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编制说明
陕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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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347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HJ 505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6920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目次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蜀一、王浩、王睿、马岩、吕亚鹏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
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陕西省细化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陕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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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细化黄河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 陕西省水利厅陕水资发〔2013〕28号
陕西省水利厅
关于下达2013年11月份黄河干流用水指标的通知
渭南市水务局:
根据《2013年11月份黄河水量调度方案》~以及你局上报的黄河干流用水计划建议~现下达你市黄河干流取水指标0.56亿33m~耗水指标0.29亿m~东雷抽黄、二期抽黄及港口抽黄灌区用水指标详见表1~请遵照执行。
— 1 —
表1: 2013年11月黄河干流水量调度控制指标表
33、m/s, 用水量,万m
上旬中旬下旬小计序号市,区,
平均平均平均平均取水量取水量取水量取水量流量流量流量流量东雷一期抽黄 1 666 7.7 667 7.72 667 7.7 2000 7.72
东雷二期抽黄 2 1166 13.5 1167 13.51 1167 13.5 3500 13.50
港口抽黄 3 0 0.0 50 0.6 50 0.6 100 0.39
平均流量 21.20 21.8 21.8 21.6
水量合计 1832 1884 1884 5600 注:1、本表取水指地表水取水~不包括纯水力发电用水。
2013年11月11日
主题词:黄河调度指标通知
抄送:黄委会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局
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5份— 2 —。
渭南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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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确定摘要:污水处理厂的现状进出水水质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基本参数。
在渭南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开展之前,依据渭南市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实测数据,以90%保证率所对应的数值作为渭南市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出水水质指标。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概率分析;保证率Abstract: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ewage treatment plant in and out of the water quality is DiBiao sewage treatment plant in the reconstruction of basic parameters. In wein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 in DiBiao reconstruction project before, according to wein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 water of pass in and out of the measured data of water quality, to 90% reliability of the corresponding numerical as wein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 in and out of outlet water index.Keywords: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In and out of the water quality; The probability analysis; assurance1、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技术进步,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陕西省从2011年5月1日起已经实施了《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该标准将替代《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06)。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7c2dc016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1d.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6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0日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我省能否全面够格步入小康社会。
当前,我省面临水资源缺乏、时空分布不均、局部水污染严重、水循环利用不足等严峻形势,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质目标需求和水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南防北控、中部提升、节水循环、优化空间、底线保障”原则,充分发挥法制规范、市场调节、科技支撑、标准导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三秦大地水更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
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渭河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恢复。
主要指标:--控制指标:到2020年,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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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 060. 30Z60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224-2011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1996。
DB61/ 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9-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HJ 597-2011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编制说明20210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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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二〇二一年目次1 任务来源 (1)2 编制目的及意义 (1)3 承担单位及起草组成员 (2)4 工作过程 (2)5 标准制订的依据和技术路线 (3)5.1 编制依据 (3)5.2 技术路线 (3)6 主要技术内容说明 (3)6.1 适用范围 (3)6.2 规范引用文件 (3)6.3 术语和定义 (5)6.4 城市污水厂污泥泥质状况 (7)6.5 污泥处置方式选择 (16)6.6 土地利用 (17)6.7焚烧 (23)6.8建材利用 (24)6.9填埋 (25)6.10浓缩脱水技术 (25)6.11厌氧消化技术 (27)6.12好氧发酵技术 (27)6.13污泥热干化技术 (28)6.14石灰稳定技术 (30)6.15其他规定 (30)1 任务来源本标准为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技术标准和生态安全评估研究》(2015KTZDSF-02-02)研究任务之一。
2019年8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标准列入“2019年第二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根据立项评审意见和建议,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为推荐性标准。
2021年6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组织召开厅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标准名称修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要求》。
