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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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9•【字号】永政发[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永政发〔2006〕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转转变,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各级行政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逐步完善,质量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法行政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更加增强。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永政办发[2013]1号【发布部门】永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1.05【实施日期】2013.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5日永州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为推动永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永州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平稳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均增长19.9%,2010年达到73亿元,五年共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76亿元。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税利年均增长11%。

高新技术产业呈现持续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二)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010年,全市共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3家,入统企业39家,产值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1家,其中超10亿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2家,初步形成了以“零陵-冷水滩-祁阳”为主线的沿湘江高新技术产业带格局,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信息及机械制造业等高新领域发展迅速。

(三)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13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3项,取得各类科技成果151项,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19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1•【字号】永政办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1日永州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的通知》(交运函〔2023〕16号),永州市被确定为“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为加快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人民满意的原则,加快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通过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提升公交服务能力等手段,全面建成安全、便捷、智能、绿色、惠民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促进公交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双碳”战略目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8•【字号】永政办明电[2009]136号•【施行日期】2009.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09﹞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交通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快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精神,今后交通项目建设将采取以奖代投的办法,即“多完成任务的多奖多补、少完成任务的少奖少补、没完成任务的不奖不补”。

从现在开始,项目的争取向建设积极性高、任务完成好的县区、乡镇倾斜。

对县区和乡镇实行公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与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奖补资金、农村公路和大中修指标、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等五挂钩,原则上完成老任务再增新任务,特别是对已经开工的项目,凡因征地拆迁资金和矛盾协调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今后在项目争取和资金安排上不予重点支持,并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和交通公路建设其他指标。

二、加快建设进度。

对列入今年市政府重点考核的交通建设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对目前尚未开工的G207改造、G322祁阳绕城线、G322零陵段改造、S323新田至宁远等项目,各业主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想方设法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今年内顺利开工。

对已开工项目,各相关县区要抓紧征地拆迁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各施工单位要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力度,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建设进度;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章实施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严格奖惩兑现。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方案(2018-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方案(2018-2020)》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经厅同意,现将《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8年10月9日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落实方案(2018-2020)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湖南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健全安全体系,努力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深化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实际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聚焦问题瓶颈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大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

2.坚持创新发展。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

充分运用科技和“互联网+”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df永州市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干线公路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表

df永州市交通建设三年大会战干线公路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表
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东安县政府
陈宇荣
管湘衡
刘红安
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零陵区政府
区长
文锡亮
9
G207东安界牌至江华界牌井公路
项目管理、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双牌县政府市公路局
蒋千红蒋仕民
李长于杨小明
莫伯良杨小明李之扬
双牌县人民洞-尚仁里胡家村(K85+100-K92+900)
7.781
2723
2011.09
-2013.12
6000
完成60%路基及部分桥梁隧道工程
20000
完成全部路基、40%路面工程及80%桥梁隧道工程
18000
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双牌县政府
蒋千红
李长于
莫伯良
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道县政府
胡先荣
蒋燕飞
符征良
11
G207东安界牌至江华界牌井公路
项目管理、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道县政府市公路局
胡先荣蒋仕民
蒋燕飞杨小明
柏一秀
祁阳黎家坪-冷水滩交界处
13
7800
2013.06
-2015.06
完成前期工作、开展征地拆迁
完成全部路基、桥涵等工程
3000
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及交工验收
4800
33
项目管理、征地拆迁、矛盾调处
冷水滩区政府
何冲龙
周连湘
冷水滩马坪-祁阳交界处
30
18000
完成前期工作、开展征地拆迁
完成全部路基、桥涵等工程
项目管理
永州市公路局
蒋仕民
杨小明
唐高见
零陵柘塘-朱家(S216线K0-K20)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18•【字号】永政办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18日永州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奋力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省政府令第30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4〕7号)等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协助企业降低用电成本。

指导园区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变“零售”为“批发”。

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分析和节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电价政策。

支持园区和企业推进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和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国网永州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理区、永州经开区,下同)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各项措施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列出〕二、推广水电气网联动报装。

