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

合集下载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概述司法鉴定作为中国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指国家机关或依法设立的机构,依据法定程序、技术方法和标准,对涉及证据的有关事项作出科学鉴定结论的活动。

司法鉴定扮演着查明事实真相、保障诉讼公正、加快案件处理的作用,因此,合法合规的司法鉴定程序及其要点十分关键。

在本文将系统性地介绍司法鉴定程序的通则及其重要要点,帮助司法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司法鉴定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鉴定程序执行组织规则,是中国司法鉴定的核心规范文献。

该规则共分为9章25条,详细规定了司法鉴定的程序、鉴定人员的条件、鉴定报告的编制等。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该章主要规定了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本规则的适用范围、程序等。

首先,该章明确了司法鉴定的主要特点:科学性、公正性、独立性。

司法鉴定应当根据科学方法和规范标准进行,保证客观、公正、专业;鉴定人员应当遵守独立、客观和保密原则,进行鉴定活动。

同时,该章还指出:司法鉴定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和要求,确保司法鉴定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受理鉴定请求的机构对鉴定事项的审查程序,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既不能过度,也不能过松,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有效。

第二章:鉴定人员该章主要规定了司法鉴定人员的条件、资格以及必要的配备等。

首先,该章明确了鉴定人员的条件: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扎实的鉴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同时,鉴定人员应当符合相关的资格考试要求,具有执业证书。

其次,该章还明确了鉴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配备,如鉴定设备、实验用品等。

同时,鉴定机构应当为鉴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该章主要规定了鉴定申请的程序、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鉴定申请是鉴定工作的第一步,也是确保鉴定结果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

该章规定了鉴定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时间要求、费用等详细内容。

此外,鉴定申请还应当注意事项,如鉴定所涉及案件应当真实存在且未判决或结案,鉴定所涉及物品应当真实存在,依法取得等。

司法部鉴定通则范文

司法部鉴定通则范文

司法部鉴定通则是一部关于鉴定工作的重要法规。

该通则是司法部为推动司法鉴定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而颁布实施的,它的实施旨在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司法部鉴定通则的主要内容包括鉴定一般规定、鉴定要求、鉴定程序、鉴定人员、鉴定机构、鉴定报告和鉴定费用等。

其中,鉴定一般规定规定了鉴定工作的基本原则、法律适用、鉴定内容、鉴定方式和鉴定效力等,保障鉴定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鉴定要求则规定了鉴定人员对鉴定对象的要求,如要求鉴定人员具备执业资格、专业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等。

同时,对鉴定对象的要求也作了明确规定,如保证鉴定对象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在鉴定程序方面,司法部鉴定通则规定了鉴定程序的顺序和步骤,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义务。

鉴定人员在开始鉴定前需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确定鉴定要求和目的,并开展鉴定工作。

鉴定人员在鉴定时需统筹考虑物证获取、检验、鉴定、分析和结论等步骤,确保整个鉴定过程客观、公正。

而鉴定报告则是整个鉴定过程的核心,司法部鉴定通则对鉴定报告的要求和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鉴定报告的规范化编写,可以让人更加清晰地了解鉴定结果,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另外,司法部鉴定通则还针对鉴定人员和鉴定机构进行了规定。

对于鉴定人员,司法部鉴定通则明确要求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严谨做事、客观公正、保密等职业规范与操守。

对于鉴定机构,则要求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实验室硬件条件,人员配备应当专业、科学,按法定程序完成鉴定工作。

关于鉴定费用的规定,司法部鉴定通则规定了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

鉴定费用的收取,应当根据鉴定作业的工作量(即物证数量或复杂程度)和鉴定困难程度(即鉴定手段的高低、鉴定数据的多寡、鉴定时限的紧迫程度等因素)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收费标准应当透明,所有费用均应明细列示。

司法部鉴定通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司法鉴定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习司法鉴定通那么总结

学习司法鉴定通那么总结

学习司法鉴定通那么总结《司法鉴定程序通那么》经司法部修订并于3月10日向社会发布,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司法鉴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日前,市司法局对新发布的《通那么》进行了认真学习贯彻。

深刻熟悉学习贯彻新《通那么》的重要意义。

新《通那么》的修订是适应新形势下司法鉴定工作不断进展和诉讼活动需要的制度功效。

贯彻执行新《通那么》,对进一步标准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推动司法鉴定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增进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直各鉴定机构,充分熟悉学习贯彻新《通那么》的重大意义,确保新《通那么》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弄好对新通那么的学习培训。

