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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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王虎来源:《新农业》2017年第11期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的真实反映和全面完整记录,是重要的凭证档案,既可明确体现出执法过程中存在得不足,也是衡量办案机关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高低的标尺。

笔者借助日常监督检查,对辽宁省部分市县的兽药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借阅分析。

我省兽药行政执法活动基本上可以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适当。

同时也发现部分执法案卷在规范、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可导致行政复议,甚至引发法律诉讼。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刻不容缓。

笔者就我省案卷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对策作一浅析,望与广大同仁共同探讨、研究、学习、提高,规避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法律风险。

1兽药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1.1法律法规的适用方面对假劣兽药的定性问题不准确,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不具体,如某兽药为假兽药,仅仅笼统的表述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未明确具体法律法规条款项等,甚至出现假、劣不分的情况。

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引用不明确,错把逆向监督的条款当作正向管理违反条款。

法律责任条款引用不清,未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额度表述不清,案卷叙述较笼统。

1.2行政处罚程序方面行政处罚程序运用错误。

主要体现在对简易程序的界定,《行政处罚法》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作了详细明确的界定,但个别县区存在适用于一般程序的案件错用了简易程序。

证据链不完整。

对询问笔录的依赖性较大,对数量、价格、视听资料等强有力的原始证据重视不够。

证据角度过于淡薄,极易出现孤证,仅凭一纸口供,极易推翻,甚至出现复议或诉讼。

案件办理程序不清。

部分地区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履行立案审批手续而未履行,应当履行处罚决定审批手续时未履行,存在后补审批手续的现象,导致立案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决定在前,处罚决定审批在后;甚至缺少前置审批的现象出现。

权利告知不到位。

行政处罚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总结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总结

7、现场勘验图、照片、摄像、录音等证据 制作规范。 规范要求: 1.现场绘制的勘验图应当注明绘制时间 、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 2.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应当 注明时间、地点、过程、摄(录)制人姓 名和身份等。
8、调取复印件的要求: 调取的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 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注明出处 ,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调查取证时对被处罚人提供的相关证据 材料一般应当留存原件,留存复印件的要 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 件并签名。
5、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制作规范。 易犯错误: 被检查(勘验)人未在现场检查(勘验 )笔录上签字【应注明“检查(勘验)笔 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由被检 查(勘验)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 ,如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由两名以上 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拒绝的理由】
6、委托鉴定相关材料齐全。 易犯错误: 1.鉴定机关无资格或者无鉴定部门和鉴 定人资格的证明; 2.委托鉴定没有委托书; 3.鉴定相关材料未说明委托人和委托鉴 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 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 人签名、鉴定部门盖章。
2.当事人要求听证,未组织听证; 3.未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 知书; 4.举行听证,未制作听证笔录或听证笔录上 无听证参加人员签字或盖章; 5.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内容不完整或填写 有错误。
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 规范要求:
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的, 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是行政机关作出执法决定 的法定形式,经集体讨论后,行政机关不 得改变集体讨论结论,也无需再填写审批 表。
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2.未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 3.依法不予采纳,未说明理由。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常见问题孙承宗1,陆金权2(1.楚雄州种子管理站,云南楚雄 675000;2.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昆明 650224)摘 要:执法案件的卷宗,是记录行政执法案件过程的材料,通过卷宗不仅可以清楚还原案件的办理过程,客观反映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是否按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同时卷宗资料也是在案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能否取胜的关键。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找出存在问题并认真纠正,已成为监督和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案卷评查;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主要内容,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保障。

随着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增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日益提高,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和压力也随之增加,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执法面广、任务繁重、专业性强、风险点多、责任艰巨的压力。

目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不含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以下政府规章)共197部(其中农业法律20部、行政法规32部、部门规章145部),涉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防疫、生猪屠宰、渔业、耕地保护、农村资产管理、宅基地等20多个领域,关系百姓生产生活方方面面。

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也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监督指导,但由于全国的农业执法工作普遍存在起步较晚、执法人员多数是由农技人员转岗,法律素养普遍不高等原因,一些农业行政执法案卷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还有差距。

