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经典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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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课件ppt2020
期限、履行地点等。
合同的保全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赋 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以防 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
务。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履行、解除、抵消、提存 、免除等原因而终止,此外,法 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也可以导致合同的终止。
06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
03
消除影响
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侵 权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影
响,恢复受害人名誉等。
04
赔礼道歉
对于侵害受害人名誉等精神权 益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向
受害人赔礼道歉。
THANKS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根据组织形式和法律规 定而有所不同。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 构等。
04
物权法
物权概述
01
物权定义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物 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
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02
物权特征
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支 配性、独立性和法定性等特征
民法的调整对象
01
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人们在身份和人格方 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亲权
、监护权、继承权等。
民法调整人们在财产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如物权、债权、知
识产权等。
02
财产关系
民法的渊源
成文法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和自治条例等。
判例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 案例,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 用。
合同的保全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赋 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以防 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逃避债
务。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履行、解除、抵消、提存 、免除等原因而终止,此外,法 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也可以导致合同的终止。
06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概述
侵权责任的概念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
03
消除影响
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结果,侵 权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影
响,恢复受害人名誉等。
04
赔礼道歉
对于侵害受害人名誉等精神权 益的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向
受害人赔礼道歉。
THANKS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承担方式根据组织形式和法律规 定而有所不同。
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 构等。
04
物权法
物权概述
01
物权定义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物 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
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02
物权特征
物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支 配性、独立性和法定性等特征
民法的调整对象
01
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人们在身份和人格方 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亲权
、监护权、继承权等。
民法调整人们在财产方面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如物权、债权、知
识产权等。
02
财产关系
民法的渊源
成文法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和自治条例等。
判例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 案例,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指导作 用。
民法ppt课件
侵权责任法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具有保护受害者、制裁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重要 功能。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 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
损害事实
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实际的 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 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 侵权行为所导致。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这些请求权均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
物权保护的程序
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其中,诉讼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 之一,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结婚与离婚
01
02
03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条件, 经过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即可领取结婚证 书。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夫妻感情破裂,协商或诉 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或 调解,解除夫妻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夫妻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等。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 养、抚养和赡养等。
主观过错意和过
失。
特殊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侵权行为人没有 主观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 但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由当事人分担相应 的责任,如动物致人损害、见义勇为等。
侵权责任法具有保护受害者、制裁不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等重要 功能。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 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
损害事实
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实际的 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 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 侵权行为所导致。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这些请求权均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
物权保护的程序
在物权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其中,诉讼是最常见的解决方式 之一,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等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结婚与离婚
01
02
03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条件, 经过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法 律规定,即可领取结婚证 书。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夫妻感情破裂,协商或诉 讼离婚,经过法院判决或 调解,解除夫妻关系。
特殊情况下的离婚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夫妻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等。
家庭关系
夫妻关系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 养、抚养和赡养等。
主观过错意和过
失。
特殊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侵权行为人没有 主观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 但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由当事人分担相应 的责任,如动物致人损害、见义勇为等。
最新第六章《民法学》马工程精品课件
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
基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或法律事实 而产生。例如,合同的订立、遗嘱的 设立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指已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在主体、客 体或内容上的变化。例如,合同内容 的变更、债权的转让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指已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 。例如,合同的履行、债权的实现、债务的清偿等 。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 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 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 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免除其承担 违约责任的情况。常见的免责事 由包括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等 。
07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Chapter
婚姻家庭概述
01