市司法局将对新《通那么》的学习培训作为今、明两年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依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打算,组织勤学习培训活动。

县市区局和各鉴定机构也要组织好集中学习、集中培训活动。

抓好对新通那么的宣传活动。

增强对新《通那么》的宣传,把其列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

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及时改换新《通那么》公示上墙内容,让委托机关、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新《通那么》的大体内容和要求,增加司法鉴定活动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抓好新通那么的贯彻落实。

将新《通那么》的贯彻落实工作与机构考评、认证认可、投诉处置等工作相结合。

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的评判、检查机制,健全司法鉴定质量评控体系,采取鉴定文书评选、按期质量抽查等方式,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质量意识,增进司法鉴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结合新《通那么》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投诉处置工作,加大对违背新《通那么》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有效标准司法鉴定活动。

学习司法鉴定通那么总结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那么》将XX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迅速贯彻落实该《通那么》精神,提高司法鉴定人责任意识、效劳意识,金湖县司法局采取“三方法”。

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工作心得(锦集8篇)-工作心得体会

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工作心得(锦集8篇)-工作心得体会

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工作心得(锦集8篇)-工作心得体会篇1: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工作心得司法鉴定程序公正实现问题探讨工作心得司法鉴定是专业技术人员适用其科学知识或者专业技能依法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待证事实进行鉴别与判断的科学实证活动。

按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结论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在诉讼活动中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公正必须程序公正。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之一,它的基本性质也是程序性的,它应有所固有的和既成的程序和规律,如失去程序和规则,那么鉴定的结论便也失去存在的基础和形式。

因此,在司法鉴定中,它的公正也体现在程序的公正。

鉴定程序的公正它是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自由等权益是息息相关的。

本文就有关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的实现作一些探讨。

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从自然公正演变而来的程序公正的观念起源于英国的法律,并在美国的法律中得以继承和发展。

自然公正仅是表现为对争议处理的一般原则和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

在司法鉴定中的程序公正不单以某种外在的客观标准来衡量鉴定结果的正确与否,还要通过实现程序过程本身的公正来保证鉴定的结果能够经得起推敲、验证。

那么如何来实现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呢?一、实现司法鉴定程序公正的条件程序公正是将公正的观念反映到现实规范中来,它要求鉴定的程序应当符合公正的标准。

为实现司法鉴定程序的公正,在司法鉴定程序中首先要明确以下三个条件。

1、要全面、充分地保障当事人(或委托部门)的鉴定程序基本权利。

尊重当事人(或委托部门)的合法意愿和合法处分行为,以产生符合诉讼法上的鉴定程序效果。

这是指在司法鉴定过程要赋予当事人或委托部门在推进和终结鉴定程序上有一定的决定权。

2、对鉴定人员权威的承认。

鉴定人员的权威:一是指司法鉴定程序是通过鉴定人员的具体行为才能实现,是程序的权威升华为鉴定人员的权威。

二是司法鉴定人员科学态度的中立性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三是鉴定人员的行为合法性,鉴定人员的行为都由法律的`规定所赋予的,是合法的司法鉴定程序的主体。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经2015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xx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2号发布。

该《通则》分总则、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实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附则6章50条,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7日司法部令第107号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予以废止。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篇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为全面理解和把握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4月26日,天津市司法局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司法鉴定专题培训班,邀请有关起草人和专家授课,详细解读新《通则》、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和实务。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基智出席并全程参加培训,全市42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所属司法鉴定人共48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参训人员占全市司法鉴定人总数的85%。

培训班采取集体授课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方式,因故未参加现场培训和考核的司法鉴定人安排了光盘授课和补考。

参训情况和考核成绩将计入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学时和年度考核内容。

参训的机构负责人和司法鉴定人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十分及时,对于深入理解好、落实好新《通则》、依法依规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深入推进新《通则》的贯彻落实,5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对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做好新《通则》的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

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鉴定需求方及时了解新《通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努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鉴定工作机制。

二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切实加强每一名司法鉴定人对新《通则》的学习、理解、消化和吸收,向学深学透要贯彻力,熟练掌握新要求,严格执行新规定,以贯彻落实的实际成效稳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照新《通则》及时更新鉴务公示的内容,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总结

有关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总结

有关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总结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下简称新《通则》)于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司法鉴定行业的一件大事。

作为广大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通则》历来地位特殊,备受各方关注。

XX年8月,为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适应司法工作对司法鉴定的需要,在科学认识司法鉴定活动基本规律,总结多年来司法鉴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07号)(下简称原《通则》)。

