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临骏浅谈财富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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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以我国发展情况来看,我国社会主义通过大量生产并创造财富,实现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还应充分考虑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我国社会生产已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发展,针对财富问题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二.财富本真的主体性回归
财富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之维中传承着“人是目的”的财富主体价值指向。

马克思肯定财富本质的属人性以及财富目的的为人性,“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因此,在马克思那里,财富不过是满足人们各种需要、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工具或手段,人本身才是人的财富实践活动目的。

马克思虽在不同维度下呈现出财富的不同意蕴,但无论从哪个维度来讲,财富的使用价值,即其有用性,都蕴含在财富之为财富的本质属性之中。

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内含着与作为主体的人的对象性价值关系。

财富的有用性是对人而言的有用性,是能够满足人的需求的使用价值。

“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人是人的目的,财富作为人类生产生活实践的对象,具有从属于作为主体和目的本身的人的本质属性。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实践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科学之维,也是马克思财富观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内蕴的重要原则和根本立足点。

从根本意义上讲,马克思的财富观是一种财富的人本哲学或者说人本财富哲学。

在对真正财富的界定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真正的财富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

马克思的“真正财富”饱含深意,蕴含着对“社会的个人”的强调,一方面含有真正财富的现实个人发达生产力确认,另一方面蕴含着对真正财富的现实个人发达生产力的社会存在之维的确认。

其中隐然未彰的是对现实的人及其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唯物主义科学之思。

马克思对“社会的个人”的强调,是其建构历史科学的必然要求和逻辑延伸,这正是马克思哲学世界观颇具高明之处。

马克思在实践的唯物主义视域中所观照到的人,既不是黑格尔“思
辨人学”中意识自为的非历史的、非现实的抽象的人,也不是费尔巴哈“感性人学”中直观的感性对象,而是从事实际活动的社会的个人。

诚如马克思所言,“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

在马克思那里,人从来都是历史的现实的,都是社会的个人。

他既承认人的现实的个体性实际,又突出强调人的现实的社会性关联。

社会个人的发展不仅仅是财富的实现手段,同时也是财富的目的指向,社会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才是马克思所谓的真正财富的旨归。

马克思超越了财富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从终极意义上内在的地把握到了财富的本真,是对财富本真的主体性回归。

不仅人在这里重新获得了社会历史的主体性,获得了财富的主体地位,而且财富本身也获得了生产发展的能动的主体性源机制。

财富的主体性回归也体现出马克思的财富观实现了从财富的生产到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转向,实现了“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的解放。

二.财富问题论述
经济学上,财富是指物品按价值计算的富裕程度,或对这些物品的控制和处理的状况。

财富的概念包括货币、不动产以及拥有所有权的物品,甚至还包括些无形的财富。

在许多国家,财富还包括对基础服务的享受,如医疗卫生,以及对农作物和家畜的拥有权。

在经济学上最早给财富下定义的是古希腊著名的史学家、思想家色诺芬(Xenophon,约430-354B.c.)。

他在其著作《经济论》一书中写道:财富就是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

他认为诸如马、羊、土地等有实际用处的东西才是财富。

然而,在世俗的观念中,人们历来把商品交换过程中的货币因素看得异常重要,并不看重什么商品的使用价值,以至于人们进行商品交换的动机都由最初的对另一种商品使用价值的需要演变为对纯货币形式的追逐和占有。

比如早期的重商主义者就认为财富就是由货币或金银构成的,这一观点可以说影响相当深远。

就是现代社会的大多数人们依然相信“金钱就是财富”。

财富问题,就这样横亘在我们这个刚刚摆脱贫穷的发展中大国面前。

任何企图抹煞它、回避
它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极端愚蠢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求财致富,人之大欲,自古及今,概莫能外。

告别穷社会主义,中国人跨进了改革开放、发家致富奔小康的时代。

“越穷越革命,越穷越光荣”的年头,一去不复返了。

与30年前相比,中国似乎“不差钱”;但是,经济发展之后,新的财富问题却一点儿不比30年前少。

最突出的,是国民财富分配的不公平,社会贫富差距蹿到了国际警戒线之上。

当极少数人依仗权力、官商勾结,聚敛巨额财富,而多数国民勉强温饱,住房、上学、看病等基本生存需求受到严重压抑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结构产生了可怕的断裂:官与民,富人与穷人,日渐变得情绪对立。

