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腹痛与罗马III诊断标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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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腹痛与罗马iii诊断标准
支持FAPS诊断的条件:
①症状时轻时重。注意力分散时症状可消失,讨论到精神应激或 接受检查时症状加重
②与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的急性腹痛(要求患者对腹痛症 状进行自我评分时,患者常选择最严重的评分)
③患者常否认或弱化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否认自己存在焦 虑或抑郁,或将其归因于疼痛所致而非生活环境所致
由于排除诊断较繁琐,且消耗大量医疗资源。 对符合上述FAPS诊断标准、临床上找不到其他 能解释其症状的疾病且无报警症状的患者,目 前国外多建议采用经济的排除诊断方法。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血常规、血沉、血生化、C 反应蛋白和大便潜血。
有研究表明采用该方法诊断FAPS ,患者后来 发生器质性疾病的概率为0%一4.5%。因此对 诊断为FAPS的患者,仍应注意较长期的随访观 察。
3.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丧失 4. 疼痛不是伪装的 5. 不符合可能解释疼痛的其他功能性胃肠病诊断 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1.病程的改变: 罗马Ⅲ 中FAPS患者的总病程缩短为确立诊断
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目前符合FAPS诊断标准 的症状持续存在超过3个月。罗马Ⅱ标准则要求总 病程超过12个月,目前症状持续存在超过12周。 比较两个标准可以发现。罗马Ⅲ标准时间限制较 宽松,易理解,便于科研和临床应用
④常要求行各种诊断性检查甚至手术以证实其疾病为“器质性” ⑤追求疾病的彻底缓解而不能接受疾病是一个慢性过程 ⑥频繁就诊 ⑦不愿进行自我调节以缓解症状,而寄希望于医师的治疗 ⑧在其他治疗有效的情况下还要求使用麻醉镇痛药物
鉴别诊断
FAPS患者的疼痛主要需与功能性消化不 良、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胆道疼痛、痛经 等功能性疾病相鉴别:
《功能性胃肠病罗马》课件
科学突破
科学家们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功能性胃肠病的治疗和 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总结和提问解答
问题回顾 总结和展望
我们回顾本次课程中的问题,为大家解答疑惑。
我们总结功能性胃肠病的要点,并展望未来的研究 和治疗.
专家团队介绍
胃肠科专家
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胃肠科专家团队,致力于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个性化治 疗方案。
心理健康咨询师
除了医疗方面的支持,我们还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帮助患者应对疾病带来的压力和情绪困扰。
饮食专家
饮食在功能性胃肠病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的饮食专家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饮食建议 和指导。
疾病类型和诊断准则
1
罗马Ⅲ诊断标准
2
罗马Ⅲ诊断标准是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准则
之一。了解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标准有助于提高诊断的准确
性。
3
胃炎和食道炎
胃炎和食道炎是功能性胃肠病的常见类型之 一。准确识别疾病类型有助于精准治疗。
血液检查和影像学
血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是诊断功能性胃肠病 的常用方法。通过这些检查可以对疾病有更 全面的了解。
治疗方法和策略
1 药物治疗
2 非药物治疗
3 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是治疗功能性胃肠 病的常用方法。不同药物可 以缓解症状和改善胃肠道功 能。
除了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 也很重要。例如,饮食调整、 心理治疗和运动可以改善疾 病症状。
对于一些严重症状的患者, 手术治疗可能是必要的。手 术可以纠正胃肠道的结构和 功能问题。