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找出存在问题已然成为监督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 (一)对象认定不准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把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如《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大丰农资经营部”,经营者为“张三”,就把“张三”作为“当事人”。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行政处罚案件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行政处罚案件往往会出现一些常见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可能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

以下是对行政处罚案件中常见问题的汇总与分析。

一、证据收集不充分证据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基石,然而在实践中,证据收集不充分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部分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未能全面、客观、准确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导致证据链条不完整,无法有力地支持处罚决定。

例如,在一些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中,执法人员可能只注重对现场污染情况的拍照和简单记录,而忽略了对污染源的追溯、污染物的检测分析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询问等重要证据的收集。

又如,在商业欺诈案件中,仅依靠当事人的口供或者单一的书证,而没有对相关交易记录、财务凭证等进行深入调查,使得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大打折扣。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严格的执法程序是保障行政处罚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关键。

但一些执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现象。

比如,在立案环节,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立案,导致案件处理的延误。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未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或者未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没有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送达程序不规范也是常见问题之一,如送达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送达回证填写不完整等。

三、法律适用不准确正确适用法律是行政处罚的核心。

然而,在一些案件中,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

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解读不够准确,导致适用了错误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还有的在法律存在竞合的情况下,未能选择最恰当的法律规定进行适用。

例如,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同时涉及多部法律法规的调整,执法人员如果没有综合考虑各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和处罚力度,就可能出现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况。

四、处罚幅度不合理行政处罚的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最新)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最新)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一、行政许可案卷(一)申请受理。

1.无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无收件人和申请人签字确认的材料。

2.申请人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没有当场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书面凭证。

3.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单审批意见与作出受理通知的意见不一致。

4.行政许可审查通知书内容缺项。

(二)审查阶段。

1.现场核查人员未亮明执法证件,不能确定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2.部分材料核查人员仅一名,并未亮证核查。

3.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相关办理人员均未亮明执法证件。

(三)审批决定。

1.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不明确。

2.没有行政许可决定书。

(四)送达程序。

1.行政许可办理无相应送达文书。

2.邮寄送达无法表明当事人已签收的凭证。

(五)归档管理。

1.卷宗封面填写不规范。

2.无卷内目录及逐页编写页码。

3.归档混乱、材料不完整,不能反映行政许可办理的全过程。

4.卷内材料没有按照规定顺序排列。

二、行政处罚案卷(一)立案阶段。

1.违法行为到立案超过7个工作日,没有经行政处罚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至15日的书面文书或者相应的延期立案的辅助性材料。

2.立案存在没有引用法律依据、引用法律依据不当、引用法律依据不规范、未精确到条、款、项的情况。

3.立案阶段缺少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身份信息等材料。

4.立案审批缺少执法机构、法制机构审核意见,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不明确。

(二)调查取证。

1.登记保存物品存在没有相应审批材料、审批没有引用法律依据及引用法律依据错误等情况。

2.登记保存物品审批时间与作出通知时间不一致。

3.案件没有调查报告。

4.登记保存物品没有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处理。

5.证据材料多处为当事人之外的人签字,未见当事人与签字人的关系证明;6.部分证据来源不清,没有注明制作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的信息。

7.收集的证据与案件存在关联性不强、不匹配的情况。

8.部分证据材料仅注明一名执法人员或者存在执法人员不在证据材料上签字的情况。

自-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中易出现问题与分析

自-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卷中易出现问题与分析

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1、没有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或法律文书混用在办理林业行政案件中,使用公安行政等其他法律文书,林业行政案件只能使用林业局的法律文书。

2、案卷装订顺序不正确,要按照下列案卷装订顺序办理:3、未按规定办理立案手续(1)没有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

(2)“案件来源”填写不规范或一个案卷中前后不一致(常见案件来源有下列几种:执勤巡逻发现、电话举报、受害人控告、有关单位移送、上级机关指定和违法行为人主动交代)。

