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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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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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实有数
原 累计折 净 数 原 累计折 净 数 原 累计折旧 净值 值 旧/摊销 值 量 值 旧/摊销 值 量 值 /摊销 18 1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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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3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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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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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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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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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期末账面数 合计 数 量 5 — — — 自用 出租出借 数 量 17 — — — 闲置 其他 原 累计折 净 数 累计折 净 数 累计折 净 原值 原值 值 旧/摊销 值 量 旧/摊销 值 量 旧/摊销 值 6 7 8 9 — — — 10 11 —— —— —— —— —— —— —— —— —— —— —— —— ——
机构情况 一、单位机构数(个) (一)行政 1.共产党机关 2.政府机关 3.人大机关 4.政协机关 5.群众团体 6.民主党派 7.政法机关 (二)事业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财政补助 3.经费自理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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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

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2018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告编制第三章报告方式和重点第四章审议程序和重点第五章组织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规范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34号)要求,依据监督法、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承办省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具体事宜。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国有资产是指由省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所有人、出资人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的省内、省外和境外全部国有资产。

包括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其中,金融企业是指省属及省以下地方金融企业。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豫财资〔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大力推进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任务。

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我们对2019年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积极探索,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积极探索,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设、基础管理等方面均有新突破。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深化,各省辖市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和工作机制均已建立;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完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赃物罚没物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

二、剖析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今年资产管理工作提升明显,但结合本次考核及日常工作反馈情况,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是部分省直部门(单位)、市县资产管理制度仍不健全,管理存在盲区。

二是部分省直部门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不到位,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有偿使用和收益管理有待加强。

三是部分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还不到位。

四是部分市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创新性有待加强。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模板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模板

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模板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总体、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益情况等分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2XX18年12月31日,已纳入XX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共XX户,独立编制机构数XX个,较上年度增长XX。

编制人数XX人,年末实有人数XX人,较上年度增长XX。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截至2XX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XX万元,较上年增长XX%;经清查盘点后,资产总计实有数XX万元。

负债总计账面数XX万元,较上年增长XX%。

净资产总计账面数XX万元,较上年增长XX%。

1.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

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XX万元,占XXXX%;事业单位国有资产XX万元,占XX%;民间非营利组织国有资产XX万元,占XX%。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XX万元,占4XX%;固定资产XX万元,占5XX.11%;在建工程XX万元,占XX%;长期投资XX万元,占XX%;无形资产XX万元,占XX%;其他资产XX万元,占XX%。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2XX.83万元,累计折旧78.39万元,净值42.4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XX万元,占固定资产的XX%;通用设备XX万元,占1XXXX%;专用设备XX万元,占XX%;文物和陈列品XX万元,占XX%;图书档案XX万元,占XX%;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XX万元,占XX%。

表 1: 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二)具体管理情况1.资产配置情况我单位新增固定资产XX万元。

从资产类别分析,新增土地、房屋及构筑物XX万元,占XX%;新增通用设备XX万元,占1XXXX%;新增专用设备XX万元,占XX%;新增文物和陈列品XX万元,占XX%;新增图书档案XX万元,占XX%;新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XX万元,占XX%。

论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行

论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行

论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行作者:周华来源:《人大研究》 2019年第7期为了更系统全面地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升和加强监管实效,也为给地方各级政府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蓝本,未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应当顺势而为,谋求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模式。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亦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

在国有资产的管理上,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人民作为真正的所有者,享有充分意义上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正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国有资产全民所有的实际体现,而其从制度建立到贯彻实行,亦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不断深入。

立标准、作依据的制度建立2017 年11 月20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提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除强调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意义,明确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外,更列明了国务院报告的方式及重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程序和重点以及二者的组织保障。

如此即阐明了对报告和审议双方的要求,是对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全面推进和具体部署。

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贯彻落实,亦是对十九大强调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力回应。

而其最终得以成功落地,亦归因于我国当前已具备建立和实行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基础。

具体工作层面,经过国务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的持续努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监督力度明显加大。

