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要求[001]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规定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规定
1. 总则
为了加强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
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
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管理原则
2.1 分类收集
办公楼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
2.2 分类运输
不同类别的垃圾应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进行分类运输。
2.3 分类处理
各类垃圾应按照规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3. 管理责任
3.1 办公楼管理者责任
办公楼管理者负责组织实施本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
3.2 职工责任
办公楼内职工应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4. 垃圾分类投放
4.1 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应放入指定的可回收物收集。
4.2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管、废水银产品等,应放入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
4.3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食物包装材料等,应放入指定的厨余垃圾收集。
4.4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包括无法归入以上三类的垃圾,应放入指定的其他垃圾收集。
5.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办公楼管理者或职工,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6. 附则
6.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办公楼管理者所有。
请各办公楼管理者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家电和年花年桔等;(二)易腐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花卉绿植等生物质废弃物,包括餐厨垃圾(指餐饮企业或机关团体单位食堂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厨余垃圾(指家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等;(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专门处理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电池、灯管等;(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市政污泥、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按相关规定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全面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目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政策,协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作为政府绩效、生态文明等考核的内容。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和前海管理局,下同)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组织实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所需的用地和资金。
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志愿者、物业服务人员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工作。
社区工作站负责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要求,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引导和督促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的组织推进和指导监督,创新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手段,开发、建设和推广垃圾分类投放信息化、智能化系统。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8.29•【文号】国管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8.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贡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指导督促,制订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重要内容,对党政机关办公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情况开展1次专题调研,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各地区要指导地级及以上城市编制健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特别是督促46个重点城市加快完善实施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在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情况、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调研内容)和46个重点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报送国管局节能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二、开展对标行动,落实工作措施为指导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管局编制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以下简称《评价参考标准》)。
各地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评分细则,明确达标要求,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
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推动大楼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改善生活环境质量,保护城市环境卫生,规范垃圾处理方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大楼内所有居民,包括业主、租户及其家庭成员等。
第三条大楼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四类。
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
2.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
3. 干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外的其他垃圾;
4. 湿垃圾:指易腐垃圾,如食物残渣等。
第四条居民需将生活垃圾按规定分类投放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丢乱倒。
第五条大楼将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站,居民可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部分干垃圾投放至
该回收站内,并按分类要求投放。
第六条湿垃圾需被装在封闭袋内投放至指定地点,以防止产生异味和滋生细菌。
第七条对于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居民,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直
至取消其使用大楼生活服务的资格。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经大楼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第九条大楼将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水平。
第十条垃圾分类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一条大楼管理委员会将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大楼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大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所有居民能够遵守并共同努力,共同
打造一个清洁、美好的生活环境。
垃圾分类规则及要求
垃圾分类规则及要求垃圾分类规则及要求如下:1. 垃圾分类原则: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2. 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养成将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按垃圾的性质、成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分类投放。
3. 垃圾处理方法:垃圾分类应养成将垃圾分类投放的习惯,按垃圾的性质、成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分类投放。
垃圾综合利用是指把垃圾分类后,把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进行特殊处理,把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进行运输、转运、处理,从而发挥垃圾的大价值。
4. 不可回收垃圾:瓜皮果壳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5. 可回收垃圾: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
