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最正规最完整)-_修正版
完整版)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完整版)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十三条公司机构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任期执行董事由股东推选,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无犯罪记录;三)有从事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四)能够全职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的职权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情况向股东会作出报告。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监事的任职条件和任期监事由股东推选,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二)无犯罪记录;三)有从事公司监督工作的经验和能力;四)能够全职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监事的职权监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董事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建议。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的产生办法执行董事、监事由股东会推选产生。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的议事规则执行董事、监事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会议决议应当以出席会议的成员的多数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公司的股东会不设立。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9.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10.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11.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12.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一、公司名称
本公司名称为XX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整,由自然人XX(以下简称“投资人”)全额出资。
三、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四、公司地址
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
五、组织形式
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经营期限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XX年,自公司注册之日起计算。
七、公司股东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投资人XX。
八、公司经理
公司经理由投资人XX担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
九、公司监事
公司设立监事,由投资人XX担任,监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及其他相关
事项。
十、公司财务
公司财务由投资人XX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的分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资人XX享有公司全部利润。
十二、公司税务
公司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十三、公司解散与清算
公司解散与清算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十四、章程修改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公司股东投资人XX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其他事项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XX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章程,经投资人XX阅读并同意,自XX年XX
月XX日生效。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
⾃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5篇) 在充满活⼒,⽇益开放的今天,章程在⽣活中的使⽤越来越⼴泛,章程明确了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成员的权利起到保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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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独资有限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商局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认缴):50万元⼈民币。
股东按期⾜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证明书遗失的,应⽴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式和出资时间 第⼋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黄丽娜:认缴的出资额为50万元⼈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缴纳出资期限:⾃本章程签订之⽇起20年,出资⽅式:货币。
第⼗条公司成⽴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使股东权利。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章程,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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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最正规最完整
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最正规最完整自然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最正规最完整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是组织、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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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xx 公司住所:x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xx 出资额xx 出资比例xx万元 100%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名称为:。
(注:公司名称应当经公司登记机关预先核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注:1、住所应当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并与公司住所证明的记载一致。
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2、地方人民政府对“一照多址”有具体规定的,且公司决定不采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的方式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曾设的经营场所应记载于本条,记载于本条,记载方式如下: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2:;……)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1、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经营范围涉及《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
不涉及上述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注:营业期限也可以是“年”或者“至年月日”,按需选择其一并修改本条。
采用上述方式记载营业期限的,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1、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应当将本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已实缴。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总则第一章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理》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是:以诚为本,誉至上。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第四条公司住所在:。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是:——————————(按许可证核定的项目经营)。
第六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在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投资人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九条投资人履行下列义务: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一).(二)以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承担补交其差额的责任;(三)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当责任;(四)公司经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群众币。
第十一条股东所认缴出资必须在——年——月——日公司设立前足额投入。
以现金出资的,存入公司临时帐号,以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在公司设立前,管理财产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中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必须经股东同意。
非货币出的财产,应当由评价机构评定作价。
第十三条公司登记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
每届任期三年,能够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有关聘用人员的报酬事项;决定(一).(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增辊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
(五)书面形式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完整版)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三: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XXXXXXXXXXXXX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XXX: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最新版)
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1.1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2.1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类型3.1 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四条:经营范围4.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二章:出资和股东第五条:注册资本5.1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
第六条:股东6.1 本公司的唯一股东为_________。
第七条:出资方式7.1 股东应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向本公司出资,并将出资款项注入公司银行账户。
第八条:出资额度8.1 股东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天内,将其出资款项一次性缴纳完毕。
第九条:股东权益9.1 股东享有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9.2 股东对公司负有限额责任,不承担对公司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第十条:董事会10.1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担任董事。
10.2 董事会由股东决策公司的重大事务,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董事长11.1 董事会选举一位董事担任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并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益。
第十二条:经理12.1 董事会任命一位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执行。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13.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纳税第十四条:利润分配14.1 公司的净利润分配原则为以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纳税义务15.1 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议和决议第十六条:股东会议16.1 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会议,讨论公司事务并作出决策。
第十七条:决议形式17.1 股东会议的决议可以通过股东签署书面决议或在会议上进行表决的方式达成。
第十八条:决议有效性18.1 股东会议的决议应获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公司组织及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改变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五条公司由一名自然人独资设立,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出资方式:货币。
第七章出资时间和出资证明第七条股东出资时间: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完毕。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八章公司管理机构和职权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6篇)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6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章程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章程是组织、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
