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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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申请操作指南

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申请操作指南

信用手册申请操作指南一、平台登录(一)插锁登录企业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9100登陆“企业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本平台登录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信用平台”登录界面企业通过身份认证并顺利领取“企业身份认证锁”后可插锁登录“企业信用管理平台”。

当用户登录系统成功时,“信用平台”企业端如图1-2所示。

图1-2“信用平台”企业端界面(二)注销登录点击“注销”按钮可退出当前登录账号,重新登录,如图1-3所示。

图1-3系统操作按钮(三)子账号分配点击“信用平台”---“其他”---“系统设置”,可进行系统账号的管理,如图1-4所示。

点击图1-5中的“添加”按钮可添加企业人员的账号信息(企业系统的子账号)。

图1-4系统设置界面图1-5账号管理界面选中某条人员记录,点击“设置功能点”可以为(企业子账号)个人用户设置特定的功能,使得该用户拥有操作这些功能的权限。

图1-6功能点界面二、信息填报企业进入“信用平台”后,在“信息数据维护”中可编辑填写企业和人员信息并提交审核。

(一)人员信息管理图2-1人员信息管理界面1.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如下图所示,点击“人员信息管理”—“添加”,可添加人员信息。

在如图2-2所示人员添加对话框中,将身份证放置在读卡器上,点击“读取身份证”,读取身份证信息,自动显示证件号码、名称、身份证图片,点击“保存”。

若该人员已不在本单位任职,可以选择人员信息条目,再点“离职注销”按钮。

安装身份证读卡器及下载驱动程序,可点击平台首页“其他”—“帮助”—“读卡器”中查看操作说明。

图2-2人员添加界面2.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读卡之后,点击“基本信息”—“编辑”填写该人员其他基本信息。

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保存”。

3.任职信息在上述界面中点击“编辑”,按照如下要求填报:(1)“职务”:按照公司实际任命职务情况勾选。

其中,公司或驻宁机构应任命市场负责人,负责本公司在宁的市场管理工作。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建市函〔2019〕1706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现就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应在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二、进皖企业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登录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企业、人员基本入库信息。

登记信息无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实行“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进皖企业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相关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时,应将企业申报材料与企业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待信息核实并更正后,方可办理。

四、中标或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信息由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发布。

五、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加强进皖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质量安全、诚实守信等事后监管,不得擅自设置“变相审批、登记及备案”门槛。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办事指南
8.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法查到资质转出企业对应资质的,不得申请转移相应资质。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变更、企业合并、重组分立
省级资质
部级资质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19
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0
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1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22


8
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序号
申请材料
重新核定
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
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
跨省变更
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企业外资退出
9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2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
即办件
办理时限

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

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

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一建注册是指拥有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个人或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过一定流程和程序进行注册的行为。

以下是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的详细描述。

1.准备材料:在开始上报流程之前,一建注册企业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相关项目经验证明材料;-一级建筑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师所编制的施工图及其他相关设计方案;-具备一定规模的独立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及相关培训证书等。

一建注册机构会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仔细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期、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性、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项目经验的真实性等方面。

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可能需要企业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重新提交材料。

3.系统录入:4.收费:一建注册需要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

具体的收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机构规定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上报材料时,需要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并在审核通过后,收到一建注册机构开具的收据。

审核是一建注册流程的重要环节,一般由一级建筑师协会或地方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合同履行能力、技术力量等方面。

审核可能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面试等环节,以确保企业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6.注册:审核通过后,一建注册机构会将企业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相关系统,完成注册手续。

同时,一建注册机构还会颁发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章程,并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企业的注册信息。

总结:一建注册企业上报流程包括准备材料、资料审核、系统录入、收费、审核、注册和年度审核等流程。

一建注册是一项重要的认证行为,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上报流程,以确保注册的顺利进行。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企业信息安全建设与运维指南

企业信息安全建设与运维指南

企业信息安全建设与运维指南1. 引言企业信息安全是当今互联网时代一个重要的议题。

随着信息化的推进,企业的业务活动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系统和网络。

然而,信息系统与网络的便利性也给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威胁和风险。

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数据和业务运营的连续性,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建设和运维机制。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指南,帮助企业进行信息安全建设和运维工作。

本指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策略与规范制定、网络安全设备选型与配置、安全漏洞管理与修复、安全事件检测与响应。

2.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在进行信息安全建设之前,企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这个评估可以帮助企业了解现有的安全风险,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拓扑结构、系统漏洞、网络攻击风险、数据泄露风险等。

3. 安全策略与规范制定基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企业需要制定一套适合自身的安全策略与规范。

安全策略是企业信息安全建设的指导方针,规范是对安全策略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安全策略与规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密码策略、网络访问控制、系统审核和监控、数据备份与恢复等。

