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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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通风系统运行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二、管理职责1. 煤矿企业应设置通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工作。

2.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检修与保养、通风系统的监测与调整等。

3.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并组织实施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计划,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与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

3. 维修和更换通风设备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和验收。

4. 通风设备的运行参数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调整,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通风系统监测与调整1. 煤矿通风系统应配备可靠的自动监测设备,对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报警。

2. 监测数据要定期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定改进和调整措施。

3. 通风系统调整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五、应急措施1. 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2. 发生通风系统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3. 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六、监督检查1. 通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

2. 上级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七、违章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记录和通报。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即为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为确保企业通风安全,保障员工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通风系统的安全监控管理。

三、职责与义务3.1 企业职责3.1.1依法设立通风安全监测岗位,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

3.1.2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检修和更换老化设备,确保通风设备正常工作。

3.1.3定期做好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清理各类积尘。

3.1.4编制并及时更新通风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使用人员正确操作设备。

3.1.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通风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1.6定期组织通风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 通风安全监测员职责3.2.1按照职责制定的工作任务,进行通风设备的日常巡检。

3.2.2确保通风设备的正常工作,并及时上报设备运行异常情况。

3.2.3及时处理通风设备的故障问题,确保设备的及时修复。

3.2.4参与通风设备的维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2.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通风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通风设备安全管理4.1 通风设备的安全控制4.1.1通风设备的安全控制实施分级控制,设置专门操作人员,并进行操作培训和考核。

4.2 通风设备的日常管理4.2.1确保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设置维护保养计划,按时执行。

4.2.2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安全巡检,记录巡检情况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2.3设置通风设备使用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规定,提高使用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

五、通风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修5.1 定期安全检查5.1.1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5.1.2检查时重点查看设备的电气线路是否有松动、磨损等情况,有无异常噪音和异味。

5.1.3对通风设备的轴承、皮带等易损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

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第三条通风科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连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通风科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第五条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工(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调度汇报,矿调度和通风调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煤业集团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第七条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单位党政领导各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第八条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声光报警器、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经通风、调度、安管、机电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分别送通风和机电部门。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1、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系统”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

3、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

接入“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1029-2019标准的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d。

4、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或与该监控系统联检通过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5、煤矿“系统”必须实现矿、集团公司XX公司、省监测监控中心的三级联网,确保实现监测数据的多级监管。

二、安全(瓦斯)监控系统功能及地面机房配置1、“系统”必须具有模拟量、开关量、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用来监测甲烷(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负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2、“系统”必须具备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3、“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并且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甲烷(瓦斯)浓度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复电功能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

4、“系统”必须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并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和操作记录功能。

5、“系统”必须具有异地断电/复电功能。

6、“系统”巡检周期不大于30s,监控分站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2s,系统异地断电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60s。

7、“系统”的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热备份,24h不间断运行。

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优先考虑实现热备)。

当一台或多台主机进行维修、升级等工作影响到热备功能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8、中心站应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风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确保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因空气污染而导致的健康问题。

三、责任与权限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人有责任保障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对通风设备进行安全维护和定期检查。

2. 通风管理人员有权对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内部进行通风情况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进行处理。

3. 所有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遵守通风管理制度,保持空气流通,不擅自更改通风设备设置。

四、通风管理措施1.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转,没有阻塞和故障。

2. 对于通风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和维护,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3. 制定通风计划,保证各个工作区域的通风时间和频率,合理安排通风时间,减少工作区域内的有害气体积聚。

4. 加强对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通风设备的清洁、整洁,减少灰尘的堆积和设备的阻塞。

5. 在通风设备周围设置警告标志,防止通风设备被移动或遭到破坏,保障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内部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五、应急措施1. 当发生通风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过备用通风设备进行通风,确保工作区域内的空气质量。

2. 当发现通风设备存在严重故障,无法及时修复时,应立即撤离工作区域,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在通风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开启窗户、调整工作站位置或者增加通风设备数量等方式改善通风情况。

六、记录与报告1. 通风管理人员应定期记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检修情况以及通风效果等信息,并进行报告、汇总和分析。

