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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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
责
任
书
船山区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十二月
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确保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根据《船山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2011-2013)》和《船山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周期
2012年8月-2013年8月
二、目标管理要求
(一)各单位如期完成本责任书目标,提交常见进展工作报告及佐证资料,并根据区专家组自评、初评情况,及时整改。
(二)该项目工作纳入责任单位2013年目标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该项工作占责任单位综合目标分值3分)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按未完成比例逗硬扣减目标分。
三、总目标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机制,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和致残率,减轻慢性病危害,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功。
四、工作目标
(一)保障措施。落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示范区工作中的组织、经费、政策和队伍等保障措施。
(二)社区诊断。根据示范区社会人口经济等基本情况、主要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状况等,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
(三)慢性病监测。建立和完善覆盖示范区全人群的慢性病监测系统,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和心脑血管事件报告。
(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媒体宣传,提供宣传资料技术,营造社区宣传和支持性环境,结合宣传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五)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场所干预、群众社区健身活动及平衡膳食和烟草控制等活动。
(六)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利用多种途径进行慢性病高危人群早发现,以及分类实施、管理和干预情况。
(七)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的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相关部门要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慢性病创建工作,认真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安排的创建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联络员制度,协助提供创建所需
资料;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以实际行动关心单位群众的健康,并按创建考核要求联合或单独出台(包括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烟草控制、全民健身、平横膳食等)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制度,组织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
(三)具体职责任务见附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船山区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
责任人: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