作为审议方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自身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多次赴各地调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多番听取国务院专项报告并审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切实做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市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将各类各级、境内境外所有国有资产纳入报告范围,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接受全方位监督,推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使国有资产更好发挥效益、造福人民。

二、报告方式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也可以围绕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部署,单独反映市本级文化类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要汇总反映全市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报告以市本级情况为重点。

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按程序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

三、报告内容(一)综合报告内容综合报告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10.1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10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形成《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9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87.0万亿元、负债总额58.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17.8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7.2%。

2019年,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6.9万亿元、负债总额91.4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47.1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2%。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负债总额149.8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99.5万亿元、负债总额178.8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应享有的权益)14.9万亿元。

2019年,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3.7万亿元、负债总额83.7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5.3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93.2万亿元、负债总额262.5万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0.1万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0万亿元、负债总额1.2万亿元、净资产3.8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万亿元。

2019年,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7万亿元、负债总额9.5万亿元、净资产23.2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7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2.0万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情况,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7.7万亿元、负债总额10.7万亿元、净资产27.0万亿元。

关于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沛县县委下发了沛委发(2019)60号《中共沛县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为全面深入了解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三调研组对县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依法却认为国家所有,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各种经济资源,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

2018年,我县本级纳入统计的行政事业单位246家,资产总额123.45亿元,行政单位56家,资产总额23.53亿元,占19.06%;事业单位190家,资产总额99.92亿元,占80.94%。

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县本级共163.72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1)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县国资办印发了《沛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沛国资(2005)11号),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

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教育、卫生、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结合行业管理特点,也对资产管理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正有效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及监督工作扎实推进。

(2)资产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断强化,“财政部门一主管部门一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建立,基本形成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按照国有资产国家所有、单位使用、财政监管的总体思路,通过制定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由对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级监管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2:2018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财政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按照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制订本套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一、填报范围本套报表适用于境内、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填报。

具体指各类国有企业(单位),以及供销合作社、二轻集体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街道企业、校办企业等城镇集体企业、厂办大集体。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具体包括:1.国有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的企业。

2.国有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境外企业是指以下三类企业(单位):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有境外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境外企业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企业或办事机构的境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境内投资单位)。

3.境内投资单位直接投资控股的境外企业。

(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报社、出版社等国有事业单位。

(四)厂办大集体是指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附件9-1: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使用格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国有企业应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对本年度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客观反映企业运营特点及发展趋势,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经营业务简介: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发展战略和国内外排名等情况。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和重要变化说明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三)企业户数变化:合并范围子企业户数、金融子企业、境外子企业与所属上市公司户数,未纳入合并范围户数及原因,集团层级和法人压减工作等。

(四)企业职工情况1、集团职工人数及人工成本、薪酬水平等基本情况。

2、集团本部薪酬体系:中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制度,核心人员绩效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一)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分析(二)主要业务板块分析注:1、“营业收入占比”是指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2、若国资委未划分企业主营业务,可不填写“主业划分情况”;若国资委核定主业,补充说明主业划分标准。

3、“收入分行业情况”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填写主要类别,不必穷尽。

4、若业务分布只有国内地区,可以按照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划分。

按主业板块分析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所处行业及产业链位置,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

2、主要产品的产量、业务营业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行业特征指标的增减变化,及内外部原因分析。

3、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和经营增长情况变化,及内外部原因分析。

其他方面(三)其他业务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分析(四)企业本年完成的重要工作,例如服务国家重要战略、参与国企改革试点、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等。

(五)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三、企业财务状况分析综合运用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对标分析和定性分析等方法,分析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几点思考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几点思考

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刘江湘来源:《人大研究》 2018年第11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2017 年12 月30 日,中央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

2018 年5月初,全国人大召开会议,对地方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2018 年,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起来,所有地市级2018年也要争取建立制度,2019 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 年实现全覆盖”。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

”中央意见开宗明义,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重要性一锤定音,中央政府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此,地方政府和本级人大常委会也一样,其重要性、重大性是不言而喻的。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积极行动,开展调研、起草文件,有些动手快的省市甚至已经出台相关意见办法,此项工作开始步入实质性阶段。