2.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通风管理人员应立即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监督与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通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规程》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及相关企业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三、管理机构1. 矿长(或企业负责人):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实施和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短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各个部门的执行情况。

3. 监测监控系统部门:负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对系统进行日常监测和巡检。

四、制度内容1. 系统建设(1)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风速、氧气浓度、有毒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监测设备,以实现对矿井通风情况的及时监测。

(2)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系统运行(1)矿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测试,保证系统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系统运行期间,应当注意监测系统的实时数据,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

3. 系统管理(1)矿山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系统管理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4. 突发事件处理(1)一旦发生通风安全事故,系统应当及时报警并自动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2)矿山应当建立完善的通风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具体措施。

五、制度执行1. 矿山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2. 矿山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矿山应当加强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投入,确保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效率。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矿长(或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生效。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

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通风安全,防止空气污染和有害气体积聚,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制定本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风效果的达标,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通风设备以及相关工作岗位。

四、职责和义务1. 企业负责人:(1) 负责制定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执行;(2) 按时组织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3) 保障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通风效果达标;(4)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检测和维修,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 监测责任人:(1) 负责监测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通风效果;(2)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巡检和监测数据的记录;(3)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通风效果不达标的情况,及时上报给企业负责人,并协助处理故障。

3. 员工:(1) 遵守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通风设备;(2) 发现通风设备故障或通风效果不达标的情况,及时向监测责任人报告;(3) 配合通风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通风安全知识。

五、通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 维护和保养计划:(1) 按照设备使用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并确保维护计划的执行;(2) 根据设备的维护手册进行维护工作。

2. 维护和保养内容:(1) 定期清洁通风设备,保持畅通;(2)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3) 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润滑和调整。

3. 维护和保养记录:(1) 对每次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一年;(2) 记录维护和保养所用材料和工具的消耗情况。

六、通风效果的检测与评估1. 检测方法:(1) 采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对通风效果进行定量评估;(2) 对不同的区域和岗位设置合理的测试点,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部分解读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部分解读


评分方法
4.大项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A 100 C ……1…0…0 (B1)
…………………
式中: A——实得分数; B——缺项标准分数; C——检查得分数。
Ⅱ 分表
表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
通风标准化评分表内原标准十一大项合 并变更为十大项,具体内容见下:

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体系通风部分修改主要变化
解读
2020.06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公布试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 法》(煤安监行管【2020】 16号,以下称新标准),将 于2020年7月1日起试行。
新标准 第8部分 质 量控制 通风 由原标准 通风 专业11个大项架构顺序和考 核评分方法合并变更为10个 大项,修改内容参照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 准。现将主要变化条款进行 解读,不当之处请指正!
通风部分提纲
Ⅰ 工作要求及评分方法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二、评分方法
Ⅱ 表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一、通风系统
二、局部通风
三、通风设施
四、瓦斯管理
五、突出防治
六、瓦斯抽采
七、安全监控
八、防灭火
九、粉尘防治
十、爆破管理与基础
工作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主要变化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主要变化

工作要求(风险管控)具体内容
6.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 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简称AQ1027)规定;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 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以下简 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以下简称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 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 (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 运行正常,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以下简称 GB51078)规定。

通风安全监控一般规定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一般规定范本

通风安全监控一般规定范本一、引言本文为通风安全监控的一般规定范本,旨在确保工作场所的通风安全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办公室、商场、学校等。

二、通风安全管理目的通风安全管理旨在优化室内空气质量,减少有害气体和污染物的滞留,防止空气传播疾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健康状况。

三、通风安全管理责任1. 工作场所负责人应制定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 实施通风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由通风安全负责人负责,并向工作场所负责人汇报。

四、通风设备及条件要求1. 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并定期检测设备的正常使用情况。

2. 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设备畅通,不得存在堵塞或损坏的情况。

3. 工作场所的通风设备应按照规定运行时间,确保充分的通风换气。

五、通风安全管理措施1. 工作场所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 室内有害气体的排放源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或排放,以减少对员工的危害。