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是男女双方依法成立的以共同生 活为目的的合法夫妻关系;家庭是以 婚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 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02
婚姻家庭的法律特征
婚姻家庭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家法律保护,具有法定 性、伦理性、社会性等特点。
03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 发展
从群婚制、对偶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 演变过程。
结婚制度
01
02
民法学课件(12-40)
物权的变动与保护
物权变动的原因
物权的变动原因包括法律行为和非法 律行为。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 、消除危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 和恢复原状请求权等。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包括交付和登记 。
05
合同法
合同概述
合同定义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态。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赔偿损失
行为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经济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
停止侵害
行为人应当停止实施侵权行为 ,防止损害扩大。
消除影响
行为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因侵 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良影 响。
赔礼道歉
行为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
THANKS
感谢观看
人身关系
指与人身相关的非财产关系,如婚姻 、家庭、收养、人格权等。
财产关系
指与财产相关的关系,包括物权、债 权、继承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习惯法
指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为 人们普遍遵守的习惯规则 ,经国家认可后具有法律 效力。
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拥有自己的财 产和经费,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始于成立,终于 终止。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 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 组织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ppt课件
物权变动的情势
物权变动的主要情势包括买卖、赠 与、继承、遗赠、互易等。在这些 情势中,买卖是最常见的物权变动 情势。
04
合同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 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体现为 财产利益关系的民事关系,如婚姻、 家庭、继承等。
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进程中所 产生的、受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权益 义务关系,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 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表现为条文情势的法律 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等。
侵权责任法的目的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过错、无过错、 公平责任等产生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害事实
指因某种行为导致民事主体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或非
财产性缺失的事实。
合同成立的程序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新要约、许诺 。
一般情况下,许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合同成立的 地点一般为许诺生效的地点。
合同的效力
01
02
03
04
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 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束 缚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物权变动的主要情势包括买卖、赠 与、继承、遗赠、互易等。在这些 情势中,买卖是最常见的物权变动 情势。
04
合同法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 则。
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
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体现为 财产利益关系的民事关系,如婚姻、 家庭、继承等。
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进程中所 产生的、受法律所认可和保护的权益 义务关系,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 权等。
民法的渊源
01
02
03
成文法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公布的 ,表现为条文情势的法律 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等。
侵权责任法的目的
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过错、无过错、 公平责任等产生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害事实
指因某种行为导致民事主体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或非
财产性缺失的事实。
合同成立的程序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新要约、许诺 。
一般情况下,许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合同成立的 地点一般为许诺生效的地点。
合同的效力
01
02
03
04
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 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束 缚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民法学课件完整版.ppt
1. 民事主体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2.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 3. 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二)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 愿原则。这一规定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依据。
1. 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 意思自治。个人意思优先与法律意志。
第一章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 地方发生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 领土、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 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 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驻外使 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 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参见《民法通则》第2条和《合同 法》第2条之规定)
第一章
二、民法与民法学
民法与民法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
民法是指民法规范的总称,或指作为一 个部门法的民法,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 民法规范。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 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
第一章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民法基本原则 的含义、功能。掌握民法各基本原则的 含义。
【教学重点及难点】平等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 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一)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 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一章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 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第二章
(二)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 愿原则。这一规定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依据。
1. 民法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 意思自治。个人意思优先与法律意志。
第一章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 地方发生效力。一般而言,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 领土、领空、领海,还包括根据国际法视为我国 领域的我国驻外使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 我国船舶和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驻外使 馆,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和飞行于 我国领空以外的我国飞行器。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参见《民法通则》第2条和《合同 法》第2条之规定)
第一章
二、民法与民法学
民法与民法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
民法是指民法规范的总称,或指作为一 个部门法的民法,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 民法规范。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 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
第一章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民法基本原则 的含义、功能。掌握民法各基本原则的 含义。
【教学重点及难点】平等原则、诚实信 用原则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 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一)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 司法与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一章
三、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以及
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 律关系有无溯及力。
民法学课件完整版
则是依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
