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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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董仲舒的生平和教育活动董仲舒(公元前179—公元前104)广川(今河北冀县)人,是西汉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主义的拥护者,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言人,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他以“三年不窥园”(王充评为夸大之辞,认为学习应该有张有弛)的精神,攻习儒家的经典,当时被推为群儒之首,有“汉代孔子”之称。
他精于《公羊春秋学》,景帝时为博士。
他的学生很多,有的见不到他的面,采取以老学生教新学生这种“久次相授业”的教学形式。
武帝时诏贤良,对策第一。
他的三篇对策,成为汉武帝时代“独尊儒术”政策的基础。
《汉书·董仲舒传》说:“推明孔氏,仰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因与当时当权的公孙弘发生矛盾,出相胶西王。
不久辞官回家,以讲学著书为事。
董仲舒的主要著作为《春秋繁露》,全书今存八十二篇,根据“公羊派”解释《春秋》的微言大义并应用于社会政治;发挥《易经》的阴阳学说,结合五行思想,创立“天人感应”学说,提出了“性三品”观点,形成了一套神学化儒学新体系,为当时的政治服务。
另有《董胶西集》一册,“三对策”收集在内,提出了较具体的政治和教育主张。
他的书流散不全,今本《繁露》未必皆董氏的原著,但可视为汉武帝时代儒家思想的汇编。
董仲舒的政治观点和哲学观点董仲舒生在西汉封建政权已经建立、但仍有待巩固的时期。
自汉初经过六十多年的休养生息,出现了一时期安定的局面之后,又出现了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
七国之乱平息之后,统治者的锋芒便要指向农民阶级了。
董仲舒就是站在当时地主阶级的立场,适应当时这种政治要求而提出来的。
董仲舒的政治主张,主要是要神化汉代政权,主张“君权神授”之说,以提高君权,树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巩固封建统一政权。
他的政治主张,是以儒术为主,以刑法为辅。
他口口声声说,要“任德而不任刑”,好象很同情人民的疾苦,主张教化,反对刑罚;实际上却是企图发挥统治者软硬两手中麻痹欺骗从而软化人民这一手的作用。
他鉴于秦朝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农民过于严重的压迫和剥削,以致激起农民的反抗,酿成农民大起义,在很短的时期内便亡了国。
在秦末农民起义的震动下,他认识到人民这种伟大的力量,害怕汉朝再遭秦朝的命运,所以主张实行“仁政”,籍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
他为了地主阶级的利益,提出了“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主张。
这种主张,大部分是带有欺骗性的,统治者从来就没有真正实行过的。
董仲舒还主张加强统一和提高君权。
他宣传《春秋》的“大一统”思想,认为这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
为了提高君权,他提倡“君权神授”的学说,认为君主受命于天,能贯通天地人的大道,因而强调“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也是《春秋》的大义。
他的这些主张都是为了加强当时封建政权对人民的统治的。
董仲舒为了加强他的政治主张的力量,创立了一套“天人感应”的迷信学说,使先秦的儒家原始思想变成了神学化的思想。
这样,他就把儒家主张的封建伦理都归诸天道,把“仁”和“三纲”等等都认为是出自天意而不能改变的永恒道德。
他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这就把封建社会秩序神圣化和绝对化了。
他还引申《易经》的阴阳学说,认为凡物都是阴阳合成的,阳性尊,阴性卑;阴不得独立行事,必须服从阳;阳在先,阴在后;阳是主,阴是附。
他把这种理论应用到人类社会关系上,认为君、父、夫都属于阳而臣、子、妻则属于阴,所以君应为臣纲,父应为子纲,夫应为妻纲,这就是他所说“可求于天”的“王道之三纲”。
这就为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礼教”即政权(君权)、父权、夫权的三条封建绳索,奠定了神学化的理论基础。