《功能性胃肠病罗马》 PPT课件
欢迎来到《功能性胃肠病罗马》PPT课件!在本课件中,我们将探讨功能性胃 肠病的症状、定义以及治疗方法。希望这次分享能为您带来新的启发和理解。
儿童功能性胃肠病的诊断罗马III标准解读课件
G1 婴儿反流 G2 婴儿反刍综合征 G3 周期性呕吐 G4 婴儿腹绞痛 出生后G到5 4月功龄能小性儿腹具泻有以下各项 1.发作性易激惹、焦G6躁、婴哭儿闹粪,便突滞然留开始、突然停止; 2.每天发作3小时以G上7 ,功每能周性至便少秘3天;
临床评估
• 绞痛(colic)指的是由于尿路、胆管、肠管阻塞所致的腹痛; • “婴儿腹绞痛(infant colic)”是行为综合征,指小婴儿的长时间的
FGID罗马标准的特点
• 以症状为基础的诊断标准 • 按部位进行分类 • 对诊断FGID的时间予以规定 • 注意共病和重叠病现象
•共病:指功能性疾病和器质性疾病的共存现象,根据器质性疾 病优先考虑原则,应首先排除或处理器质性疾病 •重叠病:不同的功能性疾病有重叠现象,处理时以关键症状为
儿童功能性胃肠病分类(罗马Ⅲ 诊断标准)
功能性胃肠病:青少年儿童
H1 呕吐和吞气症 H1a 青春期反刍综合征
H1a H1b青春周期期反性刍呕综吐 合征的诊断标准 H1c必须吞符气合症以下所有各项
H2 腹痛相关性功能性胃肠病
1. 反复无病性H反2a 刍、功反能嚼性或消化吐不出良食物 a.进食后H2b很快发肠易生激综合征 b.睡眠时H2c不出现腹型偏头痛 c.对针H2对Hd12dGERD儿儿 的童童治功功疗能能性方性腹法腹痛无痛综效合征
FGID罗马标准的特点
• 以症状为基础的诊断标准 • 按部位进行分类
功能性胃肠病(罗马Ⅲ 诊断标准)
A. 功能性食管疾病 B. 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 C. 功能性肠道疾病 D.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 E. 胆囊和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 F. 功能性肛门直肠疾病 G. 新生儿和婴幼儿功能性疾病 H.儿童和青少年功能性疾病
– ⑴针对家长和看护者的担心作出准确明了的回应 – ⑵承诺连续观察和评估患儿
临床评估
• 绞痛(colic)指的是由于尿路、胆管、肠管阻塞所致的腹痛; • “婴儿腹绞痛(infant colic)”是行为综合征,指小婴儿的长时间的
FGID罗马标准的特点
• 以症状为基础的诊断标准 • 按部位进行分类 • 对诊断FGID的时间予以规定 • 注意共病和重叠病现象
•共病:指功能性疾病和器质性疾病的共存现象,根据器质性疾 病优先考虑原则,应首先排除或处理器质性疾病 •重叠病:不同的功能性疾病有重叠现象,处理时以关键症状为
儿童功能性胃肠病分类(罗马Ⅲ 诊断标准)
功能性胃肠病:青少年儿童
H1 呕吐和吞气症 H1a 青春期反刍综合征
H1a H1b青春周期期反性刍呕综吐 合征的诊断标准 H1c必须吞符气合症以下所有各项
H2 腹痛相关性功能性胃肠病
1. 反复无病性H反2a 刍、功反能嚼性或消化吐不出良食物 a.进食后H2b很快发肠易生激综合征 b.睡眠时H2c不出现腹型偏头痛 c.对针H2对Hd12dGERD儿儿 的童童治功功疗能能性方性腹法腹痛无痛综效合征
FGID罗马标准的特点
• 以症状为基础的诊断标准 • 按部位进行分类
功能性胃肠病(罗马Ⅲ 诊断标准)
A. 功能性食管疾病 B. 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 C. 功能性肠道疾病 D.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 E. 胆囊和Oddi括约肌功能障碍 F. 功能性肛门直肠疾病 G. 新生儿和婴幼儿功能性疾病 H.儿童和青少年功能性疾病
– ⑴针对家长和看护者的担心作出准确明了的回应 – ⑵承诺连续观察和评估患儿
功能性胃肠病罗马III诊断标准ppt课件
17个儿童功能性胃肠病,根据年龄范围分类, 新生儿/幼儿(g类)和儿童/青少年(h类)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A 功能性食管疾病
A1功能性烧心 A2推测源自食管的功能性胸痛 A3功能性吞咽困难 A4癔球症
B3c周期性呕吐综合征
B4成人反刍综合征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B1. 功能性消化不良* 必须包括 1. 以下1条或多条:
a.餐后饱胀不适 b.早饱感 c.上腹痛 d.上腹烧灼感
2. 没有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器质性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A1. 功能性烧心*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胸骨后烧灼样不适或疼痛。 2. 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 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B2a.吞气症*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每周至少发生数次反复嗳气。 2. 可以客观地观察或检测到吞咽空气。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A 功能性食管疾病
