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纳税月份: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表。

代理申报人(签字):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月份预缴所得税。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

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对于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及

因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经税务机关批准,采用核定利润率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可填报此表。

五、填写此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并附

送有关折算附表。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业主姓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认可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户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6.业别: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行业类别。

7.对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够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在计算、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填写“利润(亏损)额”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3项。

8.采用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核定利润率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分别填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4项、5项、6项。

9.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计算公式为:

速算扣除数=前一级的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前一级税率)+前级速算扣除数

即:应纳税额=课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声明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法定代表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流程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流程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 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下面就为大家解开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流程,希望能帮到你。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 __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 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 __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第五步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3、申报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第一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二步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1)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有效 __件复印件; (3)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4)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 (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模板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备注:申请人填写本表前请详细阅读背面的填写说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地址在,面积平方米。以上场所之所有权属所有,使用单位已取得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同意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取得方式为: □1、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借用; □2、□转租赁□转借用,并已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 □3、市场主体自有(注:无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谨此证明以上情况属实。 使用单位盖章(或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方式1、2、3均需填写本栏) 住所(经营场所)所有权人签字盖章: (方式2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须填写) 证明单位盖章: (方式3需填写本栏,其他方式无需填写) 日期:年月日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性文件的规定。 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围涉及需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对外公示。股东(发起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承担按规定缴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五、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市场主体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其中一个经营场所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其余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六、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上述承诺,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分公司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法人(单位)。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一、法律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年报时间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三、年报方式 1.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不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上也无需加盖戳记。 2.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报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报送的第(三)、(四)项信息,应当填写填报当天的最新信息;其他信息应当填报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五、年报流程 1.网上报送年度报告流程。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输入网址,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登录系统。首次登录须点击登录框左上方“联络员注册”按纽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凭注册时的联络员证件号码、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度报告填报界面后,按要求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年度报告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没有的数据请填“0”或“无”。每个页面填报完成后,均须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或“暂存并关闭”按纽对所填页面的内容进行保存。 年度报告内容填报完毕后,可通过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按纽,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系统将自动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个体工商户如需纸质年度报告书用于存档的,可点击“预览打印”按纽打印年度报告书。 2.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流程。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的,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所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表完成后报负责其登记的工商所,并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六、信息查询 1.个体工商户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在输入框中录入本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号或名称后,查询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 2.个体工商户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可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在输入框中录入本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号或名称后,查询是否已报送年度报告。 七、信息更正 1.更正时间。 个体工商户更正年度报告信息应当于2015年6月30日前进行。 2.更正流程。 (1)网上年度报告更正流程。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登录系统。选择需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或“暂存并关闭”按纽对修改的内容进行保存。

个体户工商申请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张三 XX年 X月 X 日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 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2.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个体工商户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名称中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个体工商户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是其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7.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附表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填写以下栏目。 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2” ,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 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 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附表2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 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 置许可事项目录》。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 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 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 注: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

号”栏;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 “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填写拟开业的个体 工商户名称,并可在“开业登记”栏中的“备选字号”栏填写备选名称;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 “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填写已预先核准的名称,无需填写“开业登记”栏中的“备选字号” 栏。“申请人声明”栏由经营者签字;其中,申请登记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的家庭 成员作为经营者,并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 “组成形式”栏填写不 下的,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 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表述; 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 献表述。 诺书”;“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人声明”栏由经营者签字。 “变更项目”栏填写不下的,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还需填写附表 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字,原经营者和变更后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申请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和有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 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 、个体工商户不使用名称的,无须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栏。 3、“基本信息”栏中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个体工商户 开业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填写; 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4、“经营者信息”栏的“住所”栏,填写经营者身份证载明的住址; 话”栏,至少填写其中一栏。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 “固定电话”和“移动电 系电话、邮政编码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5、“经营场所”栏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 的,在横线上填写。 6、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 “开业登记”栏的有关内容及附表 1 “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附表2 “承诺书”。其中,不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填写“备选字 《国 8、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 “变更登记”栏的有关内容及附表 2 “承 “申请 “个体

个体工商户月纳税申报表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纳税月份: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表。

