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钻孔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抽采钻孔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抽采钻孔施工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九里山矿抽采钻孔施工质量

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矿井抽采钻孔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保证抽采钻孔施工严格按照抽采设计参数进行,确保矿井区域瓦斯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矿井抽采达标评判提供真实、可靠依据,根据矿井抽采钻孔施工及验收方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抽采钻孔视频验收相关规定

1、抽采钻孔视频验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为矿调度室,协助管理单位为矿通防科。

2、调度室视频监控中心按照“一孔一视频”的原则,必须为每个井下抽采钻孔做好视频信息记录。

3、当钻孔开孔前、冲孔结束起钻前,由现场施工人员电话通知调度室视频监控人员进行确认,当调度室视频监控人员准许退钻杆时,现场施工人员方准退出钻杆,调度室对成孔退钻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4、调度室监测员必须认真填写钻孔视频台帐(包括时间、班次、地点、汇报人、孔号、记录人、钻孔退钻杆数量等信息)。

5、调度室要对钻孔施工全过程进行视频录像记录,并作为现场写实资料存档。保证相关单位和领导随时对井下任一打钻地点进行复查,备份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调度室负责打钻视频的监视、摄录、拷备、存档、资料整理、

调取等工作,通防科负责对抽采钻孔的井上下验收进行核对,每月钻孔抽验率应不少于当月钻孔总数量的10%,抽验要覆盖当月各地区钻孔,且必须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5、通防科对打钻视频记录进行抽验核对时,发现施工人员汇报钻孔深度与视频监控录像不符,误差超过1根钻杆的,对打钻人员罚款100元,且该钻孔作废,超过5根钻杆的,除按以上标准罚款外,并且按严重违章追究施工人员责任。

6、井下当班打钻汇报米数数据必须由当班视频监控人员进行记录完整,第二天当班视频监控人员负责视频回放进行记录,并填写监测数据。对不负责任的人员,即监测数据米数与视频显示不符的,或者视频监控录像不清晰,不能正常监测现场操作的,记录台账与实际施工钻孔不符的等现象,对责任人罚款50元。调度室管理人员、通防科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

7、当天负责闭合昨天当班的打钻视频监测数据,对于打钻视频台账,出现不填写或填写不认真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于打钻视频出现故障未做详细记录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打钻视频监控信息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或个人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严禁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9、打钻视频验孔台账资料应保存至需抽采区域所有钻孔施工结束。

二、抽采钻孔施工现场验收相关规定

1、由通风区瓦斯检查员负责进行现场验收工作,主要验收施工钻

孔的各项实际施工参数(如钻孔施工地点、日期、类别、孔号、孔径、倾角、方向、施工人员姓名等),并认真填写钻孔验收台账。

2、抽采钻孔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并做好相应的钻孔施工台账,施工过程中必须用粉笔、水笔等记录工具记录施工钻孔的钻进米数、见煤段米数、过煤段米数等详细数据,凡现场检查未进行详细数据记录的,对本部钻机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

3、施工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坡度仪、线绳、皮尺等测量工具,确保抽采钻孔施工各项参数严格按设计参数进行施工,凡现场检查不携带测量工具或测量工具不能使用的,本班施工钻孔一律不予验收。

4、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与通突科联系。经通防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通防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数据不予以验收。

5、抽采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见矸、顶钻、喷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时,必须重新补打抽采钻孔。

6、抽采钻孔封孔长度应不小于设计封孔长度,且钻孔周围严密不漏气。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且封孔长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对施工区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7、抽采钻孔现场验收时以实际退出的钻杆数为准。验收人员必

须认真的进行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数据真实、可靠。

8、抽采钻孔验收中,验收人员要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在检查中如发现验收员弄虚作假,对验收人严肃处理。

9、通防科管理人员每人每月至少4次;安监科管理人员、安监员每人每月至少2次;矿副总工程师以上(含副总工师)人员每人每月至少1次对抽采钻孔施工现场施工的质量、孔深、孔数等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确保抽采钻孔抽采效果符合要求,并在施工现场填写检查验收记录台账。

10、抽采钻孔施工区队必须建立钻孔施工验收检查台账,放置于每一部钻机施工地点,便于各级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填写,并妥善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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