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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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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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收费明细表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

下文是昆明理工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措施简介一、奖励措施(一)学校设立的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分设特等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四个等级。

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2000元、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5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1000元、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奖金700元。

(2)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2、各类单项奖(1)学习进步奖学习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300元。

(2)社会工作奖社会工作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

(3)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4)突出才艺奖突出才艺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奖励200-500元。

(5)见义勇为奖见义勇为奖的评定不受时间限制,根据具体事迹给予500-3000元的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单独作出决定,给予奖励。

(6)创新创业奖创新创业奖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每个获奖项目500-2000元的奖励。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每学年上学期进行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每学年下学期还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进行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国家和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创新奖学金、金诚信奖学金等。

二、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的相关政策,学校已制订了多项资助措施,学校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入学报到前,需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准备好认定材料,便于入学后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6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6分。

2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一“特贫困生”奖学金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特贫困生”学习奖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的特、贫困学生可评“特贫困生”学习奖。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

理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办法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关于奖学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2〕教字17号)精神,结合理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拟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等10项)学生单项奖学金。

具体设奖项目及相关事项如下:一、学术科技成果奖(一) 设奖目的表彰在学术研究取得成果的学生。

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学习,积极提升学生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营造浓厚学术氛围,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二) 评奖条件论文、著作在昆明理工大学所列核心期刊上发表。

发表的论文及著作第一署名单位为“昆明理工大学”,且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 评选等级论文发表在A类核心期刊上,每篇奖励2000元;论文发表在B类核心期刊上的,每篇奖励1000元;论文发表在C类核心期刊上,每篇奖励500元。

同时颁发“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奖”证书。

(四) 评奖周期每学年评定一次。

(五) 评奖程序1、每学年10月至11月进行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2、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在每学年开学后的前两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班级评议。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数不得低于本班级人数的30%。

评议小组对本班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民主评议和初审,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并广泛征求班级学生的意见,提出候选名单上报学院。

4、学院审查。

召开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各班上报的名单及材料。

经综合评定,拟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5、学生处存档。

获奖名单上报学生处存档备案。

二、技术发明奖(一) 设奖目的表彰在技术发明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

鼓励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二) 评奖条件学生为所申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且专利权人为昆明理工大学。

专利获国家授权后方可参评。

(三) 评选等级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2000元;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000元;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奖励500元。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要点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要点

学生奖学金评选规定要点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学生学业成绩和表现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规定要点可以分为十二个小节来展开回答,以便对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有更深入的了解。

1. 资格要求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首先需要明确资格要求,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课外活动参与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

学业成绩是最重要的一项评判标准,通常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绩点或年级排名。

此外,课外活动参与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也能反映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2.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学生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之一。

评选规定会明确要求学生在各科目上的成绩,如数学、语文、英语等。

同时,学业成绩的公平性也是评选的原则之一,排名或学分绩点的计算方式需要公开透明,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课外活动参与情况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情况也常常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生是否积极参加社团、学生会、志愿者活动等,能够反映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领导才能和社交能力。

评选规定要明确各类课外活动的加分标准和权重,以便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4. 社会实践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也是评选学生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学生是否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实习或研究项目,能够展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评选规定应该对不同类型的实践经历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加分标准,以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教师推荐信教师推荐信通常也是评选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估指标。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教师推荐信,由老师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勤奋程度、课堂表现等方面的特质。

评选规定需要明确对教师推荐信的要求和评估权重,以确保推荐信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6. 自我评价学生可以通过自我评价表达自己对于奖学金的认识和期望。

自我评价可以包括学生对于学术成就、社团活动、奖项荣誉和个人成长的总结和反思。

评选规定应明确对自我评价的要求和评估标准,以便综合考察学生的自我认识和综合素质。

7. 奖学金等级评选学生奖学金通常会有不同的等级,以表彰优秀学生的不同层次和水平。

参评单项奖学金条件

参评单项奖学金条件

参评单项奖学金条件一、奖学金概述奖学金是学校或其他机构为了激励和表彰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而设立的奖励制度。

参评单项奖学金是指学生在某一特定领域或项目中表现出色,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获得的奖学金。

二、参评条件1. 学术成绩优秀。

参评单项奖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学术成绩优秀,通常要求学生在相关学科的考试、测评或评比中名列前茅。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一般要求在全年级或全校学生中排名前百分之几。

2. 专业技能突出。

某些单项奖学金可能要求学生在特定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技能。

例如,参评音乐类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出色的音乐演奏或创作能力;参评体育类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卓越的体育运动技能。

3. 学术科研成果。

有些单项奖学金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科研成果,例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学生需要向评选委员会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在科研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4. 社会实践经历。

一些单项奖学金要求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有一定的经历和成果。

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报告、志愿服务证书等,来证明自己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