A1功能性烧心 A2推测源自食管的功能性胸痛 A3功能性吞咽困难 A4癔球症
B3c周期性呕吐综合征
B4成人反刍综合征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B1. 功能性消化不良* 必须包括 1. 以下1条或多条:
a.餐后饱胀不适 b.早饱感 c.上腹痛 d.上腹烧灼感
2. 没有可以解释上述症状的器质性疾病。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A1. 功能性烧心*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胸骨后烧灼样不适或疼痛。 2. 无胃食管酸反流导致该症状的证据。 3. 没有以组织病理学为基础的食管运动障碍。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B2a.吞气症*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每周至少发生数次反复嗳气。 2. 可以客观地观察或检测到吞咽空气。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 拥而出 或留恋 财物, 要当机 立断, 披上浸 湿的衣 服或裹 上湿毛 毯、湿 被褥勇 敢地冲 出去
功能性胃肠病PPT精品文档
3
功能性消化不良
病因和发病机制
胃肠动力障碍 ---胃排空延迟、胃十二指肠运动协调失常
内脏感觉过敏 ---可能与外周感受器、传入神经、中枢整合等水平的 异常有关
胃底对食物的容受性舒张功能下降 ---常见于早饱症状的患者
精神和社会因素 ---焦虑、抑郁积分显著高于正常人
4
功能性消化不良
临床表现
消化道症状:餐后饱胀、早饱感、上腹胀痛、上腹灼热感、嗳气、
12
功能性消化不良
治疗
原则:以缓解症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遵循 综合治疗和个体化治疗的原则。
药 物 治 疗:
✓抑制胃酸药:适用于上腹痛、上腹烧灼感者; ✓促胃肠动力药:适用于餐后饱胀、早饱者; ✓助消化药:消化酶制剂,改善与进食相关的上腹胀、
食欲差等症状; ✓抗抑郁药:上述治疗疗效差而伴有精神壮壮明显者
26
肠易激综合征
诊断与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
--- 腹痛为主者 --- 腹泻为主者(尤其注意与乳糖不耐受症鉴别) --- 便秘为主者 报警症状: --- 体重下降 --- 持续性腹泻、夜间腹泻、粪便中带血 --- 顽固性腹胀 --- 贫血、低热等
尤其50岁以上出现新发症状者要高度警惕器质性疾病。
27
肠易激综合征
根据排便特点和粪便性状,IBS可分为腹泻型、 便秘型和混合型。
西 方 --- 便秘型 我 国 --- 腹泻型
16
肠易激综合征
病因和发病机制
多种因素和多种发病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胃肠动力学异常 内脏感知异常 肠道感染治愈后 胃肠道激素 精神因素
17
肠易激综合征
病因和发病机制
胃肠动力学异常
以便秘、腹痛为主的IBS结肠电生理显示3次/分的慢波频率明显 增加(正常结肠慢波频率为6次/分) 。 腹泻型IBS高幅收缩波明显增加(正常人结肠高幅收缩波主要出 现在进食后或排便前后,与肠内容物长距离推进性运动有关)。 使用放射性核素显像技术显示腹泻型IBS口-盲肠通过时间较正常 人明显增快,便秘型则相反。 对各种生理性和非生理性刺激的动力学反应过强,并呈反复发作 过程。
功能性胃肠病ROME3ppt课件
B4. 成人反刍综合征 C. 功能性肠病 (5)
D.功能性腹痛综合征 (1)
C1. 肠易激综合征 C2. 功能性腹胀
E. 胆囊和SO功能障碍(3)
E1. 胆囊功能障碍 E2. 胆道SO功能障碍
C3. 功能性便秘 C4. 功能性腹泻 C5. 非特异性功能性肠病
E3. 胰管SO功能障碍 F. 功能性肛门直肠病 (7)
22
• Rome III标准新点 • 发病机制研究进展 • 药物治疗进展
功能性胃肠病ROME3
23
感觉与动力的互动
改变感觉
运动调控异常
感觉调控异常
动力异常
异功常能性的胃肠化病学ROM刺E3激
接受异常 感觉
24
感觉与动力的互动
背根神经节
CNS
外在性一级 传入神经元
5-HT3
ECs 外在性信号通路 ECs=肠嗜铬细胞
过早饱足
或
✓ 影响正常进餐量
✓ 一周至少发作数次
标准: 就诊前至少6个月中症状至少持续3月
功能性胃肠病ROME3
11
ROME Ⅲ
上腹痛综合征(EPS)诊断标准
必须包括以下条件:
疼痛或烧灼 ✓ 间断性 ✓ 上腹部,至少中等程度,至少一周1次 ✓ 并且无:
泛发性的或位 于其他腹部或 胸部等区域
排便或排气后 可缓解
IBS-D(n=55)
Healthy controls(n=35)
IBS-C(n=29)
▪ IBS-C患者的餐后血浆5-羟色胺浓度低于对照组及IBS-D组;
▪ IBS-C患者的5-HIAA降低但5-HIAA/5-HT比值正常,提示5-HT释放障碍;
