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赛跳高比赛规则与裁判细则
田径规则及裁判法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第一节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田径竞赛规则是裁判工作的执法依据,它保证了参赛者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公平竟争,裁判员必须掌握规则。
一、比赛通则(一)着鞋: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
钉鞋鞋钉规定:4、9、12、25毫米,11枚,1条绑带。
(二)号码: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号码布分:前后大号码、小号码、体侧号码。
跳高、撑杆跳高运动员允许带1块号码。
(三)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同时参加多项田赛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或在跳高或撑竿跳高的每轮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某运动员后来又决定不参加试跳(掷),或轮到其试跳(掷)时不在场,一旦该次试跳(掷)已错过,应视其为免跳。
(四)帮助:任何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提供或接受帮助,如伴跑或技术指导等。
1、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1)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
为了便于这种交流,并且不干扰比赛进行,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该项参赛运动员的教练员保留座位。
(2)可在比赛区域对运动员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以便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
此类医学检查、治疗和/或理疗可由组委会任命的佩戴袖标或背心、或身着其他明显服装的医务官在比赛区域进行,也可由注册随队医务人员经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的专门批准,在比赛区域外的医务治疗区进行。
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或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一旦运动员离开检录处,无论是在比赛中或是比赛开始前,其他任何人对运动员进行此类护理或治疗,均被认为是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2、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1)在赛跑或竞走比赛中,由非参赛者、已被超圈者或将被超圈者提供速度分配帮助,或使用其他任何技术设备的。
(2)运动员在比赛场内拥有或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田赛跳跃项目裁判规则(李)

田赛跳跃裁判规则田赛中跳跃项目包括: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4个比赛项目。
一、田赛跳跃裁判通则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
)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
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按失败处理。
二、跳高、撑竿跳高裁判工作(一)任务与要求1、在田赛裁判长领导下,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竞赛规则,完成田赛高度比赛的裁判工作。
2、准确丈量、记录运动员试跳成绩,判定名次,正确处理运动员名次成绩相等和决定名次赛。
3、严密组织运动员比赛、严格掌握比赛的缺席、延误比赛时间、对运动员提供帮助的原则,解决比赛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二)分工与职责1、裁判员分工:根据运动会的规模、组别、参赛人数、竞赛日程、任务、确定裁判员人数。
大型运动会跳高裁判员12人,基层运动会8人(包括主裁判(1人)、高度测量裁判员1人、放置横杆裁判员2人、主记录员1人、检查记录员1人、时限记录员1人、管理裁判员1人)。
撑竿跳高裁判员14人,基层运动员10人。
2、裁判员职责:(1)主裁判:主裁判在田赛裁判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组的裁判工作,以控制整个比赛过程为主,兼顾监察记录、向运动员讲解有关规则与注意事项,监督丈量高度,按照规则有关规定对运动员试跳成功或失败做出判定等方面的工作,在破纪录时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总裁判长审核破纪录的现场和成绩,并签字。
(2)高度测量裁判员:按规程及大会规定的升高计划,认真准确地测量横杆的高度,并将横杆的准确高度报告主记录员。
跳高单项每轮之后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少于2厘米,丈量应以1厘米为单位,全能比赛中跳高每轮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撑竿跳高单项每轮之后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少于5厘米,全能比赛中撑竿跳高每轮提升高度均为10厘米复核试跳过程中横杆脱落及破纪录时横杆高度。
田径规则与裁判法

径赛规则
一、跑道测量
1、跑道的丈量线 2、赛跑的距离 3、分道宽最小为1.22米±0.01米 4、移动突沿
思考: 跑道的丈量线?(398.11米)距离和 区域的认定?
关键词:30、20、后到后 外到外
二、起跑
1、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起跑线,所有不分道的径赛项目,起跑 线应为弧线。 2、在所有国际比赛中,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项径赛,发令员应用 本国语言或英语和法语中的一种语言发令。 3、400米及400米以下的各项径赛,必须使用蹲踞式起跑并使用起跑 器。 4、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 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 5、在“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发出后,所有运动员应立即做好 最后的预备姿势,不得延误。
100米至400米跑、4×400米及较短距离的各项接力, 应根据运动员前一赛次的名次和成绩进行排序:
最快的第一名 次快的第一名 第三快的第一名,等。 最快的第二名 次快的第二名 第三快的第二名,等。 最后可按下列顺序补取: 按成绩录取的最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次快者 按成绩录取的第三快者,等。
然后将运动员按排列的序号,依照蛇形分布的方法 编入各组。 例如用下列方法将排序录取的24名运动员编为三组: A组:1 6 7 12 13 18 19 24 B组:2 5 8 11 14 17 20 23 C组:3 4 9 10 15 16 21 22 在任何情况下在分组确定后应抽签排定A、B、C、 三组的比赛顺序。
思考: 兼项请假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每次、一轮、时限、免跳、 中退
二、放弃比赛
取消参赛资格: 1、确认没有参加比赛; 2、取得后继赛次的参赛资格,但未继续参加 比赛者。
应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 目(包括接力跑)的参赛资格:
田赛(跳部)规则

