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地农民生活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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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生活情况调研报告

***街道工委

为了了解辖区内地农民生活状况,***街道工委组成课题调研小组,通过个别访谈、集体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1984年以来失地农民的安置过程、生活现状、所思所想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方案的初步设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

***街道位于市区东北部,东接***,南邻***,西连***,北与***相邻。总面积19.2平方公里,下辖***三个社区,代管***三个行政村,共65个居民小组,23个自然村,总人口4.2万,其中农业人口1.7万,现有耕地面积12660亩。1984年前,***三个社区共有耕地6426亩,20多年来,先后有3981亩耕地为了***市的发展而被政府征用,现在这三个社区的耕地仅剩下2445亩,失地率达到61.95%。其中***社区失地情况最严重,失去耕地1376亩,现在仅剩下32亩,***社区失去802亩,现在剩下406亩,城北社区稍好,失去1799亩,现有2007亩。现在这三个社区人均耕地仅0.219亩。这些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现在成为了失地农民。他们被社会保险、医疗、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所困扰,生活非常困难,就连最基本的最低生活都难以维持。为了生活,他们不断上访,向有关部门反映,最近

以***三组为代表的数百名群众多次到市群众工作部上访,要求解决***历年来失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此问题如果处理不当,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二、失地农民目前所面临的生活困难及原因分析

1.征地补偿标准偏低,难以维持长远生计。例如:***市委搬迁征用***60亩地,每亩仅28000元;天瑞集团占地67亩,每亩42000元;***市撤县建市时,由于城镇人口少达不要求,经协调,省煤建井一处的人员全部迁到***市,为建一处家属院,征用***76亩地,每亩只支付5600元。这是非公共事业征地,而公共事业征地补偿标准还要低,有的还是无偿被征用。征地补偿费用远不能维持失地农民长久的生计。同时,失地农民还存在着隐性收入损失,如原来种植业和养殖业收入、乡镇企业打工收入、房租收入等,被征地拆迁后都失去了,再加上房价不断攀升,失地农民拿到的土地和房屋补偿费几乎全部用来购房,补偿费已用完,绝大多数失农民的最基本生活已难以维持。

2.失地农民就业难问题没有突破,就业环境不宽松。调查中我们发现,失地农民基本上是以自谋就业为主,年轻的就业机会相对多一些。问题的关键主要集中在中老年失地农民的身上,要通过市场化就业和自主择业来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往往非常困难,年龄偏大、缺乏相应技能,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顺利实现转行就业的寥寥无几。

3.失地农民就业观念陈旧,缺乏自主创业闯劲。一是综合素

质偏低。失地农民中年龄在40岁以上的就有2572人,占61%,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就占了绝大多数,没有技术,缺乏岗位竞聘经验,在就业市场中处于明显劣势。二是就业期望值较高。把原有收入条件作为再就业的心里承受低限,盼望工资高、劳动强度低、工作时间短、技术简单的岗位,从而失去一次又一次的就业机会。三是就业观念陈旧。自身没有长远打算,就业过渡依赖政府,“等、靠、要”印迹较深。四是缺乏创业精神。缺乏创业技能和打拼精神,不能很好利用优惠政策进行二次创业。

三、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所做的努力

面对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各社区居委会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他们的医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问题***社区居委会的具体做法是:

1.从2008年开始,***居委会每年自筹资金40余万元,为60岁以上的老人(男,60岁,女55岁),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60元。至今已四年,共用去160余万元。

2.从1996年开始,***居委会每年为考上高中、大学的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的助学金,平均每年支付10多万元。至今已16年,开支120余万元。

3.从2006年起,每年筹集资金20余万元,让群众免费参加新农合和社会医疗保险,群众不用一分钱,已用去120余万元。

4.对低保对象之外的困难群众、无劳动能力群众,按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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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补助。

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社区居委会每年都需资金近80万元,几年来仅这一项开支就用去500多万元。

四、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问题建议

1.完善就业机制。建议尽快按照城镇下岗职工的模式,把失地农民的适龄劳动力纳入再就业保障体系,让他们享受城镇下岗职工同等的优惠政策;保障失地农民中的适龄劳动力在找不到工作时,能享受到城市下岗失业职工同等的社会援助;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把失地农民中的适龄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为他们创造新的生存空间,将他们纳入到创业辅导体系之中,从资金支持、技能培训、项目推荐、信息共享、劳务输出等方面,为他们搭建创业平台;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开发就业岗位,大力发展适合失地农民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并引导农民积极转变思想观念,通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实现先就业、再择岗。

2.加强相关保障配套。为使失地农民离开土地后能安居乐业,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在医疗、教育、培训、低保等方面建立公民平等待遇,以解决失地农民看病、子女入学、技能培训、低保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加大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廉租房的建设,切实解决周边的就学、就医、商业网点、交通等配套,使失地农民“安居”时更能“安心”。并尽可能有一定数量的储备房,以保证因征地拆迁造成的困难户能够按政策及时购买经济适用房

等。

3.近几年来,国家对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日益重视,在最近几的征地过程中,为失地农民每人每月提供了5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而像***社区等由于土地被征用较早,没有享受到这项待遇,现在可以考虑也为还没有享受到这项政策的失地农民每人每月提供5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解决他们最基本的吃饭穿衣问题。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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