测量、抽采计量等数据统一归档管理,并至少保存至相关区域采掘作业结束。

鼓励突出矿井建立防突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管理。

(2)区域预测或者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时,应当记录测试时间、测试点位置、钻孔竣工轨迹及参数、钻进异常现象、取样及测试情况、测定结果和人员等信息。

测试点及测定钻孔轨迹应当在瓦斯地质图或者防突措施竣工图上标注。

区域预测报告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应当附包含测定钻孔记录和测定结果等数据资料的表单,记录和表单由测定人员及其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预抽瓦斯钻孔能够按设计参数控制整个预抽区域。

应当记录钻孔位置、实际参数、见煤见岩情况、钻进异常现象、钻孔施工时间和人员等信息,并绘制防突措施竣工图等。

有关信息资料应当经施工人员、验收人员和负责人审核签字。

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见(止)煤深度与设计相差5m及以上时,应当及时核查分析,不合格的及时补孔,出现喷孔、顶钻或者瓦斯异常现象的,应当在防突措施竣工图中标注清楚。

防突措施竣工图应当有平面图和剖面图。

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必须及时核查分析,绘制平面图,对钻孔见岩长度超过孔深五分之一的,必须对有煤区域提前补孔,消除煤孔空白带。

(4)区域预测、区域预抽、区域效果检验等钻孔施工应当采用视频监控等手段检查确认钻孔深度,并建立核查分析制度。

深度超过120m的预抽瓦斯钻孔应当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2个钻孔的轨迹,深度60~120m的应当每10个钻孔至少测定1个钻孔的轨迹。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为确保矿井及员工的安全,防患于未然,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进行管理,特编制综合防突措施,望员工遵照执行。

一、矿成立防突领导小组组长:陈继校副组长:昝中新成员:杨林丁箭川候晓情徐志宏二、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包括措施效果检验有效,无效执行措施,直到效果检验有效为止。

1、突出危险性预测,采用钻屑指标法和解吸指标K1值或AN2值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在掘进工作面打2个或3个以上的直径42mm,孔深在10m 或10m以上的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巷道或工作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工作面,其他钻孔与工作面成扇行状并终孔点应于巷道轮廓线2-3米。

3、钻孔每隔2米测定一次钻屑量和瓦斯解吸指标,钻屑量和K1值错开测定,根据钻孔每米的钻屑量和K1解吸取最大值,预测工作面有无突出危险性。

4、根据防突实施细则要求来进行考察指标,钻屑量按钻孔每米最大钻屑量Smmax(SAΦ42mm6kg;SAΦ65mm18kg;)。

K1解吸临界值细则,(K1=0.56、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200pa;)。

风镐落煤其K3煤层为K1值≤0.5;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180pa。

并经措施效果检验至不超标为止,可采取安全屏障5米,同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预测时出现喷孔、卡钻、瓦斯涌出异常,以及其他异常动力现象时,应停止施钻作业,不得取出钻杆,待卸压后再进行作业。

(2)预测实测指标K1值S值大于或等于临界指标值。

5、工作面预测后未出现上述两种任一种情况不得采用5米的安全屏障,只能在安全防护措施后采用安全屏障7米进行掘进作业。

6、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措施效果检验均要采用钻屑指标法,钻孔直径为42mm,预测指标值取K1值0.5,S值为6kg/m,预测孔采用煤电钻打孔施工。

7、工作面经预测,若出现下述任一种情况,都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后。

并经措施效果检验至不超标为止,可采取保持5米的安全屏障,并同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

区域防突设计

区域防突设计

一区域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条要求, 防突工作应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 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条要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本章主要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要求, 并结合宏远煤业煤层赋存和开采技术条件, 对15号煤层区域防突技术方案进行设计。

1.1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1.1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要求,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 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考虑到宏远煤业现场实际情况, 区域突出危险性采用瓦斯含量进行预测, 预测临界值如下:⑴瓦斯含量W<8m3/t, 区域属于无突出危险区;⑵瓦斯含量W≥8m3/t, 区域属于突出危险区。

1.2 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

从我国煤矿瓦斯突出区域治理的实践来看, 当层间距离合宜时, 保护层开采措施的区域防突效果普遍好于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因此,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6条要求: 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 如在有效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0.5m及以上的无突出危险煤层, 除因突出煤层距离太近而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或可能破坏突出煤层开采条件的情况外, 应首先开采保护层。

宏远煤业属于煤层群赋存井田, 15号煤层处于煤系地层的最下方, 之上有14#煤层局部可采或不可采的薄煤层, 因此, 想要采用开采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 也只可能是开采上保护层。

从上保护层的有效保护垂距和煤层厚度两个条件来看, 下距15号煤层4.53-12.15m、平均煤厚0.84m的14号煤层是唯一能作为上保护层进行开采的煤层。

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鑫源煤矿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4、安全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5、防突组长: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6、通风科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7、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煤矿各科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8、煤矿要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9、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10、通风副组长,安全生产处室负责人与通风处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11、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12、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要求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防突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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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珠藏镇赣贵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编制:审核:总工签发:赣贵煤矿煤矿生产技术科二○一二年月日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1、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2、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由煤矿企业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4、开拓后区域预测应当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5、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当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区域预测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

