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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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疗风险管理制度范本医疗风险是指卫生技术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的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危险因素。

对患方是指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害或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情。

对医院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的不安全事件的风险。

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风险管理:1、院长是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承担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

2、医院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规避、控制、上报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

3、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管理,定期对医疗风险现状进行调查、原因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效果检查和持续改进。

4、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风险因素,即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办法。

各科能自行解决的自行解决,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在每月活动中,查找出的风险、隐患,科内首先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科内广泛征求员工意见,选择最优方案落实,并将所采取措施科内通报。

5、职能部门每季度检查各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有效性、实际性、便捷性进行评估。

对于不完善的措施进一步进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

协助科室医疗风险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医院。

6、每半年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

年终将全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年医疗风险管理重点和年度工作方案。

二、风险识别医疗风险识别是发现、认可并记录医疗风险的过程。

识别的目的就是确定可能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事件或情况。

一旦医疗风险得以识别,还应对其影响范围、潜在后果进行识别。

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风险分析与评估医疗风险被识别确认后,要对其产生的原因、风险后果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后果和可能性的因素,进行分析。

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防掌控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患者的人身安全以及医疗服务的质量,规范医疗工作流程,提升医疗安全水平,特订立本医疗安全风险防掌控度。

二、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1.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定期对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掌控和防范。

2.设立特地的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安全风险的评估、监测、分析和处理,成立专项工作组,订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上报制度,促进医疗事故的及时上报和调查,提升医疗安全风险管理的效能。

三、医疗场合及设施管理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场合及设施进行全面巡检,确保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及时修复和更换存在隐患的设施。

2.订立医疗场合及设施管理规范,加强对各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3.对医疗场合进行合理划分,设立明确的应急通道,确保患者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脱离现场。

4.掌控医疗场合的人员流动,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保证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医疗料子药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料子和药品的采购、验收、配送、管理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2.订立完善的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对每一批次药品进行严格记录和追溯,确保药品使用可追溯,防止药品丢失和过期使用。

3.设立特地的医疗料子和药品管理团队,负责库存管理、质量监控和药品安全教育培训。

五、医护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应严格依照规范操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医疗工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医疗技能和安全意识,强化医护人员合理用药和用量的培训。

3.贯彻医护人员连续教育制度,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医疗安全意识。

4.强化对医护人员的考核和监督,及时矫正操作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六、临床工作质量掌控1.完善医疗工作质量掌控体系,建立医疗工作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

2.加强对临床操作规程的订立和执行,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用药制度、消毒灭菌、护理操作等相关规定。

医疗风险防范工作制度

医疗风险防范工作制度

医疗风险防范工作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医疗秩序,根据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及《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1. 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加强对不良事件、非计划再手术等报告制度的监管,对报告制度实行奖罚处理。

2. 严格依法执业,组织医护人员有计划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沟通技巧的培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3. 加强对重点病人(危重症病人,有安全隐患的病人,特殊人群)的监控,通过科室自报和医务科检查及时发现重点病人。

对重点病人医务科通过全程监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等手段,提高危重病人的抢救水平,以减少安全隐患。

4. 医务科督促检查科室三级查房制度落实情况,每周分别查两个科室。

同时检查其他各项医疗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件。

5. 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会议。

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医疗安全事件的分析、讲评,并对相关事件的责任人作出相关经济和行政的处罚。

医院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医院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风险防范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院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

第三条医院风险防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三)规范操作,持续改进;(四)信息共享,协同作战。

第二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医院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院范围内的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

第五条风险识别与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服务风险:包括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差错等;(二)医疗技术风险:包括高风险诊疗技术、新技术的应用风险等;(三)药品、器械风险: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器械故障等;(四)医院管理风险: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六条风险评估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章风险控制与预防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与预防机制,包括以下措施:(一)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风险意识;(二)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降低医疗差错;(三)加强药品、器械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四)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五)加强医院内部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条医院应针对高风险诊疗技术、新技术的应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开展风险控制与预防效果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风险报告与处理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确保风险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

第十一条医院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风险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并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风险处理机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进行风险防范知识培训。

防范医疗风险工作制度

防范医疗风险工作制度

防范医疗风险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风险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风险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全面排查、及时处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医疗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

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医疗风险情况,制定和修订医疗风险管理措施,监督实施情况,及时处理医疗风险事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风险管理工作。

医疗风险管理办公室由医疗管理部门、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护理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医疗风险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风险排查、评估、报告、处理等工作,及时向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医疗风险情况。