(3)案件性质前后不一致。

(4)受案机关错误(以林业局名义处罚的案件,受案机关为阿旗林业局、以森林公安机关处罚的案件,受案机关为阿旗森林公安局,不可再填写各办案所、队)。

(5)受案时间错误(受案时间以案件介入时间为准)。

(6)简要案情不能缺项(时间、地点、人员、事实经过)。

(7)没有承办人的受案意见、签名、时间。

(8)举报、控告、移送案件没有行政负责人审批(除执勤巡逻发现案件外案卷内都必须有出处警登记表)。

(9)立案时间超过七日。

4、案件名称不准确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条例规定的案件名称的情况(常用案件名称有:封禁期内放牧、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擅自进入保护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非法加工木材、擅自开垦林地、非法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毁坏林木、保护区内采挖药材、非法采集野生植物、非法收购野生植物、非法狩猎、非法倒卖野生动物产品)。

5、执法人与案卷皮上不一致(卷皮上案件主办人必须与卷内承办人一致)。

6、意见书上的查处截止时间为提出意见时间一致(从案件介入时间至提出意见时间)。

7、处罚依据、条款准确、前后一致。

8、作出处罚的种类顺序前后要一致;结案时间以罚没款上缴银行时间为准。

9、告知笔录不规范(1)大额罚款没有使用《林业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

(第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等)(2)告知单位混淆(以林业局名义处罚的案件告知单位是森林公安的)。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不足等。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操作不当、执法程序不清晰等。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等。

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执法程序等。

为改进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建议加大对执法力度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权责清晰的制度。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措施和建议措施的实施,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为农业生产和市场秩序维护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问题、存在、原因、应对措施、改进措施、建议、总结、展望未来、实施建议。

1. 引言1.1 背景介绍现如今,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生活的重要来源。

而农业行政执法作为保障农业生产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县级层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县级农业行政执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如执法不规范、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力度不够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正常秩序,也损害了农民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对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存在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改进建议,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和展望,为未来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并推动建议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1.2 问题意识农业行政执法是保障农民利益、维护农业生产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的保障。

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些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导致执法过程不规范,甚至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

粮食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粮食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授权委托书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由他人代为查阅案卷,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并经过审批。
遵守保密规定
严禁将案卷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查阅程序
提交申请
查阅者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 查阅目的和案卷信息范围。
审核申请
按照审批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核, 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将被驳回。
现场查阅
经过审核后,查阅者需在指定场所 进行案卷查阅,并做好查阅记录。
证据真实性鉴别
03
对收集到的证据要进行真实性鉴别,确保其真实可靠,对于存
在疑问或虚假的证据应进行核实和排除。
案卷装订
材料排序
案卷材料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排序,如违法行为人信息、案件调查报告、证据材料、处 理决定等。
装订方式
案卷装订应采用结实耐用的装订方式,确保案卷的牢固和耐用,同时要注重外观的美观和 整洁。
THANKS
记录格式
为保证案卷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文字记录应按 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和编辑,如字体、字号 、行距、页边距等。
证据采集
证据种类
01
根据案情需要,应采集多种类型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
资料、证人证言等,以全面反映案件事实。
证据收集程序
02
证据收集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如询问当事
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
案卷保存期限已满 ;
销毁程序
制作销毁清单
由案卷管理人员制作销毁清单,列明拟销毁案卷的基本情况,报 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实施销毁
由案卷管理人员会同保密工作机构、承办案件的执法部门派员共 同实施销毁,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
记录归档
销毁清单及有关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7.询问笔录中涂改处应由当事人摁指印或签名。 8.记录完毕后,交被询问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 被询问人逐页写明“以上笔录已看过,记录属实” 字样,并签名,最后一页应紧贴最后一行。 9.执法人员签名应当是手写签字,不能打印显示。 10.文书空白处要有以下空白的处理。
询问笔录
询问机关 ××农业局 询问地点××农业局320房间 询问时间 2013年 3月 4 日 询问人: 方× 执法证件号: ×××××× 王×× ×××××× 记录人 王×× 被询问人: ××乐农种子店 负责人:巨军勃 地址:××市××区X村X号
不可以只能是警告和一定数额以下的罚款调查取证阶段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产品确认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现场笔录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审查决定阶段案件处理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会报告书处罚决定审批表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案阶段送达回证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缴款书结案报告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移送函程序中的一些重要的时限序号内容期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2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常见问题: 1.实物照片、证照、台账等证据提取, 时间、地点未填写,当事人或者执法 人员未签名。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 录等未盖骑缝章,内容有改动,未经 被检查、询问的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 确认。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概念:执法过程中,依法对与违法活动有关 的物品和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时所 作的书面记录。
检查、勘验笔录的区别:
• 检查笔录:除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物的反 映外还包括对执法程序的记录,侧重动态 性。 • 勘验笔录: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 品及其存在状况作的客观记录,侧重静态 性。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动物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王 虎(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辽宁 沈阳 110003)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的真实反映和全面完整记录,是重要的凭证档案,既可明确体现出执法过程中存在得不足,也是衡量办案机关和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高低的标尺。

