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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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Rural LivingEnvironment农村人居环境552021.24整洁有序、富有特色的乡村面貌既是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直接体现,也是保留和传承区域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把提升村容村貌作为重点任务,经过三年努力,全国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继续将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作为重点任务,突显国家改变部分地区农村整体面貌参差不齐、公共环境管控缺位、民房建设无序等现象的决心。

笔者认为,新发展阶段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面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要充分认识和切实做到“三个结合”。

整治已建与规范未建相结合。

一方面,要整治已建。

立足村庄现有基础,把重点放在改善村庄整体环境上,把功夫下在对已经建成的农家庭院的整治改观上,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

对已建成的村庄,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清理私搭乱建、整治残垣断壁,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

对与村庄整体风貌极不协调的民居,要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控制治理成本的基础上,能改则改。

另一方面,要规范未建。

抓紧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及时将规划公开发布到村到户,引导农民群众按照规划选址建设农房。

有条件的地区加快编制民房建设指南或规范,提供不同建设面积、不同楼层数量等指标的民房设计图纸,供农民群众参照建设。

政府引导与农民参与相结合。

一方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特别是公共区域的环境整治,要依靠政府引导推动。

基层政府要着力于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实施专项行动或建设项目加以解决。

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以村落固有的生态田园、池塘水系为基础,梳理优化村庄植被,优先采用地方特色树木种类,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庄建设微田园、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

加快推进水美乡村建设,加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

2024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3篇)

2024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3篇)

2024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村风貌整治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

通过整治农村风貌,能够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的居住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我们制定了2024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整治农村风貌,创造美丽宜居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

2. 任务:(1) 对农村环境中存在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整治,恢复农村的整体形象。

(2) 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3) 加强对农村风貌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整治重点1. 拆除乱搭乱建:对农村中存在的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的临时搭建进行拆除,恢复农村的整洁和有序。

2. 清理乱堆乱放:对农村中存在的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清理,包括农村垃圾堆放、废旧物品堆放等,提高农村环境的整体美观。

3. 美化农村环境:通过绿化、花坛设置、道路整修等方式,美化农村环境,提升农村的整体形象。

4. 治理农村污染:加强对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问题的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5. 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农民的生活条件,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方面的改善。

四、实施步骤1. 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

2. 制定整治方案:依托乡镇政府,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等。

3. 宣传动员:通过宣传教育、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动员农民参与整治工作,增强群众的整治意识和积极性。

4. 资金筹措:通过多种方式筹措整治工作所需的经费,包括向上级政府申请资金、社会捐助等。

5. 组织实施:按照整治方案,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整治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并改进工作方式。

西安美丽乡村治理实施方案

西安美丽乡村治理实施方案

西安美丽乡村治理实施方案为了推动西安市乡村治理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我们制定了西安美丽乡村治理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一、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将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我们将支持和引导农村产业发展,鼓励农民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拓展农村经济增长点。

三、加强乡村环境整治。

我们将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治理农村垃圾、污水等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环境。

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我们将加强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挖掘和利用乡村文化资源,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

五、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我们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建设健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六、强化乡村党建工作。

我们将加强乡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全面进步。

七、加强乡村社会治理。

我们将加强对乡村社会治理的引导和规范,促进乡村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务公开、民主协商、法治化。

八、加强乡村安全保障。

我们将加强对乡村安全的保障,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

我们将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乡村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十、加强乡村治理队伍建设。

我们将加强对乡村治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治理干部队伍,为乡村治理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十一、强化乡村治理宣传教育。

我们将加强对乡村治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营造良好的乡村治理氛围。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村环境逐渐失去了往日的风貌,破旧的房屋、脏乱差的环境成为了乡村形象的代名词。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析这一方案的具体内容。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的第一线是建筑环境的整治。

在这一方面,主要目标是改善农村住房的外观和质量。

通过对房屋外观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使之更加美观大方,同时也要注重加强房屋的耐久性和抗震性能。

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村房屋建设的管理,严禁违规建房,防止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升乡村的整体形象,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的第二线是农田环境的整治。

在这方面,主要目标是改善农田的土壤质量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计划,改善土壤的肥力和排水情况,提高农田的产量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农田水资源的管理,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资源,提高水利设施的水平和效率。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农田的生产力,保障农民的种植收入。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的第三线是农村环境的整治。

在这方面,主要目标是改善农村的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

通过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平和效率,减少农村环境污染。

同时,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对农田、林地和水域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提高农村的生态环境质量。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是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对建筑环境、农田环境和农村环境的整治,可以提升乡村的整体形象,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田的生产力,保障农民的种植收入,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希望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能够让美丽乡村成为人们向往的理想居住和旅游目的地。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第一篇:陕西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概况1.1 任务来源2013年初,农业部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契合了乡村发展的需求,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2016年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经济的同时,建立良好的生态与文化环境。

