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职场陷阱曝光:发工资避税 离职吃大亏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对于许多初入职场或者已经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来说,职场就像一个充满挑战和未知的迷宫,其中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陷阱。
如果不小心陷入,可能会给自己的职业发展带来阻碍,甚至影响到个人的身心健康。
那么,职场上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呢?第一个常见的陷阱是“过度加班陷阱”。
在一些企业中,加班文化盛行,员工被要求长时间工作,甚至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和家庭生活。
虽然在短期内,通过加班可能会完成更多的工作任务,给领导留下“努力工作”的印象,但从长远来看,过度加班会导致身心疲惫,工作效率下降,甚至影响到工作质量。
而且,长期处于这种高压状态下,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失去对工作的热情和创造力。
第二个陷阱是“职场人际关系复杂陷阱”。
职场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有些人为了争夺利益,可能会在背后搞小动作,拉帮结派。
比如,故意在领导面前说你的坏话,或者在团队合作中给你使绊子。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些复杂的人际关系,很容易被卷入是非之中,影响自己的工作心情和职业发展。
第三个陷阱是“职业发展迷茫陷阱”。
很多人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会发现自己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感到迷茫。
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也不清楚自己的职业目标是什么。
这种迷茫可能是由于对自身能力和兴趣的认识不足,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清晰的职业规划。
如果不能及时走出这种迷茫,很容易在职场中随波逐流,浪费宝贵的时间和机会。
第四个陷阱是“薪酬待遇不公陷阱”。
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薪酬待遇不公平的现象。
比如,同样的工作岗位,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相似,但薪酬却相差很大。
或者,自己的工作表现出色,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薪酬提升和奖励。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会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第五个陷阱是“频繁跳槽陷阱”。
有些人觉得在一个公司待得不如意,就频繁跳槽,希望能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然而,频繁跳槽可能会让自己的简历看起来不够稳定,给新的雇主留下不好的印象。
而且,每次跳槽都需要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这也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北京一中院提示劳动用工领域六大陷阱
北京一中院提示劳动用工领域六大陷阱中国法院网讯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劳动立法不断完善。
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更为严格,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
近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一年多来审结的53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传统的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引发的争议逐渐减少,而一些用人单位转而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现象不断增加。
这些违法手段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使得劳动者在诉讼中举证难、维权难,法院在处理这些争议时也存在认定难、处理难的困境,这些隐蔽违法的新现象造成了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死角”,较一般违法行为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在五一劳动节前夕,一中院法官提醒社会相关部门、人士对以下六种“隐蔽违法行为”应予以关注:现象一:工资发放两条线隐瞒实际工资数额典型案例:华某于2004年12月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09年10月,科技公司为华某出具推荐信称,华某在该公司任总裁助理兼技术总监,因公司发展方向等原因华某离职,公司即日起与华某解除劳动合同。
同年11月,科技公司与华某办理了交接手续,并向华某支付补偿金2万元。
随后,华某以科技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提起仲裁及诉讼,要求科技公司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
诉讼中,华某提交书面说明、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
科技公司对工资发放明细表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同时指出该证据表明,华某月工资为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双方认可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看,部分工资发放明细表显示华某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
华某主张其实际月工资为10 000元,张某、冯某名下的工资亦是华某本人的工资。
但科技公司称张某、冯某是华某工作团队的非全日制员工,向其二人发放的系劳动报酬,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职业骗薪资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职业骗薪资面临哪些法律问题在现代社会中,职业骗薪资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雇主或者员工会采取一些不公平或者违法的手段来获取更高的薪资,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雇主的权益,也损害了整个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行。