原《通则》实施以来,对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随着司法鉴定工作不断发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出现了重复鉴定较多、因鉴定程序问题提起投诉较多等新情况、新问题,原《通则》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

为解决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新部署,适应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新要求,司法部在深入开展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着手对原《通则》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紧扣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这一主题,坚持遵守法律、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务实创新基本理念,着眼满足司法机关日益增长的诉讼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专业化、复杂化、多样化的鉴定需求,充分吸收专家学者、司法鉴定人、司法机关、司法鉴定管理干部等多方面意见建议,对影响和制约司法鉴定活动顺利开展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亮点显著已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下简称新《通则》)对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实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面做了全方位的修订和完善,同时,对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予以了正面回应。

新《通则》的一大显著亮点就是完善了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包括:鉴定方法、鉴定人调取鉴定材料、见证人制度、保密制度、鉴定期限延长、终止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咨询制度、多机构联合鉴定、鉴定复核制度等等。

我对司法鉴定制度的认识

我对司法鉴定制度的认识

我对司法鉴定制度的认识第一篇:我对司法鉴定制度的认识一、司法鉴定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颁布日期2005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前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二、当前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中存在的不足随着我国的司法改革日益完善,庭审制度也逐步走向控辩双方对抗,法官居中裁判的审判模式。

强化了当事人参与意识,加强诉辩双方的举证。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刑事案件的侦查与反侦查的较量日益智能化,高科技犯罪手段也越来越多,使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日趋困难,更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来发现、提取、审查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争议事实也需要借助一定科学技术手段来澄清。

这就必须通过司法鉴定活动来验证。

司法鉴定成为当今诉讼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

然而在司法价值观念转变过程中,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出现滞后现象。

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日趋迫切,在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呈现出如下的缺陷。

(一)鉴定机构设置上的不合理在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以前,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体系是多元化的,公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内部均设有自己的鉴定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各自为政,鉴定水平参差不齐。

不仅导致鉴定权的分散,坚鉴定机构管理的混乱,而且浪费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

《决定》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新的一个里程碑。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总结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总结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总结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总结近日,为确保新修订的司法部令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贯彻执行,阿勒泰地区司法局结合实际,组织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工作站开展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落实责任等工作,保障司法鉴定工作程序依法、公正、合理。

认真组织学习。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修订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暨第六届司法鉴定工作年会精神等。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中,采取新旧《通则》对照方式,学深学透学懂新增加的和修改的内容,切实掌握其内容实质。

完善内部管理。

对执行修订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结合具体司法鉴定案例开展讨论活动,达到学以致用、提升认识的效果。

重视制度建设,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尤其是加强司法鉴定人监管,从自身建设着手促成疑难问题的解决。

保证鉴定质量。

结合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司法鉴定人负责制,实行包鉴定质量、包鉴定投诉、包法律责任“三包”制,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在鉴定程序和鉴定文书制作等关键方面加大投入,以高质量的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社会公信力。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总结司法部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已于XX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迅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让委托机关、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6月2324日,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深入沅陵县大合坪乡黄狮垭村、肖家桥乡两地偏远山区,流动开展了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大型宣传活动,旨在扩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社会知晓面。

让全社会了解和关心司法鉴定工作,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和司法鉴定队伍“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良好社会形象。

活动的开展,使大合坪乡黄狮垭村、肖家桥乡两地的群众充分地认识到了司法鉴定工作在百姓生活中的重要性,了解到了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主要在优化司法鉴定程序、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司法鉴定心得体会(参考)

司法鉴定心得体会(参考)

司法鉴定心得体会司‎法鉴定心得体会司法‎鉴定心得体会1.司法‎鉴定工作应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我们在司法鉴‎定工作的实践中,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鉴定的‎特点和规律,初步总结‎出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几个基本原则,我们认‎为,这些基本原则是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保证。

⑴、保持科学‎、独立。

公正,高效的‎原则。

科学、独立、‎公正、高效是我们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最根本的‎原则。

“科学”的含义‎就是实事求是地用科学‎的知识叙述或者是描绘‎出事实的本质,也就是‎说专家要通过自己的学‎术知识水平,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判定有关‎材料所能证实的事实,‎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结论性意见。