6. 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废墨盒、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
7. 后勤生活区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要求分类集中存放,严禁混放,生活垃圾要装入垃圾袋内封好,含有汤水的食堂垃圾要控净汤水后方可送入垃圾存放点。
8. 严格履行分类生活垃圾制度,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垃圾严谨倒入生活垃圾专用桶。
9. 工程类建筑垃圾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清运,禁止倒入生活垃圾回收点。
10. 各生活矿区分别按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回收点和危废垃圾回收点,垃圾存放处夏季期间,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细菌、蚊蝇滋生产生异味。
11. 按类别清理:严格按照四分类标准,将居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初分类清理。
12. 按周期清理:定期对家里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将生活垃圾分类变成日常家务的一部分。
13. 常备“两桶”自分类:日常居家生活垃圾,主要以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主,因此,从节约成本和简化分类流程的角度,在家里常备这两类垃圾桶或两种颜色的垃圾袋即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关于不同地区或具体单位垃圾分类规则及要求的信息,可访问当地政府官网获取。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准则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准则1. 引言为了响应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号召,提高办公楼内员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减少垃圾处理压力,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准则。
2. 垃圾分类原则2.1 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其他垃圾)。
2.2 分类要求(1)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应分别投入相应的回收容器。
(2)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等,应投入有害垃圾桶内。
(3)湿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食物残渣、菜叶、瓜果皮等,应投入湿垃圾桶内。
(4)干垃圾(其他垃圾):包括砖瓦陶瓷、卫生间废纸、尘土等,应投入干垃圾桶内。
3. 垃圾分类设施配置3.1 办公楼应在各楼层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
3.2 各收集容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保证足够的投放空间和便于分类投放。
3.3 定期对垃圾分类设施进行清洁、维护,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4. 垃圾分类宣传与培训4.1 办公楼管理方应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分类意识。
4.2 组织垃圾分类培训,使员工掌握正确的分类方法和投放技巧。
4.3 利用办公楼内部网络、公告栏等渠道,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5. 垃圾分类监管与考核5.1 办公楼管理方应制定垃圾分类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5.2 定期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5.3 对表现优秀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遵守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6. 垃圾分类处理与资源利用6.1 办公楼管理方应与专业垃圾处理公司合作,确保分类后的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6.2 探索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途径,如废纸、塑料等可回收物的再利用。
6.3 密切关注国家垃圾分类政策动态,及时调整垃圾分类管理策略。
7. 附则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共机构内垃圾分类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
2.本制度适用于公共机构内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学校等。
3.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二、垃圾分类标准1.公共机构内的垃圾分类应按照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
2.生活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厨余垃圾、卫生纸、塑料袋等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
3.可回收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废纸、玻璃、金属制品等具有回收价值的废弃物。
4.有害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5.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不属于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其他废弃物。
三、设施与设备1.公共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明确各类垃圾的投放位置和标识,方便员工和访客投放垃圾。
2.公共机构应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垃圾收集和运输。
3.公共机构应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各类垃圾得到及时、准确的分类处理。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1.公共机构应通过宣传栏、内部网站、员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和访客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和分类意识。
2.公共机构应定期组织垃圾分类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对垃圾分类标准的掌握程度和操作技能。
3.公共机构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监督与考核1.公共机构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和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对于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3.公共机构应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共机构管理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标准通常是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地区的法规和政策制定的。
这些标准旨在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以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以下是一般性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标准的一些方面:
1.分类种类和标准:确定不同类型的垃圾分类标准,通常包括可
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厨余垃圾)和干垃圾等。
每类垃圾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应清晰明了。
2.分类容器和设施:规定不同垃圾分类的容器和设施,例如可回
收物应使用可回收物箱,湿垃圾应使用专用的厨余桶等。
确保分类设施的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3.宣传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方案,包括制作标识
牌、发布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等,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
4.收运和处理:规范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流程,确保各类垃圾
得到正确处理。
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采取专门的收运和处理措施,推动资源回收和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
5.监督检查:建立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居民、企事业
单位等都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垃圾分类。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或奖励机制,刺激大众参与。
6.技术支持:提供垃圾分类的技术支持,包括垃圾分类设备、信
息化管理系统等,提高分类效率。
7.评估和调整: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收集居民和企事
