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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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境状况公报2011

陕西环境状况公报2011

2011年陕西省环境状况公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陕西省2011年环境状况公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何发理2012年5月30日目录综述 (2)一、环境质量 (3)(一)水环境 (3)(二)空气环境 (8)(三)声环境 (12)(四)辐射环境 (12)二、措施与行动 (13)(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3)(二)流域区域污染防治 (15)(三)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16)(四)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 (19)(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六)环境监测与信息 (21)(七)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22)(八)环境宣传教育 (23)(九)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24)2011年环保大事记 (26)综述2011年,省委、省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作为“十二五”期间“三个上台阶”发展目标之一,作为确保经济综合实力上台阶的保障和人民生活水平质量上台阶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全省环保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污染减排为总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总目标,以解决“一山两水三大板块”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以蓝天、碧水、生态改善和环境安全为目标,全力实施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建设、水体环境改善、环保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推进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减排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环境保护工作迈上全国先进行列。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黄河流域污⽔综合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录1 新《标准》制定的背景3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5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地位突出52.2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严重42.3 流域⽔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纳污总量已超过⽔环境承载⼒112.3 以重化⼯业为主,传统⼯业⽐重⼤的区域特点造成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问题突出142.4 流域饮⽤⽔源⾯临污染威胁,饮⽤⽔安全存在潜在威胁142.5原有标准不能满⾜节能减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163.制定新《标准》的意义和作⽤183.1为实现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标提供保证183.2 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183.3 推进产业结构性污染的治理193.4 确保饮⽤⽔⽔质安全和⼈体健康203.5 强化流域治理的法制观念213.6 为陕西经济发展保留⼀定的环境容量214. 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的说明224.1 新《标准》对污⽔排放去向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排放标准不与功能区挂钩224.2新《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为什么只规定了19种指标234.3新《标准》与国家标准相⽐严在什么地⽅为什么244.4新《标准》中对污⽔处理⼚排⽔进⾏了哪些规定27对排⼊污⽔处理⼚的污⽔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适当提⾼排⼊污⽔的浓度标准284.6新《标准》中对其它污⽔的排放进⾏了哪些规定294.7 新《标准》对部分⾏业最⾼允许排⽔量作了哪些规定排⽔量是如何确定的314.8 新《标准》执⾏时间段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315 新《标准》的可⾏性和效益分析325.1 执⾏新《标准》是否可⾏可⾏性的程度有多⼤325.2 新《标准》的执⾏将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或效益335.3受新《标准》影响的现有企业出路何在351. 任务来源和《标准》制定的背景“⼗五”期间,陕西省的环境保护⼯作取得显著成效,⽔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我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活方式改革,实施节水思想和综合治水战略,控制黄河流域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黄河流域面内外,指定河流和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单位。

一、污水综合排放的内容及排放浓度限制1、排放物的排放限值:(1)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浓度不超过50毫克/升;(6)重金属:铬、汞、砷、镉、铅、铜、锌、铝、镍分别不得超过0.5毫克/升、0.05毫克/升、0.5毫克/升、5毫克/升、5毫克/升、2毫克/升、5毫克/升、2毫克/升和1毫克/升。

2、污水总量控制:限制单位污水排放总量,排放冬季和夏季流量分别不大于污水排放量控制要求,年均排放量根据年份不同,以环保部门统一安排执行。

二、污水处理设施要求1、所有污水排放单位必须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确定污水处理运行负责人,负责污水处理业务。

2、污水处理设施性能应当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及本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技术应根据污染类型、污水排放总量等情况确定。

3、分干、分流、去溶解氧化物等排放前处理方法,如有必要,还应加装沉淀池、活化池、曝气池、滤池等污水处理设备,以确保污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4、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检测,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污水处理技术可行并长期有效运行。

三、检测和监测1、污水排放单位必须实施“六检”作业,定期进行污水排放检测,检测结果须公布于污水排放口处,其他检测和监测结果应当每月向环保部门申报。

2、对污水排放单位、关键排放区域、上游水质和下游水体水质等环境负荷和环境效应的监测,应在签订的《综合治水行动计划》中规定,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