三、医疗风险防范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掌握医疗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风险。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预防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器械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规定,预防医疗器械故障和不良事件。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感染控制,严格执行感染控制规定,预防感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医疗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减轻患者损失。

医院风险防范预案健全管理制度

医院风险防范预案健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风险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院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医院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

三、风险防范预案内容1. 风险识别与评估(1)定期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全面梳理医院各项工作中的风险点。

(2)对识别出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包括安全隐患、医疗事故、传染病、突发事件等。

(3)对各类风险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风险防范措施(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3)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5)加强传染病防控,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风险防范预案实施(1)成立医院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医院风险防范工作。

(2)明确各部门、科室在风险防范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定期召开风险防范工作会议,分析风险形势,部署风险防范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风险防范预案健全管理制度的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设立风险防范专项资金,用于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

2. 人员保障: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风险防范工作。

3. 技术保障:引进先进的风险防范技术,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4. 沟通协调: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形成风险防范合力。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建立健全医院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识别、评估和防范医院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院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首先,医疗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医疗风险的防范、控制工作。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和修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其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详细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对于医疗事故责任人,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惩处和教育。

第三,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系统。

医院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疗风险管理数据库,收集和整理医院内发生的各类医疗风险和事故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

通过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医疗风险。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遵守相关制度和规范。

医疗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此外,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协调。

医院应建立和完善患者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识。

医院应与患者建立有效沟通渠道,接受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医疗风险管理系统等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协调,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

医院风险防范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风险防范工作制度汇编

医院风险防范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风险防范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风险防范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医院风险防范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法治性、人性化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四条医院风险防范工作应涵盖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保健、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风险防范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风险防范工作。

第六条医院风险防范管理组织应由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医学专家等组成,其中医学专家应占有一定比例。

第七条医院风险防范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医院风险状况,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评估风险防范效果,及时调整风险防范策略。

第八条医院应设立风险防范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九条医院应通过调查、统计、分析等方法,全面了解和掌握医院风险因素,建立风险数据库。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责任人。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四、风险控制与应对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医疗风险。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医疗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等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和医院信息安全。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对风险防范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风险防范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范本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范本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
为了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制定医院内部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医疗风险,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管理层、各临床科室和相关医护人员。

三、制度内容
1.医院管理层要建立健全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医院各级管理层和各临床科室的职责分工,明确风险预警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各临床科室要建立医疗风险预警小组,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潜在的医疗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措施和监控指标。

3.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机制,明确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事件的报告要求和处置流程。

对于严重的医疗风险事件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医院要开展定期的医疗风险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医疗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5.医院要建立医疗风险的评估和监测机制,利用科技手段积极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医疗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四、执行与监督
医院的各级管理层要加强对医疗风险预警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评估和督导,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同时,对于发现的潜在医疗风险和医疗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总之,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提高医院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医院管理层和医务人员都要加强对医疗风险预警工作的重视,做好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医院医保防风险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防风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医保防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保防风险管理制度。

2. 设立医保防风险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医保防风险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医院医保防风险工作领导小组:(1)制定医保防风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监督医保防风险工作的开展。

(3)协调解决医保防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医保防风险办公室:(1)负责医保防风险工作的日常管理。

(2)组织开展医保防风险培训和宣传教育。

(3)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4)配合医保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审计等工作。

3. 相关科室:(1)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积极配合医保防风险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四、防风险措施1. 加强医保政策学习,提高全员医保意识。

定期组织医保政策培训,确保医护人员熟悉医保政策,提高服务质量。

2.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严格执行《医院医保工作制度》,杜绝过度医疗、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

3. 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4. 完善医保结算制度,规范医保结算流程。

严格执行医保结算政策,确保结算准确、及时。

5. 加强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确保药品和诊疗项目合规。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范药品和诊疗项目使用。

6. 建立医保违规行为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医保防风险工作。

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7. 加强与医保监管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对医保防风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接受医保监管部门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对违反医保防风险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一、前言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2.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体系,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

3. 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

4.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

5. 加强医疗安全监督,确保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有效实施。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2. 设立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3. 各科室设立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职责分工1.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1)制定、修订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2)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3)对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2. 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办公室(1)负责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的宣传、培训、监督。

(2)收集、整理、分析医疗安全风险信息。

(3)制定、实施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3. 各科室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小组(1)负责本科室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具体实施。

(2)对本科室医疗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报告。

(3)落实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医疗风险。

五、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措施1.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3.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4. 完善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5. 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医疗风险。