3. 工作场所应定期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燃气设备使用时应配备烟道,并确保烟道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5. 在有害气体浓度较高的工作区域,应设置专门的通风设备,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六、应急响应与灾害防护1. 工作场所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通风事故应急处理的流程和责任。

2. 应定期组织通风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3. 工作场所应配置相应的应急设备,以便在外部通风故障时能够及时转为内部通风。

4.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加强对通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防止设备损坏或故障。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 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通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通风安全管理的重视。

2. 应进行定期的通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通风设备使用的技能和意识。

3. 工作场所应向员工提供通风安全知识的宣传材料,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样本____县____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与高效化,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制度1. 严格执行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执行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的评估工作。

2. 制定并落实采煤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执行与管理制度。

3. 完善所有支护器材的基础台账管理。

4. 设立单体支柱观测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5. 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其有效性与针对性。

6. 健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提升生产现场管理水平。

7. 每月末,由矿质量验收小组对所有采煤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评定等级。

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 确保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签字等环节齐全有效。

2. 作业地点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有效的个体防护。

3. 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需符合标准,性能稳定可靠。

4. 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设施需符合相关要求,确保运行安全。

5. 掘进作业中的顶板管理需严格遵守《规程》要求。

6. 每月末,由矿验收小组对所有掘进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并评定工程等级。

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 机电设备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且各项指标需符合标准要求。

2. 安全保护装置需齐全、可靠,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

3. 职工需按计划接受培训与复训,确保持证上岗。

4. 设备管理应合理选型、及时安装与调试,确保正确使用与精心维护。

5. 设备需按规定及时进行测定与检验。

6. 设备应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7. 技术资料需齐全、完整,并符合相关要求。

8. 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 确保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标准,运输设备完好率需达到规定比例。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模版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模版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保障矿工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与通风有关的工作。

三、责任与权限1.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主任负责通风管理工作,并对通风工作负全权。

2. 通风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通风相关工作。

3. 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备的运行与维护1. 通风设备应按照标准配置,确保设备的完好运行。

2. 定期对通风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稳定运行。

3.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进行修复。

4. 对风筒、排风机等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五、通风系统的监测与调整1. 通过监测设备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2. 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时,需事先制定详细的调整方案,并由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3. 在调整通风系统时,需将相关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并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通风系统的风量调节1. 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通风系统的风量调节。

2. 风量调节的具体操作应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

3. 风量调节前,需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同时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

七、通风系统的紧急处理1. 在通风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通风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处理情况。

八、记录与报表1. 对通风工作进行记录,包括日常巡检记录、设备维护记录、通风系统调整记录等。

2. 定期编制通风工作报表,并报送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领导。

九、培训与教育1. 对通风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通风管理能力。

2. 对煤矿工人进行通风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

十、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业安全指挥中心所有,如有补充或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维护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配置1.1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配备完善且稳定的硬件设备,包括传感器、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设备等。

1.2 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保证数据的采集准确、更新及时。

2、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2.1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巡检,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2 监控系统应当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3 监控系统数据记录应当保存至少半年以上,以备查阅。

3、通风系统安全运行要求3.1 通风系统应当确保通风口畅通,风力充足,防止堵塞或风力不足导致通风效果不佳。

3.2 通风系统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设置工作模式,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3.3 通风系统应当做好设备的检修与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避免事故发生。

第三章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管理责任1、系统管理员负责通风系统的日常运行监管及应急处理。

2、通风系统操作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程序,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供应商应当保证设备质量及售后服务。

4、各单位负责为通风系统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四章通风系统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一旦通风系统发生异常,监控系统应当立即发出告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通风系统操作员应当遵守预案要求,保证员工安全疏散。

3、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及记录,提出改进建议,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执行,各相关岗位应当配合落实。

2、定期对通风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及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3、若发现制度执行不当或存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进行相关警示教育。

第六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对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作出修改时,应当重新审议并报批后执行。

3、其他未尽事项,可由管理部门提出并制定相关规定。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3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6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8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9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0八、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2九、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

