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初探 论文
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逐渐壮大。
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为例,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9年,某建筑公司在某地承接了一项工程项目。
项目施工过程中,该公司雇佣了100余名农民工。
工程完工后,农民工们向该公司索要工资,但遭到拒绝。
于是,农民工们集体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建筑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2. 农民工是否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3. 如何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二、案件分析(一)建筑公司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建筑公司应承担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二)农民工是否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本案中,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农民工接受建筑公司的雇佣,为其提供劳动;其次,建筑公司支付农民工报酬,双方形成了经济上的联系。
因此,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如何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1.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己的权益,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加强劳动监察力度。
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3.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建立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途径。
4.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鼓励用人单位参加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三、案件启示1. 企业要依法经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建筑、制造、服务等行业。
然而,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渠道不畅等原因,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以一起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为例,对农民工讨薪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件概述2019年,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市政工程,雇佣了100余名农民工进行施工。
工程结束后,农民工们发现,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农民工们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后,认定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令其支付。
然而,该公司在支付部分工资后,仍拖欠部分农民工工资。
无奈之下,农民工们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拖欠工资的事实认定;2. 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3. 案件诉讼时效问题;4. 工资支付标准的认定。
二、案件分析(一)拖欠工资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实已得到劳动监察大队的认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认定该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并赔偿劳动者损失。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二)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的;(三)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已超过三个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农民工欠薪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在我国各地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本文将以某市某建筑工地农民工欠薪案为例,分析农民工欠薪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市某建筑工地招用了100多名农民工,负责该工地的建设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农民工们辛勤劳作,但工地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农民工们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部门调查发现,工地负责人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遂要求其支付农民工工资。
然而,工地负责人仍然拒不支付,导致农民工生活陷入困境。
三、法律分析(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
(二)农民工欠薪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3.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四、法律建议(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1.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劳动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
2.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三)加强部门协作1.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法院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初探 论文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初探(1)论文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
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本文作如下探讨: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
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
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
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
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
“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
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
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劳动保障论文10000字:拖欠工资
劳动保障论文10000字:拖欠工资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
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
下面是本人为大家准备的劳动保障论文10000字。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
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本文作如下探讨: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
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
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
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
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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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中的法律问题探究
拖欠民工工资中的法律问题,本文拟从劳动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目前,在全国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十分普遍,据统2002年全国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为400亿元,2003年为1000亿元,被拖欠工资的民工比例高达72.2%,有的企业欠民工工资竟达10年。
对于如此愈演愈烈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应当如何应对?本文拟从劳动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民工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
农民进城务工被习惯性地称为民工,但这只是习惯而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前者包括城务工的农民后者包括各类用工的单位或雇主。
因此民工进城务工后就是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形成的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或雇主拖欠民工工资如同拖欠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一样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行为为其依归的,无论什么人,无论其先前的身份是什么,只要其施行了劳动法中的劳动行为都应当由劳动法来调整。
所以,《劳动法》只
1。
法律案件分析农民工讨薪(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庞大的劳动力群体,他们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法律案件,探讨农民工讨薪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二、案件背景某市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一项住宅工程,农民工李某等20人受雇于该公司从事建筑施工。
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李某等人的工资。
李某等人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未果。
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案件审理1. 仲裁阶段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李某等人的仲裁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仲裁委员会查明,李某等人确实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李某等人工资及赔偿金。
2. 诉讼阶段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认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维持仲裁裁决。
四、案件分析1. 农民工讨薪难的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导致他们在遇到欠薪问题时无法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关系不规范。
部分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民工在维权时缺乏证据。
(3)维权渠道不畅。
农民工维权渠道不畅,使得他们在维权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
(4)执法力度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维权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力度不足,导致欠薪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2. 案件启示(1)加强农民工法律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2)规范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畅通维权渠道。
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
(4)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欠薪行为。
五、法律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关于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思考相关范文