为了体现天意,董仲舒主张“奉天法古”,即是从效法古代“先王之遗道”来奉行天意。
他虽然发挥《春秋》“三世”之说,并认为“天命靡常”,“有道可以伐无道”,可以承天意改朝换代,又主张王者改制,好像是有历史发展的观点,其实他所说的改制,只是指“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而言,至于先王的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等等是不能改的,所以他说:“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这与他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思想是一致的。
他的“三世”说是一种历史循环的观点,而“奉天法古”的思想则纯粹是一种复古主义的反历史主义观点。
董仲舒这种目的论的天道观,其目的乃在于使人们服从天意,从而不可触犯出自天意的君权、父权、夫权,以巩固封建秩序和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
他一面向农民宣布:汉之代秦乃出于天意,应该拥护汉朝的统治;封建社会秩序以及封建道德等等,都是“天道”的体现,不能反对。
另一方面也向豪族及诸侯宣布:君权是神授的,大家要拥护天子,服从中央集权。
如果人们不照这样做,那就是违反天意,就会遭到天罚。
这种神秘主义是一种麻醉剂,是一种加强统治的精神武器。
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董仲舒根据他的政治主张很注重教育工作,把教育当作实现他的政治理想的工具。
他认为天既重阳而轻阴,那么德是阳,刑是阴,所以天就“务德而不务刑”,因此政治上就应当“任德教而不任刑”。
可见他是把教育工作放在所谓德政之中的。
董仲舒在三篇对策中提出了三大文化教育政策的建议,并且都被汉武帝采纳,付诸实施。
这三大文教政策的具体内容便是兴,太学、重选举和独尊儒术。
现在从董仲舒教育思想的角度,对这三方面略加说明。
董仲舒的神秘主义学说只是用来麻醉和威吓人民的,而对于统治者却强调人事的重要,认为“事在强勉”,“治乱兴废在于己”,只要尽力“行道”,那就会“德日起而大有功”,就可以收到速效,统治地位就可以巩固。
在董仲舒看起来,君主的重要职责是实施教化。
他认为仁、义、礼、乐都是治道的工具,古代圣王所以能够长治久安,都是礼乐教化的功效,所以王者的职责就在于“承天意以从事,任德教而不任刑”,“以教化为大务”。
我们从这里看出了董仲舒认识到教育作为统治手段的重要作用。
在把教育工作放在政治的第一位的思想指导下,董仲舒要求汉武帝不但要“求贤”,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养士”。
他说:“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
”养士三法以太学为最重要,所以他又说:“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
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
”他要求汉武帝“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
他又认为当时的吏治不贤明,其原因在于选举不当。
他对当时纳资授官和积日累久的升官办法提出了批评,建议“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通过试用,便当“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
他认为只要这样尽心求贤,天下之士便可得而官使,只要遍得天下的贤人,就那伯像三王那样的兴盛也容易做到,象尧舜那样的名声也可以赶得上。
董仲舒更认为兴太学和重选举这两种具体措施必须统一在一种统一的思想指导下,才能发挥为当时政治服务的作用。
他指出当时思想的不统一,对于政治的统一是很有妨碍的。
他说:“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因此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这便是“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的政策。
他认为这样一来,那么“邪辟之道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
董仲舒为中国封建社会找到了“儒术”作为最合适的上层建筑,以儒家思想代替汉初的道家思想作为整个政治的指导思想,并且为汉代及其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制定了“独尊儒术”的文化教育方针。