4. 网络安全设备选型与配置为了防范各种网络威胁和攻击,企业需要购买合适的网络安全设备,并将其进行正确配置。

网络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网关等。

在选型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预算选择最适合的设备,并根据厂商提供的文档和最佳实践进行配置。

5. 安全漏洞管理与修复安全漏洞是破坏企业信息安全的重要因素。

为了及时修复这些漏洞,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安全漏洞管理与修复机制。

这个机制包括安全漏洞的发现、评估、修复和验证等环节。

在发现安全漏洞后,企业需要及时修复并验证修复结果,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6. 安全事件检测与响应安全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及时发现并应对安全事件,企业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安全事件检测与响应机制。

上海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办事指南【模板】

上海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办事指南【模板】

**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号) 。

二、报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

三、管理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管理所属区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

四、项目信息报送程序(一)登陆。

建设单位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一网通办→市住建委→建设管理服务→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网上办事。

(二)填表。

建设单位点击“新增项目信息报送”,选择“添加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逐项填写《**市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表》,过程中可以按“保存”,保存当前填写内容。

页面上打“*”标记的,为必填项。

(三)提交上报完成。

建设单位将所有内容填写并核对完成后,点击“电子签名并报送”,通过系统检验后再次点击“确认”,完成电子签名盖章后完成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

(四)下载申请表。

建设单位点击“下载申请表”,下载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报送表pdf文件。

五、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六、窗口管理部门和受理时间市管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市**区小木桥路683号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至11:30(11:15 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 至17:00(16:30 停止取号);周五,下午13:30至15:30(15:00停止取号)。

区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信息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详见“行政服务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系统申报流程说明书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系统申报流程说明书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系统申报流程说明书
操作说明如下:
1 【注册】企业注册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给验证邮箱发送确认信息,入晋企业需登录邮箱进行确认后,等待政务大厅进行注册审核.
2【登录】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3【填写信息】企业填写的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证书信息(建筑业企业还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若企业资质证书有多本,需全部填写。

4【预览、打印】企业需打印出系统提供的材料。

5【上报】企业打印完材料后即可上报。

企业可对已上报的申请材料和审批情况进行查看。

审核通过后的信息可在在线查询平台查询,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可重新上报。

上报完成后需携带申请表和已上传附件材料的原件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进行登记。

6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填报执业注册人员信息(建筑业企业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人员信息省厅不做考核,可随时填报。

7 企业可修改登录系统时的密码.。

办事指南及流程【模板】

办事指南及流程【模板】

办事指南及流程1、建设工程报建(一)文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XX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c)《XX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a)建设工程单体方案经审查确定b)需要招标的项目已确定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c)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已办理(三)办理流程:a)建设单位持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批文到建管中心办理报建;b)对于招标的项目,建管中心立即开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工作联系单》;c)建设单位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工作联系单》至XX市招投标中心办理招投标。

确定中标单位后,到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d)不需招标的项目,直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办理时限:即办2、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一)文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c)《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e)《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f)《XX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份b)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复(或正在办理的意见函)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正在办理的意见函)d)质量监督安全管理:(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注册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项目室外排水专项设计审查合格证(复印件)、全套室外排水专项设计文件及加盖审查合格证专用章的图纸(原件)(4)施工合同(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施工单位的入肥登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入肥登记证书原件核验(5)监理合同(原件)、总监注册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监理单位的入肥登记证书复印件,入肥登记证书原件核验(6)建筑垃圾处置证明;;(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8)建筑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缴纳凭证;说明:所有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三)办理流程:a)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b)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办理条件中所规定的全部资料到建管中心提出申请;c)建管中心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齐后作相应顺延;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工程业绩(以下简称为业绩)是反映建设工程企业资信能力的主要指标,核查业绩的真实性是保证资质审查质量,确保资质审批结果公正公平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部分企业和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材料,骗取资质的现象比较多,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资质审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业绩核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核查范围1. 凡申报我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的企业,在其资质审查前均须开展业绩核查工作。

2. 业绩核查的范围包括以下两种类型:(1)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本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以下简称企业业绩);(2)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本企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大型工程业绩(以下简称个人业绩)。

(二)核查的主要内容1. 企业业绩:主要核查业绩完成单位、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造价、标准考核指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前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便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现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作如下说明。

一、登记主体登记主体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二、登记条件申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建筑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工程建设资质等级。

2.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内施工建造过相应类型、等级和规模的建设工程,并已经验收合格。

3.具有相应类型、等级和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能力,拥有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和经验。

4.已经实施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取得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评定证书。

