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基本要求

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基本要求
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基本要求

编号:SM-ZD-29317

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基

本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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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基本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仓库的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3、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定期检查。

4、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搬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5、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

6、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设置冷却水管或用喷水、放水、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

7、化学性质相抵触和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因为性质相抵的化学危险物品混存一起容易引起化学反应,发热、燃烧或爆炸。

8、化学危险物品着火后,要视其性质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储存中要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开存放,万一失火便于扑救。

9、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定期检查,对包装破损、容器泄漏、储存过期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1、严格执行规章规程,进入仓库内搬运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12、应根据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要求岗位职工能懂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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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 引用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定义 3.1 隔离贮存segregated storage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3.2 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3 分离贮存detached storage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 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 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常见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储存,使用安全要求

常用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a、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b、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本类常见的有 2.1易燃气体:如石油液化气(乙烷、丁烷)、液化天然气(甲烷)、氢气(可液化)、硫化氢、丁二烯等。 2.2不燃气体 a压缩气体: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等。 b液化气体:液氧、液氮、液氩、液氨、液氯、液态二氧化碳等 2.3有毒气体如 a压缩气体:氨气、氟气、二氧化硫等。 b液化气体:液氯、液氨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怀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该类按易燃液体的闪点又分为低闪点液体[闪点<-18℃]、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高闪点液体[23℃<闪点],一般按其火灾危险性分甲、乙、丙类 甲类:闪点<28℃,如汽油、煤油、油漆、油墨、甲苯、丙酮、苯、二甲苯、天那水、乙醇、醋酸乙酯、醋酸丁酯等。 乙类:28℃<闪点≤60℃、如松节油、苯乙烯等 丙类:丙A类60℃<闪点≤120℃,如0#柴油,乙二醇等 丙B类120℃<闪点,如润滑油 第4类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1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常见的主要有硫磺、红磷、AC发泡剂、N发泡剂、OB发泡剂、晒图盐、感光剂、镁、铝粉、硅粉、冰片、樟脑、硝化纤维塑料(赛璐珞)棉花等。 4.2自然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常见的主要有黄磷、油纸、油棉纱、赛璐珞碎屑、活性碳,保险粉等。 4.3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 第四条引用文件 1、国务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2、中石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本规定由HSE部协调管理,PMT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处理毒品、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责任 化学品的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八条保管 1、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其主管部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一般不考虑储存在施工现场),根椐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和装备。 4、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 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烟火和明火。 7、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8、保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责任心强。 9、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危险品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2、管理人员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PMT、HSE部及相关部门。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化学品,要每年清理,由相应部门牵头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运输 1、化学品的运输或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2、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常用化学品、危险品储存、使用安全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化学品、危险品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此规定适用于化学品、危险品仓储及生产部储存使用现场。 三、权责范围 3.1 生产部仓库:负责化学品、危险品的安全保管。 3.2 安委会:负责物质安全资料的收集以及危险品存放、日常使用的检查工作。 四、定义: 4.1 化学品:各类化学单质、化学物或是混合物。 4.2 危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3690分类的常用危险品。 五、作业内容: 5.1 化学品、危险品管理流程 5.1.1 采购在下单时,须要求供应商送货 时附相关的物质安全资料。 5.1.1.1 对人体安全和环境无危害一般化 学品附材料《证明书》。 5.1.1.2 对人体安全和环境有危害的化学 品、危险品附《物质安全资料表》 (简称MSDS 表) 5.1.2 已有物质安全资料之化学品、危险品, 再购入时不须附物质安全资料。 5.1.3 仓库人员负责对新购入之危险品的检验 其数量、包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有无 附带相关之物质安全资料。 5.1.4 危险品收货时若发现没有附《MSDS 表》 可拒验。 5.1.5 一般化学品储存在物料仓并由仓管人员列 出《化学、危险品清单》。 5.1.6 危险品存在危险品仓并由仓管人员列出 《化学、危险品清单》。 5.1.7 《MSDS 表》要张贴在相对应的物品附近。 5.1.8 领料单位领料时,仓管人员要确认该单位有无领用之化学品的《MSDS 表》,若 流 程

无时复印一份给领用单位。 5.1.9 各使用单位规定: 5.1.9.1 化学危险品储存场所不能设立在安全出口处,或与其它易燃物品一 起存放,且周围1米内不可堆放任何物品。 5.1.9.2 所领用之化学危险品总量,不可超过十天之用量。 5.1.9.3 收到化学危险品,要在储存的场所及使用场所张贴相应的《MSDS表》。 5.1.9.4 生产要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配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和用具(如:口罩、 手套等劳保用品)。 5.1.9.5 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 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1.9.6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依照《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 规定》(见附件)。 5.1.9.7 安委会生产安全小组对各单位保管人及使用者进行教育、训练使之务必了解 《MSDS表》之内容,以便异常时,做相应之应变措施。 5.1.9.8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含有危害健康毒素的废弃化学品、危险品前应先 报知行政部,由行政部交由政府许可单位处理。 5.2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5.2.1 危险品仓库应单独规划一个专用储存场所、周围1.0M范围内严禁放置任何物 品,严禁在危险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2.2 危险品仓库外,务必标示其危险化学品放置分布图及张贴《MSDS表》以便异 常时,做相应之应变措施。 5.2.3 危险品仓库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雷、泄露、 报警、防晒、调温、除静电、防护堤、减火设备等安全设施。 5.2.4 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SDS表》领料单位领料时,确认其有无《MSDS 表》,若无时仓管人员应复印一份给该单位。 5.2.5 仓库所有化学品、危险品都应有《MSDS表》,同时应复印一份给安委会的指定 负责人,以便有关负责人巡检时追踪确认。 5.2.6 危险品仓库须由专人每天巡视,确认有无异常状况,立即向安委会反映。 5.2.7 安委会管理人员若发现危险品泄漏情况时,应根据《MSDS表》上的方法处理, 并立即报告给单位主管,如有火灾、爆炸等重大异常时,立即联络安委会安全 管理副总负责人。 5.2.8 使用现场用矿泉水瓶或其它容器盛放的必须在瓶外贴上化学品的名称,防止员 工擅自误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 1212场)3456789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危险品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2、管理人员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PMT 、HSE 部及相关部门。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化学品,要每年清理,由相应部门牵头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运输 1、化学品的运输或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2、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途中发生化学品泄漏和其它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及时向HSE 部及其它部门报告。