笔者借助日常监督检查,对辽宁省部分市县的兽药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借阅分析。

我省兽药行政执法活动基本上可以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适当。

同时也发现部分执法案卷在规范、内容、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可导致行政复议,甚至引发法律诉讼。

为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刻不容缓。

笔者就我省案卷存在的问题与相应的对策作一浅析,望与广大同仁共同探讨、研究、学习、提高,规避行果树全生育期都可使用。

萌芽前喷锌,防小叶,喷氮促萌;花前花后喷硼促花保果;幼果补钙不能少,套袋前喷2~3次钙剂;膨大期喷钾促膨大;采前40天也是补钙的最佳时期。

2 施肥量的确定通常情况下一株果树需用粗制有机肥3公斤左右,氮肥0.5公斤,磷肥0.25公斤,氮化钾400~500克,钙镁等中微量元素2~3公斤;6~10年生树扩冠和结果并重,施肥一般按产量进行,每100公斤果实需要使用有机肥6~8公斤,在此基础上氮磷钾按1∶0.5∶1进行,需要施用纯氮0.8公斤,钙镁等中微量元素2~3公斤。

肥料的具体的施用量也可根据使用的不同产品质量、含量及土壤质地进行调整。

另外,还要特别重视叶面肥的施用,尤其是进入结果盛期,在苹果萌芽期补喷氮素营养叶面肥;花露红期、谢花后喷施硼素营养叶面肥促进开花坐果率;幼果期、套袋前喷施钙素营养叶面肥给果实补钙;果实膨大期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促进果实膨大;摘采前40天也是补钙的关键时期,防治水裂纹和水心病、苦痘病、痘斑病等。

3 根据生理病害调节施肥量苹果园锰毒害或粗皮相对比较严重的,微量元素肥钙镁的施用量要适当加大,亩用量一般150~200公斤,连续3年再按正常数量施用。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引言1.1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效率低下、执法过程缺乏透明度、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农民权益保护不力等方面。

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导致执法的执行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容易导致执法不公平和不规范。

执法效率低下表现在案件处理周期长、办事效率低等方面,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执法过程缺乏透明度容易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和腐败问题,损害了法治的公信力。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会影响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容易导致执法失误和不公正。

农民权益保护不力表现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农民权益受损。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加强执法标准的统一性、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工作。

通过以上的改进措施,可以提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维护农民和农业行业的合法权益。

2. 正文2.1 问题一:执法标准不统一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执法标准不统一。

由于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执法标准的不一致性,导致了执法工作的混乱和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一些地方可能对某一种违法行为采取较为严厉的执法手段,而另一些地方对同一种行为可能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这就给违法者造成了可以钻空子的机会,降低了执法的效果和公信力。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明确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执法程序。

各级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这些统一标准,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严肃和高效。

还需要加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与信息共享,避免因为各自为政导致执法工作的漏洞和难度,从而提升整体的执法水平和效果。

只有通过加强执法标准的统一性,才能有效地解决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农业领域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2.2 问题二:执法效率低下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执法效率低下。

注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十方面问题

注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十方面问题

注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十方面问题注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十方面问题#晶晶—程序问题专栏6个内容注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十方面问题简要梳理案卷中所见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问题,供大家参考、讨论和指正。

?1.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

关于违法事实的认定首先要查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比如涉案物品数量到底是多少。

例如在某个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中,仅凭当事人自述“一百多斤”于是在作出处罚决定中写明“没收渔获物一百多斤”,案件仅对当事人存在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却对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数量没有进行认定,而这样认定违法事实是比较不负责任的做法。