田赛(跳部)规则1、比赛开始前,每名运动员均可在比赛区域练习试跳2、除跳高外,其它田赛项目中,参赛运动员多于8人,每名运动员均有3次试跳机会,前8名可再试跳3次取成绩(如出现第八名成绩相等,在远度项目中,先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再相等,以其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
第一名也以此法判定,如上述仍相等,则在试跳一次。
)少于8人,每人均有6次机会。
无论参赛运动员有多少,3次试跳以后,应对成绩进行排序,后3次试跳的顺序与前3次试跳的名次相反,即成绩差的在前面。
跳远只能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并且排出的最终名次是不重叠的。
跳远项目除第一名外,其余名次可以并列。
3、如一名运动员有兼项,可许其在某一轮比赛中不按既定顺序比赛,指仅适用于一轮比赛。
4、比赛中,由于运动员以外的原因使运动员受阻,可给予补试。
5、比赛中,以白旗表示成功,红旗表示失败,黄旗表示注意时间。
6、所有项目超过1分钟视为超时,跳高在后几轮中(指只有二到三名运动员)时限1.5分钟,一名运动员时为3分钟。
A.跳高项目1、赛前30分钟整队入场,调试器材和仪器设备;赛前3—5分钟停止练习,记录员登记免跳高度。
分清跨越式和背越式。
比赛开始前,应当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以及每次升高的高度。
(计算注意起跳高度也加以及加的次数)高度项目:X表示失败O表示成功—表示免跳兼项请假△远度项目:成功=记录成绩失败=×2、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一、二次试跳失败后,在二、三次时免跳,并在后面高度上继续试跳,但总试跳次数为三次。
3、测量是从地面垂直量至横杆上沿最底点,跳高架子向内。
跳高架高度,至少应超过横杆实际提升高度10厘米,架子(两立柱)之间的距离为4.00—4.04米,横杆4米。
跳高架立柱与落地区至少有10CM的空隙,以免由于落地区移动而触及立柱,以至横杆掉落。
比赛进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
注:裁判员应清楚横杆的下面和前面,放置横杆后就不能变了。
4、当遇上破纪录时,每次测量,其它则不动。
田赛规则

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必须向参赛者宣布起跳的高度,及每次晋升的高度,直至只剩下一位参赛者为止。
除非只余下冠军参赛者,否则横杆的升幅不得少于2厘米,而且横杆的升幅不得增加。
在只剩下冠军参赛者的情况下,横杆的升幅可按其意愿而作出决定。
参赛者必须单脚起跳。
若起跳后,横杆不停留在支架上;或在尚未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两支架间或两支架外的地面(包括其着地区),则以试跳失败论。
如果参赛者在试跳时,其脚部触及着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并未因此而获得利益,则该跳仍算有效。
参赛者可以在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起跳,往后亦可以自由选择高度试跳,但不管高度为何,连续三次试跳失败,便会丧失继续比赛的资格。
若参赛者曾放弃某一高度的第一次试跳,其后便不得在同一高度上再次要求试跳机会(成绩相同时之额外试跳除外)。
除犯规外,跳高比赛中运动员每次跳过的高度均为有效成绩。
选手有下列之一情况即判犯规:1、使用双脚起跳;2、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停留在横杆托上;3、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但如果裁判员认为运动员并没有受益,则不应由此而判该次试跳失败;4、无故延误时限;5、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当时限已过时,应判该次试跳失败;6、试跳时,运动员有意用手或手指把即将从横杆托上掉下的横杆放回;7、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
跳高的比赛规则跳高只能用单脚跳;在同一高度上失败三次就算比赛结束.可以免跳某一高度,但是免跳后的高度不能在跳不过后面的高度时降低到免跳的高度来跳确定起跳高度后就给每个运动员试跳一到两次的的热身.然后开始比赛,一般升的高度为每次升3或者5厘米,这要看水平和时间的紧迫情度等的看情况来定.一般按轮数来进行比赛,第一轮全部完后失败的进行第二轮,,第三轮等的...直到比赛的最后一名队员失败为止来确定先后的名次....跳高的名次判定:一、按跳过的最后一个高度判定,成绩好的在前。
二、如果跳过的最后一个高度相同,看跳过的最后一个高度的掉杆次数,掉杆次数少的名次靠前。
跳高裁判工作细则