▪ IBS-C为5-HT释放障碍疾病,IBS-D为5-HT再摄取减少造成的疾病。
D.功能性腹痛综合征 (1)
C1. 肠易激综合征 C2. 功能性腹胀
E. 胆囊和SO功能障碍(3)
E1. 胆囊功能障碍 E2. 胆道SO功能障碍
C3. 功能性便秘 C4. 功能性腹泻 C5. 非特异性功能性肠病
E3. 胰管SO功能障碍 F. 功能性肛门直肠病 (7)
22
• Rome III标准新点 • 发病机制研究进展 • 药物治疗进展
功能性胃肠病ROME3
23
感觉与动力的互动
改变感觉
运动调控异常
感觉调控异常
动力异常
异功常能性的胃肠化病学ROM刺E3激
接受异常 感觉
24
感觉与动力的互动
背根神经节
CNS
外在性一级 传入神经元
5-HT3
ECs 外在性信号通路 ECs=肠嗜铬细胞
过早饱足
或
✓ 影响正常进餐量
✓ 一周至少发作数次
标准: 就诊前至少6个月中症状至少持续3月
功能性胃肠病ROME3
11
ROME Ⅲ
上腹痛综合征(EPS)诊断标准
必须包括以下条件:
疼痛或烧灼 ✓ 间断性 ✓ 上腹部,至少中等程度,至少一周1次 ✓ 并且无:
泛发性的或位 于其他腹部或 胸部等区域
排便或排气后 可缓解
IBS-D(n=55)
Healthy controls(n=35)
IBS-C(n=29)
▪ IBS-C患者的餐后血浆5-羟色胺浓度低于对照组及IBS-D组;
▪ IBS-C患者的5-HIAA降低但5-HIAA/5-HT比值正常,提示5-HT释放障碍;
▪ IBS-C为5-HT释放障碍疾病,IBS-D为5-HT再摄取减少造成的疾病。
功能性腹痛与罗马III诊断标准29页PPT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功能性腹痛与罗马III诊断标准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谢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功能性腹痛与罗马III诊断标准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谢困约 ,而败 于奢靡 。——陆 游 5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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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2.分类的改变: 罗马Ⅲ将FAPS从功能性肠病(分类C)中移出,
成为新的分类D。这一改变是由于FAPS患者腹痛 的临床特点与进食、排便等胃肠道生理活动无关 。提示该病并非由胃肠运动功能异常所致,不属 于功能性肠病的范畴。目前认为FAPS的疼痛可 能是一种中枢性疼痛,系由正常内脏调节信号在 中枢神经系统被放大,而非胃肠道本身功能异常 所致
1
罗马诊断标准的背景
功能性胃肠病(FGID)是一类常见且严重影响
人们生活质量的疾病。以往很多人认为FGID是心
理疾患或仅仅是缺乏器质性疾病的依据,FGID 现
在被认为是一类独立的临床疾病。近年来,当人
们越来越重视FGID的时侯,学者们需要一个能够
用于临床和科研的FGID分类体系。罗马工作小组
为调整和更新这些疾病诊断标准,不断地追踪这
美国的一项研究报道* * ,就诊FAPS患者平均 病假时间为11.8个工作日,平均就诊次数为7.2次, 而其他功能性疾病的平均病假时间和就诊次数分 别仅为4.2个工作日和1.9次
* Koloski NA,Talley NJ, Boyce PM.Epidemiology and health care seeking in the functional GI disordelt: a population-
13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1.病程的改变: 罗马Ⅲ 中FAPS患者的总病程缩短为确立诊断
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目前符合FAPS诊断标准 的症状持续存在超过3个月。罗马Ⅱ标准则要求总 病程超过12个月,目前症状持续存在超过12周。 比较两个标准可以发现。罗马Ⅲ标准时间限制较 宽松,易理解,便于科研和临床应用
些疾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发表了一系列的罗马标
准(罗马Ⅰ、罗马Ⅱ和罗马Ⅲ标准),对此类疾病的
认知和分类起着重要的作用
2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内容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包括
28个成人功能性胃肠病分6大类:食管(a 类);胃十二指肠(b类);肠道(c类);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d类);胆道(e类)和 肛门直肠(f类)
17个儿童功能性胃肠病,根据年龄范围分类, 新生儿/幼儿(g类)和儿童/青少年(h类)
disorders.Preyalence. Sociodemography, and health impact. Dig Dis Sci, 1993, 38: 1569-1580