这就要‎求我们专家不仅专业知‎识要对口,而且在分析‎调查材料中要极其仔细‎和认真。

尤其对结论性‎意见要反复推敲,慎重‎定稿。

“独立”就是要‎求我们专家的鉴定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们‎知道,鉴定结论是鉴定‎专家经过勘验和技术分‎析,综合有关科学知识‎而做出的,也就是根据‎客体检验的结果,对照‎相关依据做出的科学的‎判定。

因此首席专家组‎长的意见是十分重要的‎。

“公正”是指我们要‎求对不同委托的当事人‎鉴定要一视同仁。

不论‎是省内省外、国营、事‎业还是民营,还是本地‎外地的,他们在委托鉴‎定业务的地位上是平等‎的。

我们接受的鉴定中‎,有不少来的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和传话‎。

因此,公正公平的原‎则显得尤其重要。

“高‎效”是指人民法院在下‎达鉴定委托是有时间要‎求的,而我们的工作又‎是根据专家的时间来安‎排的。

如不能科学安排‎时间,就不能按时做出‎鉴定报告。

因此我们把‎法院的要求和专家的时‎间放在首位,许多鉴定‎的时间都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

我们的工作人‎员要牺牲自己许多休息‎时间,虽然没有一分钱‎加班费,但大家都毫无‎怨言。

⑵、保持对司‎法鉴定保密的原则保‎守司法鉴定的秘密,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鉴定人的‎义务之一,任何鉴定都‎有一定的保密范围。

司法鉴定人学习体会

司法鉴定人学习体会

司法鉴定人学习体会研究体会无规矩不成方圆”。

这句俗语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

通过对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研究,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体会:首先,我们要端正研究心态,将约束机制转化为自身提升平台。

制度是用来衡量和评价的尺度标准。

每个人想在公司发展,不仅要遵守职业纪律,在制度的约束下成长,更要利用相关制度给予的资源和荣誉平台发展自己,展现自己。

其次,我们要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正确的工作动机不是为了物质奖励,而是正确行动的精神力量。

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强硬的工作作风,才能塑造我们司法鉴定人的良好形象。

同时,我们要增强集体荣誉感,奖惩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最后,我们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作为司法鉴定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只有这样,我们的司法鉴定工作才会井然有序,也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在司法鉴定工作的实践中,我总结出了几个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做好司法鉴定工作的基本保证:首先,我们要保持科学、独立、公正、高效的原则。

科学、独立、公正、高效是我们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最根本的原则。

专家要通过自己的学术知识水平,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判定有关材料所能证实的事实,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提供结论性意见。

这就要求我们专业知识要对口,而且在分析调查材料中要极其仔细和认真。

尤其对结论性意见要反复推敲,慎重定稿。

其次,我们要保持独立的表达自己的意见。

鉴定结论是鉴定专家经过勘验和技术分析,综合有关科学知识而做出的,也就是根据客体检验的结果,对照相关依据做出的科学的判定。

因此首席专家组长的意见是十分重要的。

再次,我们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委托的当事人鉴定。

我们接受的鉴定中,有不少来的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和传话。

因此,公正公平的原则显得尤其重要。

最后,我们要高效地安排时间,按时做出鉴定报告。

我们的工作人员要牺牲自己许多休息时间,虽然没有一分钱加班费,但大家都毫无怨言。

2023年司法鉴定培训心得范文

2023年司法鉴定培训心得范文

2023年司法鉴定培训心得范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司法鉴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提高司法鉴定工作的能力,我参加了2023年的司法鉴定培训。

在这次培训中,我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下面我将就这次培训的内容、组织以及个人得失进行总结与反思。

培训的内容十分丰富多样,主要包括理论授课和实务操作两个方面。

在理论授课方面,我们学习了鉴定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包括鉴定学的定义、基本原理以及鉴定过程等。

通过系统性、全面性的学习,我深入理解了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流程。

在实务操作方面,我们进行了现场勘验、痕迹鉴定、法医学实验等实践环节,真实模拟了鉴定工作中的各个环节,提高了我们的操作技能和实际应对能力。

培训组织方面,我认为非常用心。

从预培训的组织和安排,到培训期间的教学内容和环节安排,都非常符合实际需要,并且能够满足学员的需求。

首先,预培训的各种信息发布明确,并及时回应了学员的问题,使我们对整个培训有了更好的了解和准备。

其次,在培训期间,我们的教师团队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他们在理论和实务方面都非常精通,能够很好地将复杂的理论知识转化为浅显易懂的语言,使我们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此外,培训还采取了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讨论研究、模拟操作等,增强了培训的实效性和互动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将理论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在个人得失方面,我也有一些感悟与反思。