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职业骗薪资背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虚假简历和资质造假虚假简历和资质造假是职业骗薪资中常见的手段之一。
某些求职者可能会在简历中故意夸大自己的工作经验、技能水平或者教育背景,以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
而一旦这种虚假或者夸大的事实被揭穿,雇主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追责,包括解雇、索赔等。
二、加班和工时欺诈加班和工时欺诈也是职业骗薪资中常见的情况。
一些雇主可能会违法规定,不给员工支付加班费或者在工时记录上做手脚,以减少薪资支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面临罚款、赔偿员工等法律风险。
三、偷税漏税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会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减少应支付的薪资。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也对国家财政造成了损失。
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四、违法离职与竞业限制在一些行业中,特别是对于高薪职位,雇主通常会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
然而,一些员工可能会违反协议离职,直接向竞争对手泄露或者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也破坏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一旦被发现,员工可能面临经济赔偿和法律追责。
五、招聘歧视和性别薪资差距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会采取歧视性的招聘行为,对不同背景或者特定群体的求职者实施薪资歧视。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也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和舆论压力。
针对职业骗薪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关立法和法规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求职者和雇主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权益的实施和维护,共同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作。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当我们踏入职场,满心期待着展现自己的能力,追求事业的成功时,却可能在不经意间陷入各种陷阱。
这些陷阱不仅会影响我们的职业发展,还可能给我们带来心理上的困扰和压力。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职场上常见的陷阱。
一、过度加班的陷阱在一些工作环境中,加班似乎成了一种常态。
老板或上级的一句“这个项目很紧急,大家加加班”,就让员工们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
然而,过度加班不仅会损害我们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形成恶性循环。
长期的过度加班还会让我们失去生活的平衡,影响家庭和社交关系。
更重要的是,有些公司可能会利用员工的“奉献精神”,将加班视为理所当然,而不给予相应的补偿或奖励。
二、职场人际关系的陷阱职场中的人际关系复杂而微妙。
与同事、上级和下属之间的相处,都需要我们小心谨慎。
有时候,为了融入某个小团体,我们可能会被迫参与一些违背自己原则的活动,或者在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中耗费大量的精力。
此外,过度依赖某个人际关系,比如与某个上级关系过于亲密,可能会在对方离开或关系破裂时,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可能会因为害怕得罪人而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导致自己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职业发展规划的陷阱很多人在进入职场时,并没有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
他们可能只是随波逐流,看到哪个行业热门就涌入哪个行业,或者在一个岗位上干了很久,却没有思考过自己的职业晋升路径。
这样很容易导致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迷失方向,错过一些重要的机会。
另外,有些公司可能会给员工画大饼,承诺一些看似美好的职业前景,但实际上却无法兑现,让员工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四、薪资待遇的陷阱在求职过程中,薪资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然而,有些公司可能会在招聘时故意模糊薪资结构,或者给出一个看似不错的底薪,但却隐藏着各种苛刻的绩效考核条件,导致实际到手的工资远远低于预期。
还有些公司可能会以“年终奖”“项目奖金”等形式来吸引求职者,但最终能否拿到这些奖金却充满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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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个税,很多人就想到什么筹划啊,甚至很多人还跟人炫耀我们公司的福利好:每个月还可以1000元的报销额度呢?你们公司呢?……听到这话,还没交过个税的你,是不是哭晕在办公室啊。
税务政策正一步一步在规范会计人的工作方式,整体在提高行业的发展,但是依然有不少企业不以为然,各种方式偷税漏税避税,提醒大家最近各地税务都在加大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务清查,对于一切偷税的违规行为,严查严打!
请禁止这七种避税方式
结合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目前这7类个税违规手段一经查出必受罚。
1、到处找发票抵税,造成费用异常!
其实这样操作很多企业都感觉比较简单,比如每个月员工找2000元发票去报销,很多会计图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计入什么福利费、差旅费等。
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期间费用异常。
之前爆料过,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油费超过物流公司了。
不查你,查谁啊!