“仇官”、“仇富”成为流行的社会心理。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千万马虎不得!解决之道,当然不是像过去那样用暴力劫富济贫,抄家充公;而是要调整社会财富的分配,加大有利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减缓“新三座大山”对多数国民的压力,以赢得民众对新一轮改革的认同和支持。

社会的贫富鸿沟,如不尽快填平,不能让全体国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则正义、公平沦丧,社会稳定、和谐亦无从谈起,而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动荡乃至社会大震荡,迟早将会降临。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以国民财富为研究对象,力主自由竞争,为现代经济学的开山作而影响了全世界。

然而,对何为国富,国富与民富之关系,我们似有许多误解,总把国家放在第一位,把国家置于国民的头上。

这些观念根深蒂固,广为流布,实出于秦汉以来“家天下”(君、国一体)之需要。

以国家的名义剥夺国民的权利,掠夺国民的财富。

中国历代所谓“太平盛世”,其实只是国民“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只是国库里钱粮充盈,朝廷手中有大把银子,平民百姓聊以糊口而已。

远不是国民都过上了自由幸福的好日子,实现了真正的民富。

直白说,“太平盛世”下的“国富”,不过是官富,或官府富、政府富。

在国民当家作主的现今,没有民富即没有国富,民富而后国强。

故尔,财富分布的结构问题,深刻反映了治国理念的差异;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则必藏富于民,使社会财富归于大多数国民,为其所有,为其所享;与之相反,以国为本,以官为本,就会出现国富民穷的怪现象。

五.财富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求
1.财富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人的生成本质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曾言明,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现实的个人的存在。

因此人的存在
与发展作为全部人类历史存在与发展的首要的前提条件,必须得到维系,诚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在人与历史的存在与发展的密切关联中,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也开出了财富的伴生与发展之维。

为了能够生活,就需要满足人的生活需求的财富基础,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人力财富等不同方面和层次的财富需求。

在马克思看来,“财富的一切条件,财富的再生产即社会个人的富裕发展的最重大的条件”。

作为不断生成着的对象性存在物,人必须获得能够不断生活下去的财富条件,这就要求财富必须能够具有发展的持续性。

因此,财富发展的持续性内在于人的生成本质之中,是作为财富主体的人的生成本质的内在要求。

不仅如此,人本身作为财富的主体性生产力,也就是财富本身,在其历史生成本性中,其自我发展的能动性及自我发展的需要丰富和提高也都会推进财富的持续发展。

2.财富发展的可持续性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社会结构及其历史运动规律作了经典表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在他看来,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会同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由此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便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革命随之到来。

继而,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会得到调整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在这样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中,人类社会历史被不断向前推进。

在此基础上,我们便能够理解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的能动的自洽调节机制了。

与此同时,财富生产作为社会生产的条件或结果,是社会生产实践的主要内容,其发展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发展也就统一在整个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动态统一之中了。

因此,人类社会历史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前进性,必然要求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前进与发展动力或条件的财富力量的持续性发展。

所以我们说,财富发展的持续性,也是不断前进发展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必然要求。

无论有意无意,我们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在其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表述中实际上夹带了人类社会历史前进性及其要求财富持续发展的协同。

3.财富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与“物”双重尺规的统一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种二重性的存在,“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

也就是说,人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统一于人自身的实践活动之中。

一方面,人是一种生物性的存在,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一种给定的存在,具有受动性;另一方面,人具有创造性,要打破那种给定性和自在性,因此又具有能动性的一面。

正是由于人自身存在的这种双重性,才使现实的历史发展的过程表现为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而财富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人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协同过程,必然必然要求“人”与“物”双重尺规的统一。

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不可能是绝对自由的,必然受特定的历史因素的制约。

但是,这种确定的历史条件以及人自身活动的受动性质只是构成了人类活动的前提和基本方式,而在这一系列的条件下人类如何进行生产活动,则取决于人类活动的最终目的。

因此,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的和近似的方式,在人的不断运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以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挥作用,它的作用的发挥最终还是取决于人的活动方式。

因此,要实现财富持续发展的人类活动目的必须要“合规律性”,即懂得按照“物”的尺规来进行财富发展的实践活动。

合“物”的尺规,并不简单地等同于自然的必然性,而是要合乎包括自然的必然性规律在内的人类自身活动的规律。

只有这样,在历史发展的必然之中,才会蕴含财富的持续发展以及人类全面而自由发展可能的现实。

六.结束语
财富的持续发展不仅要求实现财富本身持续发展的目的,而且从根本上要求合乎人与社会历史发展的生成规律,最终还是为了人对人本质的全面占有,为了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与高度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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