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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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39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通用版)
一、操作票、工作票是保证电力安全生产,防止电气误操作、人身伤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措施。应严格按照电力部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工作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使用过的操作票,下一值应综合检查评价,每月定期由安全员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统计合格率,做到正确及时,对“两票”执行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上级职能部门应认真督查和指导,进行复审与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组织落实措施。对执行不力的,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操作票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不是按事先编号顺序使用(发予令的操作例外);
2.操作票在填写时不是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是用圆珠笔书写;
3.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操作任务;
4.操作实际任务与步骤不符(其中包括操作票漏项,应列入操作票内容的操作未写入票内及步骤颠倒等);
5.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或对个别错漏字修改遗补时涂改、使用修正液或用橡皮、指甲、小刀等擦、刮;
6.操作四步内不得盖单步“不执行”小章或每张操作票使用单步“不执行”小章超过三次;
7.对遗漏操作项目在票上用补充记号进行补充或用调整记号对颠倒步骤进行调整;
8.未按统一命名、统一术语填写或设备名称编号不正确;
9.装(拆)接地线的位置不确切或漏写地线编号或地线编号颠倒;
10.操作时间漏填、错填或未按“年、月、日、时、分”填写;
11.操作票上各类人员未按实填写齐全(包括由于审核手续不
严,签名人员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没有签名或没有签全名。由他人代签名);
12.操作中打“ü”不正确或漏打“ü”者;
13.操作票填写完毕未在最后一项齐末处盖“以下空白”章或使用图章的名称不正确;
14.已执行的操作票未盖“已执行”章;
15.操作中发生异常情况停止继续操作的操作票或具有“不执行”内容的操作票在“备注”栏内未作说明的(另外对作废、不合格的操作票均应注明原因。若系调度追令作废,可列入合格统计。若系值班员填写中错误作废,应属不合格统计);
16.操作票编号后有缺页(缺一页计一张不合格,因故缺页不统计在内,但需说明理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价为“执行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未带到操作现场或未按实际操作顺序打“ü”的操作票。
2.先操作,后补填写的操作票。
3.违反“六要八步”,操作、监护不当发生考核事故,统计事故
或威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已实施的操作票。
六、工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审票不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站使用的工作票种类与工作内容不符合者。
(2)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遗漏。
(3)不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潦草、模糊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在值班人员许可工作后填写。
(4)工作票错漏字需改正时字迹不清楚或使用符号不规范或一般涂改超过3个字。
(5)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安规》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者;没有签名或签全名。
(6)安全措施填写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如拉开关和刀闸的名称,编号不完善,可用简称,但必须是统一规定的操作术语,应装接地线,应设遮栏或标示牌未注明确实地点或数量不足;值班员填写的安全措施中接地线没有注明编号)。
(7)由他人增添或变更工作票上的内容时,未经原工作票签发人
同意者。
(8)有关工作票提交值班员的有效时间未按《安规》有关精神办理。
(9)变更工作班人员、工作负责人及扩大工作任务,未按《安规》有关精神办理。
2.办理工作票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值班员填写的安全措施仅写“同左”或安全措施比《安规》要求降低者。
(2)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未按照实际情况作扼要说明。
3.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或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名不全。
4.未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1)工作结束时未按《安规》要求检查设备状况者。
(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签名,未填写工作结束时间。
(3)工作票站装的接地线已拆除,但未写明拆接地线组数;值班负责人未签名。
(4)未盖“已执行”图章。
5.每日收工未按《安规》指定的工作票交回值班员者。
6.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有一张以上的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内允许参加一张以上工作票的工作。
7.工作负责人长期变更或工作长期而未在工作票内签注者。
8.工作票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他不符《安规》要求的。
9.除上述规定外,违反《安规》及电力部门的其它相关规定也可认定作不合格考核。
10.工作票在保管期(一年)内遗失。
七、操作票、工作票至少应保存一年。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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