推行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费用”政策。

实现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网络通讯报装“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同踏勘、一并接入”。

普通高压用电客户用电报装,供电企业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

用水用气报装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交通管理信息科技化三年发展规划

交通管理信息科技化三年发展规划

word格式-可编辑-感谢下载支持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853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和《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853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结合临沂主城区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服务效能、规范执法为总体思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建设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服务实战,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强警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依托,全面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科技水平,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资源的整合共享、开发利用,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和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提高交通管理科技装备应用水平和交通民警执法装备科技含量;开展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公安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增强交通智能管控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进一步拓宽公安交通服务领域信息化应用,提高道路交通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快数据融合和挖掘、事故分析和对策智能生成、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分析、研判、决策、指挥;进一步壮大公安交通管理科技队伍,健全科技保障机制和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交通民警科技应用技能,确保科技强警措施的落实,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三、现状及业务需求分析(一)现状分析。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从网络建设来看,目前一、二、三级骨干网已经全部建成,公安信息专网接入率已经达到100%。

主城区7个交通管理服务站的公安网接入率达到100%。

从硬件平台来看,目前大队共配置各类计算机131台,民警配备率达到100%,以及执法记录设备、指挥调度设施、大屏幕、电教室等硬件设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26•【字号】永政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26日永州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技自强自立和“四个面向”,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充分激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创新投入的积极性,以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建设现代化新永州提供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3%以上,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研发经费支出比例不断优化,企业主体作用更加凸显,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研发经费占比逐步提升至8%,全市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达3%。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8•【字号】永政办函[2010]95号•【施行日期】2010.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交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0〕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交通体制加快交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9〕1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机构编制及人员安置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09〕15号)文件精神,2010年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县公路管理机构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县区公路局人、财、物成建制移交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体制,确保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公路部门经费保障。

根据湘政发〔2009〕13号、省财政厅湘财建函〔2010〕34号文件精神及省对县财政实行直接管理的要求,从2011年开始,省对市、县区公路部门的燃油税转移支付基数将直接拨付到所属地财政。

按照永政发〔2009〕15号文件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从2011年开始,各县区政府要将县区公路管理机构的财务收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其基本运行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各县区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客运站建设、渡改桥建设、危桥改造工程、安保工程等的配套投入,加快交通事业发展。

省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切块经费作为县区交通建设的自有财力,必须专项用于交通发展,原则上不得用于人员支出。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县区要制订应对预案,及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服从大局,服从组织,保持干部队伍稳定。

交通管理计划信息科技化三年发展规划规划

交通管理计划信息科技化三年发展规划规划

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实施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853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意见》和《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853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直属一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结合临沂主城区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服务效能、规范执法为总体思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建设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服务实战,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强警建设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为依托,全面提升公安交通管理科技水平,提高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资源的整合共享、开发利用,以信息化建设引领和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提高交通管理科技装备应用水平和交通民警执法装备科技含量;开展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公安交通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增强交通智能管控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进一步拓宽公安交通服务领域信息化应用,提高道路交通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快数据融合和挖掘、事故分析和对策智能生成、预警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分析、研判、决策、指挥;进一步壮大公安交通管理科技队伍,健全科技保障机制和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交通民警科技应用技能,确保科技强警措施的落实,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可持续发展。

三、现状及业务需求分析(一)现状分析。

1、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从网络建设来看,目前一、二、三级骨干网已经全部建成,公安信息专网接入率已经达到100%。

主城区7个交通管理服务站的公安网接入率达到100%。

从硬件平台来看,目前大队共配置各类计算机131台,民警配备率达到100%,以及执法记录设备、指挥调度设施、大屏幕、电教室等硬件设施。

2、信息化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7•【字号】永政发[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永政发〔2006〕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永州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七日永州市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目录一、科技发展的环境、基础和形势(一)科技发展的环境(二)科技发展的基础(三)科技发展的形势二、科技发展的原则、思路和目标(一)发展原则(二)发展思路(三)发展目标三、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四、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及专项(一)现代农业(二)新材料(三)机电制造(四)生物医药(五)节能与环保(六)信息化技术五、科技发展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培养科技人才(三)增加科技投入(四)扩大科技合作(五)优化科技环境“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构建和谐永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根据《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科技发展的环境、基础和形势(一)科技发展的环境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科教兴湘建设创新型湖南的主导战略,为科技发展营造前所未有的优良环境。