三、登记流程1.登记前准备:审查登记条件,准备登记材料。

2.材料审核:提交登记申请,由审核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合规。

3.现场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和现场管理。

4.登记复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登记,签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证书,并在省级质监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登记时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认证时间通常为三年,认证到期后需重新提交审核登记申请。

五、登记费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所需费用涉及到认证机构的工作量、人员、材料、差旅等方面的成本,往往较高。

不同地区、不同认证机构、不同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费用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一定要认真比较各家认证机构的收费标准,谨慎选择。

六、登记效果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取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登记证书后,可以向业主、政府、社会公众展示其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的能力,从而提高工程品质和施工单位的声誉。

七、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一项重要的职责和义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长沙市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企业端目录1 登录 (2)2 企业补充基本信息 (6)3 首页展示 (8)4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9)4.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 (9)4.2 资质变更 (20)4.3 资质注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遗失补办 (28)5 我的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1 查看事项详情......................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受理通知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许可决定书 (32)5.4 送达回证 (33)5.5 企业补正 (34)5.6 其他操作 (34)1.登录访问系统访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在打开的页面中找到企业资质核定事项,点击在线申办。

通过法人登录(账号密码)或认证过的企业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的方式登录系统。

没有账号或登录相关问题请咨询统一认证(用户操作指引)2.企业补充基本信息部分企业登录成功需要补充企业基本信息,系统自动获取的工商数据不能修改,填写为空的字段后即可保存(新申报企业无需填写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等没有带*号的项)。

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在首页点击“建筑业资质”图标按钮,进入到企业基本信息页面,补充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完成后,也可通过在左侧菜单栏点击“企业管理”,进入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可点击纠错按钮,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3.首页展示首页作为企业进行资质申报的主要活动区域,页面顶部主要进行相应的资质的办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资质申报,页面中间显示资质的办理事项,页面左侧菜单栏为事项办理、企业管理、人员管理。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4.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本系统通过按步骤填写资料的方式进行资质申报,只有准确无误填写完当前步骤资料才能进入下一个步骤。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一、办事流程企业自主选择一般认定程序或告知承诺认定程序申报,并根据所选方式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

(一)一般认定程序1.信息入库:根据要求,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三类人员信息入库。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方式为一般认定程序→在线填表→确认各页面提取到的信息无误后逐一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在线表单)→点击提交(办件提交)→系统自动受理审核→核准的企业自动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行打印),不予核准企业告知具体理由。

(二)告知承诺认定程序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2020〕1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在政务服务网上发起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我厅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对于申请企业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我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5个工作日;逾期仍未达到标准的,撤销该项行政许可,并将被撤销许可的信息作为不良信息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该企业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

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1.信息入库:根据要求,企业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三类人员信息入库,供后续核查。

2.政务服务网申报:企业注册登录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已拥有法人账号的企业直接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按部门→选择省建设厅→选择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核准)→选择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栏→选择在线填表→选择申报方式为告知承诺认定程序→在线填表→确认各页面提取到的信息无误后逐一点击保存→点击提交(在线表单)→点击提交(办件提交)→系统自动受理并核准,自动生成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自行打印)。

企业信息化建设实践指南

企业信息化建设实践指南

企业信息化建设实践指南第一章企业信息化建设概述 (2)1.1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2)1.2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3)1.3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原则 (3)第二章信息化建设战略规划 (3)2.1 信息化建设战略制定 (3)2.2 信息化建设战略实施 (4)2.3 信息化建设战略评估与调整 (4)第三章信息化组织与管理 (5)3.1 信息化组织架构设计 (5)3.2 信息化项目管理 (5)3.3 信息化团队建设与培训 (6)第四章信息技术选型与应用 (6)4.1 信息技术选型原则 (6)4.2 信息技术应用策略 (7)4.3 信息技术创新与升级 (7)第五章数据资源管理 (7)5.1 数据资源规划与整合 (7)5.2 数据质量管理 (8)5.3 数据分析与挖掘 (8)第六章信息安全与风险管理 (9)6.1 信息安全策略制定 (9)6.2 信息安全防护技术 (9)6.3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10)第七章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0)7.1 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 (10)7.1.1 需求分析 (10)7.1.2 技术选型 (10)7.1.3 布局设计 (10)7.1.4 安全规划 (11)7.2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1)7.2.1 设备采购与安装 (11)7.2.2 网络建设 (11)7.2.3 数据中心建设 (11)7.2.4 系统集成 (11)7.3 信息化基础设施运维 (11)7.3.1 运维团队建设 (11)7.3.2 监控与预警 (11)7.3.3 故障处理 (11)7.3.4 设备维护 (12)7.3.5 安全防护 (12)7.3.6 数据备份与恢复 (12)第八章企业应用系统开发与集成 (12)8.1 应用系统开发策略 (12)8.1.1 需求分析 (12)8.1.2 系统设计 (12)8.1.3 开发与测试 (12)8.2 应用系统集成技术 (13)8.2.1 数据集成 (13)8.2.2 系统集成 (13)8.2.3 应用集成平台 (13)8.3 应用系统运维管理 (13)8.3.1 系统监控 (14)8.3.2 系统维护 (14)8.3.3 系统备份与恢复 (14)第九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14)9.1 信息化人才培养规划 (14)9.2 信息化人才选拔与培训 (15)9.3 信息化人才激励与评价 (15)第十章信息化建设效果评估与持续改进 (16)10.1 信息化建设效果评估体系 (16)10.2 信息化建设效果评估方法 (16)10.3 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策略 (17)第一章企业信息化建设概述1.1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企业在数字时代背景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企业管理、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过程。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_操作手册(省内企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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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_操作手册(省内企业版)一、登录与注册1. 登录(2)在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