但就目前情况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有基础和条件的,工作能够次第展开、有序推进。

对此,中央意见予以明确肯定。

但就地方而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集中在2015 年1 月1 日新预算法实施之后才正式进入各地人代会的预算草案及其报告中,其所占篇幅、所反映的预算“当量”都很小,而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工作,例如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也鲜见报道。

可见,中央意见中指出的“这项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不但存在,在地方还较为明显。

有序有效开展好这项工作,实现中央精神,完成全国人大要求,确实是一件时间紧迫、又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硬任务。

2018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监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监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2018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监管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监管资金包括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稽查资金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资金两部分,各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一、2018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资金绩效评价(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1.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设立时间:2018年1月15日设立依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青发〔2016〕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集体)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字〔2012〕110号)《青岛市市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青国资委〔2016〕47号)《青岛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企〔2018〕27号)《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8〕1号)资金用途:2017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1—2.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委托中介机构,完成2017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内控制度、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以及企业财务核算的合规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执行财务、会计、税收、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制度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发表意见,按照《审计准则》和业绩考核工作要求,出具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意见书。

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专项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该专项资金已实际到位。

在专项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该专项资金已于2018年6月份支付给中介机构。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1.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2018年1月15日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8〕1号)预算批复文件,批复金额530万元。

2.2018项目安排情况(1)安排项目种类、项目数量、项目承担单位等情况纳入2017年度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范围的市属国有企业共计24户。

企业自主选聘的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要在财务决算基础上,同时出具2017年度市直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报告书和2017—2—年度市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审计报告书。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0.23•【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10月23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

截至2018年底,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5万亿元,负债总额9.9万亿元,净资产23.6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0.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3.4万亿元。

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7万亿元,负债总额1万亿元,净资产3.7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0.8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3.9万亿元。

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8万亿元,负债总额8.9万亿元,净资产19.9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9.3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9.5万亿元。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484.7万公里,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12.7万公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296处,文物藏品总计4960.4万件(套),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1200多万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一)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顶层管理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制定出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湖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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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作者:姚国梁
来源:《浙江人大》2019年第03期
2018年底,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同时,
通过上下联动,周密部署,率先实现市、县(区)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常委会审议全覆盖。

其间,湖州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市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内容、方式、重点,人大审议的方式、重点。

湖州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均提请出台了制度文件。

同時,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集市、县(区)两级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召开部署协调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明确国有资产报告的时间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机制。

“晒出家底”,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加强监管

“晒出家底”,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加强监管

“晒出家底”,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加强监管作者:本刊编辑部来源:《财政监督》 2019年第23期本刊编辑部背景材料:今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两份报告较为全面地展示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资产管理的成效。

综合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10.4万亿元,负债总额135.0万亿元;全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64.3万亿元,负债总额237.8万亿元;全国国有土地总面积50552.7万公顷,国有森林面积8436.6万公顷,全国水资源总量27462.5亿立方米,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总量,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情况。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3.5万亿元,负债总额9.9万亿元,净资产23.6万亿元。

其中,行政单位资产10.1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23.4万亿元。

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7万亿元,负债总额1万亿元;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8万亿元,负债总额8.9万亿元。

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自2018年起,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这项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

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10月国务院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今年则是首次“晒”出了我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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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我单位现有固定资产累计**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空调、档案保管设备及照相机等。

二、管理情况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基层单位管理固定资产意识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心,我局设立资产管理员并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员的职责。

资产管理员熟练掌握《关于修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区经费管理办法》等涉及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业务的文件要求,同时全面掌握全局固定资产登记使用情况。

这样即保证了资产管理信息畅通、政策的实施,又方便了资产管理上下沟通与衔接,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将产生积极作用。

2、抓好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年,我局*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全面摸清了“家底”,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优化了资产配置,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准确依据。

3、规范资产增加、使用、处置手续
通过对全局固定资产清查,清晰掌握了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及时输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动态管理,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工作,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高效使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完善办法,拿出新措施,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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