代理申报人( 签字): 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月份预缴所得税。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 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对于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以及 因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经税务机关批准,采用核定利润率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都可填报此表。 五、填写此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并附 送有关折算附表。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月份: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 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业主姓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认可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户名: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6.业别:填写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行业类别。 7.对于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能够如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在计算、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时,需填写“利润(亏损)额”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3项。 8.采用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核定利润率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分别填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栏4项、5项、6项。 9.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计算公式为: 速算扣除数=前一级的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前一级税率)+前级速算扣除数 即:应纳税额=课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0.声明人: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如法定代表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纸质版)20140901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 ( 年度) 注:此表为个体工商户向其登记机关报送的纸质年度报告表 名称 注册号 资金数额 万元 经营者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有网站或网店 □ 是 □ 否 类型 名称 网址 行政许可情 况 许可文件名称 有效期至 资产状况信息(币种:人民币) 营业额或营业收入 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 从业人数 人 其中: 高校毕业生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退役士兵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残疾人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经营者 人; 雇工 人 党建信息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 党组织建制 □党委 □党总支 □党支部 □未成立党组织 经营者是否为党员 □是 □否 经营者是否为党组织书记 □是 □否 经营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 6、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行政许可超过两个的,应另附说明。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 今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送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注册号:)。 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表格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1.2 1.3 1.4 1.5 4.1 4.2 4.3 4.4 4.5 5.1 附件2 : 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其他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 税务类文书格式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 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登记表 登记表 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 htt P : //https://www.360docs.net/doc/7b2910408.html,.c n )

申请类1.1 (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经营者签名: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人签名: 须知: 1.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 和注销登记等。 2.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 □中打 2。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 不同意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不同意 4、同意 委托有效期限:自 不同意 领取各类通知书;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的表格.docx

其他类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注册号:名称 经营者 核准日期 发照情况正本□副本□()份签字签字 领 取日期人发 照日期人 电话备注归档日期归档人 归 档 情 况 备注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审核表名称 经营者组成形式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从业人员 受 理 意 见 核 准 意 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人)资金数额(万元) 受理人员签名: 年月日 核准人员签名: 年月日 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文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归档日期

个体工商户党建情况统计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公章): 注册号: 经营者 经营者 党组织建制党组织组建是否 是否党员方式党组织党员人数党组织 书记(含预备组建 单联 党员)党党未时间 党独合其 是否总支组是否 委组组他 支部建 建建 填报人: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对象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应在在登记、验照中向工商部门提交本表。 2.“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一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字,没有的填写“ 0”; “党组织建制”、“党组织组建方式” 、“经营者是否党员”和“经营者是否党组织书记”,请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打“√”,每项均为单选;“党组织组建时间”请填写具体时间“年、月、日” 。 3.若“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一栏填写“ 0”的,则表内其他栏目则不必填写;若“党组织建制”一项选择了“未建立” ,则“党组织组建方式” 、“党 组织组建时间”和“经营者是否党组织书记”不用填选;若“经营者是否党员” 一栏勾选了“否”,则“经营者是否党组织书记”一栏无需填选。

个体工商户党建情况统计表 字号名称 注册号从业人数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者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者姓名 是否中共党员是否党组织书记 □是□否□是□否党组织基本信息 党组织建制情况□已建党委□已建党总支□已建党支部□其他党组织组建方式□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其他 是否 2010 年度组 □是□否党员(预备党员) 人 建党组织人数 上级党组织名称党组织代码 党组织关系隶属 □区(县)□市级以上开发区□中央□其他情况 填表说明: 1、填写要求:在□中打“√”,在空格处填写文字或数字,党员人数可填“0”。 2、从业人数: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个体经营者本人、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 帮手和学徒的总人数。 3、党组织组建方式:单独组建指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有三名以上党员,单独建立支部并 能开展组织活动;联合组建指个体工商户有党员,但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联 合其他个体工商户共同成立支部,并能开展组织活动;其他指个体工商户既非单独,也 非联合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采取依托、委托、挂靠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乡镇社区 居委会等,将其党员纳入组织管理和活动的方式。 4、党组织代码:代码最长为15 位数。每个基层党组织对应一个组织代码,如不明确,可以 向上级党组织咨询。 5、上级党组织名称: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填表单位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名称。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度报告表

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还需填写以下特种设备情况: 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还需填报以下内容: 有海关减免税监管货物的个体工商户还需填写以下内容:

