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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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宣传部
昌经普办发…2018‟11号
昌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工作的通知》(昌政发﹝2018﹞10号)精神,为做好昌平区第四
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结合昌平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知晓开展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知晓经济普查的登记时点、普查范围、普查内容、普查方式和普查成果;知晓参与经济普查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普查数据是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知晓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数据受法律保护不容泄漏等,从而提高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自觉性,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二、工作思路及职责分工
(一)工作思路
昌平区四经普宣传工作由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和区委宣传部按照北京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求,共同组织协调并落实好昌平区四经普宣传工作。
昌平区四经普宣传充分借鉴以往历次大型普查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普查宣传。一是贴近经济普查对象开展宣传,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渠道;二是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普查机构、相关委办局和新闻媒体的力量开展宣传,加强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动员;三是把握节奏突出效果,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二)职责分工
昌平区四经普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各级普查机构、宣传部门、相关委办局和新闻单位通力合作,统筹资源,共同实施。
区经普办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安排、协调和工
作部署,组织并指导各镇(街道)经普办组织落实好本地区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所属新闻单位,根据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对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镇(街道)经普办设宣传组,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和要求,及时提供普查的宣传内容、动态消息、新闻线索,为媒体开展普查宣传报道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在落实区经普办部署的各项宣传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自主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的重点
昌平区四经普宣传动员依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结合新型宣传媒介,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强化依法普查意识。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宣传,引导普查对象依法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在普查中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和泄露;普查数据不得作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2.宣传经普手段创新。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展示本次普查使用手持智能移动终端入户登记、联网直报等新技术手段在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方面的成效。同时,各级普查机构也要认真解答新技术手段应用过程中的问题,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3.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各级普查机构和新闻单位要及时发现
和宣传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促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深入挖掘并大力宣传敬业奉献、创新尽职的普查工作者,增强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展示统计工作者以数据质量为核心的精神面貌,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查工作和普查工作者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工作步骤和具体安排
昌平区四经普宣传工作从2018年6月开始至2020年6月结束,历时两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7月)
本阶段的宣传任务是:建立宣传机构,落实宣传经费和物资筹备;准备并发放宣传物资。
1.2018年6月:成立区和镇街(北企)及相关部门经普办宣传组,明确工作职责及任务。
2.2018年7月:落实宣传经费和宣传物资。区经普办负责准备宣传横幅、宣传画、告知书等物资。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2018年8-11月)
本阶段的宣传任务是: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掀起第一个宣传高潮,突出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作用、内容、方式方法、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增强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提高普查对象依法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的自觉性。与各部门、区属媒体和部分企业互动,联合开展普查宣传活动。
3.2018年8月:由区委宣传部和区经普办联合制定本区域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联合印发普查宣传工作文件,部署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4. 2018年8月:区经普办开通经济普查网站,及时发布各
类经普信息。
5.2018年8月起:昌平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查工作动态。
6.2018年8月起:区经普办建立与各委办局宣传部门(网站)的协调和联动机制。
7.2018年8月起:区经普办利用四经普专网、昌平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向全社会发布普查知识、普查资讯、普查进展、问题解答、法律法规等信息,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宣传。
8. 2018年8月起:区经普办组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向普查对象发放告知书,在主要道路悬挂路旗,并充分利用办事服务大厅广告牌、村社区文化墙、广播站、宣传窗、秧歌队、流动放映车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参与经济普查的法律义务权力、普查时点、普查内容及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等内容。
9.2018年8月起:区经普办在区委宣传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在社会媒体发布普查相关资讯信息,对全区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报道。
10.2018年8月-9月:区经普办在部分公交站台设立广告;在部分车辆设立车身广告。
11.2018年9月:区经普办在昌平电视台播放经济普查公益宣传片。
12.2018年8月起:在区主要道路的LED显示屏播放经普宣传口号。
13.2018年8月起:各镇(街道)在人流密集区发放经普宣传品开展宣传。
第三阶段:登记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