债的履行原则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债的履行原则
包括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 务;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相互协助,共同完成 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继续 履行指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 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指违约方采取修理、重作、更 换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指违约方 以金钱方式补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代理权行使规则
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不得滥用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前 者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后者则 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06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概念与分类体系概述
01
02
03
物权定义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宣告失踪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 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 律制度。宣告失踪的目的是为了结束失踪人 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 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死亡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 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 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果,如继承开始、婚姻关系终止等。但宣告 死亡并非自然死亡的必然结果,如果失踪人 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 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 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的履行原则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债的履行原则
包括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 务;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债务人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相互协助,共同完成 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继续 履行指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需按照合同约定继续 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指违约方采取修理、重作、更 换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指违约方 以金钱方式补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代理权行使规则
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不得滥用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
无权代理包括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前 者可能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后者则 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
06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概念与分类体系概述
01
02
03
物权定义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
宣告失踪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 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 律制度。宣告失踪的目的是为了结束失踪人 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 关系人的利益。
宣告死亡
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 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 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果,如继承开始、婚姻关系终止等。但宣告 死亡并非自然死亡的必然结果,如果失踪人 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 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 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学课件
❖ 自助行为指行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对 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财产加以扣留、 毁损的行为。
民事义务
❖ 主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 从义务:特别约定、交易习惯。 ❖ 附随义务: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当事人约定,而
民法的特点
❖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是天生的平 等派。在商品交换中,互相对立的仅仅是平等 的商品占有者,占有别人的商品的手段只能 是让渡自己的商品。
民法主要内容的高度概括
❖ 1、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 2、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
等; ❖ 3、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
阅读书目资料
❖ 梁慧星:《民法总论》(第三版) 法律出版社 2007年版
❖ 王利明:《民法典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8年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
思考题
❖ 1、如何理解民法的概念? ❖ 2、怎样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 ❖ 3、我国民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4、如何理解我国民法的效力范围。
民法学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法一词的来源
❖ 日语:民法 ❖ 法语:droit civil ❖ 罗马法之市民法:jus civile ❖ 英文:civil law
民法的定义
❖ 民法通则第2条的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 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假定+处理+制裁) ❖ 5、强制性:必须遵从。
平等原则
❖ 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 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 ❖ 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 注意:两种平等观:实体平等观和程序平等观。
民法学PPT课件
20
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是私法
(二)现代的标准
(一)古罗马时期的标准
1、以主体为标准。规定国家
乌尔比安: 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稳定”;
与个人关系的法为公法, 规定个人与个人关系的法 为私法;
私法“涉及个人福利”。
2、以法律关系的性质为标准。 规定两个主体之间平等关 系的是私法,规定权力与 服从关系的是公法。
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P9页
8
一、平等主体
理解:彼此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即,没有 权力与管理关系的存在。
特点: 1、法律地位平等 2、平等不是等同
9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一)财产(Property) (二)财产关系
10
(一)财产(Property)
不具有 物质 形态 的财产 (权利)
13
(二)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分类
14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财产 关系
平等 财产 关系
不平 等的 财产 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 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
15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分类 P9页
(1)静态财产关系
又称财产归属关系,或财产所有关系是 指财产在特定民事主体支配下形成的支配 者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03
2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二、民法的分类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命名为民法的成文法
民
《法国民法典》
法
《德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
第四节 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是私法
(二)现代的标准
(一)古罗马时期的标准
1、以主体为标准。规定国家
乌尔比安: 公法“有关罗马国家稳定”;
与个人关系的法为公法, 规定个人与个人关系的法 为私法;
私法“涉及个人福利”。
2、以法律关系的性质为标准。 规定两个主体之间平等关 系的是私法,规定权力与 服从关系的是公法。
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P9页
8
一、平等主体
理解:彼此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即,没有 权力与管理关系的存在。
特点: 1、法律地位平等 2、平等不是等同
9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一)财产(Property) (二)财产关系
10
(一)财产(Property)
不具有 物质 形态 的财产 (权利)
13
(二)财产关系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分类
14
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财产 关系
平等 财产 关系
不平 等的 财产 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以 平等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
15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分类 P9页
(1)静态财产关系
又称财产归属关系,或财产所有关系是 指财产在特定民事主体支配下形成的支配 者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03
2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二、民法的分类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命名为民法的成文法
民
《法国民法典》
法
《德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
《民法学课件》PPT课件
民法学课件
关一谱
2006.9
整理ppt
1
