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腹痛与罗马III诊断标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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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orders.Preyalence. Sociodemography, and health impact. Dig Dis Sci, 1993, 38: 1569-1580
10
发病机制
正常生理情况下,外周机械、化学或炎症因 素刺激外周神经末梢,信号经脊髓内脏传人神经 进入胸腰段后角,这些纤维释放谷氨酸激活钾盐 镁矾(kainite)配体门控离子通道,导致下级神经 激活。感觉信息经脊髓来自百度文库脑束传入大脑,终止于 中后丘脑。由丘脑皮质束纤维投射至初级躯体感 觉皮层.产生痛觉
5
2、分类标准的改变
淡化功能性和器质性的界限。以往即便有器质 性的改变,有的也认为与症状无关,不予重视。 如对功能性消化不良(FD)和肠易激综合征(IBS)的 亚型进行了修订,使分类更趋合理,更利于临床 应用
6
3 、体现了近年来的研究进展
以往认为FGIDs的症状主要是由胃肠道动力异 常所致,随着神经胃肠病学研究的进展,人们意 识到FGIDs的症状与许多因素相关,如动力和内 脏敏感性的增加、黏膜免疫和炎症功能的改变以 及中枢神经系统(CNS)和肠神经系统(ENS)调节功 能的改变等
14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2.分类的改变: 罗马Ⅲ将FAPS从功能性肠病(分类C)中移出,
成为新的分类D。这一改变是由于FAPS患者腹痛 的临床特点与进食、排便等胃肠道生理活动无关 。提示该病并非由胃肠运动功能异常所致,不属 于功能性肠病的范畴。目前认为FAPS的疼痛可 能是一种中枢性疼痛,系由正常内脏调节信号在 中枢神经系统被放大,而非胃肠道本身功能异常 所致
些疾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发表了一系列的罗马标
准(罗马Ⅰ、罗马Ⅱ和罗马Ⅲ标准),对此类疾病的
认知和分类起着重要的作用
2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内容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包括
28个成人功能性胃肠病分6大类:食管(a 类);胃十二指肠(b类);肠道(c类);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d类);胆道(e类)和 肛门直肠(f类)
17个儿童功能性胃肠病,根据年龄范围分类, 新生儿/幼儿(g类)和儿童/青少年(h类)
④常要求行各种诊断性检查甚至手术以证实其疾病为“器质性” ⑤追求疾病的彻底缓解而不能接受疾病是一个慢性过程 ⑥频繁就诊 ⑦不愿进行自我调节以缓解症状,而寄希望于医师的治疗 ⑧在其他治疗有效的情况下还要求使用麻醉镇痛药物
16
鉴别诊断
FAPS患者的疼痛主要需与功能性消化不 良、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胆道疼痛、痛经 等功能性疾病相鉴别:
based study. Am J Gastroenterol, 2002, 97: 2290~2299
* * Drossman DA, U Z, Andruzzi E, Temple RD, Talley NJ, et al.U.S.householder survey of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3
罗马Ⅲ标准中的变动
与罗马Ⅱ标准相比,罗马Ⅲ标准主要对 参考文献以及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根据新资 料制定)进行了更新,对分类和标准也有一些 修改,总结如下
4
1、FGID时间设定的变化
罗马Ⅲ推荐诊断前至少6个月出现症状,且近3 个月病情活动。罗马Ⅱ对FGID病程的限定是过去 12个月内至少12周有症状。不论那一种功能性胃 肠病统一这个时间标准。这个时间限制减少,易 于在科学研究和临床工作中理解和实施
11
FAPS患者腹痛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脑干下行 抑制性神经系统(阿片能、5-羟色胺能和非肾上 腺素能)异常或抑制性/兴奋性神经调控通路失 衡,导致调控外周疼痛感觉的脊髓神经兴奋性 异常,痛觉被放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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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持续性或近乎持续性腹痛 2. 与生理行为(即进食、排便或月经)无关或仅偶 然相关 3.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丧失 4. 疼痛不是伪装的 5. 不符合可能解释疼痛的其他功能性胃肠病诊断 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美国的一项研究报道* * ,就诊FAPS患者平均 病假时间为11.8个工作日,平均就诊次数为7.2次, 而其他功能性疾病的平均病假时间和就诊次数分 别仅为4.2个工作日和1.9次
* Koloski NA,Talley NJ, Boyce PM.Epidemiology and health care seeking in the functional GI disordelt: a population-
7
功 能 性 腹 痛 综 合 征
8
定义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FAPS)是一种以腹痛为主 要表现、与胃肠道功能异常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功 能性疾病
在功能性胃肠病中,FAPS对患者日常生活 的影响最为严重。其精神症状的严重程度与慢性 胰腺炎、肿瘤等器质性疾病相似,且无特异性
9
流行病学
国外流行病学研究报道其发病率为0.5%-2%, 女性患者多见*
13
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1.病程的改变: 罗马Ⅲ 中FAPS患者的总病程缩短为确立诊断