2、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
当移动支付成为潮流的时候,你们还在苦苦的用现金发工资。
你自己想一下正常吗?公司基本户都有,员工也不少。
公司也不在偏远山区。
据不完全统计,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
此类企业请注意,再有这样的做法将你会承担后果的。
3、补贴不申报个税。
职场新人如何规避辞职陷阱
职场新人如何规避辞职陷阱初入职场,辞职或许是不少新人会面临的一个选择。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谨慎处理,可能会陷入各种意想不到的陷阱。
对于职场新人来说,了解并规避这些辞职陷阱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辞职陷阱。
简单来说,就是在辞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个人职业发展、经济利益、声誉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个常见的陷阱是忽视辞职流程和规定。
很多公司都有明确的辞职流程,比如提前多少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向哪些部门和人员汇报等。
如果职场新人不了解或者不遵守这些流程,可能会被认为是违规离职,从而给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可能影响到离职手续的办理和工资的结算。
比如说,小王刚入职一家公司不久,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一时冲动,当天就口头向领导提出辞职,然后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
结果公司以旷工为由扣除了他部分工资,并且在他的离职证明上写了不好的评价,这对他后续找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个容易掉进去的陷阱是没有妥善处理工作交接。
有些新人觉得反正要走了,对工作交接敷衍了事,没有将手头的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未完成的任务等清晰地交接给同事或上级。
这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比如,小李在离职时没有认真交接工作,导致接手他工作的同事在处理一个重要项目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公司因此追究了小李的责任,甚至影响了他在行业内的口碑。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协议。
有些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包含竞业限制条款。
职场新人可能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或者没有意识到这个条款的重要性。
如果在离职后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和经济赔偿。
例如,小张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离职后很快就去了一家竞争对手的公司,结果被原公司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
那么,职场新人应该如何规避这些辞职陷阱呢?第一,在入职时就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特别是关于辞职流程、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方面的条款。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法务部门咨询。
这些常见的职场陷阱你中招了吗
这些常见的职场陷阱你中招了吗身在职场,犹如在一片看似平静却暗藏玄机的海洋中航行。
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各种陷阱,影响职业发展,甚至给个人带来极大的困扰。
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那些常见的职场陷阱,看看你是不是曾经中过招。
陷阱一:不合理的工作分配有些公司或者领导,在分配工作任务时,完全不考虑员工的能力和工作量,一味地把各种任务堆到一个人身上。
这就导致员工压力过大,工作质量下降,甚至影响身心健康。
比如说,小王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运营,本来负责的只是平台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但领导觉得他能力不错,又给他额外安排了数据分析、用户调研等一堆工作。
小王每天忙得晕头转向,连周末都在加班,结果不仅本职工作没做好,新安排的任务也是漏洞百出。
最后,小王因为长期的高压和疲惫,身体出现了问题,不得不请假休息。
这种不合理的工作分配,不仅让员工疲于奔命,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整个团队的进度。
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和领导沟通,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能力范围,避免被过度压榨。
陷阱二:职场中的“画大饼”很多老板都喜欢给员工画大饼,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却从不兑现。
比如,承诺项目成功后有丰厚的奖金、升职加薪,但当目标真的达成时,却找各种借口推脱。
小李在一家创业公司,老板经常给他洗脑,说公司未来要上市,到时候他就是元老,能拿到大量的股权。
小李被忽悠得热血沸腾,拼命工作,为公司拉业务、做方案。
结果公司发展得不错,但小李期待的奖励却一点都没有。
他去找老板,老板却说是公司目前还需要资金投入,让他再等等。
可这一等,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对于这种“画大饼”的行为,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虚幻的未来冲昏头脑。
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要关注实际的回报,如果发现老板只是空谈,就要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是否要做出调整。
陷阱三:办公室政治办公室里的人际关系复杂,有时会形成各种小团体和派系斗争。
如果你不小心卷入其中,可能会成为牺牲品。
比如,小张刚进入一家公司,就被两个老员工拉拢,让他加入他们的阵营。
6个职场新型潜规则让你悄悄丢饭碗
6个职场新型潜规则让你悄悄丢饭碗发工资避税离职吃大亏华某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庭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
但是,单位却指出,根据该工资发放明细表,华某的月工资仅为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其实际月工资为1万元。