首先,通过这次培训,我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主要关注于鉴定结果的判断和报告的撰写,对于鉴定过程中的细节和技巧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和掌握。

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习到了一些实用的技巧和方法,如现场勘验的注意事项、痕迹鉴定的关键环节等,这将对提升我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其次,培训还加强了我对团队合作和沟通的认识。

在培训期间,我有幸与一些优秀的同事一起进行学习和实践,通过相互配合、讨论和分享,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的力量和集体智慧的重要性。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心得体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心得体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心得体会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落实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司法鉴定业务水平,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于6月1至6月3日,举办了全省司法鉴定业务培训。

我市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15人参加了省厅和省协会举办的司法鉴定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有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解读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解读《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法大司法鉴定研究所教授讲授《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应注意的问题》。

市局王凤山局长、刘丽茹副局长也全程参加了培训。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心得体会为了帮助广大司法鉴定人尽快理解和掌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6月3日,省司法厅举办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培训,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

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以及内勤人员在县司法局分会场收听收看了视频会。

培训由陈忆九教授主讲,陈忆九系上海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参与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修订工作。

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全员参加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培训在会上,陈忆九教授领学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全文,并就其新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改部分逐条做了解读。

他强调,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解决近年来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新部署,适应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新要求,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程序;二是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四是进一步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五是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了规范。

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共六章50条,新增10条。

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行为边界,为司法鉴定行业进一步规范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体会

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体会

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体会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于XX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强化司法鉴定人责任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确保鉴定质量。

自4月下旬开始,襄阳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统一组织开展了学习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形式多样抓学习。

以鉴定机构为单位,组织司法鉴定人开展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集中学习,采取全文阅读,新旧对比,专家解读等形式,深刻领会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与原《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不同点和新的规定,要求司法鉴定人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范操作流程,努力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完善制度抓落实。

为保证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顺利实施,根据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的新规定,结合司法鉴定机构标识标牌要求,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现有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司法鉴定工作程序》、《收费标准》、《风险告知书》、《司法鉴定人和社会监督员公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制度进行了上墙公示。

三是广泛宣传抓氛围。

南漳、老河口、枣阳、襄州等司法局召开专门会议,各鉴定机构印制宣传资料、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卫生院等单位代表座谈,广泛宣传新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增加了司法鉴定活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

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体会十年之前,二零零七年八月,国家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十年之后,XX年3月,国家司法部发布了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今年6月3日,湖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视频培训班,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参加了视频会,湘西州天顺司法鉴定所的人员在永顺分会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首先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付莉娟同志作了重要指示: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非常重要,每位司法鉴定人都必须认真学习它。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4月24日,市局组织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培训,专门邀请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处郑振玉处长为全市21家司法鉴定机构300余名执业鉴定人进行辅导。

市局王善坤副局长主持会议。

郑振玉是修订《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主要成员,培训中对涉及到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有关条款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解读,并针对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的现场提问,结合有关案例答疑解难。

会上,王善坤副局长要求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尽快适应新法规,完善司法鉴定程序,努力为司法机关提供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司法鉴定水平。

5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举办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培训班,特邀司法部相关专家对新修订准则的修订原因和过程进行了说明,并对新旧通则的变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同志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

这次培训,是学习贯彻修订后《司法鉴定通则》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地市分管局长、科长,协会主要负责人和部分机构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培训,部分各地市机构做了交流发言。

培训班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任务,对下一步做好全系统司法鉴定工作特别是贯彻落实好新修订《通则》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要重点加强业务学习,全省各级管理干部要以学习《通则》为契机,将司法鉴定机关业务学习列入日程,深入学,细致学,广泛学,熟悉管理对象,把握管理重点,摸清管理规律,用好管理手段,争取做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地司法鉴定工作情况、困难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三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要把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职能落实,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质。

司法鉴定个人总结

司法鉴定个人总结

司法鉴定个人总结司法鉴定是现代司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段时间的司法鉴定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意义和价值,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感悟。

在本文中,我将对我的司法鉴定工作进行总结,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一、明确鉴定目的和要求在每一次司法鉴定任务中,我都要准确把握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这是保证鉴定结果准确和公正的基础。

在接受鉴定委托时,我会详细了解案件背景和鉴定的具体要求,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明确任务目标和双方期望。

同时,我也要勤学苦练,增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鉴定水平,以应对不同类型的鉴定需求。

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司法鉴定工作的程序是确保鉴定结论的有效性和可信度的关键。