6. 加强医疗信息管理,提高医疗信息安全性。

7. 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预防院内感染。

8.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措施,保障患者健康。

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

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

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医疗风险防范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安全、减少医疗事故、提升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的总称。

该制度包括了医疗风险评估、风险点管理、医疗纠纷处理、例行巡查等重要内容,其目的是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

下面将从以上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

首先,医疗风险评估是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管理的基础。

通过对医疗风险的评估,医疗机构可以了解潜在的危险因素和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在医疗风险评估过程中,应该将医疗流程、医疗设备、医务人员等方面都纳入考虑,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

其次,医疗风险点管理是医疗机构针对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和潜在的风险点进行管理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和分析医疗事故的发生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对于已知的风险点,医疗机构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防止相同的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医疗机构应该建立科学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该及时派出专业的调查组,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医疗机构也应该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制度,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最后,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例行巡查制度,通过巡查医疗设备、监督医务人员的工作等方式,查找医疗安全隐患。

巡查应该覆盖各个科室和各个环节,保证医疗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在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中,重要的是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医疗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明确各类事故的责任和赔偿标准。

其次,医疗机构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控机制,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最后,医疗机构应该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风险。

综上所述,医疗风险防范的工作制度包括医疗风险评估、风险点管理、医疗纠纷处理、例行巡查等多个方面,旨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是医疗机构为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医疗风险包括医疗安全风险、医疗质量风险和医疗纠纷风险等。

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的目的是提升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质量。

一、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1.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行质量提升活动。

3.医疗巡查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巡查,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和跟踪。

4.事故报告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报告和分析,总结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5.人员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等,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减少人为错误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工作流程1.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

风险评估可以通过分析医疗事件、投诉和纠纷等来确定潜在的风险,同时可以参考先进的国内外经验和专业机构的建议。

2.风险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这包括对医疗过程、设备、药品的质量控制,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对患者的告知和知情同意等。

另外,医疗机构还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突发风险事件进行灾害应对。

3.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对患者信息的采集、存储和传输等。

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和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数据安全。

4.问题反馈:医疗机构应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患者的投诉和意见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同时,还应组织定期的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质量和服务的评价,及时改进工作。

医疗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医疗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医疗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医疗行业是一个充满风险和挑战的领域,医疗风险的存在不仅可能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威胁,也可能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带来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害。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建立和完善医疗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医疗风险的定义和分类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患者遭受损害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医疗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诊断风险:包括误诊、漏诊等,可能导致患者延误治疗或接受错误的治疗方案。

2、治疗风险:如手术失误、药物不良反应、治疗方案选择不当等,可能直接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进程。

3、感染风险:医院内交叉感染、医疗器械消毒不彻底等,可能引发患者的感染性疾病。

4、护理风险:护理操作不当、护理观察不及时等,可能影响患者的病情恢复和生活质量。

5、沟通风险: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畅,导致患者对治疗方案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引发医患纠纷。

6、管理风险: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不善,如医疗流程不合理、人员配置不足、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可能增加医疗风险的发生概率。

二、医疗风险防控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有效的医疗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医疗风险的发生概率,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声誉和竞争力。

2、原则(1)预防为主:将医疗风险防控的重点放在预防环节,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加强培训等措施,提前消除风险隐患。

(2)全员参与:医疗风险防控涉及医疗机构的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需要形成全员参与、共同防控的工作氛围。

(3)持续改进:不断总结医疗风险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制度和流程,提高防控效果。

(4)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规范,确保医疗风险防控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医疗风险防控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成立医疗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风险防控的总体策略和方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对重大医疗风险事件进行决策和处理。

医疗风险预警制度(5篇)

医疗风险预警制度(5篇)

医疗风险预警制度为了进一步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如下医疗风险预警、控制和追溯制度。

一、医疗风险警示范围在实施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不作为”的医疗事件,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医疗风险的警示范围。

医疗风险警示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风险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医疗风险警示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风险警示1、未及时完成入院首次病程记录、病历、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订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及书写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献内容;2、未及时查房,连续两次以上,患者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以下简称后果);3、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患者投诉但无后果;5、其他未引起后果,但有患者投诉的诊疗行为。