10
发病机制
正常生理情况下,外周机械、化学或炎症因 素刺激外周神经末梢,信号经脊髓内脏传人神经 进入胸腰段后角,这些纤维释放谷氨酸激活钾盐 镁矾(kainite)配体门控离子通道,导致下级神经 激活。感觉信息经脊髓丘脑束传入大脑,终止于 中后丘脑。由丘脑皮质束纤维投射至初级躯体感 觉皮层.产生痛觉
④常要求行各种诊断性检查甚至手术以证实其疾病为“器质性” ⑤追求疾病的彻底缓解而不能接受疾病是一个慢性过程 ⑥频繁就诊 ⑦不愿进行自我调节以缓解症状,而寄希望于医师的治疗 ⑧在其他治疗有效的情况下还要求使用麻醉镇痛药物
16
鉴别诊断
FAPS患者的疼痛主要需与功能性消化不 良、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胆道疼痛、痛经 等功能性疾病相鉴别:
11
FAPS患者腹痛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脑干下行 抑制性神经系统(阿片能、5-羟色胺能和非肾上 腺素能)异常或抑制性/兴奋性神经调控通路失 衡,导致调控外周疼痛感觉的脊髓神经兴奋性 异常,痛觉被放大所致
12
诊断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持续性或近乎持续性腹痛 2. 与生理行为(即进食、排便或月经)无关或仅偶 然相关 3.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丧失 4. 疼痛不是伪装的 5. 不符合可能解释疼痛的其他功能性胃肠病诊断 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7
பைடு நூலகம்
功 能 性 腹 痛 综 合 征
8
定义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FAPS)是一种以腹痛为主 要表现、与胃肠道功能异常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功 能性疾病
在功能性胃肠病中,FAPS对患者日常生活 的影响最为严重。其精神症状的严重程度与慢性 胰腺炎、肿瘤等器质性疾病相似,且无特异性
9
流行病学
国外流行病学研究报道其发病率为0.5%-2%, 女性患者多见*
15
支持FAPS诊断的条件:
①症状时轻时重。注意力分散时症状可消失,讨论到精神应激或 接受检查时症状加重
②与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的急性腹痛(要求患者对腹痛症 状进行自我评分时,患者常选择最严重的评分)
③患者常否认或弱化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否认自己存在焦 虑或抑郁,或将其归因于疼痛所致而非生活环境所致
3
罗马Ⅲ标准中的变动
与罗马Ⅱ标准相比,罗马Ⅲ标准主要对 参考文献以及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根据新资 料制定)进行了更新,对分类和标准也有一些 修改,总结如下
4
1、FGID时间设定的变化
罗马Ⅲ推荐诊断前至少6个月出现症状,且近3 个月病情活动。罗马Ⅱ对FGID病程的限定是过去 12个月内至少12周有症状。不论那一种功能性胃 肠病统一这个时间标准。这个时间限制减少,易 于在科学研究和临床工作中理解和实施
5
2、分类标准的改变
淡化功能性和器质性的界限。以往即便有器质 性的改变,有的也认为与症状无关,不予重视。 如对功能性消化不良(FD)和肠易激综合征(IBS)的 亚型进行了修订,使分类更趋合理,更利于临床 应用
6
3 、体现了近年来的研究进展
以往认为FGIDs的症状主要是由胃肠道动力异 常所致,随着神经胃肠病学研究的进展,人们意 识到FGIDs的症状与许多因素相关,如动力和内 脏敏感性的增加、黏膜免疫和炎症功能的改变以 及中枢神经系统(CNS)和肠神经系统(ENS)调节功 能的改变等
①发生部位:FAPS腹痛范围弥散而不精 确.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腹痛主要位于上腹 部。肠易激综合征的腹痛则多位于下腹部, 少数可发生于其他部位,功能性胆道疼痛位 于右上腹和上腹部。
based study. Am J Gastroenterol, 2002, 97: 2290~2299
* * Drossman DA, U Z, Andruzzi E, Temple RD, Talley NJ, et al.U.S.householder survey of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2.分类的改变: 罗马Ⅲ将FAPS从功能性肠病(分类C)中移出,
成为新的分类D。这一改变是由于FAPS患者腹痛 的临床特点与进食、排便等胃肠道生理活动无关 。提示该病并非由胃肠运动功能异常所致,不属 于功能性肠病的范畴。目前认为FAPS的疼痛可 能是一种中枢性疼痛,系由正常内脏调节信号在 中枢神经系统被放大,而非胃肠道本身功能异常 所致
1
罗马诊断标准的背景
功能性胃肠病(FGID)是一类常见且严重影响
人们生活质量的疾病。以往很多人认为FGID是心
