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受众的特点及传播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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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受众的特点及传播功效

作者:刘世敏

来源:《新闻世界》2009年第04期

【关键词】网络受众特点传播功效

2008年9月,三鹿集团婴幼儿配方奶粉被曝含三聚氰胺,致各地数百受害婴幼儿患肾结石,被网络称为“结石门”事件。次日,《惊爆:一封三鹿公关公司写给三鹿危机公关的信》网文神秘曝光,并快速流传于网上,文章直指百度涉嫌向三鹿收取300万元“新闻公关”保护费屏蔽负面信息,使网民无法搜索到更多有关内容,人们称之为“保护门”。

本文拟就“结石门”、“保护门”和“最牛钉子户”等媒介事件,看网络受众的特点和作用。

一、网络受众的特点

网络传播作为一种新型传播方式,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网民除了可以通过上网浏览等方式接受信息外,还可以通过BBS论坛、电子邮件网上聊天、个人博客等方式发布和传播信息,在这种新式的信息传播活动中,网民能够获得各方面的信息,随时发表自己的言论或对公共事件自由表态,相互之间能够灵活沟通和交流。

网络进行的是网状的传播。网络传播的出现和发展,对我们头脑中已经形成的传播观念造成巨大的冲击。传统的传播学理论将传播分为五大类型,即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传统媒体是典型的大众传播工具,而网络则是融合了多种类型传播的新式传播媒介。当一条信息面对众多网民进行传播时,这是大众传播;当网民直接与信息发布者或另一网民进行交流时,这是人际传播;当具有相同爱好或目标取向具有共同点的网民在特定的网络空间里进行小范围交流时,这是群体传播;当某个企业或部门通过自建的网站对内或对外发布信息时,这又是组织传播。由此看来,网络传播与传统媒体进行的大众传播已有明显不同,它不再是单向的线性传播,而是“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信息,所有网结生产、发布的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①

正是网络的这些传播特点,决定了网络受众和传统受众有很多不同之处。那么何为网络受众呢?网络受众,可诠释为网络传播所面向的无名个体与群体。其与传统的纸制媒体或电子媒介的受众相比,具有自身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众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身份的隐匿性:

网络传播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它的虚拟性。在参与传播的过程中,受众的身份可以是隐匿的,这样其传播活动很少受到限制。

2、受众身份的双重性:

传统媒体传播呈现一种明显的单向流动性,媒体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受众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而网络传播中,受众不但可以自由选择接受需要的信息,而且可以直接地表达自己的看法或建议。更重要的是,受众不只是接受信息的受者,还可以充当发布信息的传者。网络打破传统的传播媒介中受众被动接受的局面,使得传受双方居于平等的地位,真正实现了传播学大师施拉姆提出的循环传播模式。

3、受众身份的互动性:交互主体

网络媒体具有极强的互动性,具体表现为两种方式:其一是受众——传者之间的纵向的意见反馈。受众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可以极其方便地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网上交流方式,与作者和编辑进行沟通,及时把自己的意见反馈给传播者。其二是受众——受众之间的横向意见交流。网络用户可以通过互发电子邮件进行交流,也可以把自己获得的新闻信息、对某一事件的意见看法“贴”到BBS、论坛、博客或者播客上发表,与其它网民一起讨论。

尼葛洛庞帝预言,受众甚至可以跨媒体将自己需要的内容再组合成一份报纸(或其他类型的媒体),形成个人的报刊(电台或电视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小众化传播。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的变化,网上订阅、视频点播、BBS、论坛、博客或者播客,以及信息推送等网络技术的应用,给网络受众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可以自由的交流信息。

4、受众身份的个性化自我表达

社会心理学认为,角色是指处在一定社会地位的个体,依据社会对个体行为的期望系统,而获得和形成的外在行为模式。社会身份是社会赋予个体的,比如年龄、性别、国籍、职业、财富等。每一个个体都会拥有多个身份,这在社会心理学中称之为“角色丛”。在社会生活的不同场景中,人们必须不断地变换自己的角色,以适应这些场景的特殊要求。网络赋予人们的是一种“虚拟角色”。在网络传播活动中,个体的角色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并处在不停的转换之中。传者和受者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与以前的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媒介不同的是,网络提供了一个平等地自我表达的平台,任何有条件上网的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意见等,将自己的喜怒哀乐与别人分享。在网络受众的身上,客体身份与主体身份交融起来。网络极大地体现了网络受众的主体性。“我们正在创造一个所有人都可以自由进入的新世界,不会由于种族、经济实力、军事力量或者出生地的不同而产生任何特权或偏见。”“在这个独立的电脑网络空间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地表达其观点,无论这种观点多么奇异,都不必受到压制而被迫保持沉默或一致。”②

受众的角色会随着媒介变化而改变。与以往的传统媒介不同,网络这种双向型、去中心化的媒介为受众主体构建机制的重新构筑提供了种种新的可能。在网络世界里,网络受众大多会脱去压抑自己原生态的面具,充分地进行自我表达,尽显自己的锋芒和个性,扮演着在现实生活中不能扮演的角色。这样网络就给他们提供一个重塑自我的机会,他们能在虚拟的环境中塑造全新的自我。他们将一些在现实生活中不愿或不便向他人吐露的纯属自身的真实、重要、隐秘的私人细节和内心想法显示出来,摘下现实生活中虚伪的面具,将自己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这本身就是认识自我的过程。人们在虚拟世界中的表现往往更彻底地揭示出人的本性。③

5、受众法律意识缺失带来的弊端

网络传播中,受众的多元化和隐匿性为不安全信息甚至有害信息大开方便之门。发泄的快感和各种政治、经济势力利用舆论企图的存在,一些人出于各种心理和目的进行违法犯罪信息传播,一些无法考证的传闻、流言、诽谤、虚假信息便泛滥开来,很容易引起接收者的非理性、情绪化,盲目地认同和跟从传播,造成恶性循环,导致传播失控。例如作为受众一部分的恐怖分子可以利用网络为恶,黑帮分子可以利用网络贩毒,敌对分子可以利用网络制造动乱,黑客出于各种目的攻击不同的网上结点,随意修改网上信息,导致信息虚假,从而引起传播失控。这些缺乏法律意识的行为必然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德国批判学派的哈贝马斯(Habermas.J)曾说过:“科学技术的合理性本身也就是控制的合理性,即统治的合理性。”④所以,探讨网络传播的控制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时下互联网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网络传播的法规,但相比西方国家起步较晚,有待及时跟进、完善。不妨借鉴一下一些国家对于影视管理的分级制度,对网上的一些言行、图片等的尺度,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也制定一个相应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立法在规范网络传播活动时要考虑到网络自身的特点,不能照搬传统媒体的做法。网站作为一个信息发布主体,自然承担着文明办网的主要责任,所以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网络氛围,网站首先要从自我做起,树立品牌意识,确立在公众心目中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网络受众的功效

1、在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过程中,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有更多的合作和互动。网络媒体和网络受众已成为推进我国信息公开与舆论开放的重要力量。

2007年2月26日,“最牛钉子户”的照片首先是由网络受众发到猫扑、天涯等网站,在互联网上广为传播,并被好事者戏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新民周刊》,2007年3月28日)。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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