法官说法:目前普遍存在的状况是,单位将工资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在计算加班费及缴存社会保险时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缴纳,实质上降低了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以避税为目的,将工资发放至其亲属或其他多人银行卡账号下。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很难证明自己工资的实际数额,因而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计算、各类社会保险的缴存基数计算上都处于举证劣势,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没经过清算企业关了张还有一些小企业,在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等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发现企业已经注销了,案款无法得到执行,胜诉判决变为一纸空文。
法官说法:对此种行为,考虑到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会简单以企业注销为由裁定驳回员工诉讼请求,而要根据实际情形以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清算组为当事人,找到责任的实际承担者。
同时,法官建议工商部门审慎审查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工资清偿完结的证明,有效避免劳动者讨薪无门的情形出现。
两个子公司轮流签合同某地产集团建立了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两家单位。
柳某从2006年入职滑雪俱乐部,几年来却轮番和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劳动纠纷后,滑雪俱乐部只承认和柳某有最后1年的劳动合同,而柳某则指出,滑雪俱乐部与户外公司是一家单位,只是两块牌子而已,劳动补偿金应当从2006年入职开始计算。
一中院审理后,通过多种证据,确认柳某与滑雪俱乐部一直存在连续的劳动关系。
法官说法:目前有的企业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规避法律规定,让下属公司轮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几家公司相互借调劳动者等。
有关薪酬的6个危险陷阱
有关薪酬的6个危险陷阱
高级管理人员每天都在做薪酬决策,而且,他们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做决策。
由于越来越多的公司趋于只将基本薪资作为其薪酬的较小部分,探讨以其他的财务方式解决薪酬问题,因此,管理人员就面对许多最佳薪酬支付方式建议的困扰。
遗憾的是,这些建议大部分都是错误。
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的做法还是现在公众对薪酬的讨论,很多都是误导性的或错误的。
结果,企业家们对支付薪酬的方式及原因一直持有错误的想法,特别是他们认同有关薪酬的6个危险陷阱。
1、劳动力工资和劳动力成本一样。
2、降低劳动力工资会降低劳动力成本。
3、劳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很大部分。
4、保持低劳动力成本就能创造一种持久而有效的竞争优势。
5、个人奖励工资可以改进工作绩效。
6、人们主要是为金钱而工作。
办公室工作中这六个陷阱,你中招了吗
办公室工作中这六个陷阱,你中招了吗办公室是现代人工作的主要场所之一,而在办公室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陷阱,这些陷阱容易让人陷入困境。
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述关于办公室工作中的六个陷阱,看看自己是否曾中招。
陷阱一:缺乏沟通在办公室工作中,与同事和领导之间的有效沟通非常重要。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往往容易陷入缺乏沟通的陷阱中。
缺乏沟通会导致信息不畅通,工作任务分配不明确,进而给工作带来困扰。
如何避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例如定期开会、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等,保持与同事和领导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
陷阱二:工作量过大很多时候,我们在工作中容易陷入工作量过大的陷阱中。
可能是因为项目紧迫,也可能是因为个人的工作负荷过重,这都会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出现疲惫等问题。
如何避免:合理规划工作,合理分配工作时间,确保每天都有时间进行工作和休息的平衡。
如果工作量实在过大,可以与领导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陷阱三:优先级失衡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着来自不同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容易陷入优先级失衡的陷阱中。
如果不能合理判断工作的优先级,就会导致时间浪费、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如何避免:确定任务的优先级,将工作任务进行分类,根据工作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可以使用时间管理工具来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优先级。
陷阱四:职场政治办公室中的职场政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容易让人感到困惑和沮丧。
职场政治也容易使人走偏了方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如何避免:保持专业态度,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参与到无谓的内部纷争当中。
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业绩,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陷阱五:缺乏自我提升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往往容易忽视自己的自我提升,只是一味地完成手头上的工作。
这样做不仅会限制自己的职业发展,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动力和幸福感。
如何避免:主动了解和学习公司提供的培训机会,参加行业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不断积累新的知识和技能。
劳动者谨防十大就业陷阱
劳动者谨防十大就业陷阱1.录用通知书。
现实中有许多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反悔的案例,劳动者主见连续履行聘用合同却败诉。
录用通知书是民事合同,劳动者只能追究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或者实际损失。
2.押金。
劳动者入职前后,用人单位可以审查劳动者的有效证件,但不得予以扣押,同时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者从劳动酬劳中扣留保证金。
3.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内,必需与该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实践中,由于劳动者除了书面劳动合同之外,很难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一些用人单位有意不与新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或者不将签署后的劳动合同交给新员工一份,目的在于随便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资。