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目前符合FAPS诊断标准 的症状持续存在超过3个月。罗马Ⅱ标准则要求总 病程超过12个月,目前症状持续存在超过12周。 比较两个标准可以发现。罗马Ⅲ标准时间限制较 宽松,易理解,便于科研和临床应用
15
支持FAPS诊断的条件:
①症状时轻时重。注意力分散时症状可消失,讨论到精神应激或 接受检查时症状加重
②与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的急性腹痛(要求患者对腹痛症 状进行自我评分时,患者常选择最严重的评分)
③患者常否认或弱化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否认自己存在焦 虑或抑郁,或将其归因于疼痛所致而非生活环境所致
1
罗马诊断标准的背景
功能性胃肠病(FGID)是一类常见且严重影响
人们生活质量的疾病。以往很多人认为FGID是心
理疾患或仅仅是缺乏器质性疾病的依据,FGID 现
在被认为是一类独立的临床疾病。近年来,当人
们越来越重视FGID的时侯,学者们需要一个能够
用于临床和科研的FGID分类体系。罗马工作小组
为调整和更新这些疾病诊断标准,不断地追踪这
①发生部位:FAPS腹痛范围弥散而不精 确.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腹痛主要位于上腹 部。肠易激综合征的腹痛则多位于下腹部, 少数可发生于其他部位,功能性胆道疼痛位 于右上腹和上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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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机制
正常生理情况下,外周机械、化学或炎症因 素刺激外周神经末梢,信号经脊髓内脏传人神经 进入胸腰段后角,这些纤维释放谷氨酸激活钾盐 镁矾(kainite)配体门控离子通道,导致下级神经 激活。感觉信息经脊髓来自百度文库脑束传入大脑,终止于 中后丘脑。由丘脑皮质束纤维投射至初级躯体感 觉皮层.产生痛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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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标准的改变
淡化功能性和器质性的界限。以往即便有器质 性的改变,有的也认为与症状无关,不予重视。 如对功能性消化不良(FD)和肠易激综合征(IBS)的 亚型进行了修订,使分类更趋合理,更利于临床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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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体现了近年来的研究进展
以往认为FGIDs的症状主要是由胃肠道动力异 常所致,随着神经胃肠病学研究的进展,人们意 识到FGIDs的症状与许多因素相关,如动力和内 脏敏感性的增加、黏膜免疫和炎症功能的改变以 及中枢神经系统(CNS)和肠神经系统(ENS)调节功 能的改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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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2.分类的改变: 罗马Ⅲ将FAPS从功能性肠病(分类C)中移出,
成为新的分类D。这一改变是由于FAPS患者腹痛 的临床特点与进食、排便等胃肠道生理活动无关 。提示该病并非由胃肠运动功能异常所致,不属 于功能性肠病的范畴。目前认为FAPS的疼痛可 能是一种中枢性疼痛,系由正常内脏调节信号在 中枢神经系统被放大,而非胃肠道本身功能异常 所致
些疾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发表了一系列的罗马标
准(罗马Ⅰ、罗马Ⅱ和罗马Ⅲ标准),对此类疾病的
认知和分类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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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内容
罗马Ⅲ型诊断标准包括
28个成人功能性胃肠病分6大类:食管(a 类);胃十二指肠(b类);肠道(c类);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d类);胆道(e类)和 肛门直肠(f类)
17个儿童功能性胃肠病,根据年龄范围分类, 新生儿/幼儿(g类)和儿童/青少年(h类)
④常要求行各种诊断性检查甚至手术以证实其疾病为“器质性” ⑤追求疾病的彻底缓解而不能接受疾病是一个慢性过程 ⑥频繁就诊 ⑦不愿进行自我调节以缓解症状,而寄希望于医师的治疗 ⑧在其他治疗有效的情况下还要求使用麻醉镇痛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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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诊断
FAPS患者的疼痛主要需与功能性消化不 良、肠易激综合征、功能性胆道疼痛、痛经 等功能性疾病相鉴别:
based study. Am J Gastroenterol, 2002, 97: 2290~2299
* * Drossman DA, U Z, Andruzzi E, Temple RD, Talley NJ, et al.U.S.householder survey of functional gastrointest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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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Ⅲ标准中的变动