跳高裁判工作细则一、工作任务在***的带领下,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地遵守课堂纪律,根据《田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有关条款及规定,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圆满地完成跳高的裁判工作任务。
二、人员设置与分工主裁判:***记录裁判员:***管理裁判员:***时限裁判员:***横杆放置裁判员:***、***三、裁判员的工作职责(一)主裁判职责(1)全面负责本组工作,领导全组裁判员,确保《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有关条款的切实执行,顺利完成大会安排的各单元的裁判工作;(2)比赛前,组织全组裁判学习《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制定裁判工作细则,合理地对本组裁判的裁判工作进行严谨地分工,并统一裁判工作方法及流程,向器材室开出所需器材清单,带领全裁判组人员检查场地器材及仪器设备等,并进行裁判实习与联调工作,熟悉掌握相关器材设备等的功能性能,了解运动员的参赛人数、比赛时间及一些运动员的相关信息;(3)比赛中,确保本组人员准时到岗及做好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向裁判长及技术官员简单地介绍本组的相关情况,负责接收由管理裁判员带进来的运动员,交代有关比赛要求,宣布起跳高度及升高计划,并组织他们丈量步点及试跳工作,介绍运动员等工作,掌握比赛进程控制好比赛节奏,运动员创纪录时应及时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4)如遇到运动员请假或在比赛中发生异议时,应协助田赛裁判长处理好有关事项;同时应认真听取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的建议及意见,努力及时改进裁判工作方法,确保比赛的良好运行及准时完成;(5)比赛结束后审核运动员的成绩,与记录裁判员一起校对成绩的记录等工作,并把记录单送交王刚老师,同时整理场地器材。
(二)记录裁判员职责(1)登记起跳、免跳高度、与起跳点裁判、管理裁判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2)准确迅速记录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情况,成功、失败或免跳等;(3)比赛结束后统计运动员的成绩签字后交王刚老师审核签字。
(三)时限裁判员职责(1)计取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时限,准时开启计时器;(2)当试跳时限剩下15秒时举黄旗示意,时限到时放下黄旗。
田径裁判规则与裁判法

1.500
1.750
2.000
制造商提供比赛使用的重 1.005~1.025 1.505~1.525 1.755~1.775 2.005~2.025
量(kg)
直径(毫米) 180~182 200~202 210~212 219~221
裁判员站位与职责 (discus)
掷标枪
比赛判罚 (静止、标枪出界、投掷完的各种 犯规——红白旗上举、指向左侧或右侧)
器材 少年、青年、 少年男子 青年男子 成年男子
成年女子
铅球 4.000kg 5.000kg 6.000kg 7.260kg
铁饼 1.000kg 1.500kg 1.750kg 2.000kg
链球 4.000kg 5.000kg 6.000kg 7.260kg
标枪 600g
700g 800g 800g
(e) International Invitation Meetings and competitions which are categorised by the IAAF as part of the global structure and approved by the Council.
(f) Area Championships and other intra-Area competitions organised by an Area Association.
撑竿跳高
比赛——红白旗上举 助跑道(40~45m × 1.22~1.25m;5cm) 器材(横杆托4.30~4.37m,撑竿自备) 落地区(7 × 6 × 0.8m至少5 × 5m) 裁判员站位与职责 (pole vault )
远度项目
远度跳跃项目通则 跳远(远度跳跃项目) 三级跳远(远度跳跃项目) 远度投掷项目通则 推铅球(投掷项目,短投) 掷铁饼(投掷项目,长投) 掷标枪(投掷项目,长投) 掷链球(投掷项目,长投)
体育学院 田径专业裁判培训《高度跳跃项目》

• 为有助于执行规则,跳高项目应沿着两个立柱前沿垂
直面的地面画一条5厘米宽的白线(通常可用胶布或类 似物质)该白线后沿应与横杆后沿垂直面在一条线上, 并延伸至立柱以外3米处。
• 撑竿跳高项目应画一条1厘米的颜色明显的线与插斗前
壁顶端的内沿齐平。此线也要通过落地区的表面,尽 量延伸到两侧立柱的外端。
• 每个高度结束试跳后,管理
裁判将被淘汰的运动员送至 赛后控制中心
赛后工作
• 所有比赛结束后,记录员应宣
布比赛结束,排定比赛名次并 签字,再请主裁判审核后签字, 然后请田赛裁判长和技术官员 审核签字
• 记录员将其比赛中的原始记录
单交编排记录组
• 管理裁判员将结束比赛的运动
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
• 全体裁判员整理场地器材,集
跳高项目裁判工作流程
赛前工作
• 学习比赛规则和规程 • 明确职责与分工 • 制定工作细则 • 检查场地器材 • 进行裁判实习和各组联调 • 准备裁判工作所需的用品
赛中工作
• 按时到达赛场、准备
比赛场地和器材
• 准时检录、按时带领
运动员到达赛场
• 裁判员入场 • 主裁判向运动员讲解
比赛的注意事项
• 组织赛前练习,运动
体整队退场
• 全体裁判员进行工作小结
裁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 保证运动员按起跳高
度和免跳的顺序进行 试跳
• 在有风天气下准确判
断试跳的成功与失败
• 掌握恰当的举旗时机 • 准确掌握试跳的不同
时限
• 正确排定比赛名次
跳高裁判工作位置、场地布置
项目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5厘米。
• 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直接提升到世界纪录除外) • 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提升高
2024年田赛裁判规则