四、标准的执行和检查1、污水处理技术的实施及成效检查应当按照环保行业管理要求及本标准规定进行;2、执行本标准的污水排放单位及关键污水排放区域每年应有专人进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不得出现异常情况;3、本标准所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水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维护污水排放单位及周边环境的总体环境质量。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07
•【字号】陕政函[2011]44号
•【施行日期】2011.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布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的批复
(陕政函〔2011〕44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厅:
你们《关于发布〈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请示》(陕质监字〔2011〕1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所拟《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请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布。

此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榆阳区分散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向阳山

榆阳区分散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向阳山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回答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大体情形
项目名称
榆阳区分散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向阳山污水处理站项目
建设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人代表
黄飞鹏
联系人
何主任
通讯地址
榆林市兴榆路6号榆阳区政府410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54m2,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为“A2/O+絮凝+过滤+消毒”,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为100m3/d。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水质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的一级标准。
本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组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三级处理系统以及设备间等。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榆林市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不属于榆林市负面清单内禁止新建、扩建项目
符合
(3)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与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符合性分析结果见表2。
表2本项目与榆林市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检测报告符合性分析
五、要紧环境爱惜目标——指项目区周围必然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爱惜文物、风光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灵敏点等,应尽可能给出爱惜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六、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操纵的分析结论,确信污染防治方法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阻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阻碍的其他建议。

陕西省地方标准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1996

陕西省地方标准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1996

陕西省地方标准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61—224—1996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环境》
【年(卷),期】1998(005)004
【总页数】4页(P41-4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652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渭河陕西段综合整治工程总指挥部的通知 [J],
2.贯彻新标准行业新希望——西安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召开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941-2018《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研讨会[J], 马岸奇
3.对陕西省地方标准《黑毛茶》(DB61/T1055—2016)\r技术解读及建议 [J], 苏京晶;张建成;周欣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G3511菏(泽)宝(鸡)高速陕西段合阳至铜川高速公路合阳东互通至林皋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20]182号) [J],
5.陕西省地方标准汉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DB 61—262-1997(陕西省环境保护局1997-07-11 批准1997-10-01实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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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61 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61  224-2011

ICS 13. 060. 30Z60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224-2011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1996。

DB61/ 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9-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HJ 597-2011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9.04•【字号】陕环函[2012]797号•【施行日期】2012.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报(陕环函〔2012〕797号)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境保护局,韩城市环境保护局:现就2012年第二季度全省国控、省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通报如下: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达标情况全省应监测国控废水污染源企业168家,实测108家(其中因闭路循环监测未参与评价的有17家),达标76家,达标率84%,因故未监测企业60家;应监测国控废气污染源企业159家,实测111家,达标98家,达标率88%,因故未监测企业48家;应监测污水处理厂58家,实际监测56家,达标27家,达标率48%,因故未监测污水处理厂2家。

国控重点污染源未监测企业情况见附件1。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超标排放情况(一)国控废水重点污染源超标企业15家,分别是西安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四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新丰化工有限公司,咸阳市华西纸业有限公司,渭南市蒲城县永丰利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大荔安盛纸业有限公司,延安市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石化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坪炼油厂,榆林市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二)国控废气重点污染源超标企业13家,分别是西安市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蔡伦造纸厂(自备热电厂),咸阳市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渭南市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化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厂),榆林市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榆林经济开发区汇通热电有限公司、陕西府谷热电有限公司、长庆水电厂靖边燃气发电厂、府谷县新盛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合成氨工业污水排放标准的比较及建议

合成氨工业污水排放标准的比较及建议

合成氨工业污水排放标准的比较及建议段付岗;李清位【摘要】针对合成氨工业污水的治理和排放现状,对比分析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中有关关键指标(排放污水中氨氮和COD含量)的可操作性与执行难度.从3个方面对DB 61/224-2011提出质疑,认为该标准要求过于严格,对当地行业发展不利,并建议予以修订.【期刊名称】《化肥工业》【年(卷),期】2015(042)001【总页数】4页(P46-48,52)【关键词】合成氨;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比较;建议【作者】段付岗;李清位【作者单位】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肥公司陕西华县 714100;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化肥公司陕西华县 714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625陕西省拥有合成氨企业约30家,其中已建成和在建的大型合成氨装置(≥300 kt/a)约10家。