董仲舒关于上述三个建议的思想,不但影响了汉武帝的文教政策,而且影响了两汉及后来各封建王朝的文教政策。
论人性、教育对象与教育作用董仲舒在他的思想体系中提出了神学化的人性论。
他认为人受命于天,人性是从天得来的,他的人性论的政治目的是企图把封建阶级和等级制度看作都是出于天意或天道的,从受之天命的人性中,便决定了谁该做统治者,谁该做被统治者;谁应该高一等,谁应该低一等;谁应该受教育,谁不应该受教育。
他认为这种天命、人性决定的封建秩序是不能改变的。
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的思想,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等,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
他认为上下两种人的性都不能叫做性,只有中等人的性才可以叫做性。
这种性三品说的实质是把人区别为三等,是一种由神意决定的阶级论。
上等人就是圣人,他们的性不仅生来就是善的,并且是超过“善”的,人类社会“善”的标准和具体内容就是由他们制定出来的。
上等人是不多的,只包括着统治阶级的最高阶层,包括帝王和那些制礼乐、定法度的当权人物。
下等的斗筲之人是指封建社会中最贫苦最“低贱”的劳动人民,他们的性生来就是恶的,根本上不算是人性,简直把他们排挤在人性之外了。
圣人生而知之,不必受教育;斗宵之人则是愚昧的,不能受教育的。
除了上下两种人以外,其余的都是中民,这指的是地主阶级。
中民具有善质,但必须受了教育之后才能成为善性。
所以董仲舒的教育对象就是这个中民等级的人,贫苦的
劳动人民是排除在教育之外的。
董仲舒把中民之性,即把地主阶级的人性当作一般的人性,他所说的性就是指中民之性而言的。
他认为性只是质材,它的本身还不能说就是善,必须“待教而为善”。
这就是说性只具有教育的可能性,受了教育之后,这种善的可能性才能变为现实性。
他说:
“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为善也。
……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
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
……今万民之性待外教然后能善,善当与教,不当与性。
这就从地主阶级的先天禀赋肯定了地主阶级受教育的可能性,又从地主阶级的政治要求肯定了地主阶级受教育的必要性。
他批评盂轲的性善说,认为孟轲既然说人性已善,那就没有教育的必要了。
这一点,他比盂轲强。
但是董仲舒又认为人同时具有“贪”和“仁”两种性,这又陷入了善恶二元论,这是他企图把盂轲的性善说和苟况的性恶论结合起来的结果。
他认为天有阴阳,所以禀之于天的人性也就是有善有恶。
他又认为性属阳,是善的;情属阴,是恶的。
人生来就具有性和情两个方面,也就是具有善和恶两种性。
他虽然说“情亦性也”,但又说“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
这又似乎陷人了性情二元论。
这样他把性当做是善的,实质上维持了所谓“正宗”儒学即孟轲的性善学说。
他把情从性划出来以后,便进一步主张扬性抑情了。
他以为天道是禁止阴的,所以人也应该“损其欲而辍其情”,这就是说要发展善性而抑止恶情,这种思想为后来宋明理学家所发展而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
董仲舒吸取了荀况的性恶论思想,认为万民的从利就好像水往下流一样,如果不用教化去提防它。
就不能停止。
他从这一点来强调教育的必要性,并把教育当做防止恶性发展的工具。
他甚至认为教育的作用像制陶器和冶金一样,可以随意铸造,把国家的治乱兴废都归于礼乐教化,这又未免夸大了教育的作用。
论知识和教学董仲舒从他的“天人感应”学说出发,认为人心和天心是相连的,“天命”是人的认识能力的泉源。
他的认识论是唯心主义的,神秘主义的。
他认为真正的知识不是“众物”的知识,而是要知道事物的“本心”;要体察事物的本心,那就只有依靠“内视反听”的内省方法。
他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可以互相呼应。
因为天与人之间可以“同类相动”,人的内心有什么想法,天就会以类相应,所以人想求雨,天就会下雨,因此通过人的内省和直观就可以体认事物的本质。
他以为“名”就是“真”,因为“名”是取之于天的。
因此,“名”就是我们所要认识的真理,也就是我们学习的对象。
“名”是由谁制定的呢?是由圣王体会天意而制定的。
他们制定的这套“名”,就是诗、书、礼、乐及封建道德,这些知识就是应该学习的内容,至于自然知识那是不应该学习的。
他说:“能说鸟兽之类者,非圣人所欲说也。
圣人所欲说,在于说仁义而理之。
……不然,传(傅)于众辞,观于众物,说不急之言,而惑后进者,君子之所甚恶也,奚以为哉?……故曰:于乎:为,一人师者可无慎耶”!