5. 个人品质和领导才能。

有些单项奖学金注重评价学生的个人品质和领导才能,例如参评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团员奖学金等。

学生需要提供自己在学校组织、社团活动中的表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1. 了解奖学金条件。

学生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奖学金的评选条件,确保自己符合相关要求。

2. 准备申请材料。

根据奖学金的要求,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

3. 填写申请表格。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详细描述自己的成绩、技能、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 提交申请材料。

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给评选委员会或相关部门。

5. 评选过程。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从中选出符合条件的获奖者。

评选过程通常包括初审、面试、综合评定等环节。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评定条件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评定条件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品德、科研等方面表现出色的一种奖励和认可。

评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条件通常包括成绩优异、品德端正、科研能力突出等方面。

成绩优异是评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重要条件之一。

学生在各门学科的成绩应该达到一定的标准,通常是GPA(平均绩点)在一定范围内,或者是各门学科的成绩都达到优秀水平。

成绩是对学生学习能力的直接体现,只有在学业上取得卓越的成绩,才能够获得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品德端正也是评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

学生应该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例如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和同学、乐于助人等。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品德端正是其中重要的方面之一。

科研能力突出也是评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科研能力是对学生在科学研究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量。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得科研成果等方式展示自己在科研方面的能力。

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通常能够在学术上有所突破,对科学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学生还需要具备其他优秀的特质,例如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这些特质可以通过学生参加学生会、社团活动、比赛等方式培养和展示。

这些特质的培养不仅有助于学生的个人成长,也有助于学生在未来的社会生活和职业发展中更好地适应和发展。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评定条件主要包括成绩优异、品德端正、科研能力突出等方面。

这些条件综合考量学生在学术、品德、科研等方面的表现,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通过评定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学校对学生的优秀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奖励,同时也激励其他学生努力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

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应该公平公正,确保对真正优秀的学生给予应有的奖励和认可。

学校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激励他们在学术和社会事业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优秀学生奖励范围,以奖促优、以奖促学,营造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设立学生单项奖学金。

评定办法如下:一、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二、单项奖学金的设置共设置学业进步、练技修能、自立自强、道德模范和活力创新五项单项奖学金,其中设置学业进步奖学金120名,练技修能奖学金120名,自强自立奖学金80名,道德模范奖学金80名,活力创新奖学金80名。

每项奖学金金额为300元。

三、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各科成绩合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良好”及以上。

(四)当学年未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各单项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一)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喜爱阅读,上一学年内有图书馆借阅记录。

2.上一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上升10%及以上,如符合条件学生超过预定名额,依据排名上升比例数高低排序而定。

(二)练技修能奖学金对专业课程有浓厚的兴趣,平时能苦练技能、钻研技术,动手能力较强,注重职业道德养成,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

满足下列评定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报该单项奖学金:1.参加相关专业职业技能考证取得优良成绩。

2.有参加职业类社团活动记录,是社团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且有个人设计或制作的专业作品(有专任教师的推荐意见)。

3.被选拔参加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赛前训练,表现良好(有大赛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4.参与社会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业绩。

(三)自强自立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自立,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自助意识较强的学生。

2024大学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

2024大学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

2024大学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
以下是2024年大学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
1. 条件:申请普通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通常要求学生在该学年度内保持一定的平均成绩和综合评价。

2. 申请流程:学生需要通过学校指定的方式进行申请,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如成绩单、个人陈述和推荐信等。

3. 评定标准: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是评定普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通常会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学术论文和项目等因素。

4. 奖励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评定结果,学校将给予不同等级的普通奖学金,具体金额由学校确定。

奖励额度通常会根据申请人在评定中的排名和绩点来确定。

5. 奖学金使用:获得普通奖学金的学生通常需要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奖学金的使用目的和条件。

通常规定奖学金可以用于学费、书籍费、住宿费等相关学习用途。

6. 奖学金维持:获得普通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在接下来的学期或学年内维持一定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水平,否则奖学金可能会被取消或降低。

请注意,以上为一般性的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

建议咨询所在学校的奖学金办公室或查阅学校的相关政策文件以获取准确信息。

机电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机电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自设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请示报告校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关于奖学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2〕教字17号)精神,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拟设立机电工程学院(甲等、乙等、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机电工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精英奖、机电工程学院社会工作贡献奖、机电工程学院“先进班级体”(等4项)学生单项奖学金,现报请领导审批。

具体设奖项目及相关事项如下:一、机电工程学院(甲等、乙等、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一) 设奖目的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提高我院同学英语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我院学生的英语水平,特设机电工程学院(甲等、乙等、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

(二) 评奖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生活简朴。

4、(1)甲等英语学习优秀奖:英语六级525分以上。

(2)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英语四级560分以上。

(3)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英语四级525分以上。

5、评选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三) (等级/)额度/人数1、甲等英语学习优秀奖,500元/人/学年,人数不限。