二级医疗风险警示1、超过____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____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可能酿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投诉;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____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患者投诉;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患者投诉;4、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的过失或差错;5、一年内,被二次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级医疗风险警示1、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2、由于各种“不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损害;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给患者经济补偿的;4、一年内,二次被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二、医疗风险控制制度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中的“三三五五”医疗安全制度:(一)三看制度1、手术患者床头看对于手术患者,主管医师应当在床头查看术后生命体征和恢复情况,及时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病情变化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一、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的内容包括:1.风险评估制度:医院建立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医疗活动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潜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不良事件上报和处理等方面。

通过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医疗质量。

3.培训与教育制度:医院建立培训与教育制度,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教育,包括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医疗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4.医患沟通制度:医院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促进与患者的良好沟通和关系建立,及时获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预防和解决潜在的医疗纠纷。

5.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度:医院建立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用的规范和控制等方面,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二、医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工作流程如下:1.风险评估:医院根据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对各类医疗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险点。

2.隐患排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医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隐患予以发现和处理,以预防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3.培训与教育:医院根据培训与教育制度的要求,向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4.监管与管理:医院建立有效的监管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风险防范的实施。

5.不良事件处理:医院建立不良事件上报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防止事故重演。

6.医患沟通与纠纷解决:医院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和关系建立,及时获取患者的意见和需求,预防和解决潜在的医疗纠纷。

7.持续改进:医院通过持续的跟踪和监测,评估并修订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进行改进和提升。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制度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制度

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内的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医院的组织和管理第一节组织和管理机构1.医院设立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委员会,由院长担负主任,并邀请医疗、护理、质控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负委员,负责订立和执行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相关政策和制度。

2.医疗安全部门设立医疗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责任和权限1.医院各级领导要重视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医疗安全部门要负责医疗安全和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3.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要依照医院订立的相关制度和规范进行工作,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纪律。

第三章医疗安全管理第一节人员管理1.医务人员的招聘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招聘标准,依照程序进行,杜绝人为疏漏和不合格人员进入。

2.医务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医院要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职业发展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病人的隐私和保密信息,杜绝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节医疗程序管理1.医院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医疗工作程序,明确医疗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医疗工作要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要记录和保管必需的医疗文书和信息,保障病人的权益和安全。

3.医疗工作人员要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医疗操作,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操作的安全,杜绝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

第三节医疗设备管理1.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医疗设备要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除去隐患。

3.医疗设备的使用人员要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

第四节药品管理1.医院要建立健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医疗风险是指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潜在危险或损失,包括医疗错误、医疗事故、治疗效果不佳、医疗纠纷等。

为防范和控制医疗风险,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工作流程。

一、医疗风险防范制度1. 医院风险管理制度医院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预警机制、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和风险处理等环节。

制度要规定风险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流程中各环节的岗位设定和职责分工。

2. 医疗事故预防制度医疗事故是造成医疗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医院需建立医疗事故预防制度,包括病历记录规范、手术安全管理、药物管理、医疗器械使用及维护、医疗过程信息化等方面。

制度要规定医疗事故的预防责任和措施、预防措施的监测和效果评估等详细内容。

3. 病历管理制度病历是医院医疗服务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医院在医疗纠纷中的关键证据之一。

医院需建立完整的病历管理制度,包括病历规范、病历归档、病历保密等方面,规定医生、护士、病历室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保证患者信息的保密和信息完整性。

二、医疗风险控制制度1. 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医院要求医务人员实施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需要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对医疗过程进行监测、评估和改进,确保医疗质量不断提高。

该制度要覆盖医院各个环节,包括医生的处方和操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和维护、病历记录等。

2. 医疗安全控制制度医疗安全是医院服务的重要方面之一,医院需要建立医疗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制度包含手术无菌技术、护理安全措施、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管理等方面,要求医务人员在各个环节上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 医疗纠纷解决制度医疗纠纷是对医疗风险的最直接反映,医院需要建立相应的医疗纠纷解决制度,及时、公正地解决纠纷。

该制度应包括有关医疗纠纷解决的流程、部门和责任人员的安排和职责分工、调解、和解和诉讼等解决途径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制度执行工作流程1. 制度宣传和培训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后,首先需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介绍制度的具体内容,让医务人员清晰知道制度的意义、作用和操作流程,从而让制度得到落实。

医院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医院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院风险防控管理,规范医院诊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风险防控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医院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风险的发生。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3.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

医院应不断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风险防控内容1. 医疗技术风险防控(1)医院应严格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高风险诊疗技术的准入、培训和考核。

(2)医师在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确保患者安全。

2. 药物风险防控(1)医院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

(2)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情、体质和药物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诊疗设备风险防控(1)医院应定期对诊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医师在操作诊疗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设备故障引发医疗风险。

