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系统功能介绍

安监执法系统功能介绍
安监执法系统功能介绍

《安监执法系统》功能介绍

安监执法系统是在中文编程易语言平台上开发的软件产品,软件产品在Windows XP、Win7和Win8操作系统上进行过测试,都能够顺利运行。由于易语言编程编译的软件,即使经过了加壳处理(如本软件),也被大多数杀毒软件报毒,这是本软件产品的不足之处。

安监执法系统是一款功能强大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软件,涵盖了安全监管大部分业务;显著的特点是贴近基层安全监管实际,解决了基层安全监管业务人员所遇到的各类问题;软件本着实用、好用的原则,操作力求简洁、易懂、易用,不仅仅是一款现场执法软件,更是一款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好帮手!

一、企业档案模块

1、具备实时动态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档案信息功。

2、可以按属地、分类型和类别(预设了8大企业类型,49个企业类别)建立企业档案;企业状态可自定义(如:正常、基建、试生产等)。

3、企业档案包括: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三同时、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尾矿处理、证照信息、安全机构、安管人员、特种作业、附件等信息。

4、企业证照可以按企业类别自行设定,最多可以设置4种证照。

5、具备自动生成企业台帐功能。可以选择企业属地、类型(别)、企业状态等条件,自动生成符合选择条件的企业台帐,且企业台帐内容(列内容)可以

自由选择排列。

6、具备按选定的条件自动生成企业统计表和企业统计图功能。

7、企业台帐和统计表可以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方便交流使用。

8、企业分布图子模块可以方便、简捷、快速制作各类型企业分布图。

二、培训档案模块

1、具备实时动态管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从业人员(工作性质,以下统称:培训人员)培训教育档案信息功能。

2、培训人员档案在企业档案基础上建立,与企业档案联动;如果未建立企业档案,也可以先建立培训人员档案,以后再与企业档案挂钩联动。

3、具备智能对培训人员发《非煤矿山资格证》或《安全管理资格》或《班组长资格证》或《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功能,并可对证书或培训记录进行实时打印。

4、具备自动生成培训台帐功能。可以按企业属地、工作性质、类型(类别)、培训日期等自动生成符合选定条件的多样化培训台帐,且培训台帐内容(列内容)可以自由选择排列。

5、具备自动生成资格证书台帐功能。可以按属地、证书类型、类型(别)、证书性质(新发证、已复审、未复审)等自动生成符合选定条件的资格证书台帐功能,且资格证书台帐内容(列内容)可以自由选择排列。

6、具备年度汇总或分类统计符合选定条件的培训数据功能。

7、培训台帐、资格证书台帐、培训情况统计表可以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方便交流。

8、具备模糊查询功能,快速查询指定人员培训档案或资格证书等情况。

三、许可备案模块

(一)安全生产许可模块

1、具备智能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批发)申请、变更、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功能。

2、具备自动生成安全许可过程的《申请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补证告知书》、《审查书》和《不予颁发告知书》,并具备自动配置许可文书编号功能。

3、具备待发证、已发证、不予受理、不予颁发许可申请统计功能。

4、具备自动配置许可证编号和实时打印许可证功能。

5、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可以根据当前要求进行修改。

6、对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自动更新企业档案证照信息。

7、具备自动生成安全许可证台帐功能。可以按企业属地、许可类别、许可类型、发证日期等自动生成符合选定条件的安全许可证台帐,且安全许可证台帐内容(列内容)可以自由选择排列。

8、具备查询安全生产许可历史资料功能。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模块

1、具备智能管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单位备案申请和备案变更业务功能。

2、具备自动配置备案证明编号和实时打印备案文书、备案证明功能。

3、申请备案和备案变更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可以根据当前要求进行修改。

4、具备已备案、待备案申请统计功能,自动生成备案证明台帐、备案申请等各类台帐。

5、具备查询备案证明历史资料功能。

(三)重大危险源备案模块

1、具备智能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初次备案、更新备案、备案核销业务功能。

2、具备自动生成重大危险源备案过程的《基本特征表》、《备案申请表》、《备案登记表》、《备案告知书》、《核销申请表》、《核销登记表》和《核销告知书》,并具备自动配置备案文书编号和实时打印功能。