2、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400元/人/学年,人数不限。

3、丙等英语学习优秀奖,300元/人/学年,人数不限。

二、机电工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精英奖(学科竞赛奖、创新科技活动奖、学术科技论文奖、专利成果奖)(一) 设奖目的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提高我院同学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科技活动、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的积极性,增强我院学生科技实践水平,特设机电工程学院课外学术科技精英奖(学科竞赛奖、创新科技活动奖、学术科技论文奖、专利成果奖)。

(二) 评奖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集体观念,树立集体荣誉感,促进学风院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我院在籍本科学生(国外留学生除外)的奖励,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各类奖励第三条学科竞赛奖(一)设奖目的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提高动手能力,锻炼心理素质,培养团结结合作精神,提升就业竞争力。

(二)评奖条件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2、在学科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机器人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大学生英语写作大赛等)中获得校级奖励的学生可参评学科竞赛奖;3、获省级以上奖励同学若已获学校突出才艺奖,不再参与此项奖励评选;4、多次获奖取最高两项。

(三)奖励等级/额度/人数1、校一等奖:300,校二等奖:200,校三等奖:100;2、人数不限;3、以获奖证书原件或经辅导员审核认定签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为评奖依据;4、颁发“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科竞赛奖”证书。

第四条课外学术科技奖(一)设奖目的积极鼓励大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室项目设计,提高实践能力,梳理知识,构建系统化知识结构,为考研、特殊人才保研或其它进修奠定基础。

(二)评奖条件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 在学校科技处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②获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③撰写并发表专著等;3、未出版的需有录用通知原件;已出版的需所发表刊物封面封底复印件及出版论文复印件;4、同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

(三)奖励等级/额度/人数1、期刊论文:SCI、EI、SSCI、AHCI、SCIE收录1500元;A类核心期刊(含社科SSCI、A&HCI、SCI会议收录、EIE)1000元;B类核心期刊500元;C类核心期刊300元;2、知识产权:授权发明专利1000元;受理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授权软件著作300元;3、专著:撰写并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500元;4、人数不限;5、颁发“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课外学术科技奖”证书。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5分)。

1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一)“特贫困生”奖学金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特贫困生”奖学金和“特贫困生”学习奖两项奖不得同时申请。

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

关于组织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及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贷〔2011〕19号〕精神及《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方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一、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我校2007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2008级、2009级、2010级在校本专科学生,本学年教育厅划拨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2名。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10—2011学年综合排名在专业年级人数的前5%;5、2010-2011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内均获得乙等〔含〕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6、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7、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1、10月9日—10月14日,各学院在学生中公布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奖励名额、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学生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申报,将申请书〔统一用宋体4号字A4纸打印〕、《(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2011学年上、下两学期成绩单、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学生的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进行等额初选,并将初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故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必须于12日5点前提交全部的推荐材料至管理与经济学院303办公室给魏蕾老师〔含电子版〕,。

2、10月15—23日,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名单,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3、10月24日,学生处将公示初选名单,同时将名单上报云南省教育厅。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引言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我院学生在学术、科研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提供经济支持和荣誉激励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必须在所有课程中保持优秀的学术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2.科研成果:在科研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包括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与科研竞赛等;3.社会服务:在校内和校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展示出良好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4.团队合作:在团队合作活动中表现出色,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能力;5.其他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学习态度、较强的创新能力等。

二、评定程序1.学院推荐:每学年结束时,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情况,推荐候选人;2.学生申请: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参与奖学金评定,并提交个人的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材料;3.材料审核: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评定筛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进行初步排名;5.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6.奖学金名额确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院审核意见,确定最终的奖学金名额;7.奖学金发放:学院将根据评定结果,在学年开始时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定结果公布1.奖学金获得者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上进行公示;2.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证书,以表彰他们在学术、科研和社会服务方面的杰出表现。

四、奖学金等级根据评定结果,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1.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不超过5%的学生获得,奖金额度最高;2.一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不超过10%的学生获得,奖金额度适中;3.二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不超过15%的学生获得,奖金额度较低。

五、奖学金管理1.奖学金发放的金额将直接打入获奖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2.奖学金获得者需要按照约定的规定进行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报告;3.奖学金获得者应当以身作则,为其他学生树立榜样。

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要求概述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一种对学术成绩突出的学生的奖励制度。

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不仅能够获得荣誉与奖金,还能够在学业上取得很多实际的利益。

因此,对于每一个学生而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目标。

成绩要求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成绩要求:1.学习成绩优异:成绩要求通常包括平均学分绩点、课程成绩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该具备较高的平均学分绩点,通常要求在3.5以上,部分高校甚至要求达到3.8以上的成绩。