合成氨一般作为中间产品,主要用作生产尿素、碳酸氢铵、甲醇等化肥和煤化工产品的原料。

合成氨企业均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装置,以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氨氮污水。

合成氨污水处理的方法较多,其中活性污泥处理法应用最广泛、最成熟,包括IC法、SBR法、A-O法、A2-O法等,其中应用最多的是SBR法,即序列间歇式活性污泥处理法。

以传统的用合成氨生产尿素企业为例,需处理的污水主要包括气化污水、混合污水和初期雨水等,混合污水又包括净化污水、合成污水、尿素污水和生活污水等。

气化污水的污染物含量最高,氨氮(NH3-N)含量高达500 mg/L以上,水量约占污水站总进水量的1/3;混合污水的氨氮含量与设计指标相差无几,水量约占污水站总进水量的2/3;初期雨水和事故污水等其他水量一般很少,但水质极不稳定,氨氮含量最高可以达到2 000 mg/L以上,应该作为重点监控和检测的对象。

合成氨污水中所含的有机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5),普遍稳定且含量较低,不足以维持活性污泥生长和繁殖的营养所需,应额外添加甲醇、粪便等营养剂予以补充。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目录1 新《标准》制定的背景3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5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地位突出52.2 黄河流域(陕西段)水污染严重42.3 流域水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纳污总量已超过水环境承载力112.3 以重化工业为主,传统工业比重大的区域特点造成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问题突出142.4 流域饮用水源面临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存在潜在威胁142.5原有标准不能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163.制定新《标准》的意义和作用183.1为实现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目标提供保证183.2 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183.3 推进产业结构性污染的治理193.4 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和人体健康203.5 强化流域治理的法制观念213.6 为陕西经济发展保留一定的环境容量214. 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的说明224.1 新《标准》对污水排放去向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排放标准不与功能区挂钩224.2新《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为什么只规定了19种指标234.3新《标准》与国家标准相比严在什么地方为什么244.4新《标准》中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了哪些规定27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适当提高排入污水的浓度标准284.6新《标准》中对其它污水的排放进行了哪些规定294.7 新《标准》对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作了哪些规定排水量是如何确定的314.8 新《标准》执行时间段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315 新《标准》的可行性和效益分析325.1 执行新《标准》是否可行可行性的程度有多大325.2 新《标准》的执行将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或效益335.3受新《标准》影响的现有企业出路何在351. 任务来源和《标准》制定的背景“十五”期间,陕西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是陕西国民经济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随着我省开展“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和“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陕西经济在“十一五”期间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渭河干流(陕西段)水污染特征与控制对策研究

渭河干流(陕西段)水污染特征与控制对策研究

渭河干流(陕西段)水污染特征与控制对策研究高飞;薛科社;魏学东;张淳;刘鹏;王彬蔚;王林;解宏;赵钊【摘要】目的通过对渭河干流(陕西段)13个国控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监测数据分析,为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取污染状况调查、采集水样,测定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含量,并绘制COD和氨氮的污染趋势变化曲线.结果2006-2009年渭河干流(陕西段)13个国控断面除林家村至常兴桥4个断面的水质达到水质功能标准要求外,其余9个断面水质均超过了其水质功能标准,且水质均为劣Ⅴ类,污染极为严重.结论推进渭河(陕西段)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排污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方面防治措施.【期刊名称】《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3(043)002【总页数】5页(P319-323)【关键词】渭河;水质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控制对策与措施【作者】高飞;薛科社;魏学东;张淳;刘鹏;王彬蔚;王林;解宏;赵钊【作者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陕西西安710069;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西安710054;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陕西西安71006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522渭河是横贯陕西关中最大的河流,是黄河的一级支流[1],是陕西重要的地表水体。

