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表格
排污许可证审批表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审批表
填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详细名称:
申报单位详细地址:
行业类别:代码:单位规模:单位法人代码:开业时间:
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二、单位生产情况
年总产值:职工人数:
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原料:用量:
三、用水及废水排放情况
1、用水量及排水量情况
2、排污去向:排放规律:
纳污水体功能:
四、水污染物及其排污口排放情况
五、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
六、废气污染物排放内容
八、噪声排放情况:
(请在图中注明:排污口位置和编号,受纳水体的名称及水体功能类别,烟气排放筒位置和环境空气功能类别)。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_3
排污许可证延续单位需附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申报)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山西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以上各项均为必填项)山西环境保护厅制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燃料煤: 万吨/年, 热值: 兆焦/吨, 硫份: %, 灰份% 燃料油: 万吨/年, 硫份: %燃料气:万吨/年, 硫份:%四、用水基本情况计量单位: (万吨/年)五、废水排放总表计量单位: (万吨/年)六、废气排放总表计量单位: (万标立方/年)(此表可续)监测方式: 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此表可续)监测方式: ①在线自动监测仪器;②监督性监测;③自测;④物料衡算;⑤排污系数计算十一、生产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二、废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三、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简图(此表可续)十四、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填报说明《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由排污单位在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时填报, 一式二份, 其中一份报环保部门, 作为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一):《生产总值》: 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创造的主营业务、副营业务和营业外业务总值。
《利税》: 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利税总额。
《生产天数》: 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度主营业务实际生产天数。
《年末职工人数》: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在职正式职工总人数, 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待岗人员、下岗人员和临时工。
《年末固定资产》: 为本次申请前一年年末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
二、产品产量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二):本表填报的产品是本单位本次申请前一年度年产量居前两位的产品和该产品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
原辅材料超过4种的, 只填报消耗量最大的4种。
两种产品使用同样的原辅材料又没有分别计量的, 可以合并填报并注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口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其他污染物总量指标(如有)二、大气污染物排放(一)排放口(2)对于不规则形状排气筒,填写等效内径。
表7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2)新增污染源必填。
(3)如火电厂超低排放浓度限值。
三、水污染物排放(一)排放口表11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注:(1)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排出厂界处经纬度坐标;纳入管控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指废水排出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边界处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2)指受纳水体的名称,如南沙河、太子河、温榆河等。
(3)指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其所处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如ΠI类、IV类、V类等。
(4)对于直接排放至地表水体的排放口,指废水汇入地表水体处经纬度坐标;可手工填写经纬度.也可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5)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应当填写岸边排放或深海排放。
深海排放的,还应说明排污口的深度、与岸线直线距离。
在备注中填写。
四、环境管理要求(一)自行监测(2)指污染物采样方法,如对于废水污染物:“混合采样(3个、4个或5个混合)”“瞬时采样(3个、4个或5个瞬时样)”;对于废气污染物:“连续采样”“非连续采样(3个或多个)”。
(3)指一段时期内的监测次数耍求,如1次/周、1次/月等。
(4)指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如测定化学需氧量的重铭酸钾法、测定氨氮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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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
备注:1、以上材料可提供复印件。2、属第一次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 迁建单位可不提供第 4、5 项材料。3、新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可
不提供第 3、4、5 项材料。
四、申请单位申明: 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模板
核准的排气筒数(个)
其中:锅炉烟囱数(个)
废气处理设施名称
限期治理内容及时限
申请小时排气总量
(标立方米/小时)
申请年排气总量
(万标立方米/年)
污染物
项目
上年度排放总量(吨/年)
申请小时排放量
(千克/小时)
申请排放量(吨/年)
废气排气筒限量指标表
排气筒编号
废气排放装置名称
排气筒高度(米)
二、排污口情况示意图
(粘帖处)
注:1、示意图应明确排污口(排气筒)的数量、位置、编号,排放废水单位应注明受纳水体名称;
2、示意图可另行粘贴。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申请指标
废水总量指标汇总
核准的排污口数(个)
废水处理设施名称
限期治理内容及期限
申请年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年)
申请日废水排放量
(吨/日)
污染物
项目
上年度排放总量(吨/年)
申请日排放量(千克/日)
年申请排放量(吨/年)
废水排污口限量指标表
排污口编号
废水排放去向
废水排放方式
排放时段
申请日废/年)
项目
污染物
上年度排放总量
(吨/年)
申请年排放量(吨/年)
申请日排放量
(千克/日)
申请排放浓度
(毫克/升)
注:该表数量与排污口个数一致
排放时段
小时废气排放量
(标立方米/小时)
年废气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年)
项目
污染物
上年度排放总量
(吨/年)
年申请排放量(吨/年)
申请排放浓度(毫克/标立方米)
申请排放速率(千克/小时)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单位经办人
联系方式
法人
行业\行业代码
地址
主要产品及产量
污染治理
设施概况
工作天数
废水日排放量/年
资料
附属资料名称
备注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
有□无□备注:
2.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以及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
有□无□备注:
3.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证明材料、(接市政管网)排水管网平面略图
噪声排放(dB)
其他
特征污染物
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
总量指标
经办人员审查
年月日
经办部门审查
年月日
会审
意见
会审时间、地点:
会审结果:
分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局领导
意见
年月日
有□无□备注: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核定文件
有□无□备注:
注: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需要提供的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
有□无□备注:
7.近三年排污费缴费收据
有□无□备注:
企业排污基本情况
类别(单位)
废水(mg/L)