2024年田赛裁判规则一、跳远裁判规则。
跳远可是个超有趣的田赛项目呢。
裁判们得先好好检查一下助跑道,要确保跑道平坦、没有杂物,这样运动员们才能顺利起跑。
对于起跳板,那可是跳远的关键部分。
它的规格是有严格规定的,裁判要保证起跳板放置正确,而且表面不能太滑或者有损坏。
当运动员起跳的时候,裁判得瞪大了眼睛看呢。
如果运动员在起跳的时候脚超过了起跳板的前沿,那可就犯规啦。
这时候裁判要果断地举起小旗子,表示犯规。
还有哦,在空中的时候,运动员可不能有什么不正当的动作,比如拉拽自己或者借助外力啥的。
落地的时候,裁判要准确测量从起跳板前沿到运动员在沙坑中最近痕迹的距离。
测量的时候可得小心翼翼的,要精确到厘米呢,毕竟这关系到运动员的成绩呀。
二、跳高裁判规则。
跳高这个项目充满了挑战和刺激。
裁判在比赛前要把横杆调整到合适的高度。
这个高度的调整可是很有讲究的,要根据比赛的进程和运动员的报名成绩来确定。
在运动员助跑起跳的时候,裁判要关注他们的起跑点有没有违规。
要是起跑点超出了规定的范围,那就是犯规咯。
跳高最精彩的就是运动员越过横杆的瞬间啦。
裁判要判断运动员是否是在横杆没有掉落的情况下成功越过的。
如果运动员在越过横杆的时候把横杆碰掉了,但是横杆是在运动员完全越过之后才掉的,那这个成绩可是有效的哦。
要是横杆在运动员还没有完全越过的时候就掉了,那就只能遗憾地判定为失败啦。
而且呢,运动员在越过横杆之后,必须是从横杆的另一侧安全离开,要是不小心把横杆弄掉了,那也会被判定失败的。
三、铅球裁判规则。
铅球可是个很有力量感的项目呢。
裁判要先检查铅球的重量和规格,确保符合比赛的要求。
一般来说,不同的比赛级别铅球的重量是不一样的,可不能弄错啦。
在投掷圈里,裁判要保证地面平整,没有影响运动员投掷的东西。
运动员进入投掷圈准备投掷的时候,不能用脚触及投掷圈的上沿或者圈外的地面,这要是犯了规,成绩可就不算数了。
当运动员把铅球投出去之后,裁判要从铅球的落地点开始测量成绩。
《国际田联田径裁判法》——跳高(二)

及格赛第180条8.在田赛项目中,如果参赛运动员人数较多而无法顺利进行决赛时,应举行及格赛。
举行及格赛时,所有运动员都必须参加,通过及格赛获得决赛资格。
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正式比赛的成绩。
9.将运动员分成两组或多组进行及格赛。
比赛时应提供各组在相同时间和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赛的设施,否则应在上一组比赛结束后,立即进行下一组的准备活动。
10.运动员超过三天,建议在高度跳跃项目的及格赛与决赛之间安排一天休息。
11.由技术代表决定及格条件,如及格标准和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人数。
如果没有任命技术代表,则由组委会决定。
举行规则第1条(a)、(b)和(c)的运动会,至少应有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
13.在跳高及格赛中,没有因连续三次试跳失败而被淘汰的运动员,要根据规则181条2的规定继续比赛,直至及格高度上的最后一次试跳结束,但是根据规则180条11的规定达到了决赛的人数时除外。
14.如果运动员均未达到事先制定的及格标准或达标人数少于规定人数,则应根据运动员在及格赛中的成绩,补齐进入决赛的人数。
在排定所有比赛运动员的名次时,如果在及格赛的总排名中最后一个及格名次成绩相等,则应按本条20和第181条8的有关规定处理。
15.当跳高及格赛分两组同时进行时,建议两组在相同的时间提升横杆的高度,还建议这两组运动员的水平大致相等。
评论:对于跳高和撑杆跳高项目而言,及格赛的进程已经被正常化了。
一方面,运动员只要有资格就必须试跳,直到达到及格标准(除非已经达到了在规则180条11中说明的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人数)。
另一方面,还应根据规则181条8,采用解决决赛中运动员成绩相等的方法,解决在两个田赛场地两组比赛总名次中运动员成绩相等的问题。
1—在第2组中第1至第7名的运动员都试跳2。
08米的高度。
2—如果他们在这个高度上都失败,只有按照所规定的12人进入决赛的基本人数,采用两个组总名次中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赛的方法,解决运动员成绩相等问题。
田赛跳高比赛规则与裁判细则

田赛跳高比赛规则与裁判细则田赛跳高是田径运动中的一项项目,旨在考验选手的身体技巧和跳高能力。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跳高比赛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的规则和裁判细则。
以下是田赛跳高比赛的规则和裁判细则的详细介绍。
1.比赛设备跳高比赛需要使用跳高杆和跳高架两个设备。
跳高杆一般由玻璃纤维或碳纤维制成,具有一定的弹性。
跳高架由两个竖杆和一个横杆组成,横杆的高度可以根据比赛的需求进行调整。
2.裁判组成跳高比赛的裁判由三名主裁判和若干名辅助裁判组成。
其中,主裁判负责监督比赛的进行,并最终作出决定。
辅助裁判主要负责测量选手的落地点和高度。
3.比赛规则跳高比赛采用逐渐增高的方式进行。
比赛开始前,裁判会根据选手的实际水平和竞争强度确定起跳高度。
选手需要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跳高,如果没有完成本轮比赛的高度,将被淘汰。
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名选手为止。
4.落地规则选手跳过横杆后,需要落地在跳高垫上。
落地点由辅助裁判进行测量,并由主裁判确认。
如果选手在跳过横杆后没有成功落地在跳高垫上,将被判定为无效并计为失败。
如果选手在跳过横杆后出现人员或设备触碰横杆的情况,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每名选手有三次机会跳过每一轮的高度,如果三次都失败,选手将被淘汰。
5.确定排名当只剩下一名选手时,比赛结束。
如果出现多名选手在最后一轮都跳过了相同的高度,裁判将按照之前的成功次数和失败次数来确定排名。
如果仍然出现相同的情况,裁判将通过继续增高的方式进行决胜,直到产生区分排名的结果。
6.犯规处理在跳高比赛中,如果选手在起跳前未按照规定走出跳高速度区或超过了起点区,在起跳时未进行起跳踏板动作或在落地前触碰到跳高杆等都将被视为犯规。
裁判对于犯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取消成绩等处罚。
以上是田赛跳高比赛规则与裁判细则的详细介绍。
遵循这些规则和细则,能够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让选手们在公正的环境下展示自己的技术和能力。
同时,裁判的严格执法也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准确的重要保障。
02-跳高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文档