劳动者在入职之初应当核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是否有延发和扣发情形。
用人单位有可能为了避税或者其他目的`,将工资进行拆分并以现金形式支付,这种状况下假如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很难证明自己的实发工资数额。
5.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未缴或者未按实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都是违法行为。
劳动者在入职之初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也是无效行为。
6.住房公积金。
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但是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所以劳动者可以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的方式进行维权。
7.试用期。
新员工入职前应当向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以及试用期工资数额。
用人单位不能违法商定或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
8.加班。
新员工应当核有用人单位是否要求长期加班,是否支付加班费。
9.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假如要求新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不必定构成法律约束。
假如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明确表示劳动者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就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10.违约金。
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背培训服务期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这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定违约金均为无效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大职场陷阱的自我防范术
六大职场陷阱的自我防范术六大职场陷阱的自我防范术六大职场陷阱的自我防范术据某专业网站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70%的求职者遭遇过职场陷阱。
试用期结束即失业、要工作先付钱、说是制却成劳务工……面对如此种种的职场陷阱,求职者自身防范很重要。
在此,我们就六类常见职场陷阱的辨别应对给出提醒,以供参考。
学法律:不因“试用”丢权益表现:公司终年招人,新进的人员换了一拨又一拨,试用期的结束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
原本用来增进相互了解而协商约定的考察期如今成了许多求职者难以名状的隐痛,双向的试用原则更多地沦为企业方的霸王决断和对求职者的苛求,求职者不禁要问:试用期,难道这就是尽头?提醒:如今,试用期时遭遇不公已是职场上的常见现象,面对莫名其妙的“变相辞退”,不少人只能是有苦说不出。
事实上,求职者在选择所要加入的公司前就应该做好功课。
其中,了解招聘公司历年招收员工的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可以通过公司以前的招聘情况,例如录取比例数等,以便得知该公司的用人方式。
如果该公司以前就存在试用期后很少留用员工的情况,或是该公司频繁地招人、换人,那么求职者就要警惕了,尽量避免陷入其中。
再者,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是最为关键的,首先要了解与试用期有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公司有为员工缴纳四金的义务。
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为了正式员工。
如果老板借试用之名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求职者可通过举报投诉来维权,而且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诸如此类的法律法规,劳动者知道得越详细,其权益就越有保障,不会陷入公司设置的陷阱中无可奈何。
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在此期间的待遇,若有疑问,及时向法律部门咨询,使自身的权益得到最全面最大程度的保障。
离职陷阱如何避免损害自身利益
离职陷阱如何避免损害自身利益离职是每个职场人士都会面临的一个环节,而在离职过程中,我们需要留意一些离职陷阱,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本文将就离职陷阱及如何避免这些陷阱展开讨论。
1. 不要随意说出离职的决定在正式提出离职之前,不要随意向同事或领导透露自己的离职决定。
这是因为在职场中,言多必失,一旦离职信息泄露,可能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如公司减少给予你的工作机会、降低薪水或者转嫁更多的工作压力。
因此,保持沉默并等待合适的时间点再表态是非常重要的。
2. 注意与老板的沟通在离职决定确定后,第一步应该是与直接上司进行面谈,表达自己的离职决定。
尽量选择一个在工作状态比较平静的时间,并且以书面形式给出离职通知,在通知中可以展示自己离职的原因,并表达对公司的感激之情。
这样不仅可以展示自己的专业性和成熟度,还能保持与老板之间的关系良好。
3.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公司资料在离职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公司的机密资料。
在交接工作时,确保将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数据和资料交回给公司,并从个人电脑或其他设备中清除相关的敏感信息。
此外,个人的离职材料也要妥善保管,以防止后期出现纠纷。
4. 注意辞职信的书写在辞职信的书写中,要注意表达自己的决心和感激之情。
首先,简洁明了地表达自己的离职意愿,并提前确定好离职的日期。
其次,可以对公司和同事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可以提及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成长和收获。
最后,对于离职后可能引起的工作交接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帮助公司顺利过渡。
5. 注意与同事的交接在完成辞职信后,可以与同事进行合适的交接。
将即将离职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总结,确保离职后公司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此外,也可以主动向同事提供离职后的联系方式,以便日后的联系和合作。
6.不要因为离职而怠慢工作即使决定离职,也不能因此而对工作怠慢。
无论是对公司的职责还是对自己的职业形象,都需要保持高度的专业精神。