3、对已申请未达级(R<1)的危险源可作登记处理,对已达等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备案处理。

4、具备重大危险源已备案、待备案统计功能;自动生成备案台帐、登记台帐等台帐,并可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

5、具备查询重大危险源备案历史资料功能。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模块

1、具备智能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初次备案、更新备案业务功能。

2、具备自动生成备案过程的《备案申请表》、《备案审批表》、《备案登记表》,并具备自动配置备案编号功能,备案各类文书可实时打印。

3、生产经营单位提交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电子文档可作为附件保存,并可实时查询。

4、具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备案、待备案统计功能,自动生成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台帐、备案台帐等台帐,并可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

5、具备查询应急预案备案历史资料功能。

四、行政执法模块

(一)日常执法检查模块

1、具备智能管理现场执法检查文书等功能,可以现场打印《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行政执法文书。

2、具备自动检测被检查单位证照、培训、保险等情况。

3、具备历史隐患查询功能,可快速查询检查单位历史隐。

4、具备智能充填执法检查各种文书相关内容功能。

5、提供了“常见隐患”、“排查分级”、“检查表格”快速录入功能,为事故隐患分级和现场快速制作执法检查文书成为可能。

6、具备对被检查单位相关资料和当日执法检查证据资料(照片、视频等)管理功能,可即时查询被检查单位相关资料。

7、具备自动配置现场执法检查各类文书编号功能。

8、提供了行政执法检查专用章模板。

9、自动生成选定条件和范围的事故隐患台帐、事故隐患分类统计表,并可导出为Excel电子表格。

10、可以对企业进行专项(表格式)执法检查,内置了各类企业检查表格;

11、具备制定安全执法日常检查计划功能,能查看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二)行政执法案件模块

1、具备智能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功能。内置最新版的安全生产执法文书(2010年版,共37种文书),并对制作各种行政执法文书提供即时帮助。

2、智能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案件信息数据功能,自动生成相关行政执法文。

3、提供了快速制作《询问笔录》功能,内置了一些常用询问语句。

4、具备自动检测行政执法案件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功能。

5、自动配置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编号,并可实时打印制作各种行政执法文书。

6、案件相关证据可制作为电子文件作为附件保存。

7、自动生成各类行政执法案件统计表。

五、煤矿执法模块

与行政执法模块类似,参见行政执法模块。

六、资料查询模块

1、收录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提供了模糊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指定词语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所有条款。

2、收录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供了独特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指定词语在选中的法律法规出现的所有条款。

3、具备危险化学品(3777种)、剧毒危险化学品(3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60种)查询功能,并可查询危险化学品特。

4、业务资料收藏收录了一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规程、检查表格等业务资料。

七、系统工具

(一)培训报名。具备企业人员参训预报名管理功能,实时掌握企业人员参训情况。

(二)培训缴费。具备培训缴费管理管理功能,在对未缴费培训人员发培训证书时给出提示。

(三)风险押金。具备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功能。

(四)责任保险。具备对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功能,并在现场检查时给出提示。

(五)信访管理。具备安全生产信访案件管理功能,可以对安全生产信访案件进行动态管理。

(六)数据查询。具备对企业各类证照有效性,整改指令复查情况查询功能。(七)办公组件。一款与系统相关的办公组件编辑软件。

八、部分功能截图

(一)企业档案

(图1:企业档案录入)

(图2:企业台帐)

(图3:企业统计图)

(二)培训档案

(图4:培训档案录入)

(图5:培训档案台帐)

(图6:资格证书台帐)

(图7:资格证书打印)

(三)行政许可

(图8:行政许可管理)

(图9:行政许可台帐)

(图10:许可发证)

(图11:许可证打印)

(四)行政执法

(图12:检查记录录入)

(图13:检查记录打印)

(图14:隐患台帐)

(图15:隐患统计表)

(图16:执法案件录入)

(图17:询问笔录录入)

(五)资料查询

(图18:危险化学品查询)

(图19: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图20:法律法规)

(图21:法律法规搜索)

(六)系统工具

(图22:培训缴费)

(图23:责任保险)