理疾患或仅仅是缺乏器质性疾病的依据,FGID 现
在被认为是一类独立的临床疾病。近年来,当人
们越来越重视FGID的时侯,学者们需要一个能够
用于临床和科研的FGID分类体系。罗马工作小组
为调整和更新这些疾病诊断标准,不断地追踪这
美国的一项研究报道* * ,就诊FAPS患者平均 病假时间为11.8个工作日,平均就诊次数为7.2次, 而其他功能性疾病的平均病假时间和就诊次数分 别仅为4.2个工作日和1.9次
* Koloski NA,Talley NJ, Boyce PM.Epidemiology and health care seeking in the functional GI disordelt: a population-
13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1.病程的改变: 罗马Ⅲ 中FAPS患者的总病程缩短为确立诊断
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目前符合FAPS诊断标准 的症状持续存在超过3个月。罗马Ⅱ标准则要求总 病程超过12个月,目前症状持续存在超过12周。 比较两个标准可以发现。罗马Ⅲ标准时间限制较 宽松,易理解,便于科研和临床应用
些疾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发表了一系列的罗马标
准(罗马Ⅰ、罗马Ⅱ和罗马Ⅲ标准),对此类疾病的
认知和分类起着重要的作用
2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内容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包括
28个成人功能性胃肠病分6大类:食管(a 类);胃十二指肠(b类);肠道(c类);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d类);胆道(e类)和 肛门直肠(f类)
17个儿童功能性胃肠病,根据年龄范围分类, 新生儿/幼儿(g类)和儿童/青少年(h类)
disorders.Preyalence. Sociodemography, and health impact. Dig Dis Sci, 1993, 38: 1569-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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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机制
正常生理情况下,外周机械、化学或炎症因 素刺激外周神经末梢,信号经脊髓内脏传人神经 进入胸腰段后角,这些纤维释放谷氨酸激活钾盐 镁矾(kainite)配体门控离子通道,导致下级神经 激活。感觉信息经脊髓丘脑束传入大脑,终止于 中后丘脑。由丘脑皮质束纤维投射至初级躯体感 觉皮层.产生痛觉
④常要求行各种诊断性检查甚至手术以证实其疾病为“器质性” ⑤追求疾病的彻底缓解而不能接受疾病是一个慢性过程 ⑥频繁就诊 ⑦不愿进行自我调节以缓解症状,而寄希望于医师的治疗 ⑧在其他治疗有效的情况下还要求使用麻醉镇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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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诊断
FAPS患者的疼痛主要需与功能性消化不 良、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胆道疼痛、痛经 等功能性疾病相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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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PS患者腹痛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脑干下行 抑制性神经系统(阿片能、5-羟色胺能和非肾上 腺素能)异常或抑制性/兴奋性神经调控通路失 衡,导致调控外周疼痛感觉的脊髓神经兴奋性 异常,痛觉被放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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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持续性或近乎持续性腹痛 2. 与生理行为(即进食、排便或月经)无关或仅偶 然相关 3.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丧失 4. 疼痛不是伪装的 5. 不符合可能解释疼痛的其他功能性胃肠病诊断 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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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功 能 性 腹 痛 综 合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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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FAPS)是一种以腹痛为主 要表现、与胃肠道功能异常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功 能性疾病
