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全面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商政发[2010]33号),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推动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报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确定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树立节能理念,健全节能制度,普及节能知识,传播节能经验,推广节能技术,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素养,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二、活动主题
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三、活动时间
6月11日——6月17日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一天低碳新体验。根据省市机关事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确定6月14日为“低碳体验日”。“低碳体验日”期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低碳体验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用能设施设备的监管,原则上,除网络机房等特殊场所,以及饮水机等必需设备外,严禁开启空调、电梯和景观照明
灯具,最大限度地减少电脑等用能设备的使用。大力提倡低碳办公、绿色出行,上下班要尽量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各级各类公共机构除运行一部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机关事务等部门要对体验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对拒不开展体验活动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分工负责)(二)树立一种节能新理念。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开展“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活动,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树立“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理念,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积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县文明办牵头负责,县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和县总工会分工配合)
(三)创建一套节能新制度。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认真总结节能工作的经验教训,查摆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抓紧建立一套节能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
(四)应用一批节能新产品。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开展用能设施设备自查活动,全面淘汰白炽灯等低效照明灯具,积极推广荧光灯等高效节能灯具,积极推广声控、光控等智能控制系统,积极推广太阳能等绿色照明系统,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采光,减少人工辅助光源使用。同时,要积极改造用水设备,推广采用节水器具,全面排查供水管线,坚决杜绝水资源的浪费。(县机关
事务管理局、县节能办、县科技局分工负责)
(五)普及一次节能新知识。“节能宣传周”期间,要借助网络、短信等低碳手段,以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编印节能科普读物、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节能法规,普及节能知识,推介节能技术,宣传节能典型,真正使节能理念和节能知识进机关、进校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县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分工配合)
(六)发放一封节能倡议书。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起倡议,号召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节能意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践行绿色办公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范围和影响力。(县文明办牵头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七)播放一部节能宣传片。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的作用,择机播放一部节能宣传片,切实营造“节能减排、机关先行,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真正使节能工作深入人心、付诸行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台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切实营造节能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节能宣传周”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低碳体验,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和节能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增强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切实提高我县公共机构能源管理水平。
(三)细化工作责任,注重宣传实效。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注重实效,使每一项活动都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工作,真正把节能知识普及到每一名用能人员,把节能意识落实到每一个用能环节,把节能文化推行到每一项具体工作。(四)认真总结推广,构建长效机制。“节能宣传周”“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的好经验,采取的好措施,构建节约办公、低碳办公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更加广泛的成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