业单位的反馈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这些标准通常是基于地方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而定,可以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官方文件中找到。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准确度检查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准确度检查标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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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生活垃圾的数量迅速增加,如何有效管理和处理生活垃圾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公共机构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许多重要职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于公共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并详细阐述其原则、分类标准、管理流程以及监督机制。
2. 原则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分类化: 将生活垃圾划分不同的分类,例如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以便进行有效的集中管理和处理。
•减量化: 鼓励公共机构采取减少垃圾产生的措施,例如推行绿色采购、资源回收利用等,以减少生活垃圾的总量。
•资源化利用: 强化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规范化管理: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工作质量。
•全员参与: 倡导公众、员工全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共识和行为习惯。
3. 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类:1.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可循环再利用的垃圾。
2.厨余垃圾:指生活中产生的厨房废弃物和餐厅、食堂等工作场所产生的有机物垃圾。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废药品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危害的垃圾。
4.其他垃圾:不适宜投放到以上三类垃圾容器内的垃圾。
4. 管理流程4.1 分类容器设置为了便于垃圾分类管理,公共机构需要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分类容器。
根据分类标准,设置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容器,并在容器上明确标识。
4.2 垃圾投放与收集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和居民需要按照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容器中。
公共机构应定期清理、收集分类容器中的垃圾,并确保垃圾的正确分类。
4.3 垃圾集中处理和转运公共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分类垃圾的及时转运和集中处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
一、制定管理规定与标准
1. 公共机构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与标准,确保垃圾分类的有效执行与落实。
二、分类设置与容器
2. 根据实际情况,公共机构应合理布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易被发现的标识,并明确不同类型垃圾容器的颜色和形状。
三、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3. 公共机构应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员工和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增强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和落实力度。
四、清运处理
4. 公共机构应按照规定清运已分类好的垃圾,并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清运记录公示,确保运输安全和垃圾分类的保障性。
五、监督检查
5. 公共机构应设立垃圾分类管理专门岗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违规行为。
六、成果评估
6. 公共机构应定期评估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成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制度和管理方法。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要求[001]
以上餐厨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
废电池应保持完好,宜将残余电量耗尽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防止暴晒雨淋。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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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Fra bibliotek其他生活垃圾。
废弃的卫生巾、餐巾纸、卫生纸、面巾纸、湿纸巾、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污损严重的海绵、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毛巾、帽子、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窗帘、桌布等。
废弃办公家具:沙发、桌子、椅子、书柜等
废旧家具不宜自行拆解应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处理设施,或预约上门回收。
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茶几、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玻璃容器应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防止破损。碎玻璃应先用纸包裹再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旧纺织物:背包、衣服、鞋子、地毯、毛巾、窗帘、桌布等。
废弃织物应捆牢后投放至废弃衣物回收箱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充电器、U盘、电吹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等,比包括空调等。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投放点或单独设置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自行拆解。对于已损坏的电器电子产品,不宜自行拆解投放,否则可能会造成危险,污染环境,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由专业机构拆解利用。
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公共机构___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要求,为实现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县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机制、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以及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2022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群团、派等。
三、责任主体(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二)县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本单位(本系统)下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下属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对主管部门的综合考评。
(三)县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集中办公区内,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各镇人民政府和研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本镇、本街道范围内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督导工作。
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
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生活垃圾的种类和产量,以及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和回收情况,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
准备时间:___年6月15日前,各镇人民政府、研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将工作方案或管理办法,通过乐政通平台报送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实施阶段。
1.根据生活垃圾的产量和种类,以及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和回收情况,由各公共机构负责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备、投放点以及存放场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识。
集中办公区内要做到垃圾收集设备、宣传标识尽量统一。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的基本原则:1.减量化:倡导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
2.分类化: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3.归属化:将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归属到相关的专门机构或企业。
