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融资租赁合同文本及相关的契约性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融资租赁合同文本及相关的契约性文件
第一节对融资租赁合同等契约性文件的一般要求
一)融资租赁合同及与之相关的、为使该合同得以生效和履行的其它必不可少的契约性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此,对这些契约性文件的首要的要求,是必须遵循而不是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契约性文件的条款内容必须体现以下原则:当事人相互平等原则、当事人不受他人非法干预的自愿原则、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公平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
三)融资租赁交易的复杂性,决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必定是一个在当事人之间反复磋商的过程,并以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体现。尽管融资租赁合同可能有示范文本,或者出租人机构往往备有参考文本,但是,鉴于各特定融资租赁交易的差异性往往大于其同一性,因此,这些文本都不能作为格式文本看待。四)融资租赁合同及与之相关的契约性文件的条款必须具有以下品质:1)用语合于规范和统一;2)意思表示明确,不存在可能产生歧义的缺陷;3)可以据以操作。
第二节参考文本
下面随附作者为各种形式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的契约性文件设计的的参考文本。这些文本是:
一)(典型的直接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
二)(直接租赁中委托他人购买时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
三)(转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
四)(回租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
五)(转回租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
六)(汽车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
七)(委托承租人指定的第三人购买时用)委托代理协议文本;
八)(由承租人自己购买时用)委托代理协议文本;
九)(回租用)所有权转让协议文本;
十)(转回租用)所有权转让协议文本;
十一)合同生效通知书文本;
十二)(委托租赁用)合作租赁融资协议书文本;
十三)(涉及知识产权时用的)AGREEMENT ON LEASING OF THE SOFTWARE;
十四)(承租人留购租赁物时用)所有权转让协议文本;
十五)(融资租赁交易适用的)保证合同文本;
十六)租金应付日期及合同成本余额通知单;
十七)租金应付日期及合同成本余额通知单(示例);
十八)租赁债务确认函。
第三节参考文本择要说明
一)这些参考文本仅仅是例示,并未囊括一切形式的融资租赁交易所适用的文本。
例如,在转租赁中,也可能不是出租人直接购买,而是委托他人购买。这时,第一条的内容除采用转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第一条的内容外,还需参考直接租赁中委托他人购买时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的第一条的表述。如果融资租赁交易形式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则当然需要另外设计适用的文本;
二)参考文本中的条款会因合同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增删。例如,在没有担保或据以
计算租金的购置成本不留残值的情况下,〈担保〉或〈对租赁物残值的担保〉的条款需删除。又如,如果双方约定,租前息不计入合同成本,而是单独收取,则需增添〈租前息〉条款,来约定租前息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三)这些参考文本尽量考虑了其兼容性。为适应不同的合同条件,许多条款并列了
若干可选择的内容。这些可选择内容均用带▲的部分表示,它们中有些内容或许可视为规范,但有许多内容仅具有例示性质;
四)文本中凡是有下划线的空白部分,均需按商定的条件用具体的条款文字替代;
五)每一个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不应再有▲符号,也不应再有带下划线的空白部分;
六)此外,由于买卖合同有极大的通用性和复杂性,尤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有专章规定,在国际上,则更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约束,因此本书作者没有对融资租赁交易中的买卖合同文本作专门的设计。但是,建议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的买卖合同中考虑列入以下内容的条款:
“出卖人知悉买受人的购买本合同货物,是为了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出租”;
“出卖人同意,本合同的货物装运单证及发票的正本在向买受人提交的同时,还应向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提交”;
“出卖人同意,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同买受人一样,有在交付不符时向出卖人追索的权利。双方约定,买受人与本合同货物的最终用户不得同时行使上述对出卖人的追索权。”
【直接租赁用文本】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号:
订立日期:
订立地点:
出租人:公司地址:
(以下称“甲方”)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人民币帐号:
帐号:
承租人:地址:
(以下称“乙方”) 邮编:
电话:
E-mail:
传真:
人民币帐号:
帐号:
甲乙双方商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以下条款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交易性质及租赁物
甲乙双方依本合同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设定条件向乙方指定的出卖人购买(以下称“租赁物”),并将该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同出卖人订立的
号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项下的标的物(货物)清单就是本合同的租赁物清单。
第二条合同期限和租赁期限
本合同期限是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到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的期间。本合同的租赁期限是
个月。该期限▲不含▲含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末日▲付息▲不付息。租赁期限自▲买卖合同项下的定金支付日▲买卖合同项下的首次提单的日期▲买卖合同项下的最大金额提单的日期▲买卖合同项下的末次提单的日期▲买卖合同项下的验收证书签署日▲买卖合同项下的尾金支
付日▲ 起始。租赁期限起始日就是起租日,起租日起 个月后的这一日就是租赁期
满日。
第三条 租 金
1.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共付 次。第一期租金在▲起租日(租金先付法)▲起租日后
个月(租金后付法)支付。第 期只付息不还本,从第 期起还本付息。
2.含本息的各期租金
▲等额,租金先付法,其计算公式是:
▲ 不等额,租金先付法,其第1期租金计算公式是:
▲等额,租金后付法,其计算公式是:
▲不等额,租金先付法时从第2期起的各期租金以及租金后付法时的各期租计算公式是:
上式中,PV2指起租日合同成本,PV3指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没有宽限期时,PV3用PV2代
入,有宽限期但在宽限期末日付息时,PV3=PV2。本期次指本期在还本付息各期中的排序。
▲ (特别约定的不规则租金支付方式)
3.起租日合同成本是出租人在买卖合同项下实际支付的、构成购置成本的▲各项金额▲各项
金额的 %以及本合同规定随租金摊收(即计入成本)的各项费用各自的自发生日至起租日的
以发生日合同年利率为记息利率或折现率的本利和或折现值之和。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是起租日
合同成本的自起租日至宽限期末日的以起租日合同年利率计息的本利和。计息时以每 个月为一
个复利期。
4.购置成本是▲买卖合同价款 ▲ CIF 条件下的买卖合同总价,即 ;▲ C&F 条件下
1360365136036536036511-⎪⎭
⎫ ⎝⎛⨯+⎪⎭⎫ ⎝⎛⨯⨯⎪⎭⎫ ⎝⎛⨯+⨯=-成本摊付次数成本摊付次数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同成本起租日或宽限期末日合各期租金136036513603653603651-⎪⎭
⎫ ⎝⎛⨯+⎪⎭⎫ ⎝⎛⨯⨯⎪⎭⎫ ⎝⎛⨯+⨯=成本摊付次数成本摊付次数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每年支付次数合同年利率同成本起租日或宽限期末日合各期租金成本摊付次数
或期租金第3
21PV PV =()本期天数本期年利率本期次成本摊付次数或或成本摊付次数或本期租金⨯⨯⎪⎭
⎫ ⎝⎛-⨯-+=3601323232PV PV PV PV PV 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