关于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思考相关范文篇一:关于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思考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这是城乡最艰难的一个要素市场的历史性突破,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
这种不平等主要是针对进城农民工的,表现为明显的制度性障碍和歧视。
特别在市场准入上,过去一些行业、地区、城市,中央或地方文件规定不准招用农民工,清退已工作农民工。
后来认识到农民进入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对促进集镇的发展,繁荣城乡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并开始采取支持的态度。
目前,大量民工涌进城市,然而他们的待遇却不能得到保障,仅就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来说,今年以来,建邺区劳动监察部门就检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单位41家,涉及138人,追讨工资23.8万元。
在市场准入、就业管理、劳动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也有欠缺,这不仅影响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也影响城乡劳动者的福利水平。
一、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一方面是农村劳动者供求矛盾太大、缺乏组织,谈判力量弱,使用人单位容易降低农村劳动者的待遇标准;另一方面是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治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更愿意招用农民工,却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保护条件,特别是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据调查,当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多为个体私营企业,且主要集中在建筑业,约占了60;服装加工业约占30;其余为餐饮、宾馆等服务行业。
主要原因:一是建筑行业往往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如果发包方的前款没有到位,承包方一般会先把工人工资欠着,直到钱款到帐。
二是服装业业主如果服装销售形势不好,则会通过克扣民工工资的方式使资金回笼。
三是由于民工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性,餐饮等服务行业为使民工能够在春节后按时如约到岗,往往会先行扣下一笔钱当作押金以便控制民工。
解决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思考学位论文
中文摘要目前,我国法学界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关保护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机制也还没有完善,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加上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本文首先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入手,分析解决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必要性。
接着指出我国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然后介绍分析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关于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实践,从中得出对我国有启示的地方。
最后找出解决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对策。
关键词: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法律机制AbstractAt present, the research of the problem about wage arrears for peasant-workers is just in its primary stage arroud our legal circles.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for peasant-workers' wage is still not perfect; and that has affected the living conditions of our peasant-workers seriously. In addition, the wage arrears for peasant-workers is a growing problem in China these years,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which affects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labor relations, even the stability of our society. This paper sets in with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wage arrears for peasant-workers in China, analyzing the necessity of solving that problem. Then it introduces and analyzes legislations about wage arrears for peasant-workers in other countries and regions, and find out the enlightenment. Finally the paper points out the problem of wage arrears for peasant-workers and arrives at the legal system to solve that problem.Key words:peasant-workers in china ;the problem about wage arrears ;the legal system解决我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思考在我国,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不仅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但他们具有不同于传统产业工人的显著特点。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2篇)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2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研报告1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1、劳动合同签订率。
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
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
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
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
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
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
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
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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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10000字:拖欠工资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
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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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
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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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
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
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
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
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
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
欠薪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欠薪问题在我国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欠薪案件也呈现出上升趋势。
欠薪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欠薪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欠薪案件的法律依据1.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3.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的时间、方式、数额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欠薪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欠薪案件的法律分析1.欠薪的定义及认定欠薪,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欠薪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克扣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
(3)无故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拖欠劳动者工资。
欠薪的认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欠薪。
2.欠薪案件的管辖欠薪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欠薪案件的举证责任在欠薪案件中,劳动者负有举证责任证明以下事实:(1)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3)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欠薪。
法律案件分析农民工讨薪(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却一直困扰着这个群体。
201X年,XX市发生了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该事件为例,对农民工讨薪案件进行分析。
二、案件经过201X年,XX市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一项市政工程项目。
项目施工过程中,该公司雇佣了数百名农民工。
然而,工程完工后,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农民工们开始集体上访,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资。
在事件曝光后,XX市劳动保障部门介入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XX万元。
面对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该公司负责人承认拖欠工资,并表示愿意尽快支付。
然而,在支付过程中,该公司又以资金紧张为由,拖延支付时间。
在农民工和相关部门的持续施压下,该公司最终同意支付拖欠工资。
然而,在支付过程中,该公司又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
无奈之下,农民工们再次集体上访,要求政府部门介入。
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下,该公司最终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然而,这一事件却引发了社会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广泛关注。
三、案件分析1. 案件原因(1)建筑公司恶意拖欠工资。
该公司在工程完工后,以各种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
部分农民工在遭遇工资拖欠时,缺乏维权意识,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3)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规定尚不完善,导致维权渠道不畅。
2. 案件启示(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保障。
(2)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3)加大执法力度。
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