2 编制目的及意义城镇污水厂污泥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半固体沉淀物质,其成分极其复杂,通常是由残余有机物、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非均质体。
其基本成分及含量主要取决于污水性质及处理工艺。
从外观上看,城市污泥是呈黑色或黑褐色的流体状或者泥饼状物质,含水量高、易腐败、有恶臭。
污泥中含有覆盖面很大的各类污染物,主要包含各种重金属,如铅、镉、铬等;微量的高毒性有机物,如多氯联苯(PCBs)、含氯芳香化合物(AOX)等,大量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如致病细菌、病毒体、寄生虫卵、有害昆虫卵等)。
陕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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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蜀一、王浩、王睿、马岩、吕亚鹏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8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6920水质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且设计规模小于10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计规模小于1000m3/d)现有设施、新建设施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物排放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方案)适用于本标准。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7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347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69086c4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e6.png)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我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活方式改革,实施节水思想和综合治水战略,控制黄河流域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黄河流域面内外,指定河流和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单位。
一、污水综合排放的内容及排放浓度限制1、排放物的排放限值:(1)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浓度不超过50毫克/升;(6)重金属:铬、汞、砷、镉、铅、铜、锌、铝、镍分别不得超过0.5毫克/升、0.05毫克/升、0.5毫克/升、5毫克/升、5毫克/升、2毫克/升、5毫克/升、2毫克/升和1毫克/升。
2、污水总量控制:限制单位污水排放总量,排放冬季和夏季流量分别不大于污水排放量控制要求,年均排放量根据年份不同,以环保部门统一安排执行。
二、污水处理设施要求1、所有污水排放单位必须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并确定污水处理运行负责人,负责污水处理业务。
2、污水处理设施性能应当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及本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技术应根据污染类型、污水排放总量等情况确定。
3、分干、分流、去溶解氧化物等排放前处理方法,如有必要,还应加装沉淀池、活化池、曝气池、滤池等污水处理设备,以确保污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4、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检测,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污水处理技术可行并长期有效运行。
三、检测和监测1、污水排放单位必须实施“六检”作业,定期进行污水排放检测,检测结果须公布于污水排放口处,其他检测和监测结果应当每月向环保部门申报。
2、对污水排放单位、关键排放区域、上游水质和下游水体水质等环境负荷和环境效应的监测,应在签订的《综合治水行动计划》中规定,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
四、标准的执行和检查1、污水处理技术的实施及成效检查应当按照环保行业管理要求及本标准规定进行;2、执行本标准的污水排放单位及关键污水排放区域每年应有专人进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不得出现异常情况;3、本标准所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水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维护污水排放单位及周边环境的总体环境质量。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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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ICS 13. 060. 30Z60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224-2011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1996。
DB61/ 224-2011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ac67c43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aa.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1•【字号】陕政办发[2012]110号•【施行日期】2012.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1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1月21日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及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重新编制了《陕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规划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内设市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县城、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建制镇、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建制镇,包括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
规划现状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状及问题(一)水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61 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61 224-2011](https://img.taocdn.com/s3/m/5c5db4212af90242a895e565.png)
ICS 13. 060. 30Z60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224-2011代替 DB61/224-2006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11 - 04 - 20发布 2011 - 05 - 01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原则批复的《关中一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促进区域水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DB61/224-2006《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标准与DB61/224-2006相比,扩充了指标体系,对生化需氧量(BODs)、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N)、挥发(Ar-OH)和石油类部分排放级别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适当从严,并增加十一项控制项目;扩大了使用范围,从渭河水系(陕西段)扩展到陕西省内黄河流域。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吕亚鹏、沈炳岗、黄西川、徐楠、宋丽娜、张霞、孙长顺。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代替了DB61/224-2006。
DB61/224-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61/224-1996。
