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海商专业化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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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专业化团队
作业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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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12-15层(100007)
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Fax: 8610-58137788 (12/F), 58137766 (15/F)
时间:2010年7月3日14:00—17:50 (首日会议)
参加人员:张淑珍(总部),王英波(总部),蔡滢炜(总部),陈文禹(台湾),牟云春(青岛),王蛟(天津),王红(天津),王斌(天津),洪加健(南通),庞志(深圳),刘蓉蓉(上海),解晓薇(上海),郭锦凯(广州),张志亮(广州),杨庭海(天津),邓永泉(总部)。
莅临:彭雪峰,王忠德,徐永前,王琳(济南)。
张淑珍: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研讨会,希望大家畅所欲言。我们的目标是要整合大成所内部的资源,打造一个一流的团队,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提高大成所海事海商部门在整个市场中的知名度和占有率。
我认为,单靠某个或某几个客户的支撑,律师的业务发展是很难持续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市场的开发。如果我们能够树立大成海事海商的品牌,把海事海商案件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到1%以上,甚至达到10%,整体的效益就会非常可观。
我本人非常愿意在这方面作出贡献。我们要通过业务指导和知识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确保整个大成海事海商服务的品质,同时辅导一批感兴趣的律师,参与到市场开发中来。
实际上,在海事海商法领域,大成所是有优势的。我们已经有了全球化的网络,天津、南通、上海等分所也有较强的实力,总部这边,随着乾丰所海事海商部门的并入,业务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加强。我非常有信心,我们一定能把规模做上去。
王英波:把大成所海事海商部的大旗扛起来,是我们重要的使命,对此彭主任、王主任都非常支持。目前,外界对大成所的印象,主要还是集中在国企改制、资本市场等几个领域,其它业务尤其是涉外业务印象还很普通。但实际上我们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我们人多、高伙多、资源多,值得挖掘,要把这些资源激活。
目前在北京,海事海商领域律师很少,做得好的所更少,这意味着我们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至于外地,海事海商方面的所也只是集中在沿海少数城市,中西部基本没有。
我们对客户的定位主要集中在货主方面,这主要是因为船东主要依赖的是互
保协会指定的国外律师,很强势;而货主阵营则相对分散,货主的律师往往专业性不强,相比船东方面的律师处于劣势,而这恰恰是我们发展的空间和机遇。我们在乾丰所的时候就长期代理货方利益,积累了很好的口碑,客户群也很广,包括了进出口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资源和人脉共享,我们的目标不会太遥远。
邓永泉:海事海商领域很专业,我知之甚少,不过却符合我的理念。我认为律师就是一个高级的参谋,就应该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我就喜欢重复地做那些高端的业务。大成所案源很多,但往往不能落实,原因就是有些领域太专业了。
杨庭海: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目前海事法院方面的基本形势。目前,案件总量全国大约一年不会超过两万件,主要集中在广州、青岛、大连、上海四家海事法院,海口和北海案件较少,其余各家情形差不多。在案件类型上,海商类最多,海事类较少,程序类(扣船扣货强制令等)目前控制较严。
海事法院自己也在开拓案源。西部地区其实也有不少海事海商案件,但当地没人才,很多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当地解决不了,当事人很多也不懂法,许多海事海商案件就在当地由普通法院审理了。
王蛟:我本人不是这个专业的,但这件事我非常感谢,因为这正是我想做但还没有做的事。我们天津分所目前走的就是公司化的路线,内部关系紧密。我们20多个律师中有一半在做海事海商业务,我们在天津海事法院人脉很好。客户包括海事局、航道局和一些大的船公司。我们愿意为大成所海事海商部门的发展贡献力量。具体的操作方式还需要探讨,可以考虑学习其它成熟的专业委员会的做法。
王红:我们天津所的海事海商业务中比较多的是货运代理,其它包括保险追偿、船公司业务、养殖、船舶修理等等。每个案子来了以后,我们会由合伙人把控质量,然后由一名律师牵头,再由一两个律师主办。这样形成老中青传帮带的模式,较好的控制了服务质量。
张淑珍:海事海商部的发展和大成国际部的发展我认为并不冲突。
合伙人的指导应该与利润分配挂钩。诉讼案件的合作有难度,可以从小案件的合作做起,由具体做案件的律师拿大头。
王红:在分所合作时,无论是小案子,还是大案子,肯定应该是由具体做的人拿大头。
王蛟:不能一刀切,应该一事一议。
刘蓉蓉:上海正在建设国际航运中心,而且上海已经有了一些很好的专业所。我们上海分所也在考虑筹备自己的海事海商团队,目前我们正在制作宣传图册,用以开拓市场,我们希望把全大成的精彩案例都列进来,作为大成所整体的业绩向客户推介。关于合作模式,我认为如果太僵化肯定是不行的。
张淑珍:关于宣传册,总部有义务办这件事。我手头有一个简单的版本,需要再补充再修改。七月底之前要完成这项工作,一个对内的文件,一个对外的册子。
刘逸星:我在两年前就建议总部成立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现在这项业务已经走向高端,与金融结合起来了,只有大所才有能力做好。我们上海分所正在考虑招聘人才,甚至直接合并现有所,我建议利用全大成的力量,尽快打开上海的市场。
王英波:我们作为大所,确实比小所有优势。
刘逸星:应该扶持海事海商部门,比如提高三到五个点的提成比例。
彭雪峰:这个不大可能在高伙会议上通过,因为全所十几个部门,牵一发动全身。
王英波:可否考虑划分一些鼓励类的案件呢?
彭雪峰:制度要平衡。我们是从提成制改过来的,要促进发展,不是光靠提几个点就能实现,我们的目标是要终结个人单打独斗的模式。你们可以先讨论,讨论细致,细致到可操作的程度再说。
张淑珍:海事海商部一定要有共同的经费才好做事情。
刘逸星:事实证明如果每个团队自己掏钱是不可行的,一定要由总部来做。如果不能提高提成比例,是否可以考虑设计一个预期返点?这样团队才有义务自己掏腰包。
庞志:我自己有个团队,根据我的经验,基本费用可以分摊,但开拓的费用不好分摊,因为不确定,太复杂,权属也不明。
关于共享资源和业务信息合作,我希望总部指定专人负责这一块。
刘逸星:在对外宣传时,一定要宣传团队,而不是个人。
彭雪峰:大成目前还是个人作业,没有形成品牌,品牌建设我们正在进行。你们要先建立起一个专业化的团队,之后知识管理才有可能。
陈文禹:我95年出来做海事海商业务,一开始代理货方,后来转到船方。我的看法是:这个领域门槛高,但客户忠诚度也高,收费也高。不过正因为客户忠诚度高,后来人就不容易进入。大陆的产业类型与台湾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很相似,所以海运行业现在在大陆还是往上走的。假如大成在每个口岸都有一两个可用的海商法律师,那对客户来讲就很有吸引力,因为可以节省很多费用。我也赞成先从货方入手,因为进入门槛低,等站稳了再发展船方。国外律师事务所也是一个重要的案件来源。
前面有人提到开拓香港新加坡业务,这个我认为要慎重,因为有利有弊。如果没弄好,原来的合作者成了竞争者,联系可能就全断了。
洪加健:总部的优势在哪里?分所的优势又在哪里?那些成功的海事海商所是怎么做的?可否考虑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与国外律所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