跳高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一、跳高比赛场地及规则跳高场地由起跳区、跳高架、横杆和落地区组成。
起跳区为扇形助跑道,长15-25m,横杆中心的倾斜度不超过1:250,落地区用海绵垫铺成.落地区不得小于5×3米。
二、跳高比赛规则1.田径规则第171条跳高比赛,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
2.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已获胜的运动员或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时为止。
3.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
(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
4.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
5.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和起跳区进行练习。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b)或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横杆后沿垂直面以前的地面或落地区。
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
7.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
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
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
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
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
8.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
9.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
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
注:此规定不适用于全能比赛项目。
10.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跳高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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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员和时限员
比赛前按大会规定的比赛时间到赛前控制中心领取检录单 并进行检录(管理裁判协助记录员进行工作) 检录必须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钉鞋及运动员的所以 参赛资格证件。 核实比赛时运动员的试跳顺序、宣布试跳及准备试跳运动 员的号码 宣布比赛的起跳高度,比赛高度递升计划并登记运动员的 起跳高度。 准确记录每名运动员有效试跳的情况,记录符号正确。 比赛结束时将比赛的开始时间和比赛的结束时间记录下来。 全赛结束后应迅速排列运动员的名次并签字后交裁判长审 核并签字,然后将记录单交大会编排组。 记录符号:成功=O 失败=X 免跳=— 兼项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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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跳点裁判员: 掌握比赛时间,控制比赛进程,协调记录员与裁判 员和运动员的关系。 协助丈量高度并将高度告知记录员; 正确判断运动员的试跳情况,成功用白旗,失败用 红旗。 扶竿裁判员及高度成绩丈量裁判员: 扶竿裁判员负责跳高高度项目的高度递升。 扶竿裁判员根据跳高起跳点裁判员的旗示后做出迅 速扶竿,或将掉下的横竿重心放回横竿托上。 成绩丈量裁判员应丈量横竿的高度,以一厘米为最 小单位,不足一厘米不计。 当横竿掉落并有明显的压竿动作时,应重心丈量高 度
跳高场地
• • 助跑道及起跳区 跳高助跑道的长度不得短于15米。大型田径 比赛,跳高助 跑道不得短于20米,在条件许 可的地方不短于25米,助跑道和 起跳区朝横 杆中心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250。 起跳区必须平坦。如使用活动垫道,其表面 应与地面齐平。 在跳高横杆垂直面左、右两 侧的地面上,各向外画一条5厘 米宽、长约5 米的延长线。跳髙架两立柱之间的距离应为 4.00~ 4.04 米。 落地区 跳髙落地区应为海绵包或沙坑(沙面应高出 地面)。落地区 至少长5米、宽3米。(如右 图)
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要点与裁判方法

• 7、全能的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橫杆每轮次升高 的高度:跳高始终为3公分、撑杆跳高始终为10 公分。
跳远裁判工作
• 1. 跳远、三级跳远裁判组的工作任务 • 依据田径竞赛规程、规则,执行跳远、三级跳远
无故延误的判罚
• 如果在比赛中运动员第一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 有关要求进行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其无故迟 误比赛,按试掷或试跳失败 处理,如果在比赛中 运动员第二次无故不按比赛时限的有关要求进行 比赛,则主裁判应予判罚取消该运动员继续比赛 的资格,但该运动员在此之前的比赛成绩仍然有 效。。
铅球比赛规则要点
田赛高度项目 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
• 1、田赛跳高项目比赛中的橫杆上升幅度按裁判长 教练员技术会议议定的升高计划进行,通常情况 下不得小于2厘米。
• 2、当比赛只剩下一名运动员,而且他已稳获该项 目比赛冠军时,橫杆上升幅度可以根据运动员要 求进行上升,但不得小于1厘米。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 对于运动员请求免跳的处理
• 1、运动员在任何高度都可以请求免跳。 • 2、一旦运动员在某一高度请求免跳,则不能在该
高度恢复试跳。
• 3、运动员在任何高度试跳如果连续失败三次,则 应取消该运动负继续比赛的资格。
• 注:在某一高度上某运动员已失败但该运动员仍 可请求免跳,裁判员根据规则应予准许,但该运 动员在下一高度的试跳次数只能是剩余次数。
• 丈量员二人,负责丈量运动员有效试跳成绩及整 理比赛场地。
田赛项目规则要点
• (二)跳高比赛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 须用单脚起跳。试跳中将横杆碰掉,则判为试跳失败。在 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横杆后沿(靠近助跑道 )垂直面以前的地面或落地区,也判试跳失败。如果运动 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 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 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一 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比赛时,运动 员可以在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 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或请求 免跳。但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则不允许在该高度上 恢复试跳。丈量高度时,须使丈量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 量至横杆上沿最低点。
运动会跳高裁判工作细则