?另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是出现几个违法行为,那么关于违法事实的认定首先要判断的是当事人的行为是“同一个违法行为”还是“客观上自然可分的数个违法行为”,如果认定为数个行为如何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比如经营者经营了假农药,同时这个农药标签不合格应属于“一个违法行为”;经营者经营了A 品种假农药,又经营了B品种假农药,是两个违法行为;经营者向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经营者采购农药,同时这个农药还是劣农药,属于两个违法行为。

由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难懂,在此不做展开说明,有兴趣的同事可以参阅公众号市监沙龙《行政违法竞合的判断与处理问题研究》作者孙继承。

2.法律适用出现错误。

在某个伪造渔业船员证书的案件中,《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转借、冒用、涂改、伪造船员证书的,对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但是行政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将本条文的理解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述为“每伪造一本证书罚款三千元”,则伪造两本证书罚款六千元,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伪造几本证书和销售几瓶假农药是一样的,属于“法律一行为”,伪造一本证书罚三千的理解没有依据,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3.处罚决定书制作粗糙。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具有说理性,制作过于简单,缺乏关于违法事实的认定和裁量权的表述,尤其对于从轻、从重处罚的适用没有说明,有的案卷另行附具自由裁量权适用说明却不在处罚决定书中作出表述,也不让相对人看到裁量权如何适用。

探讨行政管理中行政处罚案卷制作

探讨行政管理中行政处罚案卷制作

探讨行政管理中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一、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中的常见问题虽然行政执法机关都很重视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但很多行政执法机关常常凭着经验和习惯做事,缺少科学化、规范化的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意识和手段,加上近年来行政违法行为复杂多样,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出不穷,主要问题有形式和内容两个大的方面。

(一)形式问题1.案卷材料范围不明确,案卷目录缺乏整合,材料排序不统一。

首先,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案卷存在材料散杂、范围不明确的问题。

案卷是对处罚活动的全面客观反映,不应该包括一些与处罚行为不直接关联的材料,如对举报人的奖励材料。

举报人的举报可能直接决定案件的查处,但对举报人的奖励材料与行政处罚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其次,案卷材料往往缺乏整合,导致案卷目录只是简单地按时间或重要性等一一罗列,材料排序较为混乱。

案卷材料本身要能够反映行政处罚做出的阶段,如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做出处罚决定等,这样才能为案卷评查提供方向引导,否则,面对一堆杂乱无章又不完整的案卷目录,案卷评查工作势必难以有效开展,也势必会影响到案卷评查的效果。

实践中,有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办案人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不重视对目录的整理和排序,影响了案卷评查活动的正常开展。

2.字体字号不统一。

在实践中,同一行政执法系统各执法单位甚至同一单位不同执法人员在案卷制作中字体字号不统一,出现字体字号五花八门的案卷文书。

这无疑会给人带来一种不专业和不严肃的印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相对固定,是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文书,也是最终交给行政相对人的重要材料,有相当的严肃性。

作为体现严肃性的方式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字体字号应统一规范。

3.处罚决定书标题和受处罚人情况交代不规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需要标题存在不同做法。

大多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开头部分都会写文件标题,以使整个文件显得规范正式,但也有一些处罚决定书不写文件标题,各个执法单位标准不一。

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经常出现当事人情况交代不一致的情况。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一、什么是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是指对违法和失信的农业主体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所形成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概称。

二、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包括哪些内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应包括以下内容:1.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告知书;2.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依据、理由和证据;3. 当事人提出申辩和听证的材料;4. 监督管理人员的调查报告和审核意见;5. 执法记录、执法笔录、调查笔录、现场取证笔录和照片等相关材料;6. 证据鉴定意见和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保存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保存期限为20年。

四、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 归档:对于已经执行完毕的案卷,应当予以归档保存,并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外借、挪用、丢失等;2. 转移:对于因移交后续处理而无法处理的案卷,应当及时转移,并在文书上注明转移信息;3. 销毁:对于确实需要销毁的案卷,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销毁,并在文书上注明销毁信息。