民法的主要内容
公民
❖
主体 法人
物权
其它组织
债权
民事
财产权 知识产权
法律 内容 权利
继承权
关系
义务 人身权 人身权
客体 物、行为、精神财富
整理ppt
2
第十章 物权概述
一、概念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 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换言 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 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比如到商场购买某物,对此物则享有 了所有权,其他人不得干涉,如也需要此 物,必须另买或向你借。
❖ (3)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革命措施 或强制手段,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 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比如没收 贪污受贿分子的个人财产。
❖ (4)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比如某人拾得 一宠物狗,一直无人认领,那么经过一定时 间此宠物狗归国家所有。
❖ 这些方式都认为财物本身没有所有权人。
整理ppt
许
整理ppt
16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 1、占有权 ❖ (1)概念:占有权是指对财产享有实际
控制的权利。分为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占有。 ❖ (2)占有权的三个要件: ❖ ①占有行为是公开的;
❖ ②占有行为是持续性的; ❖ ③占有人对财产的支配是法律承认的和一
般社会观念所能接受的。
整理ppt
17
(3)非所有权人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
整理ppt
8
三、物权的种类
❖ 自物权——财产所有权
❖ 指财产所有权人对物所享有的支配权。 ❖ 他物权——其他物权
指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的直接支配权。 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
关一谱
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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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的主要内容
公民
❖
主体 法人
物权
其它组织
债权
民事
财产权 知识产权
法律 内容 权利
继承权
关系
义务 人身权 人身权
客体 物、行为、精神财富
整理ppt
2
第十章 物权概述
一、概念 物权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 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换言 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 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比如到商场购买某物,对此物则享有 了所有权,其他人不得干涉,如也需要此 物,必须另买或向你借。
❖ (3)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革命措施 或强制手段,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 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比如没收 贪污受贿分子的个人财产。
❖ (4)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比如某人拾得 一宠物狗,一直无人认领,那么经过一定时 间此宠物狗归国家所有。
❖ 这些方式都认为财物本身没有所有权人。
整理ppt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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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二节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 1、占有权 ❖ (1)概念:占有权是指对财产享有实际
控制的权利。分为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占有。 ❖ (2)占有权的三个要件: ❖ ①占有行为是公开的;
❖ ②占有行为是持续性的; ❖ ③占有人对财产的支配是法律承认的和一
般社会观念所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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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所有权人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
整理ppt
8
三、物权的种类
❖ 自物权——财产所有权
❖ 指财产所有权人对物所享有的支配权。 ❖ 他物权——其他物权
指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的直接支配权。 用益物权—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
民法课件ppt
非法人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得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设立
非法人组织的设立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进行登记
。
变更
非法人组织的变更需依法进行登记 ,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终止
非法人组织的终止需依法进行清算 ,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06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 动时应当诚实守信,履 行自己的承诺和义务。
02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 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具有平等性和对应 性;民事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外部性和 非国家强制性;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具有法定性。
效力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 和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成立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生效要件
一般生效要件,即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特殊生效要件,如附条件的民 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等。
07
代理制度
代理的概念与类型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 实施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设定、变更或消 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 后果的行为。
代理的类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 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是 指基于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指定代 理是指基于人民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
民法学PPT课件
2024/1/28
遗嘱的形式和要件
遗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同时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效力和变更
合法有效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 销遗嘱。
遗嘱的执行与纠纷解决
遗嘱执行人负责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如发生纠纷可通 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32
THANKS
研究对象
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在内的 民事法律制度。
4
民法学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民法
起源于古罗马法,以私 法自治和契约自由为原
则。
2024/1/28
中世纪民法
受教会法和封建法影响 ,民法发展受到一定限
制。
近现代民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 民法逐渐实现了体系化
和法典化。
5
当代民法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按照亲等远近和血 缘关系确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 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丧失与放弃
继承人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行为丧失继承权,也可自愿放弃继承 权。
31
遗嘱继承制度
24
06 婚姻家庭法律制 度
2024/1/28
25
结婚制度
结婚条件
包括法定年龄、无禁止结 婚情形、双方自愿等要件 。
2024/1/28
结婚登记
讲解结婚登记的程序、效 力及意义。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
阐述婚姻无效的情形、申 请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以及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和 程序。
26
家庭关系制度
夫妻关系
遗嘱的形式和要件
遗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同时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效力和变更
合法有效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 销遗嘱。
遗嘱的执行与纠纷解决
遗嘱执行人负责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如发生纠纷可通 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32
THANKS
研究对象
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在内的 民事法律制度。
4
民法学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民法
起源于古罗马法,以私 法自治和契约自由为原
则。
2024/1/28
中世纪民法
受教会法和封建法影响 ,民法发展受到一定限
制。
近现代民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 民法逐渐实现了体系化
和法典化。
5
当代民法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按照亲等远近和血 缘关系确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 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丧失与放弃
继承人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行为丧失继承权,也可自愿放弃继承 权。
31
遗嘱继承制度
24
06 婚姻家庭法律制 度
2024/1/28
25
结婚制度
结婚条件
包括法定年龄、无禁止结 婚情形、双方自愿等要件 。
2024/1/28
结婚登记
讲解结婚登记的程序、效 力及意义。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
阐述婚姻无效的情形、申 请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以及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和 程序。
26
家庭关系制度
夫妻关系
民法学PPT课件
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