在功能性胃肠病中,FAPS对患者日常生活 的影响最为严重。其精神症状的严重程度与慢性 胰腺炎、肿瘤等器质性疾病相似,且无特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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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
国外流行病学研究报道其发病率为0.5%-2%, 女性患者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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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FAPS诊断的条件:
①症状时轻时重。注意力分散时症状可消失,讨论到精神应激或 接受检查时症状加重
②与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的急性腹痛(要求患者对腹痛症 状进行自我评分时,患者常选择最严重的评分)
③患者常否认或弱化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否认自己存在焦 虑或抑郁,或将其归因于疼痛所致而非生活环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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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Ⅲ标准中的变动
与罗马Ⅱ标准相比,罗马Ⅲ标准主要对 参考文献以及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根据新资 料制定)进行了更新,对分类和标准也有一些 修改,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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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GID时间设定的变化
罗马Ⅲ推荐诊断前至少6个月出现症状,且近3 个月病情活动。罗马Ⅱ对FGID病程的限定是过去 12个月内至少12周有症状。不论那一种功能性胃 肠病统一这个时间标准。这个时间限制减少,易 于在科学研究和临床工作中理解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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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标准的改变
淡化功能性和器质性的界限。以往即便有器质 性的改变,有的也认为与症状无关,不予重视。 如对功能性消化不良(FD)和肠易激综合征(IBS)的 亚型进行了修订,使分类更趋合理,更利于临床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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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体现了近年来的研究进展
以往认为FGIDs的症状主要是由胃肠道动力异 常所致,随着神经胃肠病学研究的进展,人们意 识到FGIDs的症状与许多因素相关,如动力和内 脏敏感性的增加、黏膜免疫和炎症功能的改变以 及中枢神经系统(CNS)和肠神经系统(ENS)调节功 能的改变等
①发生部位:FAPS腹痛范围弥散而不精 确.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腹痛主要位于上腹 部。肠易激综合征的腹痛则多位于下腹部, 少数可发生于其他部位,功能性胆道疼痛位 于右上腹和上腹部。
based study. Am J Gastroenterol, 2002, 97: 2290~2299
* * Drossman DA, U Z, Andruzzi E, Temple RD, Talley NJ, et al.U.S.householder survey of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