注:本软件是非收费软件,同行需要的请联系QQ:396902876。

最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 立案审批表 (3) 2 现场检查方案 (4) 3 现场检查记录 (5) 4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7) 5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8) 6 整改复查意见书 (9) 7 行政强制审批表 (10) 8 查封扣押决定书 (11) 9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2) 10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13) 11 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4) 12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5) 13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决定书 (16) 14 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7) 15 询问通知书 (18) 16 询问笔录 (19) 17 勘验笔录 (21) 18 抽样取证凭证 (23) 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4) 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5)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7) 22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8) 23 鉴定委托书 (29) 24 行政处罚告知书 (30) 25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31) 2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3) 27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34) 28 听证笔录 (35) 29 听证会报告书 (37)

30 案件处理呈批表 (38) 31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39) 32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40) 33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41) 34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42)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43) . . 36 缴纳罚款催告书 (44) 37 加处罚款决定书 (45) 38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46) 39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47) 40 文书送达回执 (48) 41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49) 42 强制执行申请书 (50) 43 案件移送审批表 (51) 44 案件移送书 (52) 45 案件延期审批表 (53) 46 结案审批表 (54) 47 案卷(首页) (55) 48 卷内目录 (56) . . 立案审批表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审批表 ()安监立〔〕号 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 案件名称

国家安监总局225号文件

国家安监总局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有关安全设施的规定及要求摘要如下: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018版)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类 (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3)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37)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45) 四、《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48)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61) 第二部分中介服务类 (69)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69)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74) 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76) 第三部分非煤矿山类 (80) 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80) 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84) 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91) 四、《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94) 五、《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96)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07) 第四部分危险化学品类 (115)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15)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32)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37)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 (139)

安监执法程序

安监执法程序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 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 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也可以采用录音、录象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八、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或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 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并在7日内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违法案件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关部门或者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 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吊销有关证照; (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决定,由发证机关作出。 三、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消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处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

安全生产执法文书(最新)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委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 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邮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 )安监管询〔〕号 : 因,请你于年月日时到接受询问调查,来时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询问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订】 发文号:总局令第15号 发布单位:安监总局 发布日期:2007-11-30 实施日期:2008-01-01 点击数: 28638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1日 根据2015年4月2日《总局令:修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等规章的决定》修订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编 版) 安监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随着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颁发,各级安监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都有较大幅度地提升。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言代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本文就当前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要的探讨: 一、当前安监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干预。部分地方政府“重经济效益、轻生产安全”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先上车、后买票”导致一些不合格的项目匆匆上马,甚至个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仍然生产或营业。由于受到政府的干预,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或应给予的处罚无法执行,致使许多单位出现安全隐患时直接去寻求政府的支持,而忽视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在安监行政执法中主要表现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极个别执法人员出于不正当目的的考虑,利用行政处罚幅度较大的特点,在处罚时故意抬高处罚的额度,事后又无原则的降低处罚标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样的违法事实和情节,处罚畸轻畸重,造成违法情节轻重与行政处罚力度不相当。另一种行为是将执法行为与经济指标挂钩,个别安监部门内部制定罚款指标,将罚款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收入、福利分配挂钩,严重损害安监执法部门的形象。 (三)消极执法。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一部分安监执法人员应作为而不作为,或者是有作为但没有完全作为,没有合理作

最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模板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目录 1 立案审批表 (33) 2 现场检查方案 (44) 3 现场检查记录 (55) 4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77) 5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88) 6 整改复查意见书 (99) 7 行政强制审批表 (1010) 8 查封扣押决定书 (1111) 9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212) 10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1313) 11 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414) 12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515) 13 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决定书 (1616) 14 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通知书 (1717) 15 询问通知书 (1818) 16 询问笔录 (1919) 17 勘验笔录 (2121) 18 抽样取证凭证 (2323) 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424) 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525) 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727) 22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828) 23 鉴定委托书 (2929) 24 行政处罚告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6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7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8 听证笔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9 听证会报告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0 案件处理呈批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5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6 缴纳罚款催告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7 加处罚款决定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8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9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0 文书送达回执.........................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强制执行申请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案件移送审批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案件移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立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通过行政检查发现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法行为;通过受理公众的申诉、控告、举报或其他信息渠道知悉行政相对人实施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经办人填制立案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批准日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 二、调查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予以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确需立即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5日内补办立案手续。调查需经过一下环节: (一)询问。安全执法人员可依法对当事人及证明人进行询问,询问前应当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询问必须有两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其中一人负责询问,一人负责记录,并填制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被询问人签字后作为案件查处证据。 (二)收集证据。有权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材料或