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四,形式合法。
2021
15
• 3. 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产
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见教材
•
4. 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欠缺有效要件而请求人民法院或
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 两种情形: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2021
16
• 甲将一珍贵古砚(价值8000元)仅以800元卖给乙。不久,
甲起诉要求确认该买卖合同为显失公平行为。甲声称,由 于乙长时间以来一直想要甲出让其所有的古砚,纠缠不清。 甲只好将之出让。因对古物缺少知识,无法估计其价值, 甲请求乙估价,乙即报价八百元,基于对乙的信任,甲轻 率同意,导致民事行为的显失公平。乙则辩称,因甲、乙 系好友,基于双方感情,甲出卖其古砚时,说明是半卖半 送,故甲仅象征性地收取乙价款八百元。成交后,甲、乙 因故闹翻,关系恶化,甲才反悔。但双方均无法确切证明 自己主张。法庭查明,除证实甲、乙确系多年好友及甲确 实不具有对古文物的鉴别能力之外,其他情况均无法确认。
2021
8
四、民事主体
• (一)公民 • 1. 公民:具有某一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享有权利
民法学PPT课件
四、民法是实体法
• 实体法规定的是法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具 体权利义务,民法主要规定的是民事主体间的实体 权利和义务。
8
五、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作为行为规范,民法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具 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确立生活规则两方面的功能。 •作为裁判规范,民法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民事 案件的准则。
• 习惯法是法律的最早的渊源形式。
13
三、法理
• 法理是指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 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法理作为民法的 渊源之一,但我们认为,法理作为民法的基本精神 和基本原则的体现,无论法律是否明确规定,都应 当是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
四、国家政策
•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 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据此,国家政策也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 国家政策是国家对民事立场所表达的观点和态度 ,是国家处理其民事领域事务的一系列路线、方针 、原则和指示的总和。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性质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法律渊源 民法的适“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其根源可以追溯 于罗马私法,即市民法。
对民法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
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 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 命名的成文法典(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 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实质意义上 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法 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 法律、法规。
一、民法与经济法
• 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学术界存在着很多争议,目 前通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在干预、管理社会 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调整对象不同、 被调整主体的地位不同、调整方法不同。
• 实体法规定的是法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具 体权利义务,民法主要规定的是民事主体间的实体 权利和义务。
8
五、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 •作为行为规范,民法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具 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确立生活规则两方面的功能。 •作为裁判规范,民法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民事 案件的准则。
• 习惯法是法律的最早的渊源形式。
13
三、法理
• 法理是指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 • 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法理作为民法的 渊源之一,但我们认为,法理作为民法的基本精神 和基本原则的体现,无论法律是否明确规定,都应 当是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
四、国家政策
•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 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据此,国家政策也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 国家政策是国家对民事立场所表达的观点和态度 ,是国家处理其民事领域事务的一系列路线、方针 、原则和指示的总和。
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性质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法律渊源 民法的适“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其根源可以追溯 于罗马私法,即市民法。
对民法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
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 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 命名的成文法典(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 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实质意义上 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法 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 法律、法规。
一、民法与经济法
• 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学术界存在着很多争议,目 前通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在干预、管理社会 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在于 :调整对象不同、 被调整主体的地位不同、调整方法不同。
马工程民法学ppt课件
合同等。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借
贷、承揽等。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01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通常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达成协议。
02
合同的效力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当事人应
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马工程民法学
• 民法概述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主体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家庭法 • 继承法
目录
CONTENTS
01 民法概述
CHAPTER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 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物权、 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 承等方面的关系。
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5 合同法
CHAPTER
合同概述
合同定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
信用的特点。
合同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诺成合同 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03 民事主体
CHAPTER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监护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监护 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对监护人 的职责和权利进行规定。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 财产关系,包括买卖、租赁、借
贷、承揽等。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01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通常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达成协议。
02
合同的效力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当事人应
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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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概述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主体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婚姻家庭法 • 继承法
目录
CONTENTS
01 民法概述
CHAPTER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 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物权、 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 承等方面的关系。
物权的保护
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5 合同法
CHAPTER
合同概述
合同定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诚实
信用的特点。
合同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诺成合同 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
03 民事主体
CHAPTER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监护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监护 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对监护人 的职责和权利进行规定。
民法学教学PPT课件
17
四、民法的理念
• 权利本位 • 私法自治
18
民法一些原则的修正
• 一、从所有权绝对原则到所有权的社会化修 正
• 二、从契约自由原则到契约正义修正 • 三、从过失责任到无过失责任的修正 • 思考:论民法的本位——是否社会本位动摇
了个人本位?