注:此表为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其登记机关报送的电子年度报告表 填报须知: 1、本表所填写内容应真实可靠,无虚假成份。经营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本表一律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端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报的除外)。 3、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4、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表中“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6、表中“行政许可情况”是指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取得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个体工商户取得的行政许可超过两个的,应另附说明。 7、自主公示年报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公示或不公示。 8、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以下规则填写表格剩余部分: (1)填报的“经营补充信息”为所报告年度的信息,其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2)英文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名称(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英文名称”,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3)英文地址: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样本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样本 名称 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例如:盐边县XXX商店 备选名称 (请选用 不同字号) 1. 2. 经营者 姓名 李XX

性别 男 照片 粘贴处 (一寸彩照) 身份证号码 510422XXXXXXXXXXXXX 住所 (身份证上的地址) 例如:盐边县XXX镇XXX村XXX组XXX号邮政编码 6171XX

联系电话139XXXXXX 电子邮箱 政治面貌群众 民族 汉 文化程度初中 职业状况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个人经营的请在“□”内划“√”家庭经营□ 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家庭经营的请在“□”内划“√” 经营范围 (请填写要经营的产品或项目)

例如:日用百货、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卷烟、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小吃、文具用品 经营场所 (请填写具体经营地的地址) 例如:盐边县XXX镇XXX村XXX组XXX号 从业人员 X(人) 资金数额 XXX(万元)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李XX(请按手印) 20XX年XX月XX日 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 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 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 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 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 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个体工商户表格

附件2: 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 目录 一、登记申请类文书格式 1.1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1.3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1.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5 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其他类文书格式 4.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4.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4.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 4.4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登记表 4.5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 三、税务类文书格式 5.1 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注:个体工商户登记各类文书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b2910408.html,)下载或者到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申请类 1.1(共2页)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签名: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托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不同意□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须知: 1.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 2. 委托人应当指定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在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后的□中打√。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 完整版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简易申报或自行申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出现不适用简易申报、简易申报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失败、未达起征点纳税人达到起征点、超定额申报等情形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手续。 适用对象: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 二、事项审查类型 依申请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 四、受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提供全市通办服务)。 五、决定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实行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报送资料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我市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上门申请。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门户网站“办税网点”模块。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上门办理: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办结,携带资料不齐全的进行补正。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原因。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9号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张茅 9日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公布) 一条为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一年度年度报告。 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四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五条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七条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八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度报告并公示。 九条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示。 十条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工商行政管收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组织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随机抽查。 查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 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应当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并

个体工商户申请表格模板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需填写本栏。) 经营者信息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 邮政编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经营场所 省市县(市/区)镇(乡/街道) 路(村/社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开业登记 备选字号(请选用不同 的字号)1. 2. 申请使用名称,但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备选字号”栏。 经营范围 从业人数人资金数额万元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备案事项□增加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减少参加家庭经营的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信息 备案内容家庭成员姓名家庭成员证件名称及号码□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注销登记 清税证明文号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家庭经营 注销原因 备注 □申请人声明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附表1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电子邮箱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职业状况 文化程度 经营者 其他信息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无需填写本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民 族 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填写以下栏目。 证件名称 证件有效期 证件号码 香港居民 □ 1.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澳门居民 □ 1.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 台湾居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农民 □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3.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注:1.港澳居民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住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须 填写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相关信息; 2.在选择的类型的“□”中打“√”,同一栏中涉及两种以上身份证件的,只需选择提交一种; 3.申请登记为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加入台湾农 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只需提交一种); 4.各类身份证件复印件另附。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2019年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报送期限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被投资单位信息 1.名称:填写被投资单位法定名称的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被投资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采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的,应在下划线填写具体征收方式。 (三)表内各行填写 1.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经营以及与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 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须知 1.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模板 篇一:纳税申报表20xx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indiVidualincometaxRetuRn (Forindividualswithanannualincomeofover120,000yuan) 所得年份:年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yearofincomeincurred:dateoffiling:datemonthyearamou ntinRmbyuan -1- signatureofresponsibletaxofficer:Filingdate:time:ye ar/month/dateResponsibletaxoffice -2- 填表须知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制定,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 二、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可以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不能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三、填写本表应当使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1、所得年份和填表日期: 申报所得年份: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年度;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2、身份证照类型: 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回乡证等)名称。3、身份证照号码: 填写中国居民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上的号码。4、任职、受雇单位: 填写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纳税人有多个任职、受雇单位时,填写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主管的任职、受雇单位。 5、任职、受雇单位税务代码: 填写受理申报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登记的编码。6、任职、受雇单位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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