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尽善尽美,以确保离职时不会留下任何破绽和负面印象。
无责任底薪的陷阱有哪些
无责任底薪的陷阱有哪些无责任底薪的陷阱有哪些陷阱1:工资是职场最大的陷阱实质:工资不是年薪不是月薪,而是时薪陷阱2:第一份工作,不要在乎工资实质:第一份工作会影响你一生的收入陷阱3:找工作时过于看重薪水实质:工资很重要,但平台更重要陷阱4:给多少钱就干多少事实质:不是有了回报才付出,是付出了才有回报陷阱5:只要努力工作就会得到相应待遇实质:努力是最不值钱的东西陷阱6:走上领导岗位就安全了实质:安全性取决于你的不可替代性陷阱7:老板总会看见我的努力实质:越大的公司,老板越看不见你的努力陷阱8:有能力的人在哪都一样实质:厉害的不是你,而是平台陷阱9:跳槽穷八年,改行穷三年实质:比起等死,跳槽是更好的选择求职中常见的陷阱有哪些陷阱1 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
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 2 说工资很高,但是要先收费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
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 要你介绍他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
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 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
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
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
六种工资支付陷阱
六种工资支付陷阱北京祥琦劳动咨询公司总经理左祥琦在谈到出台有关工资支付规定的背景时指出,《劳动法》中对工资问题只提出了一些原则,比如企业自主分配的原则,最低工资保障的原则,同工同酬的原则等等。
左祥琦说,从《劳动法》出台到今天,对劳动争议的统计结果表明工资争议每年都是数量最多的。
据他介绍,目前工资方面的侵权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类:现象一: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左祥琦说,这种情况在外地比较严重,北京情况好一些,受害群体主要是技术含量低的工人和农民工。
比如说一些饭馆雇用外地人,条件是包吃包住每月只给300元,其实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按照规定包吃包住折算成工资难以计算,所以它不应包含在工资里边。
现象二:以实物工资代替职务工资有些企业由于亏损,就将公司的产品发给职工,这是一种以实物工资代替职务工资的做法;还有的企业采取更为变相的形式,他们虽然不给职工发产品,但给每个车间制定额度,原来应该发给你800元,现在只发给你400元,另外400元靠卖东西所得发放,完成了就发钱。
现象三:支付周期不合法这种现象现在在一些私营企业和IT企业中存在较多,比如说原来约定的发薪日期是2号,到了下月就变成了5号,再下个月又变成了8号,这种没规律的做法本身就是侵权行为,有人测算过,如果每月都晚发一天工资,过了几年实际上就等于少发了一个月的工资。
现象四:拖欠工资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主要存在于国有企业和IT企业中。
国有企业往往是由于效益不好,而一些IT企业则借口投资人不给钱了就拖欠职工工资。
有关规定指出企业如果争得了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可以延期发放工资,这就不算是故意拖欠工资,否则由于周转不灵造成的工资拖欠就算是无故拖欠。
现象五:克扣职工工资左祥琦说,拖欠工资是指该发工资而没有发,而克扣工资是指没有足额发放工资。
劳动部规定企业只能在工资中扣除职工的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则不能扣除。
现象六:加班工资的问题对于职工加班的工资,有些企业要么不支付要么不足额支付,此外当职工休病假、产假、婚假时,有的企业只支付一部分的工资,这种带薪假期间工资发放不足或不发就是侵权的行为。
劳务合同陷阱案例分析
劳务合同陷阱案例分析一、案例一:模糊薪资条款的陷阱。
小张和一家小公司签了劳务合同。
合同里关于薪资写着“每月工资根据公司效益而定,大致在3000 5000元之间”。
小张当时觉得这个工资范围还可以接受,毕竟有个下限在那呢。
可是啊,第一个月结束后,公司给他发了3000元。
小张就很纳闷,去问老板。
老板说这个月公司效益不好,所以就只能发最低的这个数。
小张这才意识到自己掉进陷阱了。
你看,这“根据公司效益而定”就是个大坑。
公司效益这东西,它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啊。
老板说不好就不好,小张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就好比你去买彩票,人家告诉你中奖金额大概在10块到1000块之间,但最后只给你10块,还说这是根据当天运气情况定的,你说气不气?二、案例二:超长工作时间被美化。
小李签的劳务合同里有这么一条,说“员工需积极配合公司的业务需求,工作时间以任务完成为准”。
这听起来好像很合理对不对?感觉就是要把工作做好嘛。
但是呢,实际情况是,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然后就开始拼命压榨小李。
每天早上9点上班,晚上经常加班到十一二点,周末也不放过。
小李累得不行,跟公司说这工作时间也太长了。
公司就拿合同出来说,这是按照合同办事啊,任务没完成就得接着干。
可这任务就像个无底洞,永远做不完似的。
这就像有人告诉你,你只要把眼前的饭吃完就可以休息了,可他不断往你碗里加饭,你永远也吃不完,还不能放下碗。
这个案例里的合同条款就是把无限制的加班美化成了为了完成任务,坑惨了小李。
三、案例三:违约条款一边倒。
小王的劳务合同里的违约条款特别奇怪。
合同里写着如果小王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公司3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解除与小王的劳务关系呢,只需要提前10天通知小王,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
这明显就不公平嘛。
就好像两个人比赛跑步,一方犯规了只要说声对不起就行,另一方犯规了就得把所有奖金都交出来。
后来公司因为业务转型,要裁掉小王。
提前10天通知他就打发他走了,小王一点办法都没有,还损失了本来可以继续工作获得的收入。
法律讲堂老板的陷阱(2篇)
第1篇导语:在职场中,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
老板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会设置一些陷阱,让员工陷入法律风险。
本文将为您揭秘职场中常见的老板陷阱,帮助您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一、工资陷阱1. 非法扣除工资老板可能会以各种理由非法扣除员工的工资,如迟到、早退、请假等。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 未签订劳动合同部分老板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不愿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旦发生纠纷,员工将处于不利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试用期陷阱老板可能会利用试用期来压低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