DB61/ 224-2011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的排水单位排入地表水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16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以各种排放形式向黄河流域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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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HJ/T 399-2007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93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509-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 503-2009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一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5-2009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 535-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钠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2009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HJ 597-2011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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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陕西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大纲陕西省水利厅二○○七年十二月目录1 任务依据 (1)2 陕西省基本情况 (1)2.1 河流水系及社会经济 (1)2.2 我省流域规划工作情况 (4)3 规划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5)4 规划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 (5)4.1 规划总体思路 (5)4.2 规划总技术路线 (6)5 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6)5.1 规划水平年 (6)5.2 规划范围 (6)6 工作内容 (7)6.1基本资料收集与整理及流域规划存在的问题 (7)6.2配合两委的工作 (9)6.3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分析 (9)6.4 总体规划 (10)6.5 水资源评价及配置 (11)6.6 防洪规划 (11)6.7 治涝规划 (12)6.8 供水规划 (12)6.9 灌溉规划 (15)6.10 水力发电规划 (16)6.11 跨流域调水 (17)6.12 航运规划 (17)6.13 水资源保护规划 (18)6.14 水土保持规划 (21)6.15 渔业发展规划 (22)6.16 水利旅游规划 (24)6.17 环境影响评价 (25)6.18 流域水利管理 (28)6.19 投资框算与实施效果 (29)6.20 近期工程实施意见 (29)7 规划主要成果 (30)7.1主报告 (30)7.2附件:必要的专题报告 (30)7.3图册:XX流域综合规划图册 (30)1 任务依据2007年1月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长江、黄河等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7年7月9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开展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及各省水利(水务)局全面启动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8月26日和9月16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分别在武汉和郑州召开了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及省际协商会议,对各省区提出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求。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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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陕环发[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环发〔2012〕40号)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严控污染物新增量,持续推进污染减排,现将《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以下简称“总量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及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境内所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第三条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行业总量控制,其中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对电力、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
对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第四条企业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后,才可申请对建设项目进行环评审批。
所有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没有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
第五条新、改、扩建项目所需的总量指标,优先使用建设单位已有项目实施污染治理或结构调整后减少的排放量;若建设单位内部无法落实总量指标或调剂总量不足的,需通过排污权交易的方式获得总量指标。
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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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目录1 新《标准》制定的背景3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5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地位突出52.2 黄河流域(陕西段)水污染严重42.3 流域水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纳污总量已超过水环境承载力112.3 以重化工业为主,传统工业比重大的区域特点造成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问题突出142.4 流域饮用水源面临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存在潜在威胁142.5原有标准不能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163.制定新《标准》的意义和作用183.1为实现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目标提供保证183.2 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183.3 推进产业结构性污染的治理193.4 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和人体健康203.5 强化流域治理的法制观念213.6 为陕西经济发展保留一定的环境容量214. 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的说明224.1 新《标准》对污水排放去向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排放标准不与功能区挂钩224.2新《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为什么只规定了19种指标234.3新《标准》与国家标准相比严在什么地方为什么244.4新《标准》中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了哪些规定27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适当提高排入污水的浓度标准284.6新《标准》中对其它污水的排放进行了哪些规定294.7 新《标准》对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作了哪些规定排水量是如何确定的314.8 新《标准》执行时间段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315 新《标准》的可行性和效益分析325.1 执行新《标准》是否可行可行性的程度有多大325.2 新《标准》的执行将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或效益335.3受新《标准》影响的现有企业出路何在351. 任务来源和《标准》制定的背景“十五”期间,陕西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是陕西国民经济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随着我省开展“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和“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陕西经济在“十一五”期间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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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224—2006