乡村风貌是乡村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地方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些相对稳定的整体特征。

既反映在村庄空间格局,建筑形态等直观的视觉特征上,也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特征。

“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作为情感与记忆载体的乡村风貌则不但是美丽乡村的环境、视觉、文化之“美”的直接体现,也是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保证与文化多样性的维系条件。

在前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简单机械的规划策略的错误引导下,求新求快,忽视整体风貌的协调与文化特色的延续,大量村庄原有风貌及空间格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对传统风格的历史建筑缺乏有效保护与利用,大量拆除或废弃,而新建建筑则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粗糙的模仿各类流行风格,或简单的拼凑地方性的文化符号,导致乡村风貌杂乱无章或高度整齐划一。

依附于原有乡村空间环境的祭祀、庙会、社火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非物质文化也同样逐步衰落。

因此,加强对乡村风貌的整体控制,建立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风貌标准可以更好的延续乡村自身及其地域性特色,展现乡村视觉景观及人文内涵特征,改善乡村生活品质,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复兴传统民俗,丰富乡村民众生活。

2017年2月,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乡规划系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4月获得批准,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 87-2017。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陕政发 〔2016〕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陕政发 〔2016〕18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6〕1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建设美丽中国、美丽陕西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推进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分步推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因地制宜,以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美丽乡村为目标,分层次分步骤扎实推进。

(一)全面建设清洁乡村。

所有村庄都要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洁作为改善人居环境首要的任务,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建设清洁家园。

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庄基本实现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二)加快建设生态乡村。

经济发展较好和村容整洁的农村,要加快农村道路和村庄绿化,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普及率。

大力发展循环生态农业,培育农村特色产业。

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村庄基本实现环境优美、绿色生态。

(三)积极创建美丽宜居乡村。

生活富裕的农村,要围绕资源禀赋,塑造村庄特色景观和田园风貌,建设特色鲜明、乡风文明的美丽宜居乡村。

到2020年,居民出行、用电、住房等基本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全省20%以上的村庄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各市、县要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围绕建设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集中整治乡村生活环境,优化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事关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秦岭最美是商洛建设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治理垃圾、污水为重点,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安全为基本要求,按照建设农村社区的标准搞好农村环境治理,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的路子治理农业生产污染,以打造新农村景区的方向利用好生态环境,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功能提升、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考虑各县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优先安排农民急需项目,注意集约节约用地,不大拆大建。

坚持典型示范,有序推进。

采取部门包抓的办法,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镇(办)开展试点,以点带面,分层次、分步骤推进。

坚持统筹城乡,社会共建。

坚持“四化同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有序流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

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传统文化,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

美丽乡村建设村容环境要求

美丽乡村建设村容环境要求

美丽乡村建设村容环境要求1 基本要求1.1建筑风貌应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治旧房,统一外观形态,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做到人畜分离,形成比较好的整体建筑风貌。

1.2建筑整治应注重与环境的协调,就地取材,采用适用且易实施的技术手段。

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建筑整治,要符合保护规划要求。

1.3建筑结构安全鉴定及加固应委托专业单位负责实施;在进行屋顶、外墙等外围结构改造时也要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性验算;不使用幕墙。

1.4新建社区或零星住宅应实施雨污水分别排放,已建的应逐步通过改造实现雨污水分别排放;村庄生活污水和养殖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再排放;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或改造完善旧公厕。

1.5村庄绿化方面,应保护和延续村庄原始形态和山水田林乡村风貌;有条件的村庄应建设面积适宜、乡土气息浓郁的小型乡村休闲透水广场和公共片林;村庄主要道路、河(溪)流岸宜绿地段全绿化,整个村庄尽可能做到黄土不露天。

2 建筑风貌2.1一般性建筑整治不做大拆大建,原则上用本土材料,由本地工匠施工。

2.2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另行认定公布),应专项设计,按设计要求进行重点保护,保留原始结构与风貌,适当清洁、修复,做到修旧如旧。

2.3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且品质较好、与环境较协调的新近建设的建筑,应对外立面进行必须的清理、修整,大体上保留原貌。