19
五、民法与其它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 (一)民法与经济法 • (二)民法与商法
1、人身关系的含义
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 关系。 2、人身关系的类型:
(1)人格关系 (2)身份关系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1)非财产性
(2)专属性 (3)人格关系的固有性
13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
一、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制度基本以权利为轴心建立,且多为授权
性规范,规定了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合 伙,行使权利方式----法律行为,权利的种类, 权利保护----民事责任,权利保护期间----诉讼 时效等,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规范体系。
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 十多个战役,滑铁卢摧毁那 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 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 是我的民法典。
5
• 一、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 二、民法在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
•
基本法
• 三、民法是学习法学理论的重要基础
6
第一章 民法概述
• 目的要求:
•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使学生对民法是什么,
11
一、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二、民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一)平等主体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适用法律规则的平等 3、几点例外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1)财产归属关系 (2)财产流转关系 (3)财产继承关系 (4)知识产权关系
四、民法的理念
• 权利本位 • 私法自治
18
民法一些原则的修正
• 一、从所有权绝对原则到所有权的社会化修 正
• 二、从契约自由原则到契约正义修正 • 三、从过失责任到无过失责任的修正 • 思考:论民法的本位——是否社会本位动摇
了个人本位?
19
五、民法与其它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 (一)民法与经济法 • (二)民法与商法
1、人身关系的含义
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 关系。 2、人身关系的类型:
(1)人格关系 (2)身份关系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 (1)非财产性
(2)专属性 (3)人格关系的固有性
13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
一、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制度基本以权利为轴心建立,且多为授权
性规范,规定了权利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合 伙,行使权利方式----法律行为,权利的种类, 权利保护----民事责任,权利保护期间----诉讼 时效等,是以权利为中心的规范体系。
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 十多个战役,滑铁卢摧毁那 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 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 是我的民法典。
5
• 一、民法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 二、民法在法律体系中是仅次于宪法的
•
基本法
• 三、民法是学习法学理论的重要基础
6
第一章 民法概述
• 目的要求:
•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使学生对民法是什么,
11
一、研究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二、民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一)平等主体 1、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2、适用法律规则的平等 3、几点例外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1)财产归属关系 (2)财产流转关系 (3)财产继承关系 (4)知识产权关系
民法学课件(41-59)
债的履行
总结词
履行的概念
履行的原则
履行的方式
履行的抗辩权
履行的概念、履行的原 则、履行的方式、履行 的抗辩权
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约 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自己 的义务,完成给付行为 。
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 、诚信履行和协作履行 的原则。
履行的方式包括现实履 行和替代履行,其中现 实履行是指直接完成给 付行为,而替代履行则 是指通过其他方式完成 给付行为。
合同的成立
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 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 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 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对于确定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合同的履行 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等要 件。
THANKS
感谢观看
债的特征
债具有相对性、平等性、财产性和可转让性。
债的要素
总结词
债的主体、债的客体、债的内容
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的客体
债的客体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给付行为、给付 物和给付行为的结果。
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包括债权和债务两个方面。
在履行过程中,债务人 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 辩权等抗辩权,以保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
04
合同法
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特征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等基本特征,是市场 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 基本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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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三)主权利与从权利
• 在数权利存在特殊联系时,按照其互相关联的地 位区分,可以将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 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的几项权利中,不依赖其他权 利而独立存在的权利。而从权利则以主权利的存 在为前提的权利,但从权利仍然是一项独立的权 利,而非主权利的权能。
.