运动会跳高裁判工作细则一、任务在田裁判长领导下,根据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条款之规定,准确无误地完成有关裁判工作,保证跳高比赛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设置与职责(一)人员设置1、主裁判2人2、起跳点裁判员(主裁判B兼)1人3、横杆放置裁判员2人4、测距裁判员1人5、管理裁判员2人6、时限员1人7、记录员1人8、检查记录员1人9、终端操作员1人10、服务员2人(二)工作职责主裁判1、在田赛裁判长的领导下,两名主裁判协商分工,并根据本组裁判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岗位分工,做到定岗定位,使各裁判员明确岗位任务和工作要求。
2、领导本组裁判员学习《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学习竞赛规程和竞赛须识的有关规定,研究裁判工作方法,制订裁判组工作细则。
3、列出比赛所需器材和物品的清单,在大会统一安排下组织本组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和有关设备。
4、在大会统一安排下,组织本组裁判员与计算机终端机一起进行现场实习,熟悉工作程序和器材性能,演练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如不能解决时,应报告田赛裁判长。
5、每单元比赛开始前,按大会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召集本组裁判员,并检查布置比赛场地和器材,组织全组裁判员整时整队入场。
6、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升高计划及比赛的注意事项,强调比赛过程的安全问题。
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
7、领导本组裁判员整时开始比赛,严格执行比赛规则,掌握比赛进程。
协助起跳点裁判判定试跳成功和失败,监督测距裁判丈量高度。
8、按规则精神审批运动员请假事项,处理比赛中的争议。
如遇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时,要立即报请田赛裁判长裁决。
9、审查比赛成绩和录取的名次,无误后签字。
运动员破纪录后报请田赛裁判长审核。
10、每单元比赛结束后,及时召集本组裁判员进行小结,提出改进意见,明确下一单元工作。
全部比赛结束后,总结本组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归还所借物品,办清各种手续。
起跳点裁判员(主裁判B)1、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用白旗、红旗表示)2、监视成绩测量3、管理停赛墩4、指挥服务员整理好海绵包。
有关田径竞赛规则

关于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以不同赛前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掷)。
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其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时限已过,将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试跳(掷)。
在跳高比赛中,当所有运动员都完成了比赛,但是该运动员还没有到场,并且给他的试跳时限已过,裁判长将视其为中退。
时限放弃比赛如发生下列情况,应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的参赛资格:(1)经过最后确认,某运动员将参加某项目比赛,但后来没有参加比赛者。
(2)运动员对它预赛或分组赛已取得某项目后继赛次的参赛资格,但未继续参加比赛者。
起跑犯规出现起跑犯规的情况后,助理发令员应当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名运动员面前出示红黑牌(用对角线分为两半),分别在各自分道的道次墩上作出相应的标志。
阻挡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从而妨碍其他运动员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在比赛中如发生此类情况,有关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
如发生于预赛,可允许任何由于受推或阻挡而受到严重影响的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的比赛(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除外)。
运动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如果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且未阻挡其他运动员,则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1)运动员由于受他人推、挤或被迫踏上或跑出自己的分道。
(2)在直道上踏上或跑出自己的分道,或者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的外侧分道线。
计时对于所有手计时比赛,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读取并记录:除非时间为整0.1秒,否则成绩应换算成较差的0.1秒,如10.11秒应为10.2秒。
如果根据以上情况转换时间后,在3只正式表中,2只表所计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表,而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成绩相等1、当使用手计时出现成绩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0.01秒成绩处理。
田赛项目竞赛规则及裁判