五、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查阅权限有哪些?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查阅权限包括以下几种:1. 相关执法人员或办案机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相关档案,保障办案需要;2. 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阅当事人自身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资料;3. 有关部门或其他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查阅相关案卷资料。

六、如何防范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外泄?为了防范农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外泄,在保存和处理案卷时,应当严格保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几点:1. 加强档案管理和安全措施,规范文件存放和查阅程序;2. 做好出借、移交、销毁等工作,确保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处理;3. 做好档案备份和灾备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因任何原因丢失;4. 加强人员管理,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员工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

行政处罚案件常见问题汇总

行政处罚案卷存在问题(一)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未查清违法行为发生具体时间;2、有的案件认定关键事实不准确,货值金额、违法所得出现计算错误。

3、有的案件缺少处罚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证明材料等。

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描述简单,无法体现案件调查过程。

缺少案情、违法事实(违法行为事件、地点、手段、情节)描述。

㈡在证据调取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证据太薄弱,甚至仅有1份当事人笔录,而无其他印证材料,一旦当事人推翻原来陈述,后果严重。

2、有的案件提取的实物证据或复印件无提供人或当事人的签字确认。

3、违法经营现场或涉案物品的照片没有文字说明,未经当事人确认。

4、有的调查笔录调查人员、当事人签名时无注明日期。

5、调查笔录中“2011年7月5日”已给予警告和责令改正的情形,该案卷中缺乏相关证据材料。

㈢在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用错了法条的具体款项。

2、有的案件调查报告、处罚决定书拟文稿上所适用的法律条款都是正确的,但由于打印对稿不认真,导致送达给当事人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上所适用的法条错误,与审批内容不一致。

3、有的案件处罚种类和幅度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后果、手段等违法情节不相当,从轻从重处罚没有说明原因,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情况不规范。

处以违法所得二倍的罚款,属于从轻,未说明理由。

如,《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该卷无责令限期改正,销售数量1盒,无情节严重情形,罚款1仟元过重。

4、并处的处罚中没有引用警告、只有罚款。

5、案由不规范。

参照罚则和法律责任描述。

无证经营(四)在办案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1、有的案件时间颠倒:未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立案手续,立案报告经办人签名只有一人签名。

处罚决定书在当事人交款时间之后。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年第11期针对生猪屠宰类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定期开展案卷审查活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反馈问题,督促各地对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对案卷进行规范化的记载,避免在屠宰执法类案卷出现各种风险问题,因此需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提升案卷质量。

1强化生猪屠宰行政执法的意义生猪屠宰行为对猪肉质量起到决定性的影响,同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化的生猪屠宰行为可以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对病死的生猪屠宰加工、对生猪和猪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在生猪肉中加入了“瘦肉精”等违犯国家禁止药品,不仅造成了医药市场秩序混乱,还对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有关部门发现屠宰的犯罪线索后,必须及时作出调查取证和受案查处,对生猪屠宰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并对涉嫌罪犯及时移交给公安部门等相关机构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政府部门执法开展打击生猪屠宰领域的违法行为活动,对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针对在严厉打击生猪屠宰方面的违法行为活动,达到了较明显的惩戒成效。

2浅析屠宰行政执法案卷的应用现状近年来,通过对国内屠宰类行政执法案卷调查审核发现,我国的执法案卷质量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得到大幅度提升,且行政执法人员对案卷内容精细化的记载,也使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

此外,执法人员通过技术培训,自身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也有了很大提升。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案卷的数量呈现出连年递增的发展趋势,反映出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维持在高强度管理的态势,从质量层面进行分析,需要对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流程提出规范化的要求,确保案卷的制作水平有所提升。

生猪屠宰行政执法案卷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高,其主要在于基层政府开展了一系列的畜牧兽医执法培训或动,针对执法人员开展统一的技术培训,围绕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流程,利用理论授课、学员制作案卷、老师现场点评相结合的形式展开,进一步提高国内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谈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突出问题

谈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突出问题

谈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突出问题案卷制作的问题,表现形式很多。

2021年12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整理发布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存在的问题”,归纳的比较全面,分阶段、分文书、分领域地进行了细致说明,总体上很值得学习。

