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和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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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和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标准
6.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砂石为垫层材料的换填垫层法地基处理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基坑、基槽等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含其下有暗沟、洞穴)的地基处理施工。
不适用于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或渗透系数小的黏性土地基。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2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T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JGJ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
JGJ104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6.3 术语
6.3.1 砂石地基
采用砂或砾石(碎石)混合物,分层回填夯实或压实的一种软弱土层换填处理地基。
6.3.2 地基处理
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或消除地基土的不良工程性质(如黄土的湿陷性、膨胀土的胀缩性、松散砂土的液化性质等),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处理地基的方法。
6.3.3 换填垫层法
挖去地表浅层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回填碎石、卵石、砂夹石、土夹石;砂、石屑;粉质黏土,灰土;粉煤灰等材料,并夯压密实,形成垫层的地基处理方法。
6.3.4 压实系数
土在施工时实际达到的干密度与室内采用击实试验得到的最大干密度之比。通常用以表示填方的密实度要求和质量指标。
6.3.5 颗粒级配
表示砂石中粗细颗粒搭配的情况,是评定砂石质量的技术指标之一。
6.3.6 天然级配砂石
不需加工,开采后直接使用的天然级配砂石。
6.3.7 人工级配砂石
根据砂石密实度的要求,按试验确定的砂石级配比例进行拌合的砂石。
6.4 施工准备
6.4.1 技术准备
6.4.1.1 根据设计要求选用砂或砂石材料,经试验检验材料的颗粒级配、有机质含量、含泥量等,确定混合填料的配合比。
6.4.1.2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设计要求的压实系数、填料种类、施工条件等,进行必要的压实试验,确定砂石料含水量控制范围、摊铺厚度和夯实或碾压遍数、机械碾压速度等参数。根据现场条件确定施工方法。
6.4.1.3 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环保、文明施工交底。
6.4.2 物资准备
6.4.2.1 天然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等,有机物含量不超过5%、含泥量应小于5%,颗粒级配应良好。采用细砂、粉砂时,应掺入一定数量粒径在20mm~50mm的碎石或卵石,且要分布均匀。6.4.2.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植物残体及垃圾。用作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6.4.3 施工机具准备
6.4.3.1 施工机械
压路机、振动式压路机、平碾、推土机、平板式或插入式振捣器、翻斗车等。
6.4.3.2工具用具
钢叉、平头铁锹、铁耙、喷水用胶管、小线或细铅丝、手推车等。
6.4.3.3监测装置
水准仪、钢尺等测量放线仪器、质量检测、土工试验设备。
6.4.4 作业条件准备
6.4.4.1 设置控制铺填厚度的标志,在基坑(槽)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楔。
6.4.4.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6.4.4.3 铺填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蔽工程验
收手续。
6.4.4.4 砂或砂石材料已按设计要求的种类和需用量进场并经验收符合要求。混合填料的配合比已经试验确定。
6.4.4.5 主要夯(压)实机械已进场并试运转,能够满足施工的需要。
6.4.4.6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
6.5 施工工艺
6.5.1 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艺流程见图6-1。
6.5.2 操作要求
6.5.2.1 基层处理
砂或砂石地基铺填之前,应将基底表面浮土、淤泥、杂物清除干净,槽侧壁按设计要求留出坡度。铺设前应经验槽,并做好验槽记录。
6.5.2.2 抄平放线、设标桩
在基槽(坑)内按5m×5m网格设置标桩(钢筋或木桩),控制每层砂或砂石的铺设厚度。
6.5.2.3 分层铺筑砂石
a) 采用人工级配砂石混合料拌匀应先将砂和砾石按配合比过斗计量,拌合均匀,其质量均应达到设计的要求或规范的规定。
b) 铺填砂石的每层厚度应根据经试验确定的摊铺厚度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可按150mm~200mm,不宜超过300mm。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
c) 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土面应挖成踏步和斜坡形,接槎处应注意压(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槎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m~1.0m,并应充分压(夯)实。
d) 铺筑的砂石应级配均匀。如发现砂窝或石子成堆现象,应将该处的砂子或石子挖出,填入级配好的砂石。
图6-1 砂石地基施工工艺流程
6.5.2.4 分层夯(振)实或碾压
a) 夯(振)实或碾压的遍数、碾压的速度,由现场试验确定。用蛙式打夯机时,应保持落距为400mm~500mm,要一夯压半夯,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一般碾压不少于4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500m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b) 采用平板式振捣器平振法施工时,用平板式振捣器往复振捣,往复次数以简易测定密实度合格为准。振捣器移动时,每行应搭接1/3。
c) 采用插振法施工时,以振捣棒作用的部分的 1.25倍为间距(一般为400mm~500mm)插入振捣,依次振实。每层接头处应重复振捣,插入式振捣棒振完后所留孔洞应用砂填实;在振捣第一层时,不得将振捣棒插入下卧土层或基槽(坑)边坡内,以避免使软土混入砂或砂石地基而降低地基强度。
d) 采用不同压实机具的压实方法和要求见表6-1。
压实机具或压实方压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