(4)建立健全维权机制。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研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研究》摘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身份模糊不明;劳动法制不够健全;部分用人单位不遵守相干劳动法律;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该现象也容易引发各种不利社会后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呼唤诚信的回归,更重要的是需要司法救济、行政管理、企业以及农民工之间的配合。
关键词: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制;救济一、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概念(一)农民工是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对象。
农民工,是指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只要农民工与企业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就是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对象。
(二)农民工工资。
指农民工付出劳动后所获得的经济回报,工资也是农民工付出劳动所追求的目标,农民家庭的大部分生活来源均来源于工资。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工资拖欠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农民工并不是按固定时间获得工资,而是等到逢年过节回老家时一次性结算工资。
这显然不符合工资支付的规范。
有的公司高层突然逃离,工人无法追讨追讨工资的现象十分常见。
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农民工定义不明问题凸显。
农民工只是习惯称谓,需要在法律上明确定义,应当受《劳动法》保护。
此外,保护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不成体系,难以系统保护弱势劳动群体利益。
尽管《刑法》规定恶意欠薪罪,但是该条法律在实际运用时也遇到很多的问题,难以有效保护农民工权益。
此外,企业不遵守相关法律时,对他们的约束力度极为有限。
用人单位也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该签订合同却不签订合同,应当保护弱者利益却不保护。
农民工的力量难以集中,同时由于文化素质不高,难以捍卫自己利益。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首先,不利于社会安定。
该现象若得不到及时处置,必然引发极端事件。
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很多过激行为,这将会严重破坏大环境的和谐和稳定。
此外,企业该行为不利于其自身长远生存。
如果一个企业连普通工人的工资都付不出,必定会留下恶商的不诚信形象,且自身实力也会饱受质疑,这都不利于企业长远生存。
浅谈农民工劳动争议问题 法律论文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对农民工履行释明义务,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国务院在《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
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
鼓励、支持律师和相关法律从业人员接受农民工委托,并对经济确有困难而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
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全国许多城市先后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由政府出资给援助站,提供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适当给予支持。
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农民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积极与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联系,为农民工劳动争议解决提供法律援助。
尽管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对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能提供有益的帮助,但是由于人员、经费等问题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我认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应规定,每个律师每年至少承担一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同时应鼓励在校法律院系学生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七)建立快速立案、审理和执行的诉讼机制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全国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每年约以20%的速度递增,成为民事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这一情况更为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特别是积极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明确劳动者以单位的工资欠条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实的需要和法律的依据为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提出必要性和合法性依据。
在合法性的前提下,为贯彻“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认为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案件信息登记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研究
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研究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公平和法治建设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企业责任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等角度,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根源在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执行不力。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员工的劳动权益和责任义务。
其次,要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明确的支付周期和方式,以及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应当加强对劳动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按规定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二、企业责任意识的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企业主增强责任意识。
企业是农民工工资来源的主体,它们应当承担起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
首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工资的公平、合理和及时支付。
其次,企业要加强职工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法律意识,增加劳动合同签订的比例,减少工资争议的发生。
最后,企业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制定违规操作的处罚措施,确保工资支付不受干扰。
三、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社会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既需要政府的引导,也需要媒体的参与和公众的关注。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支付工资。
其次,政府要完善工资支付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的工资争议。
最后,媒体和公众应当关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加强对相关事件的曝光和给予舆论压力,促进企业依法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企业责任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等。
只有通过多方合力,才能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根本解决,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对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策研究(五篇范文)
对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策研究(五篇范文)第一篇:对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策研究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策研究“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形成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良好机制下,随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的加大,群发性、突发性、大规模的拖欠工资行为在一定程度得到了扼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的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稳定。
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未根本消除,投诉、举报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
为此,本文结合 XX近几年实际,通过对“欠薪”现象存在根源的剖析和思考,探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途径和长效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基本情况从 2009 年看,据不完全统计,XX 县建筑行业参加施工较稳定的农民工 2800 多人(不含向家坝施工区),约占用工总数的 60%以上。
农民工已成为 XX 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成为 XX 县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目前农民工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制度措施的不完善及一些施工企业对农民工的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已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不可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近三年,我县接待受理投诉、举报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案件,2007 年 77 起,涉及农民工1465 人,追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178.63 万元,2008 年61 起,涉及农民工 747 人,追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 148.9 万元;2009 年 31 起,涉及农民工 1030 人,追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 325.48 万元。
今年截至 6 月底 8 起,涉及农民工 173 人,追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22.86 万元。
此类案件的发生,给一些农民工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从而导致有的农民工产生过激行为,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农民工讨薪案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农民工讨薪案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然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工资经常被无故拖欠。
农民工讨薪难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本文以丰县法院2005-2007年已审结的173件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对该问题的全面解决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农民工讨薪案件存在的问题(一)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缺乏正确的救济途径。
多数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对于劳动法了解不够,甚至一无所知,这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在维权方面比较盲目。
如不少农民工不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仲裁前置案件,发生争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调查的173件讨薪案件,有21件因属于仲裁前置案件而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占调查案件的12.14%。