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争议陷阱1. 解除劳动合同陷阱老板可能会以员工违纪、能力不足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实际上是违法解除。
员工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应仔细审查解除理由,如发现违法解除,可要求老板支付赔偿金。
2. 劳动争议调解陷阱部分老板会要求员工先进行内部调解,然后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实际上,这种做法拖延了争议解决的时间,给员工带来了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3. 劳动争议仲裁陷阱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老板可能会利用仲裁员的立场,对仲裁结果施加影响。
员工在仲裁过程中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社会保险陷阱1. 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老板为了降低成本,故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员工可以要求老板补缴社会保险费。
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陷阱老板可能会故意降低员工的缴费基数,从而降低社会保险费。
员工在发现这种情况时,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投诉。
四、加班费陷阱1. 不支付加班费部分老板不承认员工的加班事实,拒绝支付加班费。
职场有哪些坑人陷阱
职场有哪些坑人陷阱职场有哪些坑人陷阱1、行业陷阱。
行业陷阱也就是一些人对于一个行业的不了解都陷阱去的一种陷阱,很多人从一些片面或是一些影视作品中感受到某一行业似乎非常的有趣,非常的好玩,因而自己也就投身该行业当中,当自己真正置身于其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上了当。
2、信任陷阱。
职场中不管是同事还是领导之间都存在信任的危机,因此在职场当中不可完全轻信他人,要有自己的信任尺度,不然就很容易让自己吃大亏,这些大亏就包括掉入陷阱遭受排挤或者遭到公司辞退,甚至是对自己今后生活都会产生危害。
3、理想陷阱。
一个人有理想是一件好事,理想让人进步,让人向前,但是理想一定要于现实所匹配,不要空想,也不要画大饼,太过遥远的理想就会变成妄想,当你感觉你的理想离你越来越远、遥不可及的时候你就会颓废,产生自我怀疑,甚至自暴自弃,因而,设置理想的时候应该要现实一些,不要太过遥远,这样才会让自己尝到甜头,从而积极向上,愈加进步。
职业规划方向如何确定1、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有的人自己对一个职业很有兴趣,但这个职业却不是现在社会的主流,其实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在确定职业规划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了解现在的大时代背景,现在社会上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只有了解了这个,才能顺应时代。
2、认清自己:在做职业规划时,往往也有很多人迷失了自己,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怎样性格的人。
在做职业规划时,应该知道自己的性格,不要选择与自己性格相差太远的职业。
3、有个人发展目标:在职业规划时,要确定好自己未来发展方向,这样即使是进入职场以后,也能有一个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这样就不会迷茫了。
而不是走一步看一步,应该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是任由自己随意发挥。
初入职场如何赢在起跑线1、建立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初入职场就要对自己的职场生涯有所规划,这样才能有目标性的工作,想让自己更快的达成目标就要比别人更加的努力。
2、遇到事情先开动脑筋后请教他人。
在工作往往会遇到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事,这时不要一遇到困难就问别人怎么做,而是要先开动脑筋,如果还是不懂的再请教他人,这样会给同事留下动脑子的好印象。
法律讲堂高薪工作的陷阱(2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许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开出高薪职位吸引人才。
然而,高薪工作并非都是美好的,其中隐藏着许多陷阱。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高薪工作的陷阱,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高薪背后的风险1. 企业背景不清晰一些企业为了吸引人才,会开出高薪,但实际上企业背景并不清晰。
这类企业可能存在以下问题:(1)注册资本不足:注册资本不足的企业,其经营风险较高,可能导致工资发放困难。
(2)经营状况不佳: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可能导致项目失败,从而影响工资发放。
(3)法律纠纷:企业可能存在法律纠纷,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这些问题可能影响工资发放。
2. 高薪岗位与实际工作不符有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为了吸引人才,会夸大岗位待遇和职责。
一旦入职,才发现实际工作与招聘信息不符,甚至与自身能力相差甚远。
3. 工作压力过大高薪岗位往往伴随着较大的工作压力。
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可能导致身心健康受损,甚至引发职业病。
二、高薪工作的陷阱1. 非法劳动合同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不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采取口头协议或阴阳合同等形式。
这种情况下,员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缴费不规范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少缴、漏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员工一旦离职,将面临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困境。
3. 工资拖欠高薪岗位的员工往往对工资待遇期望较高。
然而,部分企业在招聘时承诺的高薪,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兑现。
更有甚者,企业会拖欠工资,甚至出现恶意欠薪的情况。
4. 竞业限制部分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会要求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关的竞争性工作。
这种竞业限制条款往往过于苛刻,限制员工的发展空间。
