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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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油库安全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要列入领导第一条
议事曰程,健全组织,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
患,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条油库管理制度是油库工作经验的总结,是做好业务工作的依
据。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提高政治责任心
和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三条油库设计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油库设备和设施
要符
合设计图纸要求。
第四条油库油罐,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如又装重油、又
装原油,应按装原油设计油罐,原油罐可装重油,重油罐只能装重油,
不能混装其它油料。
第五条油库必须至少有如下制度:油库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
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油库工人不经培训、不经考试、不掌握操作
规程,不得独立操作。
第六条《油库设计规范》另订颁发。
第七条本制度条文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有矛盾时,应按国家规定
执行。
第二章接收油料安全生产
油车入库要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入库后认真核对证件,第八条
检验铅封,进行测量、化验,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作出记录,及时.
处理和上报。
第九条根据接受油料品种、牌号确定装油油罐。卸油前,先测量原
存油数,检查联络信号、静电接地装置、油泵、管道、透气阀和电气
设备及消防设备等是否良好,布置好消防和警戒人员。然后按规定流
程顺序,准确开启阀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并经现场值班员检查核对
无误后,方可卸油。如用同一条管道输送不同品种、牌号的油料时,
应将管道内原有油料放净或清洗,防止混油。
第十条装卸粘油时,根据温度和油种进行加温。注意检查加热器,
避免蒸气侵入油内。停止送气后,必须将蒸气管内的冷凝水放净。
第十一条接收桶装油料时,要防止开车门时油桶自行滚出。卸桶时
地上应放置垫桶物,不得直接抛掷。及时点清桶数,检查质量,清查
和处理漏桶。
第十二条洞库罐装油料收发时,一定要开启油罐呼吸管阀门。收
时,要有专人观察油面上升情况,防止油料溢入呼吸管。转罐时,要
适当关小阀门,减少流量,密切配合,协调动作,防止操作不当损坏
油罐。
第三章库存油料安全生产
要定期查库、测量和化验,注意研究和掌握油料质量变化第十三条
规律,做到胸中有数,实行科学管理。
查库:正常情况,不分桶装罐装,地上地下油罐,每天查库一次,新
灌桶油料和新建与大修后的油罐,装油第一周内每天二至三次。露天
存放的油料,遇气温气候异常变化、暴雨或大雪后,应酌情增加查库.
次数。每次查库后应做详细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
时上报。
立方立方米以上油罐每周两次;润滑油罐每月两次;测量:100 100
米以下油罐和架空罐测量次数自定,但地下掩埋的油罐测量,每月不
少于两次。新建、大修后的油罐,第一周内每天至少测量两次。每次
测量应认真做好测量记录,并与上一次测量结果核对,发现液面有不
正常变化,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处理。化验:按规定的项目和期
限执行。
第十四条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油罐装至安全容量,油罐内壁涂
防锈漆,定期清洗;夏季露天装轻质油料的油罐要设法降温;洞库油
罐、复土卧式油罐在油温基本稳定后,应采用密封储油等措施,改善
保管条件,减少自然损耗,延缓质量变化。
第十五条露天存放的桶装油料,要尽量隐蔽、遮盖,桶身要倾斜,
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垛位四周应设排水
沟。
第十六条库区、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做到设备无
锈蚀,
地面无油迹。
第十七条洞库储存的油料,要注意研究温、湿度变化规律,确定通
风时间。要搞好洞内的排、防水措施,降低湿度。要加强对设备的检
查、维护和保养,采取可靠的防锈措施,防止设备锈蚀损坏。要注意
观察和排除险石,定期放出呼吸管内的冷凝油(水)。
第四章全安防消
第十八条油库应以专职消防人员为骨干,建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
根据库区具体情况,划分消防区域,制订明确的报警信号,作出消防
预案。按照不同场所的需要设置消防工具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
护,
严禁挪作它用。要加强消防训练。
第十九条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禁止携带火
种、爆炸物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铁路机车送轻油入库,要加
挂隔离车,烟囱带防火星网罩,关闭灰箱挡板,不得在库内大开汽门
和清炉放水。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汽车、拖
拉机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地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第二十条油罐区内、铁路专用线及装卸台附近,禁止存放危险品、
爆炸品和其它易燃物资。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应分别存放在危
险品库房。
第二十一条消防道路上,不准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砖瓦、砂石翟
幌碍物品,以保证消防车通行无阻。
第二十二条厂区内之消防设备(是指泡沫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
四氯化碳灭火机、干粉灭火机、锹钩、水桶、砂子、海草席等)均属
于灭火专用,不准移作它用。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之灭火器材,必须统一编号,按号放置明显固定
位置。并由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列入交接班制度,如发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