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及租赁代理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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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018最新招商及租赁代理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绵阳陆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绵阳市巨源房产经营管理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陆禾生产资料市场”委托乙方招商及租赁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履行。
第一条项目名称:绵阳陆禾生产资料市场(A、B、C区)。
第二条项目地址:绵阳游仙经济试验区南星街6号。
第三条代理期限:从2006年4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0日止第四条承包范围:招商及租赁代理。
第五条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展招商工作,甲方白行招商的部分,不作为乙方完成的招商工作,乙方只提取租赁代理费,不收取招商佣金。
第七条人员编制
招商主管:1人,招商员:1人(销售员兼);
第八条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市场调研分析,数据统计上报;
2、负责招商执行,包括制订招商计划、广告计划、招商数据统计等;
3、负责租赁代理,包括租赁合同签定,房屋移交;
4、负责租赁信息的统计、储备、上报。
第九条租赁程序承租人选房后至乙方招商部签署租房合同,管理服务合同(准备资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承租人到陆禾实业有限公司财务室缴纳租金、管理费
承租人凭租金、管理费票据到乙方办公室领取钥匙
第十条费用收取
1、招商佣金:实收租金的8%;
2、租赁代理:50元/间/年。
第十一条费用支付方法
甲方以月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双方对帐时间在每月1日前,
结算支付时间在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乙方代理的各项工作实行监督的权利。当乙方因现场管理、推广策略出现问题而影响甲方的利益时,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整改。
2、甲方负责高效率组织项目工程实施,严格保障工期,并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4、甲方按商家实际租赁面积对门面进行分割和隔断,保证商家即时入
住和正常使用。
5、甲方
6、甲。
7、甲方。
8、甲方。
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项目销售人员的招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销售人员素质优
良,行为规范。
2、销售价格及优惠方式按甲方确认为准。
3、当甲方制定的价格策略与实际销售不相符合时,乙方可以申请甲方进行适
时调整。
4、负责整个售楼部的工作,维护现场工作秩序,承担售楼部水、电、电话、宽带及销售部日常办公费用。
5、统计销售数据,每周向甲方提供一次销售简报,每月向甲方提供一次详细销售进度情况。
6、制定一个完整详细的销售进度计划及媒体广告计划。
7、委派销售主管及工作人员,并承担全部销售人员的奖金、福利及劳动安全责任。
8、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退房,乙方仍以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方式及比例提取相应代理费。
9、乙方全部的代理行为须符合甲方的委托,销售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房地产销售规定进行,诚实经营,不做任何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
10、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佣金。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如甲方超出约定支付期限60日仍未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所得代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前期投入的所有费用。
2、如甲方未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购房定金和房款,因乙方职员擅白代收房款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