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检具编号建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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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管理方案
厂内工装、零件、自制检具的设计、编号、建档、保管、使用等相关管理方案。
一、技术部:
1.设计工装、零件、自制检具,设计工装标牌;
2.制作工装装配图及零件图,拟定编号(统一格式,见附表A);
3.定型工装图纸存档(电子版或纸版);
4.生产部专管人员处登记编号(初期拟定好登记表,交由生产部专人统一管理);
5.制作标准件、备料等物料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交由外协采购;
6.工装零部件外协加工跟踪、厂内加工、组装试验、贴牌等;
7.工装使用情况跟踪,及时处理并改进调整;
8.报废工装处理及改进工装重新设计等。
二、生产部:
建立工装、零件申领、返还登记账簿。
建立零件(易损件或补件)登记账簿。
建立自制检具申领、返还登记账簿。
1.生产部专管人员负责接收工装、零件、自制检具,保管并存档(核对、登记);
2.经部门领导批准,车间各班组长向专管人员申请领取工装、零件、自制检具(需核对、登记);
3.工装、零件、自制检具使用完毕归还专管人员(需核对、登记);(不正当操作造成损坏需处罚)
4.零件(易损件或补件)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由各班组长向专管人员提出申请,专管人员向技术部申请加工图纸,经技术部与生产部领导批准,外协或厂内加工,成品零件由专管人员登记存档,各班组长登记领取;
5.报废工装、零件及自制检具由各班组长交还专管人员,经技术部核实后登记;
6.专管人员建立报废的工装、零件及自制检具管理区,技术部定期统一处理。
7.禁止将不用的工装、零件及自制检具随意堆放车间内,不使用的工装、零件、自制检具及时归还专管人员定点保管。
三、质检部:
质检员专用检具的领取与返还。
1.经部门领导批准,质检员向专管人员申请领取工装检具(核对、登记);
2.检具使用完毕归还专管人员(核对、登记)。
附表B:工装、零件、自制检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