问题很多,但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从基层办案的角度看,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程序和文书规范,都是重要问题。

这些方面都需要力争达到法律要求。

但是,从案卷评查的过程看,笔者理解最大的问题是证据。

或许是因为,参与评查的案卷,已经经过筛选,而证据问题则是较难把握的法律问题。

证据问题的四种表现首先,证据制作形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文书也是证据。

常见文书中的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规定的很明确,按照规定制作即可。

证据里面,照片打印件和台账复印件的取证,问题比较严重。

对于照片打印件和台账复印件,务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制作。

即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原物。

收集、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也可以提供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和照片由证据提供人或者执法人员核对无误后注明与原件、原物一致,并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同时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注意的是,签名并不等于确认了复印件与原件无异。

有的案件中,执法人员把举报人提供的证据资料交由当事人签“与原件无异”,这是没有道理的。

谁持有原件,谁在其复印件上签“与原件无异”。

其次,入卷的证据不充分或者说达不到证明涉案违法事实的目的。

比如当事人陈述自用,再比如当事人讲召回。

一旦认定成立自用或召回,将对案件事实产生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罚款基数、办案程序甚至责任性质都将发生变化。

从证据上来看,当事人单方陈述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属于孤证。

农业行政处罚案由的几个具体问题分析

农业行政处罚案由的几个具体问题分析

农业行政处罚案由的几个具体问题分析农业行政处罚案由的几个具体问题分析孙继承本文整理于2016年11月。

实践中,对单一应受处罚行为的案由不难认定,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案由的认定也存在不同看法。

本文梳理了几种常见的“特殊情形”并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假兽药的问题《兽药管理一条例》第十五条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办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一)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八条规定,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可见,“违法行为”是确定案由的唯一标准。

但是,什么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在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法律中,违法行为都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之行为”。

具体到行政法领域,法律条文规定义务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仅作出命令性或禁止性的规定。

例如《种子法》中规定了某类情形下的备案,但未明确规定其处罚条文。

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有“禁则”,但没有“罚则”,因此对这种违法行为不能予以处罚,否则违反处罚法定原则。

二是既作出命令性或禁止性规定,又作出处罚性规定。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十个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十个常见问题

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十个常见问题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十个常见问题作者:孙继承单位: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部2012年颁布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之《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一个模板。

从农业系统案卷评查的角度看,模板的中文字部分列出的各要素均不可或缺。

常见的扣分情形是:1、违法事实的描述缺乏逻辑。

首先要区分事实与违法事实。

调查中直接客观获得的资料,如检验报告、涉案产品的数量、货值金额、价格、去向、进销单据、场所,这些都属于事实。

涉案产品的定性、涉案行为的定性、违法所得,这些都属于违法事实。

对事实的认定,用文字直接描述即可。

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则需要在同时叙述法律规定和事实的前提下,进行“转化”。

违法事实的认定逻辑,即三段论:先叙述法律条文是什么,再叙述事实是什么,然后再叙述违法事实是什么。

以新《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为例,先要说明法律规定是什么,再来说明标签标的是什么,然后对照条文指出哪里(标签事实)不符合哪里(法律规定)的规定。

再如,有的处罚决定书中直接表述“检验报告判定为假农药”,这个结果或许没错,但值得提倡的表述方式是:假农药的规定是什么,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是什么,依据上述规定(具体到法律条文的项)和检测结果,认定涉案产品为假农药。

2、对证据有列举,但遗漏了对所列举证据进行的说明。

例如,没有阐述营业执照证明的对象(可以表述为证明当事人是本案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适格主体)。

3、遗漏了对立案时间的表述。

4、没有阐述事先告知情况。

有全漏的,也有部分漏的。

例如,在事先告知中告知了听证权利,但在处罚决定中只叙述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听证的事情一字未提,也无陈述申辩过程的记载。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陈述申辩,与申请听证,是当事人两项不同的程序权利,必须都要明确表述是否发生。