在我的工作中,我始终以严谨和规范的态度执行每一项工作程序。

在接受委托后,我会仔细阅读相关材料,组织进行现场勘验和检验,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和判定。

我还会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因素,并在鉴定笔录中详细记录鉴定过程和结果,以供后续参考和核查。

只有通过科学的程序和严谨的操作,才能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保证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司法鉴定工作要求鉴定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作为一名司法鉴定人员,我始终以严谨和诚信的态度对待工作。

我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鉴定信息的机密性,不泄露委托人的隐私。

同时,我也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动态,增强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司法机关。

四、持续学习和提升司法鉴定领域的发展和变化是不断的,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一直保持持续学习和提升的态度。

我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视野。

同时,我积极参与鉴定技术研究和创新工作,探索新的鉴定方法和手段,以提高鉴定效率和准确性。

我也善于总结和分享自己的实践经验,与同行进行交流和探讨,不断完善自己的鉴定能力和水平。

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需要我们保持严谨和敬业的态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笔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笔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阅读随笔目录一、总则 (2)1.1 目的和依据 (3)1.2 适用范围 (4)1.3 基本原则 (5)二、司法鉴定机构与鉴定人 (6)2.1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条件 (7)2.2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 (8)2.3 鉴定人资格与权利义务 (9)三、司法鉴定委托与受理 (10)3.1 委托方式与要求 (12)3.2 受理程序 (13)3.3 鉴定费用 (14)四、司法鉴定实施 (15)4.1 鉴定材料收集与审查 (16)4.2 鉴定过程 (17)4.3 鉴定意见出具 (19)五、司法鉴定异议处理 (19)5.1 异议来源与形式 (20)5.2 异议处理程序 (21)5.3 重新鉴定与复核 (22)六、司法鉴定结束与档案管理 (24)6.1 鉴定结束标志 (25)6.2 档案归档与保存 (26)6.3 档案管理与使用 (27)七、附则 (29)7.1 解释权归属 (29)7.2 施行日期 (31)一、总则在深入探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具体条款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理解这部法规的总体框架和核心要义。

作为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性规范,它确立了司法鉴定活动的基本原则、程序要求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总则”作为开篇之章,为整个司法鉴定体系奠定了基调。

它明确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是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科学、公正、有效进行的重要基石。

“制定依据”主要指明了该通则的法律渊源,即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来制定。

这不仅保证了规范的权威性,也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适用范围”则明确了该通则适用于哪些类型的司法鉴定业务,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则涉及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职能划分以及监管机制等方面,为构建科学、高效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总则”还强调了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点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点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点学习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这么久了,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我理解这其中最首要的一点就是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

一般来说,要么是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觉得需要司法鉴定来提供专业意见,像刑事案件里警察想知道凶器上的指纹到底是不是嫌疑人的,那就得启动司法鉴定了。

还有就是当事人自己也能申请司法鉴定,不过得经过司法机关同意才行。

这有点像我们去医院看病,有时候是医院觉得要做个特殊检查确诊,有的时候是我们自己觉得有必要,但也得医生同意开检查单。

这里我之前就有点困惑,总觉得当事人想鉴定就随时能鉴定呢,后来才明白司法程序是很严谨的,得有个统一的管理。

对了,还有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要点。

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选的。

司法机关有一个提前列好的鉴定机构名册,要从这里面选才行。

我总结就是为了保障鉴定机构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这就好比我们找工作,也不是满大街随便找个公司就行,得先看看那些经过筛选和推荐的公司名单。

鉴定人的资格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他们必须得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还得有职业操守。

我想啊,这就像当厨师,你得厨艺好、懂得食材搭配、还得讲卫生讲职业道德,不然做出来的菜没法吃,人家鉴定出来的结果肯定也不能让人信服。

比如说做DNA鉴定的,如果鉴定人连基本的基因测序技术都掌握不好,那就麻烦了。

鉴定过程也有要点。

鉴定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来进行,而且得恪守独立性和公正性。

我理解独立性就是不受外界干扰,自己专心做鉴定。

公正性就是不偏袒任何一方。

打个比方,就好比比赛里的裁判,得自己独立判断,还得公正对待两边选手。

不过这里有个疑惑,要是有一方想干扰鉴定怎么办呢?我想来应该是有相应的监管措施的。

鉴定文书的出具也是很讲究的。

我总结里面要有详细的鉴定过程、依据、结果等内容。

这跟我们写报告似的,要有清晰的逻辑和事实根据。

像那种鉴定是根据什么理论、采用了什么设备等等都得在文书里写明白。

另外啊,关于重新鉴定这一板块。

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重新鉴定的。

司法鉴定培训心得范文

司法鉴定培训心得范文

司法鉴定培训心得范文司法鉴定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求鉴定人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保持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观念。