废气(mg/m3)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家具制造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家具制造业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企业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xxxx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2013〕41号)和《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经地方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14)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对自备电厂进行单独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纸制品制造)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纸制品制造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企业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应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14)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对自备电厂进行单独说明。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1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安徽喜丰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合马路19公里处行业类别:化学农药制造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合马路19公里处组织机构代码:92312XO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12XO法定代表人:程骏技术负责人:徐寿虎固定电话:6移动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重点区域”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区域。
(7)须列出环评批复文件文号或备案编号。
(8)对于有“三同时”验收批复文件的排污单位,须列出批复文件文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进行说明,如“二氧化硫总量指标(t/a)”处填写内容为“1000,包括自备电厂”。
(二)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3 / 314 / 31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Array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申请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爱护局制
填表讲明
1. 申请单位必须如实填报表(一)、(二)、(三)、(四)的内容,并在表(一)中加盖单位公章,谎报追究责任。
2. 申报单位所在旗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情形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表(一)中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 发证机关的下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情形进行审核填写表(五),注明经办人、审核人和负责人,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4. 发证机关对申请单位和下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填写的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在表(六)中写明最终的要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意见。
注明经办人、审核人和负责人,加盖审批单位公章。
5. 本申请表一式三份,发证机关签署最终意见并加盖公章,一份存档,一份由下一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由申请单位储存,作为日常环境治理的依据。
6. 在审核企业申请材料中,需要核查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到现场调查。
7. 操纵排放总量是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给排污申请单位在“十一五”期间核定的排放总量。
表一:申报单位差不多情形表
表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申请表
注:多个废水排放口的企业,复制本表分不填写。
表三:集中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注:1、*关于工业尾气,此栏填写车间(工段)及废气种类。
2、多个集中排放烟气的,复制本表分不填写。
表四: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注:多个车间的企业,复制本表分不填写。
表五:排放总量审核汇总表
表六:发证机关审批意见。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总量审核意见:
排放污染物许可量核定结果: 发证机关核准意见: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表说明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晰,
不得涂改。
有条件的打印亦可。
2、页首企业名称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应在考虑加强管理与控制的基础上,按不大于
现状申请。
4、排污总量审核意见由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5、排放污染物许可量核定结果和发证机关核准意见由颁证的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填写。
6、申请单位申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必须是符合《延安市排放污
染物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单位。
7、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申请单位所填内容及提供的材料等进行
严格审核。
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申请单位,待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受理。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单位名称:灵石县鑫鑫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灵石县翠峰镇河洲村行业类别:砼结构构件制造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灵石县翠峰镇河洲村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9MA0HKTTM5N法定代表人:胡忠林技术负责人:肖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申请日期:2018年07月23日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2013年第14号中列明的47个市。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须列出环评审批意见文号或者备案编号。
(9)对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0)对于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划的排污单位,须列出相关文件文号(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文件和法律文书),并列出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于总量指标中同时包括钢铁行业和自备电厂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二、排污单位登记信息(一)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注:(1)指主要生产单元所采用的工艺名称。
(2)指某生产单元中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名称。
(3)指设施(设备)的设计规格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计量单位。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模板)
附件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3—企业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4—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一)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1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5—注:(1)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邮政编码。
(2)2015年1月1日起,正在建设过程中,或者已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选“否”;已经建成投产并产生排污行为的,选“是”。
(3)指已投运的排污单位正式投产运行的时间,对于分期投运的排污单位,以先期投运时间为准。
(4)、(5)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的GIS 系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6)“大气重点控制区”指生态环境部关于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
(7)总磷、总氮控制区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中确定的需要对总磷、总氮进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8)是指各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重金属污染排放限值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
(9)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
(10)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文件号,或者是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备案编号。
(11)对于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项目,须列出证明符合要求的相关文件名和文号。
(12)指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存在未批先建或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且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排污单位,应选择“是”,其他选“否”。