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为我市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和技术辐射带来了新的机遇。

我市“十一五”期间要实现GDP年均增长11.5%,2010年GDP总量突破600亿元的目标,对科技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需求。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2•【字号】永政办明电[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0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近段时间,我市连续发生多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和惨重的损失。

当前,春运即将启动,人流、物流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严峻。

为了迅速扭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志。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教育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认真分析局势,把握事故的规律、特点,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各运输企业、车主单位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单位驾驶人员加强教育管理,督促他们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专业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专业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突出,经处罚不改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为春运做好准备。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永政办函〔2018〕40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打造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永州市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暂行)》(永政发〔2018〕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统筹推进市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对标省内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准入环境、项目建设环境、区域融资环境、企业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园区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

2018年,以“产业项目建设年”和“执行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进市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年底前市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力争达到全省最少,市、县区政府办事事项和服务事项能下放的全部下放,行政审批归口管理改革全面完成。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永政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永政发〔20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永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把握“六大战略支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打好“发展六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增加值、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呈现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计划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进出口总额增长10%,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5.4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城镇调查失业率与全省保持一致,居民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速,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粮食产量稳定在60亿斤以上。

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6•【字号】永政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发展规划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永政发〔2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办委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6日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培优扶强、精准资源配置,放管结合、促进平等发展,市级统筹、县级具体实施原则,围绕做大根基、做活产业、做强企业、做优生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正向激励创业创新,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新永州建设。

二、发展目标(一)市场主体多起来。

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发展到40万户,其中企业6.7万户;到2025年末,力争突破60万户,其中企业11.85万户。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

到202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分别达到542户、272户、370户、103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实绩企业分别达到1500户、572户、571户、475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永政办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尽快扭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事故预防基础仍很薄弱,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仍然较多,特别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仍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尽职责,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民本理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四级”管理网络。

采取专业力量与群众力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在充实调整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加大管理和协调力度;各行政村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抓好安全宣传、配合管理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协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反映农村群众出行愿望等工作。

二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2005年-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2005年-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2005年-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15•【字号】永政发[2005]12号•【施行日期】2005.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州市2005年-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永政发〔2005〕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林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我市启动2005年至2007年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现就实施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一、认清形势,明确总体目标和要求近年来,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经济快速增长、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全市环境状况保持了基本稳定。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仍然严峻,主要表现在:城市环境污染防治能力薄弱,工业污染治理进展缓慢,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存在安全隐患,资源破坏、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问题比较突出。

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

今后三年我市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全市污染防治能力和监管能力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到2007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根本好转,环境状况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要求。

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环境优先理念,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原则,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增加投入,确保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主要环境问题(一)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增强水污染防治能力。

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潇水、湘江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湘江、潇水各城镇区段等环境敏感区水污染治理,实现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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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
发展三年规划
永州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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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十五公”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意见》,以科技强警战略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步伐,根据《湖南省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三年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省“金盾工程”建设为主线,以压事故,保畅通为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现代化水平和科学管理交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构建和谐交通提供科技支撑和保障。

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省交警总队科技处的指导下,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交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广泛应用先进科技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规范基层交警科技装备的配备应用,全市国、省道基本建成电子监测防控网络,公路交通管控和查缉能力显著提高;完善城市交通信号控制、视频监视、电子警察、兆无线集群通信等系统的集成应用,建成科学指挥、快速处置、高效灵活的现代化城市交通控制系统;培养一支科技管理水平较高、业务能力强和熟练掌握科技应用技能的科技人才队伍;理顺科技经费保障体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使科技工作走上正规化、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公安网络建设,构建数字化交通管理格局
⒈完善公安网络建设。

年底以前,全市大队联网率达到,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交警中队入网率在⒌⒍年底以前要分别达到%、以上和%。

电子警察和公路卡口的入网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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