代替 DB61/224—199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006-10-18 发布
2007-04-18 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入渭口
68.9
04070330101000
源头
两河桥
27.0
04070330203000
两河桥
入灞口
28.3
04070340101000
源头
呜犊镇
40.1
04070340203000
呜犊镇
入灞口
24.5
04070350101000
源头
金锁关
15.0
04070350203000
金锁关
入渭口
122.0
标准编号 GB 7488 GB ll914 GB 7490
GB 7491 GB 7478 GB 7479 GB 7481 GB/T l6488
6 标准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 混合废水标准值确定
(规范性附录)
DB61/224-2006
如果排放单位在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以上工业污水,其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 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的最高允许浓度。
眉县保留区 麟游源头水保护区 武功开发利用区 周至源头水保护区 周至开发利用区 户县源头水保护区 户县开发利用区 西安源头水保护区 西安开发利用区 长安源头水保护区 长安开发利用区 长安源头水保护区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陕西省黄河流域渭河水功能一级区划表
渭河流域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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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目录1 新《标准》制定的背景 (4)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6)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地位突出 (6)2.2 黄河流域(陕西段)水污染严重 (4)2.3 流域水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纳污总量已超过水环境承载力 (11)2.3 以重化工业为主,传统工业比重大的区域特点造成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问题突出 (15)2.4 流域饮用水源面临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存在潜在威胁 (15)2.5原有标准不能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 (16)3.制定新《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18)3.1为实现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目标提供保证 (18)3.2 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 (19)3.3 推进产业结构性污染的治理 (20)3.4 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和人体健康 (21)3.5 强化流域治理的法制观念 (21)3.6 为陕西经济发展保留一定的环境容量 (22)4. 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的说明 (23)4.1 新《标准》对污水排放去向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排放标准不与功能区挂钩 (23)4.2新《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为什么只规定了19种指标 (24)4.3新《标准》与国家标准相比严在什么地方为什么 (25)4.4新《标准》中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了哪些规定28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适当提高排入污水的浓度标准 (29)4.6新《标准》中对其它污水的排放进行了哪些规定 (30)4.7 新《标准》对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作了哪些规定排水量是如何确定的 (32)4.8 新《标准》执行时间段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 (32)5 新《标准》的可行性和效益分析 (33)5.1 执行新《标准》是否可行可行性的程度有多大 (33)5.2 新《标准》的执行将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或效益 (34)5.3受新《标准》影响的现有企业出路何在 (36)1 . 任务来源和《标准》制定的背景“十五”期间,陕西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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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目录1 新《标准》制定的背景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地位突出2.2 黄河流域(陕西段)水污染严重2.3 流域水环境容量处于危机状态,纳污总量已超过水环境承载力2.3 以重化工业为主,传统工业比重大的区域特点造成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污染问题突出2.4 流域饮用水源面临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存在潜在威胁2.5原有标准不能满足节能减排和环境管理的需要3.制定新《标准》的意义和作用3.1为实现节能减排和流域治理目标提供保证3.2 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污染集中控制3.3 推进产业结构性污染的治理3.4 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和人体健康3.5 强化流域治理的法制观念3.6 为陕西经济发展保留一定的环境容量4. 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的说明4.1 新《标准》对污水排放去向作了哪些规定为什么排放标准不与功能区挂钩4.2新《标准》规定了哪些指标为什么只规定了19种指标4.3新《标准》与国家标准相比严在什么地方为什么4.4新《标准》中对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了哪些规定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有哪些规定为什么要适当提高排入污水的浓度标准4.6新《标准》中对其它污水的排放进行了哪些规定4.7 新《标准》对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作了哪些规定排水量是如何确定的4.8 新《标准》执行时间段的划分是如何考虑的5 新《标准》的可行性和效益分析5.1 执行新《标准》是否可行可行性的程度有多大5.2 新《标准》的执行将对环境带来哪些影响或效益5.3受新《标准》影响的现有企业出路何在1 . 任务来源和《标准》制定的背景“十五”期间,陕西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局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是陕西国民经济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随着我省开展“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带”和“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陕西经济在“十一五”期间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预计陕西省黄河流域的关中和陕北地区GDP总值年均增长率将达11%以上,将会需要更多的水资源,产生更大的污水排放量,进一步加大水环境压力。
陕西水污染防治不仅需要还历史旧账,还需控制新的污染源。
同时国家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的强制约束性指标。
陕西省政府在《陕西省环境保护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10%以上的强制约束性指标,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0.1%,控制到31.5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到2.2万吨;国家《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陕西在2010年将黄河流域(陕西段)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6.2万吨。
在面临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双重压力下,陕西省水环境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陕西省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制约的主要矛盾,通过环境治理优化经济增长,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为陕西的快速发展腾出更大的环境容量、更多的发展空间,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快速发展的目标。