与罗马Ⅱ标准相比,罗马Ⅲ标准主要对 参考文献以及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根据新资 料制定)进行了更新,对分类和标准也有一些 修改,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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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GID时间设定的变化
罗马Ⅲ推荐诊断前至少6个月出现症状,且近3 个月病情活动。罗马Ⅱ对FGID病程的限定是过去 12个月内至少12周有症状。不论那一种功能性胃 肠病统一这个时间标准。这个时间限制减少,易 于在科学研究和临床工作中理解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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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PS患者腹痛的发生可能是由于脑干下行 抑制性神经系统(阿片能、5-羟色胺能和非肾上 腺素能)异常或抑制性/兴奋性神经调控通路失 衡,导致调控外周疼痛感觉的脊髓神经兴奋性 异常,痛觉被放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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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必须包括以下所有条件:
1. 持续性或近乎持续性腹痛 2. 与生理行为(即进食、排便或月经)无关或仅偶 然相关 3.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丧失 4. 疼痛不是伪装的 5. 不符合可能解释疼痛的其他功能性胃肠病诊断 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标准
美国的一项研究报道* * ,就诊FAPS患者平均 病假时间为11.8个工作日,平均就诊次数为7.2次, 而其他功能性疾病的平均病假时间和就诊次数分 别仅为4.2个工作日和1.9次
* Koloski NA,Talley NJ, Boyce PM.Epidemiology and health care seeking in the functional GI disordelt: a po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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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性 腹 痛 综 合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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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FAPS)是一种以腹痛为主 要表现、与胃肠道功能异常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功 能性疾病
在功能性胃肠病中,FAPS对患者日常生活 的影响最为严重。其精神症状的严重程度与慢性 胰腺炎、肿瘤等器质性疾病相似,且无特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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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
国外流行病学研究报道其发病率为0.5%-2%, 女性患者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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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Ⅲ 中FAPS诊断标准的变化
1.病程的改变: 罗马Ⅲ 中FAPS患者的总病程缩短为确立诊断
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目前符合FAPS诊断标准 的症状持续存在超过3个月。罗马Ⅱ标准则要求总 病程超过12个月,目前症状持续存在超过12周。 比较两个标准可以发现。罗马Ⅲ标准时间限制较 宽松,易理解,便于科研和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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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FAPS诊断的条件:
①症状时轻时重。注意力分散时症状可消失,讨论到精神应激或 接受检查时症状加重
②与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不符的急性腹痛(要求患者对腹痛症 状进行自我评分时,患者常选择最严重的评分)
③患者常否认或弱化心理社会因素的致病作用。否认自己存在焦 虑或抑郁,或将其归因于疼痛所致而非生活环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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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诊断标准的背景
功能性胃肠病(FGID)是一类常见且严重影响
人们生活质量的疾病。以往很多人认为FGID是心
理疾患或仅仅是缺乏器质性疾病的依据,FGID 现
在被认为是一类独立的临床疾病。近年来,当人
们越来越重视FGID的时侯,学者们需要一个能够
用于临床和科研的FGID分类体系。罗马工作小组
为调整和更新这些疾病诊断标准,不断地追踪这
①发生部位:FAPS腹痛范围弥散而不精 确.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腹痛主要位于上腹 部。肠易激综合征的腹痛则多位于下腹部, 少数可发生于其他部位,功能性胆道疼痛位 于右上腹和上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