5、没有阐述自由裁量说明。

其一,没有说明依据,即未明确叙述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以及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究竟符合该规定那一项的情形。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共71页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共71页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常见问题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托·富 勒
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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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误或不清。 三、证据不合法不充分不规范。 四、适用法律不准确。 五、执法程序不合法或不规范。 六、文书制作不规范。
一、主体不正确
1.被处罚主体的认定不正确。 2.实施处罚主体的使用不正确。
被处罚主体的认定不正确
常见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被认定为个人。 (2)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认定问题。 (3)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 伙的主体认定问题
个体工商户
原来:起字号的,作为公民个人对待。 1992年最高院公布的《关于适用民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在诉讼 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 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 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个体工商户
现在:2015年1月公布,2月4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9条:在 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 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 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 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 注意事项:
1.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应当当场制作,不能事后 追忆制作; 2.现场笔录一经有关人员特别是到场的见证人签字 就不能改动; 3.应当有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的记载; 4.要准确地反映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位臵,起 止时间应当精确到分钟,检查的地点要准确到具 体的门牌号。
5.对所检查的物品名称、数量、包装形式、规格或所勘 验现场的具体地点、范围、状况等作全面、客观、准 确的记录,对检查中出现的各种数量、重量、距离等 要精确,不能使用“大约”、“大概”、“估计”、 “差不多”或“多”、“左右”等不定词语。 6.如果当时对有关物品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 押,现场检查物品的数量、品名、规格必须与《证据 登记保存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清单上登 记的一致。 7.一个案件有多处现场的,应当分别制作笔录。 8.不能将几次检查(勘验)情况记录在一份笔录中,应 逐次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定性准确 思考: 即假又劣农药案件的定性?
事实清楚
• 事实认定的要素: 六要素——人物、时间、地点、情节、手段、 行为后果
逻辑正确
1.时间衔接。 2.证据关联。 3.计算正确。
三、证据不合法不充分不规范
1.应当提取的未提取,证据搜集 不充分。 2.不按法定程序搜集证据。(如 大部分调查证据在立案前取得 。) 3.证据制作不规范。
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0条:在 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 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 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 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实施处罚主体的使用不正确
常见问题: (1)询问笔录中询问机关应该是某某农业局, 但用执法大队。 (2)出具的浙江省罚没财物专用票据的行政 处罚单位应该是某某农业局,但盖的却是 执法大队的章。 (3)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单位为执 法大队
检查、勘验笔录的区别:
• 检查笔录:除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物的反 映外还包括对执法程序的记录,侧重动态 性。 • 勘验笔录: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 品及其存在状况作的客观记录,侧重静态 性。
被处罚主体——当事人
• 个人——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 • 单位
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
认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公 布,2007年、2012年修订) • 1992年7月最高院公布的《关于适用民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5年1月公布,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的解释》
证据提取
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如身份证明、营 业执照等。 2. 重要证据。如询问笔录、检测报告、许可 证、现场检查笔录、进货凭证、销售凭证 、实物照片等。 思考:经营劣质农药案主要证据只有询问笔 录、检测报告,没有现场检查笔录、进货 凭证、销售凭证、实物照片等其他证据。 案件能不能办?
证据制作
二、事实认定错误或不清
1.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定性错误。 2.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 情节等认定不清。 3.违法数量、金额或非法所得等计算有 错误。
定性准确
定性准确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 (1)定性应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 础上; (2)所认定的案件性质应具备该种性质案件 的构成要件; (3)适用法律、法规要准确。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常见问题
主要内容
• 近年我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的总体情况 •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我省处罚案卷质量总体情况
1. 总体质量较好。 2010至2014年,我省连续五年在 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比中位列 前茅。 2.区域间不平衡。 3.不同种类的案件间不平衡。特别是 农产品案件质量水平较低。
常见问题: 1.实物照片、证照、台账等证据提取, 时间、地点未填写,当事人或者执法 人员未签名。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 录等未盖骑缝章,内容有改动,未经 被检查、询问的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 确认。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概念:执法过程中,依法对与违法活动有关 的物品和违法现场进行检查(勘验)时所 作的书面记录。
个体工商户 • 思考: •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当事 人,主体认定是个人呢,还是 单位?
其他组织的认定
• 2015年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52条 : •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 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 业; • (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 (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 (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 (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 (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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