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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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

1、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

2、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3、项目部指定现场管理员高赞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4、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5、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片片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

6、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2.5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张贴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7、外脚手架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8、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黑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9、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

10、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1、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³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12、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13、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14、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15、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对进入装饰阶段后抹灰用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16、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17、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18、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审批人:

年月日

天元建设集团四一一项目

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组长:张庆华张积鹏

组员:薛明孙振兴王惠平

丁然栾晓文徐渤盛

施工现场防扬尘控制措施

济宁中德公园城

天元集团四公司四一一项目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第1条、加强对工地扬尘和噪音管理工作的领导,设专人负责工地扬尘和噪音的管理工作。

第2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压尘、降尘,保证施工现场不扬尘。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道路地面要硬化,灰堆、煤堆、料堆及临时存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保证不扬尘。

第3条、要切实加强对出场车辆的管理,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车辆上路行驶。

第4条、工地采取封闭式施工方式,严禁敞开式作业。

第5条、工地要加大洒水压尘力度,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后3日内清运完毕。

第6条、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防尘和防遗撒措施每日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令其限期整改。

第7条、加强派驻或确定工地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工地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工地扬尘和遗撒情况,要及时制止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第8条、要加大对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遗撒车辆从重处罚。

第9条、夜间工棚宿舍禁止一切人为的喧哗、吵闹、高歌和猜拳等高噪音活动。

第10条、施工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区应进行封闭作业。因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第11条、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垃圾。

第12条、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冲刷设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第13条、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第14条、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第15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无积水;合理设置沉淀池,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

第16条、对使用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采取封闭作业,装卸材料应轻卸轻放。

第17条、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2时禁止一切带有噪音的机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午休。

第18条、未经批准,每晚10:00至早6:00,不得加班施工。

第19条、中、高考期间,暂停施工作业。

第25条、工地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对施工道路和一些尘土易飞扬的部位进行洒水,以及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 设置围档、围网防尘

1、施工现场周围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设置不低于2.5米的密闭围档,确保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2、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设置整齐并保持清洁。

(二)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工程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三)建筑垃圾、渣土处置

1、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2、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3、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4、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四)预拌砂浆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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