2.4整体品质一般且与环境没有明显不协调的建筑,可基本维持现状,对节点细部适当调整,修饰更新。

2.5色彩、外观与环境不太协调的建筑,外立面应进行改造或重新修饰,也可适当增加装饰构件。

2.6对于整体品质差、与环境不协调、存在安全隐患、无保留价值的建筑,应结合村庄规划分期拆除、治理。

2.7在一般性整治基础上,对村庄重点区域以及重点公共建筑等,不要拆建,通过具体设计采取相应的提升性建筑整治,提升村庄风貌。

2.8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按照保护规划进行保护和整治提升。

3 村容维护3.1村域内不应有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现象,水体清洁、无异味。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陕建发〔2018〕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陕建发〔2018〕7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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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建发〔2018〕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管理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现将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0日
——结束——。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编制工作情况说明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加快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步伐,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我省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提供技术依据,由大荔县质监局牵头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已经有序开展,目前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一、标准编制的原则执行已有国家,结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点和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要求,以建设“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人文美、村稳民安和谐美”为目标,本着“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有效指导”的原则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目的是构建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发展模式,丰富和提升新农村建设内涵,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管理,使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化、指导规范化。

二、编制依据1、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2、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3、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安徽省美好乡村艰涩标准(试行)》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5、2013年9月陕西省财政厅制定《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6、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陕西省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4年-2020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8、《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2005年12月3日)9、《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陕交发[2005]143号)三、标准编制过程该项目于今年列入我省2015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地方标准由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政府提出,大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同咸阳市质监局、安康市质监局起草。

根据我省相关部门对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及地方标准编制规范要求,我们首先收集整理了相关标准、文件等资料,经过对大量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特别是着重对《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和福建省地方标准、《咸阳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最终确定了DB61/T****-2015《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构架。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完整版精编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完整版精编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事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68.1 道理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道理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6453(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30600 高保准农田建设通则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GB 50201 防洪标准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T 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建标 109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美丽乡村 beautiful village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和《陕西省园林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和《陕西省园林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和《陕西省园林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陕建发[2009]84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和《陕西省园林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09]84号)各设区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局、建委、园林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绿色陕西、生态陕西”建设,改善县域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县域城镇快速健康发展,决定在全省县以下建制镇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创建园林城镇的重要性。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

开展园林城镇创建活动对于推动百镇建设,改善镇容镇貌,提升城镇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各地要按照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及《陕西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将创建园林城镇作为推进县域城镇化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创建工作,促进县域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二、申报范围。

根据《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及《陕西省园林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全省县以下建制镇经自查认为符合标准的,均可按程序于每年6月底以前向省厅申报省级园林城镇。

三、申报程序。

省级园林城镇由镇政府申请,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省级园林城镇的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厅,具体受理处室为省厅城市建设处。

四、加强创建园林城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省级园林城镇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附件1: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附件2:陕西省园林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1:陕西省园林城镇标准(暂定)1、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健全,职能明确。

2023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2023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2023年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城乡有机更新,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特制定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规划引领、整体协调、彰显特色、文化传承,未来导向、系统治理、示范引领、全面推动的原则,高质效推进“精品线路”“特色街区”“亮点工程”建设,启动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

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聚焦中心城区,突出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建设;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聚焦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

2023—2025年,每年建成1个城市风貌样板区和1个县域风貌样板区,力争建成1个以上省级样板区。

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城乡风貌普适化建设管理机制,力争形成全省领先的实践案例与标志性成果。

到“十四五”期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未来社区建设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文化底蕴进一步彰显,城乡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统筹编制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1.开展前期调查工作。

在全面开展城乡风貌评估、梳理地域风貌格局和特色元素、查找问题短板等前期调查排摸工作的基础上,明确特色定位、整体布局和整治提升的重点区域。

2.制定行动方案。

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为指导,结合“精特亮”建设工作要求和市“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制定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二)统筹构造城乡自然人文整体格局3.塑造整体城乡风貌空间。

在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中落实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要求,保护城乡自然山水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自然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景观轴线、景观廊道和县域特色风貌大走廊、生态廊道,营造更具魅力的城乡风貌空间。

4.建设提升蓝绿空间。

注重蓝绿空间的生态价值保护和利用,按相关规范标准做好功能与业态的植入,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真正成为魅力空间和活力空间。

陕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陕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陕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陕西省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着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

为了
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陕西省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旨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美丽乡村,为人们营造一个幸福美好的生活环境。

首先,美丽乡村建设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要加强对乡村自然资源的
保护,禁止乱砍滥伐,保护水源地和湿地,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倡导绿色种植和有机农业,推广农田水利和生态林果业,打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其次,美丽乡村建设要注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要保护乡村的历史建筑和
文化遗产,挖掘乡村的传统民俗和风土人情,开展乡村文化活动和民间艺术表演,建立乡村文化馆和博物馆,让乡村文化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再次,美丽乡村建设要注重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乡村的基础设施水平,让乡村居民享受到城市化的便利和舒适。