裁判需负责检查和确定比赛场 地是否符合标准,包括跑道、
起跑区、终点区等。
监督比赛过程
裁判需全程监督比赛过程,确 保运动员按照比赛规则进行比 赛。
判定比赛结果
裁判需根据比赛规则和实际情 况,判定比赛结果和名次。
处理争议
当比赛中出现争议时,裁判需 负责处理和解决争议。
裁判的资格与培训
杆插在插斗内。
撑杆跳高的高度分为国际标准 和世界纪录两种,国际标准高 度是室内比赛的高度,世界纪
录高度是室外比赛的高度。
在起跳时,运动员必须将撑杆 向上抛起,并保持身体平衡, 不得将撑杆向前或向后抛出。
如果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应 采用加时跳或加试跳的方式决 出名次。
03
田赛项目裁判职责与要求
裁判的职责与分工
并组织国际赛事。
02
田赛项目竞赛规则
跳跃类项目规则
跳跃类项目包括跳高、撑杆跳高、跳 远和三级跳远等。
跳跃高度或远度的测量应从横杆的垂 直部分下沿开始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舍入到最接近的厘米数。
运动员在起跳时,必须采用单脚起跳, 不得使用双脚起跳。
如果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应采用加 时跳或加试跳的方式决出名次。
竞赛日程安排与场地管理
竞赛日程安排
竞赛日程安排是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的关键。组织者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参赛选手的训练和休息时间、比赛场 地的使用时间、以及比赛转播的需求等。合理的日程安排有助于确保所有参赛选手都能在最佳状态下比赛。
场地管理
田赛项目的场地通常是专业化的运动场,包含各种设施,如跑道、跳远沙坑、投掷区域等。场地管理的主要任务 是确保这些设施的状态良好,满足比赛的要求。这包括定期维护和检查场地设施,确保它们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 持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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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
举办规则第1条1(a)、(b)、(c)和(f)的比赛,应从国际上任命下列官员:
(1)组织代表OrganisationalDelegate(s);
(2)技术代表TechnicalDelegate(s);
(3)医务代表MedicalDelegate;
在该项目比赛的全过程中,技术官员都必须在场,以保证比赛进程完全符合国际田联的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作出的有关决定。
如果出现问题或观察到他们认为需要提出意见的事情,他们首先应向该项的主裁判提出。如有必要,可提供应该如何做的建议。如果该建议未被采纳,并出现明显违反国际田联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作出的有关
公路竞走比赛每项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助理裁判和竞走裁判员8人;
必要时,需设其他竞走比赛工作人员,如记录员、犯规显示牌操作员等;
径赛检查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检查员;
主计时员1人,适当数量的计时员;
终点摄影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助理裁判员助理终点摄影裁判员;
感应计时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助理裁判员;
注1:国际官员应穿戴易区别的服装、徽章。
注2:在(5)至(10)的国际职员,依据国际田联合适的政策可区分为国际田联级
(IAAFLevel)和洲地区级(AreaLevel)。
由国际田联或地区协会按照此规则或规则第3条2指派的官员的旅费,应由赛事组织者按国际田联理事会订定的相关规则支付。
第
组织代表应自始至终与组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国际田联理事会提交报告。
应从径赛裁判长中指定一人作为起点裁判长监督发令工作。
裁判长不能代替裁判员和检查员,但是可以根据规则,基于自己的观察采取任何行动和作出决定。
注:此规则及适用的条例,包括广告条例,适用于颁奖仪式。当所有与颁奖仪式直接相关的活动(包括摄影、胜利绕场、群众互动等)全部完成,颁奖仪式才算结束。
和竞走)。当可行时,应任命1名(或多名)录像裁判长。
录像裁判长的工作范围必须在录像控制室内,并与其他项目裁判长保持联系。
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无权管辖竞走主裁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2.裁判长应保证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
(包括热身埸地,检录处和赛后控制中心,直至颁奖仪式)以及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必要时,还应处理组织者和组委会的有关职责和财务责任问题。组织代表应与技术代表协作。
第
在组委会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下,技术代表应与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安排完全符合[国际田联田径竞赛规则]和[国际田联田径场地设施标准手册]的规定。
技术代表应在适当时间向有关组织提交比赛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应与组织代表合作。
第
兴奋剂检查代表应与组委会建立联系,以保证有足够的设备用于兴奋剂检查。他应负责所有有关兴奋剂检查的事宜。
第115条国际技术官员ITOs和国际越野、路跑、山地赛跑及山径越野赛跑官员ICROs
1.如果事先没有任命,技术代表将在已任命的国际技术官员(ITOs)中任命1人为国际技术官员组长。
如果可能,该组长ITO必须与技术代表合作,将为比赛日程中的每个项目指派至少1名国际技术官员。该国际技术官员应为该项目的裁判长。
但涉及纪律问题时,检录裁判长的监督职责应从热身埸地到比赛场地。在所有其他情况中,相关项目的裁判长应有权对参加该项比赛或在比赛中的运动员进行判罚。
只有当有关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方有权判定比赛的名次。