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 (三)勘验。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可以进行勘验,勘验检查时须有两名勘验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还需另外邀请一名勘验人员,并通知当事人或其委托代表到场参加。勘验结束后,填制勘验检查笔录,经勘验人、记录人、被邀勘验人、当事人或其委托代表签字后按手印作为证据。 (四)调查取证。需对有关物品进行抽样调查取证的,应通知被调查取证的单位负责人到场,并开具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被抽验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被抽样检测单位。被抽样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到场的,可由在场其他人员见证签字。 (五)鉴定。需对有关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完成后,鉴定单位应出具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人签名、鉴定单位盖章后交委托鉴定单位。 (六)登记。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填制证据保存清单,并在7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违法事实成立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可以扣留、封存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扣留或封存。二是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予以没收、

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基层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县级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主体地位的最基层组织,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诸多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果,也影响了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本人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平时工作实践中,总体感觉到我们的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机制不完善,执法缺乏权威性,执法工作步履维艰。一言以蔽之,执法“难”。而这种执法“难”几乎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步骤和环节中。 一、执法“难”的具体表现 1、调查取证难。查处违法行为需要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要求调查结果必须要形成规范科学的证据链。但在实际调查取证工作中,一方面部分当事人不配合执法,采集证据困难;另一方面我们安监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取证设备和取证手段,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取证程序。 2、组织案审难。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都要经过案审委讨论,但实际中由于案审委成员任职于各个不同的部门,召集开会较难,再加上有些领导觉得讨论过于繁琐,所以案审会大多

流于形式。 3、依法量罚难。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罚的额度都很高,而我们处罚的对象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的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在查处时还要考虑就业、招商引资以及社会稳定等一些非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因素,因此处理较为棘手。 4、规范执法难。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要统一规范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文书档案,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就执法程序和文书档案而言,安监总局与省法制办的要求不一致,而后者每年都会对我们的案卷进行评查,这让我们无所适从。今年,省法制办要求我们案件法律文书必须要说理性,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基层对于什么是说理性文书都不甚理解,就更谈不上如何进行说理性了。 5、法规宣贯难。涉及安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纷繁复杂,我们的安全宣传月也搞的轰轰烈烈。但实际的效果尚难评估,另我们很多规范的出台条文较为笼统,且没有制定相应的细则,我们基层执法人员自己都难以理解,导致宣贯工作难以开展,也引起了部分群众对我们的处罚不能理解。 6、检查问题难。安全执法检查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业务涉及面广。但我们很多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导致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查隐患找问题的难度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范本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许区)安监管责改〔2012 〕156 号 河南鹏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昌乐峪KTV装饰工地):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台帐及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台帐,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无安全员姚亭安全员培训证。电工李辉、何云峰,焊工李志明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擅自上岗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3.未对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空白) 4.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2、3 项问题于2012 年10 月22 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魏都区人民政府或者许昌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共页第页

整改复查意见书 ( )安监管复查〔〕号 :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 的决定[( )安监管〔〕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

行政处罚告知书 ( )安监管罚告〔〕号 : 经查,你(单位)有 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拟对你(单位)作出 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拟处罚当事人。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年最新版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2011版) 目录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 15.鉴定委托书 16.行政处罚告知书 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18.听证告知书 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 33.结案审批表 34.案件移送审批表 35.案件移送书 36.案卷首页 37.卷内目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 )安监管立〔〕号案由: 案件来源:时间:案件名称: 当事人:电话: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邮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第次询问询问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职务: 住址:电话: 询问人:单位及职务: 记录人:单位及职务: 在场人: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我们依法就的有关问题向您了解情况,您有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也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您听清楚了吗? 询问记录: 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 被询问人(签名):年月日 共页第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推进依法治安,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89号总局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对3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是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中的“安全资格证”修改为“安全合格证”。二是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九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中的“安全资格证”修改为“安全合格证”。三是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6年2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第六条第七项修改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决定》对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分别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决定》指出相关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执法风险规避