此外,美丽乡村建设还要注重产业发展和就业增加。

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挖
掘乡村资源优势,培育乡村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吸引城市人才和青年返乡创业,推动乡村经济的腾飞。

最后,美丽乡村建设要注重社会治理和文明乡风的建设。

要加强乡村社会组织
建设,完善乡村自治机制,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倡导文明乡风,营造良好的乡村社会氛围。

总之,陕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
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才能真正实现乡村的美丽梦想,让陕西的乡村成为人们向往的理想家园。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陕西的乡村能够焕发出勃勃生机,成为人们向往的美丽乡村。

2024年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模板(三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模板(三篇)

2024年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模板____年新农村建设风貌整治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面貌迅速发生变化。

然而,许多农村地区的建筑风貌和环境却存在着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这不仅影响到农村的整体形象,也对农村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改善农村风貌,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整治农村建筑风貌,打造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实施步骤1. 项目区域划分根据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片区包括若干个村庄或农户。

2. 风貌整治规划制定项目区域的风貌整治规划,包括村庄的布局、建筑风格、道路规划、绿化设计等内容。

3. 涉及群众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向农村居民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愿。

4. 风貌整治实施根据风貌整治规划,逐步对村庄和农户进行整治,包括建筑外立面的整修、污染治理、危房改造、垃圾分类等。

5. 义务工程和资金筹措组织义务工程,动员农村居民参与风貌整治工作,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资金和社会捐赠,用于风貌整治。

6. 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了解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1. 村庄建筑风格规范化制定村庄建筑风格规范,推广传统的农村建筑风格,禁止破坏村庄原有风貌的建筑和装饰。

2. 道路和交通整治对村庄内道路进行整修,保持道路干净整洁,增设交通标识和交通设施,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性。

3. 农户外立面整治对农户的建筑外立面进行整修和装饰,提升农户居住环境的美观程度。

4.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5. 绿化美化工程加大农村绿化美化工程的力度,种植花草树木,提升农村自然环境的美观度和生态价值。

6. 危房改造工程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确保农民的住房安全和居住条件。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

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了当下的热点话题。

然而,由于一些地区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乱建乱占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势在必行。

二、三线整治的意义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是指对农村生态环境、农田资源以及农村风貌进行整治,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恢复乡村风貌、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不仅有助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还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的内容1. 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

我们将加强对农村环境的保护,提高农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性。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农田水土保持工作,推广农村生态农业技术,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2. 农田资源整治农田资源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们将加强对农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农田利用,提高土地的质量和利用率。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广高效节水农业技术,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等。

3. 农村风貌整治农村风貌整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加强农村建筑和村庄布局的规划与设计,恢复和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风貌,提升农村的整体形象。

具体措施包括修缮老旧房屋,改善村道和农田的交通条件,提升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水平等。

四、实施路径1. 建立统一的工作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美丽乡村三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美丽乡村三线整治工作。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投入,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为美丽乡村三线整治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4.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美丽乡村三线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各项整治工作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的达到。

五、预期效果通过美丽乡村三线整治方案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效果:1. 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农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农村风貌得到恢复和提升。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完整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完整版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的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以村为单位的美丽乡村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夏利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事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 标准电压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68.1 道理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道理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6453(所有部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379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T 27774 病媒生物应急监测与控制通则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30600 高保准农田建设通则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GB 50201 防洪标准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DL 493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T 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HJ 25.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588 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建标109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美丽乡村beautiful village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可持续发展乡村(包括建制村和自然村)。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农垦集团: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质量、发挥工程效益,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农办建〔2023〕12号)要求,现就加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项目设计关。

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严禁借用资质或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高标准农田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实地测绘勘察,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工程设施,突出农田水利、耕地地力提升等措施。

认真组织开展实地勘察,严禁不到现场、情况不明、凭空设计,坚决杜绝因项目设计不合理造成“有图无地”“有渠无水”“农机无法下田”等问题。

项目设计应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乡镇政府的意见并作为重要依据,防止出现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而无法落地等问题。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利用最新“三区三线”年度变更数据和遥感影像数据,科学合理、精准高效地开展项目设计。

二、严把招投标管理关。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划分标段和评标办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根据招标项目类型、规模、投资数额、工期要求等内容,对拟投标单位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查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避免可承揽工程类型与招标项目类型不符、资质等级可承包规模与招标项目规模不符企业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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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概况
1.1 任务来源
2013年初,农业部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契合了乡村发展的需求,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途径,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保障。

2016年陕西省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经济的同时,建立良好的生态与文化环境。

乡村风貌是乡村民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地方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某些相对稳定的整体特征。