23
民法总论之自然人
• (二)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被监护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 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 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37
个人合伙
一、合伙的概念 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
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为个人合 伙。 • 特征: (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组成的联合体 ; (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 因此必须有合伙合同的存在; (3)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 有失踪事实。 失踪事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下落不明。(2) 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
• 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的顺序为:(1)配偶;(2)父母、子女;(3)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 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 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
.
34
(★★★)(四)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31
宣告失踪
•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1. 失踪事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下落不明;这 种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满2年。
2.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 对该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该人的债权人和债务 人。
3. 人民法院的受理与宣告。宣告失踪的法律事实 只能由法院通过特别程序确定,任何其他机关和 个人无权作出宣告失踪的决定。
(一)民事权利能力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
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主体地位的标志 。所有自然人,无论年龄、性别、职业等差别, 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24
(★★★)(二)权利能力的开始
•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 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因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出生。
.
19
法律事实(二):行为
• 人的行为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自然人和法 人的活动。
• 根据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表意行为,可以分为两类 (1)民事行为:是以行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2)事实行为:是与表达法律效果、特定精神内容 无关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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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
• 民事权利分类 (一)根据权利效力所及的范围划分,可以划分为绝 对权与相对权 绝对权是可以对抗一切人的权利,即要求一般人 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 、继承权等为绝对权。 相对权则是对抗特定人的权利,即请求特定人为 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为相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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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伙
• 入伙指合伙成立之后、解散之前,第三人 加入合伙取得合伙人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
• 因为合伙具有人合性质的组织,要求合伙 人之间具有信任关系,故第三人加入合伙 组织,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原则上入伙必 须接受原合伙协议的基本内容,并取得全 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动的主要场所。 住所与居所不同。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
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多个居 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 (★)住所的确定 自然人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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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讲解
• 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 ( )。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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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 之间发生的以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为主要内容的 权利义务关系。
人格关系指因民事主体之间为实现人格利益 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身份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彼此存在的身 份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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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讲解
• 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民法学
华图教研中心 邢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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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纲考查目标解读
• 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 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单项选择题)
• 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具备在 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 能够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 )
• 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 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案例分析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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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试卷题型结构分析
• 单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简答题 • 论述题 • 案例分析题
3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60 分 1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分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 1 小题,每小题 16 分,共 16 分 2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 需要指出的是,自然人死亡以后,自然人的某些 权利仍然会得到法律保护,如名誉权、著作权中 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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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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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权利的作用划分
1. 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得直接支配其标的,而具有 排他性利。
2.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 不作为)的权利。
3.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 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4. 4. 抗辩权,是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 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 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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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客体
•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 对象。
• 民事法律关系因种类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客体, 因此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能一概而论。
• 物权的客体是物(但担保物权的客体除物以外,还 可以是权利)。债权的客体是债务人的行为,即给 付。人格权的客体,为人格利益。知识产权的客 体是智力成果。
• 出生时间的确定有一定的规则 户籍证明的效力高于出生证明,出生证明的效力 高于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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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能力的终止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是自然人 权利能力消灭的惟一原因,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 死亡两种。
• 公民一旦死亡,则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不再是民 事主体,其生前的婚姻关系消灭,其财产权利和 财产义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发生移转,人身权消 灭。
宣告死亡发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 • 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丧失; • 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 • 继承开始,继承人开始继承遗产; • 受遗赠人可以取得遗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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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设立和顺序
• (★★)(一)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
1.法定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 人。父母因为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部分或者全部 监护职责,但父母仍为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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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试卷内容结构分析
• 总论
约 20%
• 物权
约 14%
• 债权
约 26%
• 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约 26%
• 民事责任
约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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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民法总论之民法概述
•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 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发端于罗马法,特别是起源于罗 马私法。罗马人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 私法以权利为核心,主要以平等和自治为 基本理念,称为“市民法”。
• 诚实信用原则常被奉为“帝王条款”。是市场伦 理道德准则在民法上的反映,适用于全部民法领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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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 合同成立前 • 合同履行中 • 合同履行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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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之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 (★) (一)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民事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 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主体包括 两种类型,即自然人和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 营户、个人合伙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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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事实
• 所谓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 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事件和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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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实(一):事件
• 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 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 能够产生导致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的事件有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指定监护。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 ,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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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的职责
• (一)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