(13)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选择“重点”;简化管理的,选择“简化”。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材料
5.建设项目落实环评批复文件批复意见的自查报告(因试生产申请的提供)
6.规范设置的排污口照片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交易凭证(通过交易获得的提供)
8.其他
备注:1.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核。
2.申请单位提交其他材料可填报第8项中。
3、改、扩建项目□
环评审批部门、文号、时间
环评验收部门、文号、时间
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制定
(填写是否已制定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新鲜污染物排放情况(申请单位填写)
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
排污口情况
编号(名称)
位置
排放
方式
排放
去向
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以下内容,没有的应填写“无”或“/”)
申请类别: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行业代码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中心位置经、纬度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类型
1、新建项目□;2、现有项目□;
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
在线监测
污染物种类
是否规范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填写排放现状:浓度、总量等)
主要生产工艺
(可附页)
水污染物处理方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
(可附页)
气污染物处理方式(处理工艺、处理能力)
(可附页)
其他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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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填报、环保部门核定)
二、水污染物排放申请许可情况(申请单位填报、环保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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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单位申明:
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五、发证单位审批意见(环保部门填报)
附件2: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水污染物排放申请许可情况(申请单位填报、环保部门核定)
- 6 - / 26
三、申请单位需附相关材料
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五、发证单位审批意见(环保部门填报)
附件3: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年度报告表
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填报、环保部门核定)
二、水污染物排放申请许可情况(申请单位填报、环保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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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单位需附相关材料
四、申请单位申明:
本单位提交材料客观真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五、发证单位审批意见(环保部门填报)
江苏省排污许可证注销登记表
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编号:(年度)第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接收材料目录:
接收方式:
接收地点:
接收时间:
申请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采用邮寄、留置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记明其他方式,并附有关凭证】
接收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许可机关存档,一份申请人收执)
年月日
附件7:
排污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文号)
: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排污许可申请及提交的申请(补正)材料。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书及上述(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排污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文号)
:
贵单位递交的申办排污许可证材料已收阅,经审核,尚缺以下申请材料(打√项),需补充材料后交我局受理。
请你单位将上述材料补正后于年月日前提交至本机关。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排污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排污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文号)
:
年月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排污许可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排污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排污许可撤销决定书
(文号)
:
你单位于年月日经本机关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书编号),经调查核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情形(写明依法应予撤销排污许可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已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排污许可专用章)
年月
附件11:
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行业类别:
排污种类:
有效期限: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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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
(副本)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印制
水污染物排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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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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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核记录
违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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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持有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本证核准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去向、方式排放污
染物,须将排污许可证正本悬挂于主要办公场所或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按规定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定期向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3、接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现场检查、监督、监测,如
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4、持证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有变化或改
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应提前15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5、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持证单位,应保持设施的正常运
行,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闲置或改变。
如果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应及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6、持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每年1月至3月底前,向
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排污情况,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审核。
逾期不报告的,按《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进行处罚。
7、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逾期一个月不按规定申请延续的,将依法注销其排污许可证。
8、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及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同时并
不免除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
9、本证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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