既反映在村庄空间格局,建筑形态等直观的视觉特征上,也包含了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特征。

“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是美丽乡村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作为情感与记忆载体的乡村风貌则不但是美丽乡村的环境、视觉、文化之“美”的直接体现,也是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保证与文化多样性的维系条件。

在前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在简单机械的规划策略的错误引导下,求新求快,忽视整体风貌的协调与文化特色的延续,大量村庄原有风貌及空间格局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对传统风格的历史建筑缺乏有效保护与利用,大量拆除或废弃,而新建建筑则仅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粗糙的模仿各类流行风格,或简单的拼凑地方性的文化符号,导致乡村风貌杂乱无章或高度整齐划一。

依附于原有乡村空间环境的祭祀、庙会、社火等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非物质文化也同样逐步衰落。

因此,加强对乡村风貌的整体控制,建立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中的具体风貌标准可以更好的延续乡村自身及其地域性特色,展现乡村视觉景观及人文内涵特征,改善乡村生活品质,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复兴传统民俗,丰富乡村民众生活。

2017年2月,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乡规划系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编制
《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4月获得批准,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SDBXM 87-2017。

1.2 工作进程
1.2.1 调研、验证阶段(2017年06月至2017年10月)
经过必要的准备工作,成立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地方标准编制组,成员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环境科学、地理学、市政工程、社会学多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拟定了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编制组在前期广泛收集、整理、分析了与乡村风貌整治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美丽乡村规划与建设的具体案例,并进行了专题研究与讨论。

在此基础上,编制组实地调研考察了西安市长安区留村、清北村,鄠邑区潘家堡村、栗峪口村,咸阳市武功县武塔村,三原县柏社村,泾阳县王孟村,彬县程家川村,长武县安华村,渭南市富平县岔口村等26个行政村,重点就乡村风貌整治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专家、村民进行了多次座谈。

调研结束后,及时进行了调研资料整理、分析与讨论。

1.2.2 标准起草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
在充分调研、分析、讨论的基础上,编制组研究确定标准的纲要与具体内容,制定完成标准初稿。

1.2.3 征求意见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
编制组广泛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2018年5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
执行已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特点和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要求,以“整体控制、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目标长远、分步实施”为原则编制《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自然、视觉、人文风貌特征,全面推进美丽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与标准化管理。

三、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标准首先给出了“美丽乡村风貌整治规范”的范围、相关术语定义和总则,明确了标准的总体框架与原则。

(2)“自然环境”一章中,主要从山体环境和水系环境两方面提出了乡村风貌整治的具体要求和相关建议。

强调对原生态环境的保留和保护。

(3)“农业景观”一章,提出了对农田景观、林果景观、养殖景观的整治要求。

(4)“村庄格局”一章,针对不同的村庄类型制定了符合对应村庄的整治措施。

(5)“建筑风貌”一章,规定了危房及旧房整治的具体要求,制定了传统建筑的保护措施,也对村庄新建建筑提出了指引。

(6)“公共空间”一章,从公共广场、庭院、街巷、景观小品、入村标志性构筑物、文化墙与标语等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整治要求及建议。

(7)“景观绿化”一章中,不仅从道路绿化、广场绿化、庭院绿化、村旁绿化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整治要求及建议,也制定了树种选择的相关原则及标准。

(8)“基础设施”一章,规定了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选材要求以及照明、供电设施的布置原则。

(9)“环境卫生”一章,从环境质量、环境维护、垃圾收集处理、卫生厕所改造、水体清洁整治这些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改造要求及建议。

(10)“文化风貌”一章中,提出了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原则和建议,制定了加强乡风文明的措施。

(11)“维护与保障”一章,提倡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加强村民的管理和维护意识,建议应完善村庄的保障与监督体制。

四、主要实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不涉及实验或验证情况。

五、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六、产业化情况,推广运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本标准不涉及产业化情况。

七、采标情况
本标准尚无同类国家、行业标准。

本标准参照了如下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章: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7959-2012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9379-2012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50445-2008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T 32000-2015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DB61/T 1070-2017 美丽乡村巷道建设规范
DB61/T 1071-2017 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范
DBJ61/T109-2015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
《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八、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有效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首次制定,与现有的其他标准协调配套,无冲突。

九、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
标准编制及征求意见过程中,尚无重大意见分歧。

十、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审批发布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
建议在陕西省行政区划内的建制村参照此标准开展美丽乡村风貌整治工作。

已列入传统村落名录的应同时执行陕西省《传统村落保护规范》。

十二、废止现行相关地方标准的建议
不涉及。

十三、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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