可见董仲舒所要求学习的只是圣人所说的仁义那套东西,至于有关“众物”或鸟兽之类的自然知识,那是会迷惑后进的,不应当学习的。
董仲舒要求学习儒家的“六经”,他说:“《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
但他又认为“六经”各有所长,《诗》长于质,《礼》长于文,《乐》长于风,《书》长于事,《易》长于数,《春秋》长于治人,所以学者应“兼其所长”,不要“偏举其详”。
这种“兼其所长”的教学观点是可取的。
在学习上,他提出了“多连”和“博贯”的方法。
他以为只要“连而贯之”,就可以推知天下古今的知识。
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方法论。
但是连系和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教学上往往可以用来加强理解,融会贯通。
在学习范围上,他认为不能太博也不能太节,太节就会使得知识暗昧,太博又会使人厌倦。
这种思想也有一定道理。
董仲舒要求教师需要做到“圣化”的地步,“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勿趋,稽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吾取之。
他从要求教师以身作则开始,进而论及教学应该适时,应该注意受教育者的才性,要能从容引导,不急不缓。
颇能符合教学规律,这是孔子因材施教、循循善
诱教学原则的具体发展。
关于学习和教学方法,董仲舒还注重专一和强勉努力。
对于专一,董仲舒说:“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
”这是说学习必须专心一志。
关于强勉努力,他认为学习必须要有主观上的努力。
他说:“事在强勉而已矣。
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
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
学习要肯钻研,不畏难,才能达到“博”和“明”的境地。
要求学生专心和努力,也是教学上必不可少的原则。
论道德修养董仲舒是一个先验主义的道德论者,从他的天道观和人性论出发,认为性命是道德的根源。
他说,人生来就有善善恶恶之性,仁、义、孝、悌等德性都是天赋的,他把儒家的道德完全神秘化了。
董仲舒以仁义为封建道德的极致,以为圣人要说的就是仁义。
他认为社会上不外人与我的关系,如果能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的话,那么封建社会秩序就可以安定起来。
不过董仲舒更重视义,强调“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句话实际上是对人民说的,是叫人民安于贫贱,不要为了利而去与剥削者进行斗争。
这两句话对后来儒家的道德教育思想,影响极大。
宋明理学家多崇奉此说,统治阶级更对这两句话加以普遍宣传,企图藉此使人民忍受日益严重的剥削。
对建阶级只是口头上反对功利主义,实际上他们自己正是抱着最自私最短视的功利主义的伪善者。
董仲舒所号召的正谊明道那一套说法,就是这种伪善的表现。
董仲舒的修养方法是偏重“正我”方面的,要求“治我”要严,待人要宽,要严于责己而薄于责人,要攻己之恶,不攻人之恶,这是对封建统治极有利的。
如果被统治者人人都事事求诸已不去露统治者的罪恶,对他们不要提出任何要求和指责,那是对统治者多么美妙的梦想!
董仲舒也注重“礼”的规范。
他认为“礼”是“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的手段。
他又以为“礼”有着“体情防乱”的重大作用,所以他要求人们度着礼的生活,“非礼而不定,非礼而不动”与“礼”有关的是董仲舒又注重“中和”的修养,他说“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要求人们“以中和养其身”这无非是《中庸》“致中和”思想的发挥,企图养成人民对于统治者的调和态度。
在道德修养方法上,董仲舒要求“强勉行道”。
他说:“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
他还强调“尽小慎微”,采取“众少成多,积小致巨”,“渐以致之”的方法。
这种“强勉”和“渐_致”的修养方法,除了“道”的内容不同以外,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教育方法也有参考价值。
对于道德教育方法,董仲舒要求“明于性情”,要“引其天性之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者”。
这虽然陷入了性情二元论,但要求引导儿童的爱好,抑制他所憎恶的东西,是正确的方法。
此外,他要求德育必须通过智育来进行,认为人犯错误往往是由于“知之所不明”,“虽有圣人之道,弗论(研究讨论)不知其义”。
所以他以为不学便不能成德,智育和德育是不可分割的。
先教给道德的知识,然后养成儿童的道德行为,是正确的过程。
董仲舒还注意到“积习渐靡”的作用,要防止外物对人不知不觉的侵蚀。
董仲舒这些道德教育方法,有一部分也是可以批判利用的。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对汉武帝的事业作出了一定贡献。
汉武帝采纳他的三大文教政策建议,在“独尊儒术”的总方针下,统一了思想,发展了学校,改进了选举方法,这就加强了政治的统一,培养和选拔了一大批为当时政治服务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
董仲舒的神学化儒家思想体系,对于封建礼教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
他的思想体系被认为是儒家的正统思想,是后世所谓的“纯儒”。
宋朝朱熹说他“本领纯正,所立甚高”,可见理学家受他的影响是很大的。
孔丘所创立的儒学,经过董仲舒的阐发和神化,成为封建统治者在精神上奴役人民更加有力的工具。
自董仲舒提倡“独尊儒术”以后,其他各家都受到压制,对于学术发展起了阻碍作用。
董仲舒长期从事教学活动,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有些可以经过批判吸取其对我们今天有用的东西。
(选自北京师范大学毛礼税等编:《中国古代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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