(二)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来源:()动合同,农民工举证困难。
当前,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在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供过于求,这一状况使得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无法与雇主讨价还价。
在提供劳务时,大多农民工不敢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像工作量、劳动报酬等合同的重要条款也都是通过口头约定来完成的。
发生争议后,当农民工举证困难。
而民事诉讼法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
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不可能因为同情而免除农民工的举证责任。
在调查的173件讨薪案件,有24件因农民工无法证明其讨薪主张而被法院驳回起诉,占调查案件的13.87%。
(三)农民工经济困难,付不起相对高昂的讨薪成本。
农民工之所以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大多因为家里贫穷。
而讨薪则意味着自己以前应得(一年甚至几年)的工资不能得到,这将导致以打工工资维持生计的农民工更加贫困。
同时农民工做为外地人的身份也意味着农民工要讨薪则必须来回奔波于老家与外地的打工城市之间,其中的时间成本、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这对于本身就生计难支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关于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探讨
关于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探讨【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农民工大量的出现,为城市的发展增添了丰富的劳动力,促进了城市经济建设。
但是,农民工群体并没有融入城市,他们自身的工资、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得不到相应解决,欠薪问题尤为突出。
农民工的欠薪问题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文章从农民工欠薪问题现状分析出发,探讨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原因及解决路径,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民工;欠薪问题;市场经济;维权1.农民工欠薪问题的现状1.1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形1.1.1”行规惯例”行规惯例表现为工资拖欠时,工资拖欠则成为工资给付的常态。
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给付并非按月发放,一般在农民工回乡探亲时方结算工资,这已经成为工资拖欠的“行规惯例”,而且这种现象似乎是劳资双方两利的事情,资方可因此获得资金,农民工可“攒”下工资。
1.1.2隐性欠薪隐性欠薪是指不直接表现为拖欠工资,却在本质上剥夺了劳动者应有的工资。
许多民营工厂采取‘隐性欠薪’的办法来降低生产成本,如晚上加班4个小时,没有加班费;加班时段计件工资按正常上班时间的一半计算;加大劳动任务,限定一天的完成量,否则就要克扣工资……各种变相的‘欠薪’已经逐渐成为直接欠薪的‘升级版本’。
1.1.3恶性欠薪恶性欠薪的性质更为恶劣,其典型的表现是欠薪逃匿: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逃离,无法联系;公司办公设备等资产一夜之间被搬走,劳动者上班方发现人去楼空,拖欠巨额工资无处索偿。
1.1.4经营性拖欠经营性拖欠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因为经营状况不好而达成的工资拖欠,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为了继续经营而达成的合意;一种是因为经营失败而造成的工资落空,是伴随企业歇业、破产等而来的工资拖欠。
经营性拖欠往往属于少部分企业的个案。
1.2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后果(1)农民工讨薪从而引发极端事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2)劳资关系逐渐恶化,影响行业发展。
(3)农民工生存权益受到侵害,阻碍城乡统筹发展。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他们在我国城市建设、工业生产、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日益严重,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拖欠工资的原因、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全社会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关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1. 拖欠工资的范围广泛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仅存在于建筑行业,还涉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等多个领域。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2. 拖欠工资的金额巨大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甚至高达数万元。
这些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多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拖欠工资对他们生活的影响十分严重。
3. 拖欠工资的时间长一些农民工的工资拖欠时间长达数月甚至数年,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三、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1. 企业经营困难部分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2. 法规不完善我国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分企业钻法律空子,拖欠农民工工资。
3. 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方面存在不足,导致部分企业得以拖欠农民工工资。
4. 农民工自身原因部分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不了解自己的权益,对拖欠工资问题忍气吞声。
四、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责任1. 企业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2. 相关部门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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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初探(1)论文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
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本文作如下探讨:
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
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
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
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
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机。
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
“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
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
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遏制源头的拖欠问题,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为此,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订《劳动合同法》立法。
由于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原因。
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明确有效的规定。
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依据,查处难度较大。
为规范用工行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制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劳动报酬及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条款。
(二)修订《建筑法》的法律条文。
解决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顽
症需要涉及修订《建筑法》。
重点增加和修改以下条款:(1)制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工资保障金”条款。
规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中标价一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使用。
建设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从工资保障金中划支,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对于拒绝缴纳保障金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已开工的项目,有权责令其暂停施工。
制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工资支付保障金条款,是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有效法律保障。
规定“开发商与承包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条款。
制订以发包人工程担保制度重点的担保条款,要求开发商与承包商共同提供履约担保函,
双方在拖欠民工工资范围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审批联动”条款。
凡存在拖欠行为的单位在申请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欠款单位必须先结清欠款后,审批部门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对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有拖欠工程款的,不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
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情节严重的注销资质证书。
(4)加大和细化法律责任处罚力度。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缺乏处罚条款,难以有效制约拖欠行为。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在《建筑法》中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三)制定《工资支付条例》。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工资至少
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根据这一规定,为“周薪制”的推行奠定了法律基础。
制定《工资支付条例》可以规定对农民民工工资改“月薪制”采取“周薪制”。
并且,还应规定用人单位出现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给予严重惩罚性法律责任。
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法律措施。
(四)《刑法》将恶意拖欠工资确定为犯罪行为。
对拖欠民工工资部分人认为是一个经济现象,是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
但由于恶意欠薪现象屡屡发生,为打击恶意欠薪,可以采用刑法手段,对企业恶意欠薪的问题作犯罪处理。
在《刑法》中增加一条“恶意欠债罪”,规定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形的,对重大、恶性欠薪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严惩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内的相关拖欠行为。
如果认为目前制定新的罪名没有必要,可以考虑将《刑法》中原有的侵占罪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侵占罪时也可以考虑并处罚金。
通过《刑法》将恶意拖欠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这对打击遏制恶意欠薪现象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加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力度。
我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因此,符合规定的各地人民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