大家知道章程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xx年xx月xx 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五条股东名称如下: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公司的名称为XXX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由自然人独资拥有并出资。
三、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四、经营期限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注册之日起,持续经营。
五、公司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六、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独资经营形式,由自然人全权负责经营管理。
七、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八、公司权益公司权益归自然人所有,自然人享有公司所有权益,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盈利分配拥有决定权。
九、公司负债公司负债由自然人承担,自然人对公司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十、公司运营管理1. 公司的经营决策由自然人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决定公司投资和融资等。
2.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自然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招聘、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产品研发等。
3. 公司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确保合法合规。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XXX,具体分配比例和方式由自然人决定。
十二、公司解散与清算1. 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死亡、自然人申请解散、公司经营不善等。
2. 公司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结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
十三、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自然人决策,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性修改。
以上为XXX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的内容,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请在经过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以确保合法合规。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自然人独资公司”。
二、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整,由自然人独资出资。
三、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四、公司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五、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独资公司,由自然人独资经营。
六、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经营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七、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本公司的惟一股东为自然人XXX,其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
八、公司经营管理1. 公司经营管理由股东自行负责,股东享有公司经营的权利和承担公司经营的义务。
2. 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独立作出,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享有决策权。
3. 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需经股东会议决议。
4. 公司经营中的日常事务,由股东自行决策执行。
九、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由股东负责,股东享有公司财务的权利和承担公司财务的义务。
2. 公司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
3. 公司财务报告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公司税务管理1. 公司税务管理由股东负责,股东享有公司税务的权利和承担公司税务的义务。
2. 公司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及时、准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1.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 公司利润分配应在公司财务报告审批后进行,并及时向股东支付相应的利润份额。
十二、公司解散与清算1. 公司解散需经股东会议决议,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
2. 公司清算应由股东指定的清算人负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以上为本公司章程的内容,经股东阅读并签字确认后生效。
如有需要,本章程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是为了规范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组织和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2条自然人独资公司的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3条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本公司的住所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章程生效之日起,至永久。
第6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合法经营,增加投资者财富,促进经济发展。
第7条本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经行注册登记。
第8条本公司以自然人的名义进行独资经营,自然人独资公司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9条经营者对本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得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第10条经营者对本公司的经营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
第11条经营者享有本公司的全部利润和应得财产。
第12条经营者对本公司的负债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与本公司相互独立。
第三章公司管理机构第13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经营者担任董事长,负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重要事项进行决定。
第14条董事会由不少于3人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
董事人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15条董事会成员由经营者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16条董事会的会议决议,按照股东会表决的多数通过原则进行。
第四章审计和监督第17条本公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18条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监督和报告义务。
第19条任何人在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五章公示和信息披露第20条本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和披露。
自然人独资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元。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具体经营范围],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自[成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股东姓名],持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其出资;(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五)公司终止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出资;(三)不得抽逃出资;(四)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应当每[时间间隔]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于会议召开[时间提前量]日之前通知股东。
第十四条临时会议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召开:(一)董事提议时;(二)监事提议时;(三)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一人独资公司章程,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自然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由独资人XXXX出资,以人民币形式缴纳。
三、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XX。
四、公司地址公司注册地址为XXXXX。
五、独资人权益1. 独资人对公司享有全部权益,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决策拥有最终决定权。
2. 独资人享有公司盈利的全部权益,并承担公司亏损的全部责任。
3. 独资人有权随时撤资或增资,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公司。
六、公司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独资人担任董事长,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1. 董事会由独资人任命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为X年。
2.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3.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有特殊情况,可由董事长作出决策。
七、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记录。
2. 公司应每年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给相关税务机关和监管部门。
3. 公司财务报表应经独资人签字确认,并由独立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八、公司税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税务法规的要求,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并按时申报税务报表。
2. 公司应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合作关系,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九、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应经独资人决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
2. 公司清算时,应编制清算报告,并将剩余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十、章程修改1. 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独资人决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2. 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及时通知公司的股东、董事和监事。
以上为XXXX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的内容,供参考。
请注意,本文中的内容和数据仅为示例,实际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版)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本章程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本公司在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一个;股东名称或者姓名:_______________住所:(身份证上的地址)_____________执照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____________(一) 有委派和被委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 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 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 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下载)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XXXX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工程,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第七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XX;住所: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货币资金XX万元,占%〔注: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实物XX万元,占%,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位。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五章公司类型第十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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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万元 100%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壹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有关改善公司监督管理水平的提案;第十三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二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