陕西省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仅有《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06)。
该标准颁布于1996年,2006年进行了修订。
十几年来,该《标准》为渭河流域(陕西段)的水污染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仅对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挥发酚(Ar-OH) 、石油类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做了特别规定。
标准中有些指标已不能满足陕西省的水环境管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的实际需要,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和污染防治的进程,不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重要技术依据,在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第十八条的要求,“要健全和完善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努力使环境标准与环保目标相衔接”。
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指出,“要抓紧修改和完善现行法规标准,力争通过5-10年努力,形成覆盖环境保护各个领域,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200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时首次提出,“要提高重点流域水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
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未来以陕西为龙头的西北地区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同时,陕西省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目标,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Ⅴ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比例大于75%;渭河干流断面消灭劣Ⅴ类水质,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标准;汉江出境水质控制在Ⅱ类标准(丹江Ⅲ类)以内;嘉陵江、无定河、延河基本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的要求。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将是陕西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键时期。
为了适应陕西经济的快速发展。
满足建设生态省和治理地表水污染的目标要求,弥补现行地方标准的不足,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改善陕西的水环境质量,制订新的《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势在必行。
2 制定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陕西省的环境状况有四个特点:一是城市人口密度高;二是重化工业比重大;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四是环境容量比较小,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环境治理刻不容缓。
主要表现在:2.1黄河流域(陕西段)在陕西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地位突出2.1.1 流域自然、社会和经济概况陕西分为三大自然区域: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地,其中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属黄河流域,详见陕西省地形地貌图。
流域内有关中5市1区、陕北2市和陕南1县,即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延安市,杨凌示范区和商洛市的洛南县。
根据2007年统计数据,流域内人口2939.3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8.42%。
其中非农业人口889.12万人,占全省非农业总人口的85.29%;农业人口2050.18万人,占全省乡村总人口的75.78%。
2007年流域内GDP为4771.03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87.29%;地方财政收入为298.99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94.07%。
流域社会经济状况详见附表 2.1-1。
图1 陕西省地形地貌图附表3.1-1 陕西省黄河流域社会经济汇总表指标地市陕西省黄河流域西安市铜川1、人口(万人)3748.002893.82830.54 83.其中:城镇人口(万人)1042.49 889.12353.85 40.其中:乡村人口(万人)2705.51 2050.18476.69 43.2、地方财政收入(亿元)317.84 298.99112.92 6.3、GDP(亿元)5465.79 4771.031763.73 102增长(%)14.60 15.0614.7015.4、农业生产总值(亿元)592.63 442.782.517.增长(%) 5.0 4.8 4.5 4.5、工业生产增加值(亿元)2544.42 2309.65596.60 51.2.1.2水环境概况1.水系特点陕西省河流水系分布以秦岭为界,秦岭以北为黄河水系,秦岭以南为长江水系,详见图2陕西省水系图。
图2 陕西省水系图全省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4266条,其中黄河流域2494条,详见表2.1-2。
表2.1-2: 陕西黄河流域主要河流统计表单位:条流域面积(km2)流域名称10~5050~100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以上总条数窟野河20 10 13 0 2 0 0 45 无定河273 36 42 2 5 1 1 360 延河164 19 19 2 1 1 0 206 渭河353 65 62 9 8 0 1 498 泾河130 19 19 2 4 0 1 175 北洛河437 76 56 8 2 1 1 581 南洛河61 4 14 1 1 0 0 81黄河干流为陕西省和山西省的界河,省境内总长715.6公里,流经秦晋峡谷,龙门以下,进入关中、汾河谷地。
陕西是黄河流域支流最为稠密的地区,主要支流有渭河、窟野河、无定河、延河、南洛河等5条大河。
渭河为黄河最大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甘肃乌鼠山,由宝鸡凤阁岭入陕,横穿关中平原,在潼关县港口注入黄河,区内流长502公里,在陕西境内流域面积 6.75万平方公里(含泾河、洛河)。
无定河是陕北第一条大河,流经榆林五县,由西北向东南注入黄河,境内河长442公里,流域面积2.1万平方公里。
延河是陕北第二条大河,发源于靖边县,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志丹、安塞、宝塔区、延长四县(区),于延长县注入黄河,全长286公里,流域面积7725平方公里。
窟野河是陕北风沙防护区的一条大河,主流位于神木县境内,由西北向东南注入黄河,境内河长159公里,流域面积4865平方公里。
秃尾河主流位于神木县境内,与窟野河平行由西北向东南注入黄河,全长140公里,流域面积3294平方公里。
南洛河属于伊洛河水系,发源于蓝天县,经洛南县进入河南省,于洛阳注入黄河。
境内河长129公里,流域面积3145平方公里。
渭河两岸支流发育不对称。
南岸支流源于秦岭北坡,支流多,流程较短,大都自南向北流,与渭河干流构成典型的梳状水系,主要有石头河、黑河、涝河、沣河、灞河、尤河等;北岸支流少而长,主要有泾河、洛河、千河等。
北洛河和泾河因其流域面积大,水沙来量多,汇入地点离渭河口接近,多把它们作为独立水系研究,常与渭河干流并列。
北洛河发源于定边县,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志丹、甘泉、富县、洛川、黄陵、宜君、澄城、白水、蒲城、大荔至三河口入渭河,全长680公里,流域面积24552平方公里。
泾河发源于宁夏泾源县,由长武县进入陕西境内,流经咸阳、宝鸡、西安市的12县,于高陵县注入渭河,境内河长275公里,流域面积9236平方公里。
陕西省境内湖泊很少,仅在长城沿线风沙区有海子300多个,水面面积共90平方公里。
最大的湖泊是神木县的红碱淖,水面面积近67平方公里,水深约8—10米。
2.水资源及其特点⑴水资源量比较贫乏陕西省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425.75亿立方米,地下水天然资源量161.11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重复量后,水资源总量445.0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流域水资源量为123.8亿立方米。
陕西省2004年全年供水量为12.3亿立方米,其中黄河流域供水量为10.1亿立方米。
按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量计算,黄河流域(陕西段)人均水资源量为436.8立方米,远低于全省人均1340立方米水资源量,更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水资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