在参加司法鉴定培训期间,我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技术,增强了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意识。

以下是我在司法鉴定培训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司法鉴定需要系统学习和广泛掌握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工作需要依法独立进行,因此鉴定人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基础。

在培训中,我们系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了司法鉴定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使自己对司法鉴定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同时,我们还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提高了自己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司法鉴定人必须牢记法律底线,坚持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做到知法守法、执法公正。

其次,司法鉴定需要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需要较高专业水平的工作,鉴定人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鉴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了各类鉴定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掌握了常见鉴定项目的识别方法和鉴定步骤。

同时,我们还进行了实践操作,通过亲自参与鉴定案例的实操和分析,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操作技巧。

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司法鉴定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才能更好地为司法工作服务。

再次,司法鉴定需要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

作为司法鉴定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在培训中,我们强调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要求鉴定人始终坚持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同时,我们还学习了职业道德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明确了自己作为一名司法鉴定人应具备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这些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司法鉴定人,必须时刻警醒自己,自觉维护职业操守,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司法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司法鉴定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司法鉴定工作往往需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完成鉴定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经XX年12月24日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xx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2号发布。

该《通则》分总则、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实施、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附则6章50条,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XX年8月7日司法部令第107号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予以废止。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篇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为全面理解和把握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4月26日,天津市司法局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司法鉴定专题培训班,邀请有关起草人和专家授课,详细解读新《通则》、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程序和实务。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基智出席并全程参加培训,全市42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所属司法鉴定人共48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参训人员占全市司法鉴定人总数的85%。

培训班采取集体授课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方式,因故未参加现场培训和考核的司法鉴定人安排了光盘授课和补考。

参训情况和考核成绩将计入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学时和年度考核内容。

参训的机构负责人和司法鉴定人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十分及时,对于深入理解好、落实好新《通则》、依法依规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深入推进新《通则》的贯彻落实,5月2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对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做好新《通则》的宣传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

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司法鉴定需求方及时了解新《通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努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鉴定工作机制。

二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切实加强每一名司法鉴定人对新《通则》的学习、理解、消化和吸收,向学深学透要贯彻力,熟练掌握新要求,严格执行新规定,以贯彻落实的实际成效稳步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照新《通则》及时更新鉴务公示的内容,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修改完善鉴定委托、受理、实施、复核等鉴定流程和岗位职责,确保鉴定所涉及的每个环节和司法鉴定文书都符合新《通则》的规定。

四是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以贯彻落实新《通则》为契机,定期开展执行新《通则》专项检查工作,做到学用同步、学查结合、学改并举,切实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

近期,天津市司法局将抽查各司法鉴定机构贯彻落实新《通则》的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新《通则》的行为,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努力提升天津市司法鉴定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下简称原《通则》)从XX 年试行到XX年作为部门规章颁布实施,对有效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在原《通则》实施过程中,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的规定作出了修改,尤其是司法改革不断深化对司法鉴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有些规定不能满足变化了的诉讼的需要,在实施过程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通过修改不适应的地方来保持与诉讼法的有机衔接,更好地发挥《通则》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功能。

这次修改体现了以下特点并凸显了以下功能与价值。

优化了司法鉴定程序的结构体系,侧重提升司法鉴定质量,确保司法鉴定的可靠性。

这次修订不仅对原来的结构体系进行了调整,对其内容进行了删减与增补,而且在修改的内容中涉及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的条款多达42条,增加了鉴定人“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和“见证人制度”的规定,完善了司法鉴定人参与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的程序,充分体现了司法鉴定程序对司法鉴定质量的保障功能。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减少涉及司法鉴定问题的争议与投诉。

此次重点对第二章“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第三章“司法鉴定的实施”进行了修改,在第四章“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中增加了部分内容,新增第五章“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强化了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鉴定使用衔接机制,保障了《通则》与修改诉讼法的一致性,有利于司法鉴定争议的诉讼程序解决的实现,符合目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司法改革方向。