6、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7、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8、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

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此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9、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1、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

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2)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

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如图4-1-1);(3)在上述(1)、(2)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4-1-1预测。

表4-1-1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1—断层;2—突出点;3—上部区域突出点在断层两侧的最远距离线;4—推测下部区域断层两侧的突出危险区边界线;5-推测的下部区域突出危险区上边界线;6—突出危险区(阴影部分)图4-1-1 根据瓦斯地质分析划分突出危险区域示意图3、采用上述2方法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赣贵煤矿为生产矿井,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矿井应进行区域预测,且满足:1)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因此,在今后矿井生产过程中,赣贵煤矿应对未开采的区域、新水平和新采区煤层进行区域预测。

另外,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喷孔或其他典型突出预兆时,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煤层进行鉴定,或对煤层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

三、矿井区域防突措施设计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两种方式。

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结合赣贵煤矿的实际开拓、开采情况,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为:(1)开采保护层本矿井从上至下有2层可采煤层,为16、23号煤层,煤层间距为43m。

开采方案依据煤层间距设计采用分层开采联合布置。

目前根据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情况,16煤层鉴定为非突出煤层(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交的《贵州省织金县珠藏镇赣贵煤矿16#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结果,由于此报告对鉴定范围叙述模糊,建议再次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进行考察或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及时调整防突方案),23号煤层没有鉴定。

故本设计建议矿方采用从上到下的煤层下行式开采,配以邻近层瓦斯抽采,自然起到对下伏煤层(有效保护范围内)的保护作用,即先开采16号煤层,保护23号煤层。

根据该矿的采掘计划,赣贵煤矿首采层布置在16号煤层中,并作为保护层首先开采,23号层作为被保护层而后开采。

目前正在回采1609回采工作面,准备工作面为1609工作面,同时抽采23号煤层卸压瓦斯。

(2)预抽煤层瓦斯赣贵煤矿为生产矿井,目前正在回采1603回采工作面,准备工作面为1609工作面,设计1603、1609工作面在开采时采用顺层钻孔对回采区域煤层进行预抽,同时利用已形成的回采巷道施工穿层钻孔对23号煤层瓦斯进行预抽。

赣贵煤矿为生产矿井,已建立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具备在采掘工作面采用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性防突措施的条件。

在区域预测为有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布置抽放钻孔进行大面积预抽,从而消除或降低突出危险性,预抽煤层瓦斯消除突出危险原理见图4-1-2。

预抽煤层瓦斯原理见图4-1-3。

图4-1-2 预抽煤层瓦斯消除突出危险原理图单向流动径向流动图4-1-3 预抽煤层瓦斯原理图(一)、开采保护层1、保护层的确定(1)保护层的性质开采保护层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最简单、最有效、最经济的区域性防突措施。

一般是在突出矿井的煤层群中首先开采非突出危险煤层或突出危险性相对较小的煤层。

开采保护层后,对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产生保护作用,使之消除或减少突出危险性,达到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目的。

保护层消突原理见图4-1-4。

根据保护层的位置不同,可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

位于被保护层上部的叫上保护层,反之叫下保护层。

4-1-4 开采保护层消突原理图(2)保护层的开采条件开采下保护层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上部被保护层不被破坏的最小层间距应根据矿井开采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参照下述公式确定。

当α<60°时,H=K×M×cosα当α≥60°时,H=K×M×sin(α/2)式中:H—允许采用的最小层间距,m;K—顶板管理系数,采用冒落法管理顶板,取K=10;采用充填法管理顶板,取K=6;M—保护层的开采厚度,m;α—煤层倾角,°;缓倾斜和倾斜煤层,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最大有效垂距:上保护层<50m;下保护层<100m。

根据赣贵煤矿的地质资料情况,本矿井从上至下有2层可采煤层,分别为16、23号煤层,煤层间距分别为43m。

当开采上保护层16煤层时,最大保护距离为50m,故可满足作为16号煤层的上保护层。

2、保护层的作用范围(1)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开采保护层后,开采层周围的岩层和煤层向采空区方向移动、变形,根据卸压程度的大小,在垂直保护层层面方向可划分为三个带:①岩石混乱移动带(冒落带);②岩石完整性破坏移动带;③岩层弯曲带(弹塑性变形带)见图4-1-5。

因此,保护层的有效层间垂距,在不配合人工抽放瓦斯时,实际上就是第Ⅲ带的边界到保护层的层间垂距,在抽放瓦斯时,有效层间垂距可扩大。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应根据矿井实测资料确定,对暂无实测资料的矿井可参照《规定》附录表D.2确定。

见下表4-1-2。

表4-1-2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图4-1-5 三带示意图(2)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对停采的保护层工作面,停采时间超过3个月,且卸压比较充分,该工作面的始采线、停采线及所留煤柱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在没有实测资料时,可暂按卸压角56°~60°划定。

根据保护层开采条件与赣贵煤矿相近的矿井考察资料,可按56°划定沿走向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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