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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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8.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不仅要将新增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还需结合区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划分和治理规划的要求,对项目区原有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首先要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本底土壤侵蚀模数范围之内,然后将其恢复到土壤容许流失量以下,促进项目区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依据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区气候气象特点、土壤侵蚀强度分级和地形地貌特征,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定量目标。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0433—2008)的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下列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目标:
(1)项目建设区的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
(2)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3)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
(5)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达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规定的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目标值见本报告书第2.3节表2.3.1。
8.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1)本方案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主要依据,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有关规定拟定方案,并符合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及减少控制扰动面积的原则,在广泛收集资料及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利用已有的水土保持治理经验,结合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特点,合理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3)本方案要结合工程开发建设的特点,并根据当地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保持现状,因地制宜的布置各项防治措施,建立选型正确、结构合理、功能齐全、效果显著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既要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又要避免重复设计。
(4)注重防治措施的时效性。在水保方案制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各种防护措施在时间安排上的合理性,这样才能使各种防护措施充分发挥其效能。
(5)生态效益优先原则。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弃土、弃渣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对弃渣先拦后弃;水土保持措施要与主体工程相互协调,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
(6)坚持工程建设及生产与保护水土资源相结合的原则,水电站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规划布设应从电站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使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本方案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相互协调,并为整体项目服务。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水电站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的原则。
8.3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立足于对主体工程设计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提出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和细化的防治措施,使各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措施既要满足本分区的功能需要,又要从总体上符合大石峡水电站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的宏观要求。
工程坝址区及库区为高山峡谷区,其他施工场区为低山丘陵及河谷阶地。项目所
在地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多风沙,植被稀疏简单,覆盖度低,土壤贫瘠,生态环境脆弱。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并存,侵蚀动力主要为暴雨、洪水和大风。施工开挖裸露面、碾压扰动区、填筑区、堆弃区为主要侵蚀对象。水土保持方案主要针对不同侵蚀对象的侵蚀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临河型弃渣场以拦挡防冲等防水蚀措施为主,其他弃渣场坡脚采取适当拦护措施,确保弃渣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料场开采迹地、弃渣场顶部、临时施工迹地等平缓区,以覆盖砾石等防风蚀措施为主,保护和利用表土,发挥土壤种子库的潜能,以自然生态修复为主,结合区域植被景观,辅助必要的人工干预措施,恢复原有土地的利用功能。业主营地结合风蚀防治,周边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厂区内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并配套灌溉设施。永久交通道路两侧设排水沟,营造道路防护林;临时道路重点做好施工期养护措施,严格控制车辆随意穿行,施工结束后尽可能恢复原有功能。主体工程区,结合实际需要适当进行边坡生态防护绿化,改善局地环境。
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1)主体工程区
初拟在坝肩开挖边坡坡脚栽植爬山虎、刺山柑等藤本植物进行生态绿化。
(2)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期临时堆料场采用防风抑尘网苫盖,防止风蚀。临山一侧设临时排水沟,防止暴雨冲刷。施工结束后拆除临建设施,清理场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
(3)弃渣场区
弃渣场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渣场临河一侧先修挡渣墙,挡渣墙坡脚外侧设钢筋笼护脚,弃渣按稳定边坡分层堆放,逐层压实,渣顶及马道设截排水沟,坡面设置浆砌石网格防护护坡,为防止风蚀在渣顶进行砾石覆盖撒播盐节木、木地肤,渣坡马道栽种刺山柑。
(4)料场区
料场开采前,在其周边设临时截水沟,取料结束后坑凹回填,平整场地,撒播草籽,尽可能恢复植被。
(5)交通道路区
交通道路区施工期设临时排水沟,道路两侧营造道路防护林。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栽植乔、灌、草恢复植被。
(6)移民安置区
对移民安置区,充分结合安置区规划建设尽可能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道路改建和边防设施复建尽量减少占地、破坏植被和弃土弃渣,根据安置区规划方案,安置区道路及周边恢复植被。
(7)水库淹没影响区
库区周边营造乔灌木库岸防护林,固岸护滩,涵养水源。
大石峡水电站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见附图14,水土保持措施一览表见表8.3-1,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框图见图8.3-1。
表8.3-1 水土保持措施一览表
图8.3-1 大石峡水电站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框图
8.4 工程措施典型设计
8.4.1 设计标准
按照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及各防治分区措施体系,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主要进行挡渣墙、截排水沟、土地整治等措施的设计。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工程防护对象的规模特性等因素分别确定不同措施的设计标准。
(1)挡渣墙防洪标准
大石峡水电站地处高山峡谷地貌,工程总弃渣量为1507.11万m3(松方),施工规划布设了5个弃渣场,其中4个为临河型弃渣场。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的规定,挡渣墙防洪标准必须同时满足防洪和拦渣的双重要求,挡渣墙的防洪标准与堤防工程相同,可按照堤防工程的规定执行。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江、河、湖、海及蓄滞洪区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受灾后损失的大小以及江河流域规划或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分析确定。由于开发河段现无防洪规划,因此挡渣墙的防洪标准主要参考《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弃渣场所在河段的防护对象重要性综合确定。最终确定各弃渣场的防洪标准,见表8.4-1。
表8.4-1 弃渣场防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