强调鉴定质量的保障措施。

一方面,完善了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事前预防措施,如在鉴材上的规定,强调了司法鉴定实施过程的监督措施,严格了重新鉴定的资质和专家参与的规定;另一方面,规定了办案机关作为委托人以及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这对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面作出重大修改,其修改着力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充分考虑了我国司法鉴定的现实。

由于实践中的非诉讼案件也需要鉴定,如行政执法过程的鉴定、诉前的鉴定等,从鉴定资源充分利用的视角与满足非诉案件鉴定需求现实,在附则中规定了“在诉讼活动之外,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开展相关鉴定业务的,参照本通则规定执行。

”这一规定既尊重了现实,又能保障这类鉴定严格遵循鉴定的科学规律,对社会治理和化解矛盾无疑会起到重要作用。

新《通则》的一大显著亮点就是完善了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包括:鉴定方法、鉴定人调取鉴定材料、见证人制度、保密制度、鉴定期限延长、终止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咨询制度、多机构联合鉴定、鉴定复核制度等等。

这对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和保证司法鉴定质量具有显著作用。

例如,新《通则》第二十条确立了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规定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同时,由于鉴定人作为专家辅助人、咨询专家等参与司法鉴定的现象越来越多,第二款又明确,“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这无疑扩展了回避制度的效力空间,能够极大防范实践中鉴定不公现象的出现。

鉴定材料作为进行鉴定的基础,一旦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管理不善,都可能对鉴定的最终结果产生影响。

据此,新《通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材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监控进行了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同时,第二款对鉴定材料的保管和使用要求及责任承担也予以了明确:“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这强化了鉴定机构对鉴定材料的保管和使用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鉴定机构的自我保护。

司法鉴定的核心在于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

随着新《通则》的实施,相信司法鉴定制度将进一步完善,这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司法鉴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树立司法鉴定权威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篇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心得20xx年3月,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修订后的通知》(司发通27号),对各地学习贯彻执行《通则》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通则》学习、宣传、培训、执行等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通则》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对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修订后的通知》下发后,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今年工作重点进行谋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有效保证了《通则》的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司法鉴定工作会议;山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国红对贯彻落实《通则》作出专门批示;甘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开展司法鉴定管理专题调研;山东省司法厅将贯彻执行《通则》列入20xx年改革要点和分工意见;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专题审议《通则》培训方案。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于4月中旬在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举办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培训班,将《通则》作为培训重点,安排专题讲座和座谈讨论,并对全员培训提出明确要求。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按照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管理干部一个不漏的全员培训目标要求,分别印发通知,对开展全员培训作出部署安排,并将《通则》在优化鉴定程序、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完善文书规范、规范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方面的规定作为培训重点。

注重针对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人等三种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培训,推动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带头学、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重点学、全体司法鉴定人深入学。

河北、辽宁、福建、山东、四川等省(区、市)司法厅(局)对各地(市)司法局分管领导进行集中重点培训,江苏省司法厅建立了学习贯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地采取集中培训骨干与地(市)培训鉴定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全员培训工作。

云南省依托“云南司法鉴定网校”将集中培训讲座制作成课件上传,利用“司法鉴定工作微信群”、“QQ群”组织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交流。

河北、浙江、山东组织开展了《通则》研讨、考试等活动,确保培训效果。

截至目前,已有山东、河南、重庆等10余个省(区、市)完成全员培训。

通过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司法鉴定人对《通则》的理解、把握,为《通则》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矗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指导督促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严格执行《通则》规定,特别是针对《通则》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山西省部署开展“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主题专项整治;海南、黑龙江、新疆司法厅安排成立检查组,对《通则》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山东省围绕“诚信规范为民”开展执业行为规范化;江苏省将《通则》的贯彻执行与司法鉴定质量评查、投诉处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严肃查处违反《通则》规定行为;江西省将《通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全拾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重点考评内容;吉林省及时按照《通则》新规定,制作“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范本;贵州省通过培训,完善鉴定质量的评价、检查机制;甘肃省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开展以“整顿、规范、提高、提升”为主题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新疆自治区部署开展了对《通则》学习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督导,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为及时、正确引导舆论,部司鉴局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通则》的宣传活动,于3月11日在《法制日报》头版刊登《司法部发布修订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报道;于5月12日在《法制日报》第12版作了“认真学习贯彻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的专题宣传报道,部司鉴局局长邓甲明,部司鉴所所长陈忆九,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华,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左芷津等分别发表署名文章,从多个角度介绍《通则》修订过程、重要意义等内容,河北、山西、陕西省司法厅分别介绍了本省学习贯彻实施《通则》的计划和措施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