随着近年来陕西省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农业用水量不断上升,排入渭河的污染物质逐年增加,致使渭河的水质污染不断加剧,已基本丧失了其原有的水质功能[2]。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强对渭河干流(陕西段)污染治理力度,渭河水质的总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的遏制,但仍有2/3的监测断面没有达到水环境功能的要求。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52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52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1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届157次常务会议审定。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西安市“十二五”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和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约束性考核指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环境保障,结合我市水环境现状,制定如下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一、渭河(西安段)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使渭河西安段水质逐步好转,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逐年下降,2010年分别为34.1毫克/升和8.96毫克/升,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53.3%和68.9%,基本达到了Ⅴ类水体标准,实现了省上提出的消灭渭河黑臭现象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削减化学需氧量6.3万吨,削减率为14.3%,超额完成省上给我市下达的14%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污染减排和渭河水污染治理工作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但是,渭河西安段水质仍未达到省上划定的水环境功能区Ⅳ类标准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确定的Ⅲ类水质目标,水污染形势不容乐观,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市的排污量大,约占渭河陕西段纳污量的50%左右。

据测算,我市每年向渭河排放14万吨左右的化学需氧量和1.3万吨左右的氨氮(不包括农业源),是渭河的第一排污大市;二是污水处理率低。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224—2006代替DB61/224—199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06-10-18 发布 2007-04-18 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对《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1996)的修订。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标准值不分行业,其标准值以“其它排污单位”的控制指标值为基础,参照GB 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挥发酚(Ar—OH)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增加控制项目一项——“石油类”;标准实施遵照标准不交叉使用原则。

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新黎吴卫东李合义魏学东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按照渭河水系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规定了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挥发酚(Ar—OH)和石油类五种主要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量,检测方法和监督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向渭河及其支流排污水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排污单位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GB 7488 稀释与接种法GB ll914 重铬酸钾法GB 7590 蒸馏后用 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1 蒸馏后用溴化容量法GB 7878 蒸馏和滴定法GB 7479 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l6488 红外分光光度法陕政办发(2004)100号批准的《陕西省水功能区划》3术语和定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对除有地方行业排放标准或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以外的所有行业的污水综合排放限值所作的规定。

渭化集团尿素装置地沟废水综合治理

渭化集团尿素装置地沟废水综合治理

山 东 化 工 收稿日期:2018-05-31作者简介:张 庆(1978—),学士学位,工程师,现任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业务主管,主要从事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櫅殯殯殯殯。

资源与环境渭化集团尿素装置地沟废水综合治理张 庆,何丽蓉,冯 磊(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渭南 714000)摘要:本文结合国家环保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对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尿素装置地沟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介绍,并提出了综合治理的措施,以达到避免尿素装置地沟出现废水氨氮超标事故和对地沟废水进行回收的目的。

关键词:尿素装置;地沟废水;清污分流;节能降耗联合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21X(2018)16-0182-03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断苦练内功,在自身减排上下工夫。

公司秉持环保管理提升和节能降耗理念,组织对尿素装置地沟进行技术改造,有效杜绝了泄漏物外流并且对清水进行全面处理回收,实现了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1 概述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是陕西省“八五”时期建设的大型煤化工企业,化肥生产装置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醇醚生产装置年产6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

公司先后荣获“陕西省绿色文明示范企业”、“全国文明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国家环境保护百佳工程”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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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ICS 13. 060. 30Z60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224-2011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1996。

DB61/ 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9-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HJ 597-2011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黄河流域(陕西段)陕西省境内黄河干、支流流域及其封闭水域。

3.2废水末端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厂)向外排放污水的污水治理设施的统称。

3.3污水排放量在完成生产过程经废水末端处理设施处理之后,排向地表水体或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

4污水排放控制要求4.1 标准分级4.1.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分级。

4.1.2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照排水去向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污水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二级排放标准。

4.1.3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一排水,执行GB 18918中的一级A标准。

4.2控制要求4.2.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其车间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l的要求。