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产生风险。如何认识和规避这些风险,已经成为执法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为此,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所谓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是指在安监执法领域,安监部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因执法不当、执法错误、不作为、作为不当、执法不到位等损害了国家或服务对象利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安监执法风险的基本特征:风险客观存在,不以安监人员的意志为转移;执法活动中自始至终存在着风险;风险具有潜在性;需控制的执法风险是安监人员的非故意行为;执法风险可以控制。执法责任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使得安监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及不良影响。而风险规避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工作方法的改进,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做的是尽量

将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安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职能范围较广,监管任务繁重。然而,监管职能越宽,行政职权越大,承担责任越重,执法风险一定存在,切不可忽视。 二、安监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风险来自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职能分工风险。安全监管职责的存在决定了监管风险的先天存在,风险与职责是共生共存的,也就是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必然要承担有关责任和风险。再是不作为风险,作为不当风险,执法不到位风险。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给安监执法带来不作为风险。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 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怕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怕减少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填写模板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我们是,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1 共xx页第xx 页续页 (接上页) 1

检查人员(签名):xxx、xxx i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孙xx xx年xx月xx日 共xx 页第xx页 责令改正指令书 ( 烟)安监管责改字〔2012〕第(2001)号 烟台XXX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加工车间内半成品堆垛过高; 行间空白处用右斜线划掉 2.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行间空白处用右斜线划掉 3.公司加工车间三名电焊工xxx、xxx、xxx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上岗作业。 以下空白 4.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项问题立即整改;对第2、3 项问题于xx

年xx 月xx 日前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xxx 证号:SD-F000380032(C) xxx 证号:鲁行政执F-01030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孙xx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xx年xx月xx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xx页第xx 页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烟台XXX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XX 职务:总经理联系电话:XXX 检查场所:加工车间、档案资料室;现场 检查时间:xx 年xx 月xx日xx 时xx 分至xx 月xx 日xx 时x x分我们是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xxx、xxx,证件号码为SD- ) 、鲁行政执F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司xx职务(安全科长)孙xx的陪同下,对(烟)安监管责改字【2010】第(2001)

最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附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文书(式样) 1.立案审批表 2.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 4.勘验笔录 5.抽样取证凭证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10.现场检查记录 11.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3.整改复查意见书 14.强制措施决定书15.鉴定委托书16.行政处罚告知书17.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18.听证告知书19.听证会通知书 20.听证笔录

21.听证会报告书 22.案件处理呈批表 23.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5.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6.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7.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罚款催缴通知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0.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1.文书送达回执 32.强制执行申请书33.结案审批表34.案件移送审批表35.案件移送书36.案卷首页37.卷内目录

精选文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案由: 案件来源: 案件名称: 当事人: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地址: 案件基本情况: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名): 审核意见: 立案审批表 ()安监管立〔 时间: 电话: 邮编: 证号: 证号: 审批意见: 审核人(签名):审批人(签名):

精选文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询问通知书 ()安监管询〔〕号 年月日时到请携带下列证件材料(见打"处) □身份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书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地址: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 ,请你于接受询问调查,来时 联系人: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2012.4.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等8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自2012年4月10日起使用。现将上述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并通知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申请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告知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统计信息表》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2 -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 3 -

填表说明: 1.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名称以重大危险源主要生产装置名称或项目立项名称命名。当企业整个厂区构成一个重大危险源时,可以以企业名称(厂区)方式命名。 4.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当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各装置、设施或场所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不同时,按投用最早的日期填写。 5. 化工(工业)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开发区,不属于以上所列情形的则应填“否”。 6.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情况,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四周最近的重点防护目标(标明方位)及最近距离。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m范围内人数估算值,根据对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建筑、设施或单位内存在的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各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危险性类别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类别填写。UN编号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给出的编号。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储存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其操作温度、压力应填写最高操作温度和压力。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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