如果径赛裁判长在发令问题上的意见与发令组不一致,该裁判长可决定相关事宜;但是当发生了使用经国际田联批准的起跑信息系统(StartInformationSystem),并检测到起跑犯规的情况除外,除非该裁判长有理由确定该起跑信息系统(StartInformationSystem)提供的信息明显不准确。
(10)仲裁组JuryofAppeal。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在现行国际田联(或地区协会)比赛技术规程中规定了任命比赛中官员的数量、类别、时间和方式。
举办规则第1条1(a)和(e)的比赛,国际田联可以任命一位广告管理官员。举办规则第1条1(c)、(f)、(j)的比赛,应由相关地区协会任命此官员。举办规则第1条1(b)的比赛,应由有关的组织任命。举办规则第1条1(d)、(h)和(i)的比赛,应由有关的国际田联会员协会任命。
^
田径竞赛规则
(2016-2017年度)
繁体中文版(一切以英文版为准)香港业余田径总会技术及裁判委员会发布
2016年5月
第五章技术规则
第
凡举办规则第1条1中规定的国际田径比赛,均应遵守国际田联的规则,在各种通告、广告、秩序册和印刷品中均应声明此点。
除了世界锦标赛(室内、室外)和奥运会,其他所有比赛可以采用不同于国际田联技术规则规定的形式,但是不能采用使运动员获得按照现有规则得不到的权利的规则。这些比赛形式将由对比赛有管辖权的相关组织决定。
宣告员1人(或多人);
统计员1人(或多人);
广告管理专员1人;
场地测量员1人;
医生1人(或多人);
服务员(为运动员、官员和新闻中心媒体服务)若干人。
裁判长和主裁判应佩戴易于识别的袖标或徽章。必要时可指派助理人员,但应注意尽量不让工作人员聚集在场内。
举行女子项目比赛时,如有可能应指派一名女医生。
第
竞赛主任与技术代表共同计划比赛的技术组织,确保在有关场合完成这项计划并与技术代表共同解决任何技术问题。
发令协调员1人,适当数量的发令员和召回发令员;
助理发令员1人(或多人);
主记圈员1人,适当数量的记圈员;
竞赛秘书1人,适当数量的助理;
技术信息中心(TIC)主管1人和适当数量的助理;
主比赛场地指挥员1人,适当数量的比赛场地指挥员;
风速测量员1人(或多人);
(电子)测量主裁判1人和适当数量的助理;
检录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检录员。其他工作人员:
第
技术主管负责:
(1)确保比赛的跑道、助跑道、投掷圈、投掷弧、扇形落地区、跳跃项目的落地区以及所有设备与器材符合国际田联的规则;
(2)根据技术代表批准的比赛技术组织方案放置和移除比赛设备与器材;
(3)确保比场地的技术安排符合比赛技术组织方案;
(4)根据规则第187条2,检查和标记任何被允许在比赛中使用的自备器材材;
(5)根据规则第135条,确保在比赛前已得到必要的认证材料。
第
比赛展示主管与竞赛主任共同策划比赛的展示计划,并尽可能与组织代表和技术
代表合作。他将确保展示计划的实施,与竞赛主任和有关的代表一起解决发生的问题。他使用通讯系统联系和指挥全组每个成员的工作。
第
1.应分别任命1名(或多名)检录、径赛、田赛、全能和外场裁判长(赛跑
条3和相关备注),则应给予认证。
他将在路线的安排上与组委会合作,也将见证比赛,以确保比赛所用路线是他丈量和批准的路线。他需要将认证的证书提供给技术代表。
第
规则第1条1(a)、(b)、(c)和(f)所有在体育场举行的比赛,将分别由国际田联或有关的地区协会指派国际发令员和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由技术代表指派国际发令员为比赛发令(和执行其他职责)。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将监督所有终点摄影裁判工作及担任终点摄影裁判长。
规定的情况时,该国际技术官员将对此作出裁决。如果有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将提交给国际田联技术代表。
在田赛项目比赛结束时,他们将在成绩记录单上签名。
注:当有关裁判长缺席时,负责该项目的国际技术官员将与该项目主裁判一起工作。
2.在国际越野赛、路跑赛、山地赛跑及山径越野赛跑中,指派的官员ICROs要对比赛组织者提供所有必要支持,在所负责比赛的项目进行时,指派人员必须在场,并确保比赛中的组织完全遵从国际田联技术规则、规定,以及技术代表所作的相关决定。
第
比赛组委会应根据比赛主办国家的会员协会的规程任命全部工作人员。举办规则第1条1(a)、(b)、(c)和(f)的比赛,应根据有关的国际组织规则和程序任命工作人员。
举办大型国际比赛时,有必要设置下列工作人员,但组委会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酌情变动。
行政管理官员:
竞赛主任1人;
赛事主管1人;
技术主管1人;
比赛展示主管1人。比赛裁判人员:
检录裁判长1人(或多人);
径赛裁判长1人(或多人);
田赛裁判长1人(或多人);
全能裁判长1人(或多人);
外场裁判长1人(或多人);
录像裁判长1人(或多人);
径赛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径赛裁判员;
田赛主裁判每项1人,适当数量的田赛裁判员;
场地竞走比赛每项主裁判1人,适当数量的助理裁判和竞走裁判员5人;
此外,技术代表应该:
(1)向相关组织提交竞赛日和报名标准的建议;
(2)决定比赛中使用的投掷器材列表,以及运动员是否可以使用自备器材,或者是供货商提供的器材;
(3)保证在赛前的适当时间向所有参赛的会员协会发送技术规程。
(4)对举行田径项目比赛所有其他必要的技术准备负责。
(5)审核报名,有权以技术性理由或根据规则第146条1否决报名(如出现非技术性理由而否决报名,则应由国际田联或相关的地区理事会作出裁决)。
(6)国际竞走裁判员/地区竞走裁判员InternationalRaceWalkingJudges/AreaRaceWalkingJudges;
(7)国际公路赛丈量员InternationalRoadCourseMeasurer;
(8)国际发令员InternationalStarter(s);
(9)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InternationalPhotoFinishJudge;
(4)兴奋剂检查代表DopingControlDelegate;
(5)国际技术官员InternationalTechnicalOfficials(IAAFLevel)/国际越野、路跑、山地赛跑及山径越野赛跑官员/地区技术官员InternationalCross-Country,RoadRunning,MountainRunningandTrailRunningOfficials/InternationalTechnicalOfficials(AreaLe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