5. 劳动仲裁困难在高薪工作中,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由于双方实力差距较大,员工往往处于劣势。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可能面临以下问题:(1)证据不足:由于缺乏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员工难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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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7
明明每月在单位领了1万元的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后,单位却声称只发过4000元的工资,其中有什么猫腻呢?今天上午,市一中院法官介绍了6种隐蔽性较强的劳动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这种工资发放两条线的方式。
这6种方式,无一不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发工资避税 离职吃大亏
华某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庭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
但是,单位却指出,根据该工资发放明细表,华某的月工资仅为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其实际月工资为1万元。
法官说法:目前普遍存在的状况是,单位将工资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在计算加班费及缴存社会保险时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缴纳,实质上降低了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以避税为目的,将工资发放至其亲属或其他多人银行卡账号下。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很难证明自己工资的实际数额,因而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计算、各类社会保险的缴存基数计算上都处于举证劣势,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没经过清算 企业关了张
还有一些小企业,在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等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发现企业已经注销了,案款无法得到执行,胜诉判决变为一纸空文。
法官说法:对此种行为,考虑到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会简单以企业注销为由裁定驳回员工诉讼请求,而要根据实际情形以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清算组为当事人,找到责任的实际承担者。
同时,法官建议工商部门审慎审查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工资清偿完结的证明,有效避免劳动者讨薪无门的情形出现。
两个子公司 轮流签合同
某地产集团建立了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两家单位。
柳某从2006年入职滑雪俱乐部,几年来却轮番和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劳动纠纷后,滑雪俱乐部只承认和柳某有最后1年的劳动合同,
而柳某则指出,滑雪俱乐部与户外公司是一家单位,只是两块牌子而已,劳动补偿金应当从2006年入职开始计算。
一中院审理后,通过多种证据,确认柳某与滑雪俱乐部一直存在连续的劳动关系。
法官说法:目前有的企业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规避法律规定,让下属公司轮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几家公司相互借调劳动者等。
表面上看,员工每年都受到劳动合同保障,实际上员工的多项权利被严重侵害。
一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被破坏,员工无法证明其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两次订立劳动合同;二是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被人为缩短,轮流签合同的方式导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只能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为标准。
有竞业禁止 没有补偿金
竞业禁止条款从前几年开始被高科技公司采用后,近年来越来越为公众所熟知,随着该条款被更多的企业采用,一些企业将竞业限制范围无限扩大化,将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还有的企业只约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对企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只字不提。
法官说法:这种行为限制了一般员工的择业自由,不能到自己具有专业优势的单位去工作。
即使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遵守了竞业禁止条款后,也因标准缺失而很难向原单位索要补偿金。
名义是承包 其实是雇工
第三种违法方式是以承包合同代替雇佣关系。
比如李某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李某承包车间内的部分机器零件加工工作,公司按月向李某支付承包费,合同还约定,李某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接受公司安排的安全培训,按时、按质、按量保证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
法官说法:通过承包方式,避免与劳动者直接形成劳动关系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惯用方式。
发生劳动争议后,承包合同就成为企业拒绝承担义务的挡箭牌。
这种行为有很强的隐蔽性,同时危害很大,如果按承包算,则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承包费用,无需承担任何对员工的义务。
发社保补助 逃社保责任
还有一种隐蔽性较强的劳动违法行为,就是通过在劳动合同中设置所谓的“员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员工自行解决”等条款,来规避法律。
一些企业为逃避缴费或少缴费,强迫员工签订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意书,还在工资构成中加上“社保补助”一项。
一旦发生争议,就主张单位已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的补助,不应再赔偿损失。
法官说法:这种辩解听似有理,实际上补助远远不能弥补员工的损失。
员工自己缴纳社保,就是按自由职业者对待,将来享受的社保待遇就低,单位的这种做法无形中减轻了自己的经济负担,却损害了员工的权益。
法官同时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贪图眼前利益,接受单位支付的现金形式的社会保险补助,使自己将来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被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