2.专业课成绩突出:除了平均学分绩点外,优秀学生奖学金还会对专业课成绩给予特别的关注。

通常要求学生在专业课中获得较高的分数,并在相关课程或比赛中具备出色的表现。

3.学术研究能力:优秀学生奖学金还会考察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这可能包括参与学术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方面的表现。

对于科研类专业的学生来说,良好的研究能力通常是获得奖学金的重要条件之一。

4.综合素质评价:此外,一些学校还会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动、学生参与公益事业、学生的领导能力等。

这些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进一步提升获奖的机会。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意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还具有以下实际的利益意义:1.奖金资助:获得奖学金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资助,有助于减轻学费、生活费等经济压力,并提供更多学习投入的机会。

2.学术荣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将为学生增添一份学术荣誉,证明了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杰出表现,对于未来的学术职业发展有较大的帮助。

3.择业优势:一些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有合作关系,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将享受到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择业优势。

4.学术交流机会:一些优秀学生奖学金还会提供学术交流的机会,例如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优秀学生进行交流与合作等,对于学术成长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5.形象塑造: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提升学生的形象,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及申请流程介绍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及申请流程介绍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及申请流程介绍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院设立的一个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培养高尚品德的重要形式,旨在发挥激励作用,动员全体学生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工作,争取更好的表现。

评选标准:
一、学业成绩优秀。

平均分排名前20%的学生可以申请。

二、综合素质突出。

善于学习他人长处并加以吸收,同时注意弥补自己的不足,尤其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有良好行为、优秀成绩和突出贡献。

四、在社会和群众中表现良好,被公认为好的学生。

申请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包括个人信息、获得的奖项、参加的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二、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在校成绩单、实践经验证明、获得奖项证书、参加活动的证明等。

三、初审。

初审主要是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复审。

复审是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评分确定所获得奖学金的数额。

五、公示。

对通过复审的申请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六、颁发奖学金。

通过公示的申请者将会获得奖学金,在颁发奖学金时需要进行普及教育,让所有学生了解优秀学生的标准以及奖学金评选的流程。

总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标准非常严格,每个学生必须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行为规范等方面表现突出才有资格申请。

如果学生具备以上条件,建议积极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既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发挥潜力,也可以得到学院的认可,激励自己更加努力,继续向更高的目标挑战。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1. 引言理工学院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和奖励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确保奖学金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表现的不同,理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以下几个类别:2.1 学术奖学金学术奖学金是根据学生在学术方面的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的奖学金。

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等。

2.2 科研奖学金科研奖学金是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进行评定的奖学金。

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项目贡献、论文发表等。

2.3 社会服务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金是根据学生在社会服务领域的表现进行评定的奖学金。

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项目、社会责任等。

3. 奖学金评定流程奖学金评定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申请阶段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科研项目报告、社会服务证明等。

申请材料应以Markdown格式编写,并提交给指定的评审委员会。

3.2 材料审核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资格。

3.3 评审过程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分并排名。

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个学生的申请都能得到公正评价。

3.4 奖学金发放根据评审结果,学院将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可以是直接发放到学生的银行账户,或通过学院的财务部门发放。

4.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应明确、具体,并与奖学金类别相对应。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评定标准:4.1 学术奖学金评定标准•课程成绩:学生需要在各门课程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如平均绩点3.5以上。

•科研成果:学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的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学术竞赛:学生需要在学术竞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如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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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2.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期限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者(含良好或75分);
(6)在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中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
(一)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
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经济困难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学习进步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但外语过级成绩可适当
2.以学生在本班前学期智育基础分总评名次为起点,学生人数在30(含30)人以内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10名以上(含10名)者;学生人数在31—60人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15名以上(含15名)者;学生人数在60人以上的班级,学生本学期名次比上一学期名次上升20名以上(含20名)者,均可申请学习进步奖。

(三)社会工作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
3.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4.综合测评成绩在7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

(四)社会活动优秀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2.在校内外积极组织或参与公益活动及在校内外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生当中和社会上形成一定影响的,可申请社会活动优秀奖。

(五)突出才艺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2.在省级以上文艺比赛、学科知识竞赛及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学生(团队项目应是主力队员),可申请突出才艺奖。

(六)创新创业奖
在省级以上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团体项目应是排列于前三名的队员),或在科技活动中取得国
家专利的学生,可申请创新创业奖。

(七)校级“三好学生”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三好学生”的比例不得超过学生班级人数的4%;
2.凡学年内获得两次乙等(含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可参加评选。

(八)校级“三好学生标兵”
1.三好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一次,与三好学生同时评选,但不能兼评;
2.凡学年内获得两次甲等(含甲等)以上奖学金者均可参加评选,参评学生本人必须写出详实的总结交流材料。

(九)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从社会工作奖获得者中评选,评选人数不超过社会工作奖获得者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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