(3)在弹出的登录页面,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钮。

2. 注册(1)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账号,请登录页面下方的“立即注册”按钮。

(2)在注册页面,填写您的企业信息、联系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并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完毕后,“提交注册”按钮,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使用。

二、基本信息维护1. 企业信息(1)登录后,在首页左侧导航栏,“企业信息”选项。

(2)在“企业信息”页面,您可以查看、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

2. 项目信息(1)在首页左侧导航栏,“项目信息”选项。

(2)在“项目信息”页面,您可以查看、添加、修改项目信息,如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等。

三、信用评价1. 信用评价查询(1)在首页左侧导航栏,“信用评价”选项。

(2)在“信用评价”页面,您可以查看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评价得分、评价详情等。

2. 信用评价申诉(1)如果您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信用评价”页面“申诉”按钮。

(2)在申诉页面,填写申诉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诉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信用评价结果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数据统计与分析1. 数据统计(1)在首页左侧导航栏,“数据统计”选项。

(2)在“数据统计”页面,您可以查看企业各类数据的统计结果,如项目数量、合同金额、从业人员数量等。

2. 数据分析(1)在首页左侧导航栏,“数据分析”选项。

(2)在“数据分析”页面,您可以查看企业各项数据的变化趋势、行业对比、区域对比等分析报告。

五、消息中心1. 消息通知(1)在首页左侧导航栏,“消息中心”选项。

(2)在“消息中心”页面,您可以查看平台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信息。

2. 消息回复(1)如果您需要回复平台发布的消息,可以在“消息中心”页面相应消息的“回复”按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吉建管[2015]50号【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11.26【实施日期】2016.01.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改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加强对入吉建筑企业的服务与管理,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管理处。

附件: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1月26日附件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加强对入吉建筑企业的服务与管理,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等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入吉建筑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入吉建筑企业(以下简称“入吉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外,取得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资质(资格)证书,并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信息登记。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 年7月21日发布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51013—20XX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

西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2)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有损坏城市道路行为的;(2)妨碍公众交通出行和公众活动的;(3)其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198号令)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修复或给予赔偿。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一)在西畴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1。

对城市交通及行人无影响或无较大影响;2。

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条件:1。

因建设或者其它原因确需占用;2。

已落实相关补偿和恢复措施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方式:可乘坐县内下新民至上寨方向公交车直达。

六、申请材料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材料目录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

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

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业务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

1。

初审: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并组织现场勘察;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签定初审意见,交绿化工作站主要负责人复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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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建设类企业包括施工企业、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专项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园林绿化企业等。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建筑业企业);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建设类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南(2014年4月1日版)
文章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4-03-31
事项内容
在我市参与工程建设的本市和外地建筑类企业及其人员的信息登记
和国建筑法》。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3、《关于我市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主任、安全主任措施的通知》(深建管〔2010〕25号)。
9.企业与辖区的人口计生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彩色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企业驻深机构管理及技术人员材料:
(1)企业驻深机构行政负责人的深户身份证或居住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业企业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在深联系方式(含座机和手机号码);
(2)企业驻深机构技术负责人的深户身份证或居住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或B证(建筑业企业提供)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在深联系方式(含座机和手机号码);
(3)施工企业需提供不少于5名一级注册建造师,监理企业需提供不少于5名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供不少于5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加盖注册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提供)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4)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企业任命文件。
11、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一份;
5、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申请材料
(二)外地企业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人员申报》及《诚信申报承诺书》(表格下载)
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申报系统回执》(企业申报系统中填写的资质信息和注册执业人员信息应与省厅备案信息一致);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建筑业企业提供);
6.企业驻深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7.企业驻深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彩色复印件一份(核验原件);
12、外地建筑类企业进深信息登记申请表(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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