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标准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2007年1月4日2007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

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3。

5 风压传感器wind pressure transducer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点通风压力的装置。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工的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维护,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1. 矿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监测和管理工作。

2. 矿主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通风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

3. 矿主单位应配备通风系统操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操作通风系统的能力。

四、通风系统设计1.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和气流分布合理。

2.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日常生产和事故应急情况,保证通风系统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正常工作。

3.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矿井的特殊情况,如深度、煤层性质、瓦斯情况等,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五、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通风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可靠。

2. 通风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通风设备的维修要有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六、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1. 通风系统的参数包括风量、风压、氧浓度、瓦斯浓度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测。

2. 通风参数的调整应根据矿井的生产情况和气象条件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3. 通风参数的监测应定期进行,记录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通风系统安全管理1. 通风系统属于矿井的重要设施,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通风系统的使用。

2.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防止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破坏,预防通风事故的发生,制订通风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3.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应与矿井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八、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1. 随着科技的发展,通风系统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为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强化责任落实、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的机制。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中心、监控设备、监测仪器等。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应当满足安全监测监控的需求,确保监测监控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进行定期的自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测试,增强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提升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第四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范。

2024年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2024年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2024年煤业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确保矿井通风安全运行,维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在煤业安全指挥中心的统一管理下执行。

第三条通风管理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正常运行和防止瓦斯突出和煤尘爆炸的关键措施。

第四条通风管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矿山实际情况,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第五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通风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煤矿企业负责具体的通风管理工作。

第二章通风管理组织第六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设立专门的通风管理部门,负责通风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通风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通风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煤矿通风管理制度,明确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二)负责通风设备的选型、购置和维护保养工作;(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通风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四)定期开展通风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开展通风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设立通风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的通风管理人员。

第十条通风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

第三章通风设备的选型与购置第十一条通风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矿井的规模、矿井构造、煤层气体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第十二条通风设备的购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设备应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二)设备的性能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较低的能耗;(三)设备供货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在购置通风设备前,应进行设备性能测试和能耗评估,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效益。

第四章通风系统运行与维护第十四条通风系统运行过程中,应进行定期巡视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02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部分)

202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风部分)

三、通风设施
密闭
1.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 置栅栏;密闭前无瓦斯积聚。所有导电体在密闭处断开(在用管路采取绝缘措施处理的除外)
2.密闭内有水时设有反水池或者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设有观 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或者带有水封结构
三、通风设施
2.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严格执行;现场设置爆破 图牌板 3.爆炸物品现场存放、引药制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
4.残爆、拒爆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七、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工作制度
1.有完善的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安全监控和爆破等专业管理制度,各工种有岗 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边,周边及围岩 不漏风;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者抹面或者喷浆,抹面的墙面1m2内凸凹深 度不大于10mm
3.设施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4.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风门及采空区密闭每周、其他 设施每月至少检查1次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有设施检修记录及管理台账
七、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职工素质及岗位规范
1.区(队)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
2.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 规范操作,无“三违”行为;作业前对作业范围内空气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及作业地点支护和顶底板 完好状况等实时观测,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封闭时限
及时封闭与采空区连通的 巷道及各类废弃钻孔;采 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 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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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煤矿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标准版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集团公司所属各矿必须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和专业维护人员。

3、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5、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6、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7、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8、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风门开闭传感器。

9、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瓦检工必须每班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和
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

±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11、监测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矿井监测日报上,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值班干部审阅签字,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总调度备案。

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
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1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调校1次。

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矿井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汇报矿井领导及集团公司总调度,并提出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安监局。

14、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15、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
置甲烷传感器。

16、瓦斯涌出量超过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在工作面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17、在编制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18、高瓦斯、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19、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和甲烷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风
速和甲烷传感器,对主要通风机进行在线监测。

20、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21、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和受火区威胁的矿井,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22、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设置开停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23、地面煤炭运输系统的煤仓上口和容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报警、达到1.5%时切断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电
源。

24、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其电缆,属于采掘区域的应由所在采掘区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监测管理机构汇报。

25、若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26、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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