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具体要求:1.可回收物(Recyclable Waste):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纺织品等可再生利用资源。
投放时应洗净、压缩、分类,保持清洁、整洁。
可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鼓励居民进行废品回收,开展废品回收赚钱活动。
2.有害垃圾(Hazardous Waste):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废灯管、废荧光灯管、废油漆、废胶水等。
投放有害垃圾时应进行二次包装,将其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居民应注意不要将有害垃圾混在其他的垃圾中投放。
3.湿垃圾(Kitchen Waste):湿垃圾包括食材、剩菜剩饭、果皮、蔬菜叶子等易腐烂的有机物。
投放时应将湿垃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或专用的生活垃圾桶袋中,尽量减少湿垃圾的污染。
4.干垃圾(Residual Waste):干垃圾指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如尘土、纸巾、卫生巾、湿纸、胶带等。
干垃圾投放时应放入分类投放垃圾桶或分类垃圾袋中。
三、生活垃圾收运的具体要求:1.定时收运:根据垃圾产生的情况,制定定时的垃圾收运计划。
保持垃圾桶的及时清运,避免垃圾溢出和滋生臭味。
2.分区收运:根据不同的垃圾类别分设不同的收运车辆。
有害垃圾应由特殊车辆收集运送,以防止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群产生危害。
3.垃圾处理:垃圾收集后,应进行垃圾分类、压缩和填埋处理。
可回收物应尽可能进行物质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应进行专门处理,湿垃圾可以进行有机肥料的制作,干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1.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执行规定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执行规定目的本规定旨在指导办公楼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办公楼内的所有租户和工作人员。
分类原则1. 分类原则:根据垃圾的属性和特征,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
2.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张、塑料瓶、玻璃瓶、金属罐等可回收利用的物品。
3.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物品。
4. 湿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饭剩菜、果皮等易腐烂的有机垃圾。
5. 干垃圾:包括纸巾、烟蒂、尘土、破碎玻璃等不能再次利用的垃圾。
分类要求1. 分类:在办公楼内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标识各类垃圾。
2. 可回收物:应放入专门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内,不得混合其他类型垃圾。
3. 有害垃圾:应放入专门的有害垃圾桶内,不得混合其他类型垃圾。
4. 湿垃圾:应放入专门的湿垃圾桶内,不得混合其他类型垃圾。
5. 干垃圾:应放入专门的干垃圾桶内,不得混合其他类型垃圾。
6. 垃圾分类标识:每个垃圾桶上应贴有相应的垃圾分类标识,以便使用者正确分类。
处理方法1. 可回收物:办公楼管理部门将定期收集可回收物,进行再利用或送往专业回收机构处理。
2. 有害垃圾:办公楼管理部门将定期收集有害垃圾,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
3. 湿垃圾:办公楼管理部门将定期收集湿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或转运至垃圾处理中心。
4. 干垃圾:办公楼管理部门将定期收集干垃圾,进行填埋处理或转运至垃圾处理中心。
管理与监督1. 办公楼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垃圾分类计划和年度目标。
2. 监督部门将定期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3. 租户和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分类意识和执行力度。
处罚措施1.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租户和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或罚款等处理。
2. 多次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租户和工作人员,将采取停止供水、停止用电等限制措施。
垃圾投放标准
垃圾投放标准
垃圾投放标准
一、垃圾分类
1.垃圾分类应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大类别进
行分类。
2.垃圾分类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注重垃圾的回收利用和
安全处理。
二、分类投放
1.有害垃圾应投放到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如废电池、废灯管、废药
品等。
2.可回收物应投放到指定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如废纸、废金属、废塑料
等。
3.厨余垃圾应投放到指定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中,如剩菜剩饭、果皮果核、
菜叶菜根等。
4.其他垃圾应投放到指定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如砖石瓦砾、陶瓷碎片等。
三、标识使用
1.各类垃圾的收集容器上应标明相应的垃圾分类标识,以便市民识别投放。
2.标识应简明易懂,易于辨识,采用国际通用的图形符号或文字说明。
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胶片等。
2.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等。
3.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果核、菜叶菜根等食品类废物。
4.其他垃圾:包括砖石瓦砾、陶瓷碎片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品。
五、分类管理
1.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管和管理,对不符合分类标准的
垃圾进行督促整改。
2.市民应自觉遵守垃圾分类投放的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环保意识。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执行规定
办公楼生活垃圾分类执行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办公楼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保护环境,提高垃圾处理效率。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办公楼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3. 垃圾分类原则办公楼内的生活垃圾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类处理:- 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再利用的物品。
-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等易腐烂的有机物。
- 其他垃圾:包括无法归类到以上三类的其他垃圾。
4. 垃圾分类设施办公楼应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分类垃圾桶和标识牌等,以便员工方便地进行垃圾分类。
5. 垃圾分类教育办公楼应定期组织垃圾分类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技能。
教育内容可以包括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分类效益等。
6. 垃圾收集和处理办公楼应与当地垃圾收集和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垃圾得到正确分类、收集和处理。
收集和处理过程中应遵循环境保护和卫生标准。
7. 监督与处罚办公楼管理部门应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纠正。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8. 宣传推广办公楼应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9. 法律责任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公楼应与法律部门建立联络渠道,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及时调整垃圾分类规定。
10.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办公楼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应立即执行。
如有需要,办公楼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办公室)
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
广大干部职工应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一、有害垃圾:办公室所产生的有害垃圾,如废纽扣电池、废灯管等,应当投放至单位所设置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由单位保洁人员收集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二、厨余垃圾:办公室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如茶叶渣、水果皮、加班时所用快餐的剩饭剩菜等,应投放至单位所设置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如剩饭剩菜等,应当在用餐后投放至食堂所设置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三、可回收物:在办公室所产生的可回收物,如报纸、杂志等纸类应当投放在办公室内所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在公共区域所产生的可回收物,如饮料瓶、罐等应当投放在公共区域所设置的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办公室、公共区域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相应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食堂所产生的其他垃圾,如废纸巾、牙签等应当在用餐后投放至食堂所设置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加班时所用快餐饭盒内剩饭剩菜投放至厨余垃圾桶后,饭盒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垃圾分类投放标准