4. 医疗纠纷风险防控(1)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2)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风险防控措施1.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各科室的职责。

2.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3.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

4.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废物等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5.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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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一总则1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强化以事前防范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理念,重视患者安全,不断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作风,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3落实院长负责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管理和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积极做好医疗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4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医务人员应当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心,关心、爱护、尊重患者,加强医患沟通,保护患者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5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进行各项制度检查,进行医疗安全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并完善医疗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6定期召开防范医疗事故及争议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讨论科室存在的医疗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8加强治安管理,明确治安责任人,逐级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安全责任制,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机制,落实人防、技防、特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医德医风建设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建设,制订落实行风教育、考核和责任追究制。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细心、爱心、耐心的医疗服务。

2医务人员应当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职业道德、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应当恪守医生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3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坚决抵制收受药品回扣及开单提成、红包等不正之风。

4医务人员应当以整洁大方的仪表、良好的言语态度来面对患者,想方设法为患者提供方便;应当了解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感情需求,尽量满足患者的需求,取得患者及家属的配合和理解;应当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和解释病情,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

三医疗质量监督管理1建立由院长为主任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本院医疗质量管理。

定期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会议,组织医疗质量评估,分析医疗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落实。

2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单位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

3建立相关专业的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各专业技术质量监督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操作规范,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和检查评比活动。

4建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为组长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四医疗风险防范、控制1告知与沟通1.1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

告知要力求全面准确,避免因告知不足而导致医疗纠纷,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1.2告知有口头告知、书面告知和见证告知三种方式。

口头告知适用于医院诊疗程序等一般性情况的告知;书面告知适用于有告知义务的医疗管理、患者病情、诊治措施及风险告知,书面告知必须要有患方签字;见证告知适用于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患方拒绝在书面告知文书上签字或无患方家属而本人也无法签字的告知,告知时必须要有第三者在场,并签字证明。

1.3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由其他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院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医务处负责人)签字。

1.4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者,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亲属签署知情选择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无法签署知情选择书,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知情选择书。

1.5医务人员在各个诊治环节中应当积极与患方进行沟通,并解答其咨询,解答应当热情友善、耐心细致、通俗易懂、表达准确,重要的沟通应当记录在病历中,并请其签名。

1.6手术及有创诊疗措施(包括各种组织器官穿刺活检、内窥镜和血管内的诊治等),医务人员应当将疾病的诊断、手术及麻醉方式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告知患方,并请其签字。

1.7手术过程中,需要改变手术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患者组织器官等,医务人员必须征求患者(方)同意并签字后才能进行,但情况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在告知同时,可采取抢救性措施。

1.8手术告知原则上由主刀医师负责,特殊情况可以委派有相应资质的助手告知,但告知内容应当经主刀医师审核同意。

重大、疑难、多科合作、新开展手术必须由主刀医师亲自告知。

1.9科室对非手术诊治(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自费药品和治疗方法使用等)的医疗措施及风险要实行告知制度,取得患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采取诊治措施。

但情况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在告知同时,可采取抢救性诊治措施。

1.10科室必须对危重、大型、疑难、复杂、高风险、毁损性、新开展的手术或操作进行术前讨论,然后由主刀医师进行第一次术前谈话,填写《新技术、新项目、重大疑难手术审批表》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并由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第二次术前行政谈话后实施。

2首诊负责和值班交接班2.1第一次接诊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科室,首诊医师和科室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2急危重患者需检查、会诊、住院或转院,首诊医师应负责安排检查、会诊、联系科室和转诊医院,并联系护送人员。

2.3救治急危重患者时,首诊医师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收治科室等决定权,任何科室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2.4下班前,首诊医师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5病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护人员应当按时交接班;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病情和医疗措施交接应当详细,交接后应当签字并注明具体时间。

2.6值班医护人员负责病区患者突发情况的临时性医疗工作,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处。

2.7值班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2.8值班医护人员在病区早交班时,应当将急危重和新入院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交待清楚患者病情和待处理的问题。

3三级查房3.1实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2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临时会诊处置。

3.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立即查看患者,并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4病例讨论和会诊4.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4.2会诊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4.3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4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5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或病情复杂须相关科室配合的,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

4.6死亡病例讨论,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处派人参加。

4.7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科主任或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4.8科间会诊,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4.9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会诊时由医务处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处长原则上应当参加并作总结归纳。

主管医师应当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4.10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应按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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