4.2.2 第二类污染物,其企业总排口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4.2.3 部分行业最高污水允许排放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4.2.4本标准未涉及的其它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其它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

4.3其他规定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执行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4.3.3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DB61/ 224-2011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l 总汞 0. 042 总镉 0. 083 总砷 0.44 六价铬 0.45 总铅 0.86 总铬 1.2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一级标准二级标准1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0 1502 化学需氧量(COD)50 3003 总氮20 ——4 氨氮12 255 磷酸盐(以P计)0.5 ——6 石油类 5.0 157 挥发酚0.3 2.08 硫化物0.5 1.09 总氰化合物(按CN计)0.2 1.010 氟化物8.0 20序号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L 电镀行业0.5 m3/m2镀件(多层镀)0.2 m3/m2镀件(单层镀)2焦化企业焦化 1.1 m3/t焦炭兰炭工艺废水零排放3石油原油 1.5 m3/t产品石油炼制工业0.9 m3/t原油(>500万吨)1.1m3/t原油(250万吨~500万吨)1.4 m3/t原油《250万吨)4 合成洗涤剂工业9 m3/t产品3 合成脂肪酸工业180m3/t产品6 湿法牛产纤维板T、№27 m3/t板7 铬盐工业 4.5 m3/t产品表3(续)序号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8制浆、制浆造纸、造纸企业制浆企业 50 m3/t浆造纸企业 20 m3/t浆制浆和造纸联合食业40 m3/t浆废纸制浆和造纸企业(脱墨) 35 m3/t浆9 食晶加工(水果、水产品、蔬菜) 10m3/t产品10 浓缩果汁加工业浓缩果汁 15m3/t产品果汁果糖20 m3/t产品ll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54 m3/t原皮牛干皮 90 m3/t原皮羊干皮 135m3/t原皮12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发酵酒精 40 m3/t酒精白酒 24m3/kl 65%白酒啤酒工业 6.5 m3/kl啤酒13 玉米淀粉 4.0 m3/t淀粉14 烧碱工业隔膜电解法 5m3/t产品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1.5m3/t产品15 纯碱工业氨碱法 12m3/t产品联碱法 6 m3/t产品16 硫酸工业 13.5m3/t硫酸17 合成氨工业大型尿素硝氨 10 m3/t氨中型尿素硝氨碳铵 50 m3/t氨18 纺织印染工业 2.2 m3/百米布(机织印染产品)120 m3/t布(针织印染产品)19肉类联合加工业畜类屠宰加工 5.0m3/t活重或原料肉肉制品加工 5.0 m3/t原料肉禽类屠宰加工 14.0 m3/t活重或原料肉20 皂素 400 m3/t产品21 提取类制药 500 m3/t产品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采样点5.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5.1.2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摊放口采样。

5.1.3 污水排放口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5.1.4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水口、排放口和重点水污染企业排污口,应安装在线实时监测仪器设备及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采样频率DB61/ 224-2011 5.2.1 采样频率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执行。

5.2.2在线监测除验收和抽查监测外,还应设置与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相衔接的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N)和流量等进3行连续监测。

5.3样品采集和保存5. 3.1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HJ 494和HJ 495的规定。

5.3.2样品保存应符合HJ 493的规定。

5.4原辅材料、产品产量、水量统计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5.5分析方法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方法采用表4所列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颁布新标准时,采用最新标准。

表4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名称标准编号1 总汞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HJ/T 341-200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97-20112 总镉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19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予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3 总砷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 7485-19874 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 7467-1987b 总铅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0-19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6 总铬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一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及硫酸亚铁铵滴定法GB/T 7466-19877 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00-20098 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 9 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894-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lO 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水质氮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HJ 537-20091 l 磷酸盐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12 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8-199613 挥发酚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FU 502~2009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14 硫化物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00-2005DB61/ 224--2011表4(续)序号污染物项目测定方法名称标准编号14 硫化物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60-200015 总氰化物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16 氟化物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88-20096实施要求6.1 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污单位(以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时间为准)执行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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