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垃圾分类是一项重要的环保行动,它有助于减少垃圾的数量,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保护环境。
为了能够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我们需要了解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介绍垃圾分类的投放标准,以帮助大家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
1.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可以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品,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
这些物品应该被投放到专门的可回收物容器中。
在投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纸张:包括报纸、书籍、纸盒等纸制品,应该保持干燥清洁,不要有油污或污渍。
- 塑料:包括塑料瓶、塑料袋、塑料容器等,应该清洁干燥,并尽量压扁或拧紧瓶盖。
- 玻璃:包括玻璃瓶、玻璃杯等,应该清洁干燥,并尽量避免破碎。
- 金属:包括铁罐、铝罐等,应该清洁干燥,并尽量压扁。
2.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是指餐厨废弃物,包括剩饭剩菜、果皮果核、蔬菜水果等。
这些垃圾应该投放到专门的厨余垃圾容器中。
在投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剩饭剩菜:应该倒入专用的厨余垃圾袋中,并尽量沥干水分。
- 果皮果核:应该清洁干燥,并尽量切碎或压扁。
- 蔬菜水果:应该清洁干燥,并尽量切碎或压扁。
3.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等。
这些垃圾应该投放到专门的有害垃圾容器中。
在投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废电池:应该包裹好并投放到专用的有害垃圾容器中。
- 废灯管:应该小心处理,避免破碎,并投放到专用的有害垃圾容器中。
- 过期药品:应该将药品包装完好,并投放到专用的有害垃圾容器中。
4.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废弃物品。
这些垃圾应该投放到其他垃圾容器中。
在投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减少其他垃圾的产生,避免浪费。
- 将其他垃圾装入专用的垃圾袋中,并尽量压实。
除了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大家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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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杀虫剂、消毒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空气清新剂、废油漆、废矿物油等均应与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废荧光灯管(不包括LED灯管)
废荧光灯管(不包括LED灯管)应保持完整、清洁、干燥,防止破损,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破碎的灯管应用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放至指定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应袋装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应混入分类方案中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
以上其他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注:以上内容参考《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操作规程》(试行)(南垃圾分类办发〔2018〕17号),以后将结合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更新。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附件4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要求
序号
生活垃圾种类
定义
具体内容
投放要求
备注
1
可回收物
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办公家具、办公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
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餐具等金属用品用具。
易拉罐、罐头盒应踩扁压实,金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易腐垃圾宜用可降解的垃圾袋盛装,并去除食品包装及餐具制品等,沥干水分后密闭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提供餐饮服务的社会单位应配置与餐厨垃圾收运车相匹配的收集容器,并定时交付给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以便统一进行集中收运。
以上餐厨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2
易腐垃圾
主要指单位食堂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
果壳类(如果皮、瓜子壳、花生壳等)、残渣类(如茶渣、中药渣等)、硬壳类(如蛋壳等)、水果类(未食用的水果及食用后的果核等)、蔬菜类(如菜叶、根茎类蔬菜皮等)、米面肉类(未食用及食用残余的米饭、面条、麦片、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肉干及动物骨头等)、零食类(如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等)、罐头食品类(各式罐头食品内容物)、调味类(如果酱、辣酱、炼乳等调味料)、其他类(各式过期食品以及盆栽废弃的树枝(叶)等)。
以上可回收物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物资回收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废塑料:塑料袋、塑料餐具(便当盒、碗、匙)、塑料生鲜食品盒、保鲜袋(膜)、塑料薄膜、塑料瓶、塑料食用油壶、塑料盆桶、塑料日用品、有机玻璃制品、光盘磁带、过塑膜、保护膜、牙刷、牙膏皮、泡沫塑料等。
塑料瓶、塑料桶、塑料盒等应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必要时压扁)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一次性塑料薄膜、塑料袋、食品袋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
废电池应保持完好,宜将残余电量耗尽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防止暴晒雨淋。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4
其他垃圾
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废弃的卫生巾、餐巾纸、卫生纸、面巾纸、湿纸巾、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污损严重的海绵、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毛巾、帽子、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窗帘、桌布等。
废弃办公家具:沙发、桌子、椅子、书柜等
废旧家具不宜自行拆解应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处理设施,或预约上门回收。
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茶几、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玻璃容器应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后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防止破损。碎玻璃应先用纸包裹再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单张、信封、食品及物品等包装纸盒、购物纸袋、蛋盒、方便面盒、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便条、日历、笔记本、纸箱、饮料盒、牛奶盒。
废纸应折好压平,并用绳索捆牢,回收时应避免受到污染。旧书籍、刊物宜捐赠给有需要的人。一次性纸碟、复写纸和被污染的纸巾、厕纸、未明确后续回收利用途径的复合材料包装物(如:牛奶盒和果汁饮料盒等)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旧纺织物:背包、衣服、鞋子、地毯、毛巾、窗帘、桌布等。
废弃织物应捆牢后投放至废弃衣物回收箱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充电器、U盘、电吹风、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手机等,比包括空调等。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投放点或单独设置的收集容器内,不得自行拆解。对于已损坏的电器电子产品,不宜自行拆解投放,否则可能会造成危险,污染环境,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由专业机构拆解利用。
3
有害垃圾
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及药具应尽量保持原包装,连同外包装一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以上有害垃圾的内容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环保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