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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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方针实行可持续进展
保障事业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合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
与义务相对应、治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进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水平相适合的
原则。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老龄化速度快,生产力进展水平比较低,地区经济进展不平衡,在世界上属于低收入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大力进展生产力是首要任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建立社会
保障的根本目的是提升生产力,所以,合理确定保障的范围、项目和
水平,在制定各项保险的筹资比例、待遇标准、社会保障水平,应瞻
前顾后不宜定得过高。
根据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制定有区别的进展计划,逐步走向完善,以
促动经济的持续进展。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过去社会保障项目由国家和企业
包揽,个人不缴纳或很少缴纳而造成国家、企业的重负。社会保障的
法律关系实质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紧密联系的,
公民不负担一定义务,其权利就没有保证,社会保障本身也难以为继。
3、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因为社会保障各项目的资金来源
不同,其体现效率与公平的水准也不相同。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部
分社会福利事业,其经费主要支出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全社会凡符合
条件者均可无偿享用,主要体现公平原则。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实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合理负担,职
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水平既要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又要与个人缴费
多少挂钩,所以要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效率是公理
的基础,任何损割社会效率的公理终将损害公平。
4、城乡有别的原则。现阶段我国城乡之间的生产力水平、收入水平
和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差别很大,加上农村人口有8亿之多,所以,在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方面,城乡之间要有所区别,但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重城市轻农村,认为农村比重大、人口多,国家受不了;另
一种倾向是不顾客观现实情况,主要实行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标准。
实际上城乡社会保障理应同等重要,都需要进展,仅仅因上述的差别
原因,只能临时保持差别,待经济进展后逐步缩小。
5、政策分开和执行与监督分设的原则。在社会保障行政治理与社会
保障基金运营分开,具体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原则下,行政部
门主要是制定政策标准,判定中长期设施计划,不直接治理社会保障
基金的收缴和运营。基金的收支、运营和治理由社会保障事业机构承担,要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措施
1、建立多种保险形式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多种形式的保险是
指除国家社会保险外,还要努力进展商业保险、民间互助,充分发挥
商业保险和民间互助保险的作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存有着原则的
区别,但进展社会保险并不排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险中的作用。进展
商业保险和民间互助保险既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如城镇个
体劳动者和农民等,又有利于补充社会保险待遇低,补充或满足不同
层次劳动者的需要。实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单一层次社会保
障结构来说的,它包括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企业补充社会保险制
度和个人储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基本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建
立的适用于各类企业的职工,全国基本统一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补充社会保险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济水平,为本企业职工投保
企业补充社会保险,待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或按月支付给退休人员。个
人储蓄性社会保险是根据职工个人收入情况自行决定投保个人储蓄性
社会保险。
2、改一元筹资。多元筹资,我国要改变过去长期个人不交纳任何保
险费的做法,在最近几年改革中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起步时个人交
费比例不能过高,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包
括奖金、津贴)的2—3%。实行个人交费制度,个人交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占工资收入的0.5—1%;医疗保险基金改革起步时个人按工资收入的1—2%交纳,以后逐步提升。用人单位要为本单位的职工,按工资总额
交纳16%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随着劳动者个人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持续提升相对应降低交费比例,以减轻企业的负担。还要为职工交纳工
资总额1—2%的失业保险费,交纳10%左右的医疗保险费;国家亦要负
担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筹资方式还可采取社会保险税的办法。新晨范
文网
3、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要从当前仅限于国有企业职工、部分集体
企业职工逐步扩大到城镇全体职工,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帮工,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也应参加政府
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
4、社会保障的社会化治理。国家社会保障涉及范围广泛是一项巨大
的社会工程。社会保障社会化包括:一是社会保障范围社会化;二是
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社会化;三是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四是社会职位
治理社会化。
5、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实行法制化。中国是实行法制的国家,
社会保障法制化是指社会保障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对其一切治理活
动必须纳入法制轨道。
6、建立独立社会保障预算并纳入国家总预算治理。社会保障是一个
分配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分配单靠市场机制是无法实现的,客观上要求国家财政参与分配和治理。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社会保障
分配与其它资金分配的比例关系。其本身构成了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故应纳入国家财政总预算治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