5、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 6、要专车专运。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条使用 1、现场如需要使用化学品,在进场前,由使用部门向PMT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申请内容包括: (1)化学品的名称特点及其潜在危险,职业接触范围。 (2)施工操作方法和程序,施工位置。 (3)防护设备,应急措施。 (4)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其保证体系。 2 单位 3 4 5、准备一6 7 1、表示 2、内容 (1 (2 (3 (4 (5 (6 (7)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8)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9)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灭火以及灭火注意事项。(10)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1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2)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3、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 2引用标准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志 3术语 3·1隔离储存:Segregated storage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 3·2隔开贮存:Cut-off storage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3·3分离储存:Detached storage 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3·4禁忌物料:Incinpatible inaterals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4化学危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4·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储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4·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4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5化学危险品按国家标准GB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b.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燃液体; d.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 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安全管理编号:LX-FS-A10900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化工原料种类繁多,其中有机化工原料特别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我们不可能逐个去研究它们的性质。为了便于大家熟记和掌握,从消防的角度出发,可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火灾、爆炸性质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爆炸物品。这类物品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者与其他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同时气体体积急剧增加,压力相应增大,从而引起爆炸。它的特点是:①爆炸传导速度快。每秒钟能达几百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 第 2 页共 5 页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剧毒化学品一般是具有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5—1990)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晶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这类物品遇火或受到摩擦、撞击、振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即可引起燃烧和爆炸,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一类化学危险物品。 依据国家2001年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通常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储存易燃、可燃物品仓库。 1.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 一些单位对在用的化学剧毒药物管理不严。如在汽机零米处存放了大量联氨;有些机组的联氨储存室大门上写着“剧毒危险,闲人免进”,但大门却打开。有些在工作班组内存放试验用氯气。生产用剧毒药品如砒霜等没有实行双人双钥匙保管。 为此建议:联氨属有毒化学药品,在公共通道处存放有毒化学药品,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立即进行整改。《安规》规定:联氨管道系统应有“剧毒危险”的标志。联氨及其容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可靠,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剧毒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剧毒药物管理,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必须慎之又慎。发电厂应

增设药品间,专门用于放置化学药品,并设置专门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应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1997年1月1日实施)。 2.危险品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储存的乙炔瓶、氧气瓶等危险品数量超出消防部门批准的上限,仓库周围没有划出10m范围的安全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准堆置可燃物、焊接、明火作业、吸烟等。任何人都可以靠近危险品仓库,人的随机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有些危险品仓库储存量大,相应的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没有跟上。没有制订一旦发生雷击、漏油、火警或其他原因引发意外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方案、对策及防范措施。油类物品着火宜用干沙、泡沫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但这些设施,现场消防器材明显不足。 易燃易爆危险品与其他物品混放,没有发挥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仓库的作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的消防器材数量不足。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制订管理制度,包括动火检修工作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方案等,并严格执行。 有些危险品仓库离油库区和输煤站只有几米距离,一旦发生意外会波及生产设备。有些乙炔站管理制度不严格。在大门前没有标示进出管理制度,没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防火重点部位”等标志。有些线检、变检部等班组使用的绝缘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导火索,存放在班房内,既无安全隔离设施,又无明确的警告标志,混放在班房内不符合要求。变电所检修班用石油气瓶、SF,瓶混放,其他班组氧气、乙炔瓶也有混放,无有效隔离措施;物资供应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全文 ?第1页:第一章总则 ?第2页: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第3页:第三章使用安全 ?第4页:第四章经营安全 ?第5页:第五章运输安全 ?第6页:第六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7页: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8页:第八章附则 [摘要]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含有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决定。考拉小编将修订后的最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献给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3年12月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第十六项,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修改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委托相关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如火药(主要成分KNO3)、叠氮钠、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2.1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 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化学品主要有: 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气体:如氮、氧、氦、氖、氩、二氧化碳等。 有毒气体:如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氢等。 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其中包括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1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如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闪光粉(镁粉与氯酸钾的混合物)、铝粉、镁粉、硫磺等。 4.2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应反,并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硝化纤维素、赛璐珞、硝化甘油等。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贮存安全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方式,分为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和分离贮存三种: 1)隔离贮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注:禁忌物料系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1)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 3)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 4)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台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

和其他物品共存。 6)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能接近酸类物质,、如氰化钾、氰化钠等氰化物,与酸类接触后会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引起附近人员中毒死亡。 危险性物品共同储存的详细规则,可参考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1)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有毒物品以及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2)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及贮存安排,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及贮存安排 (5)凡是经雨淋、日晒而受影响及损坏的,但对气温、温度的

化学危险品存放制度

化验室危险品存放制度 一,化验室危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 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 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6.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 制或其他工具。 7. 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8.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 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9. 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二, 库存和保管 1. 化学药品、危险品使用班组应建立化学药品、危险药品入库、领用、回收登记制度。 2.危险化学品领用中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3. 双人管理:

在危险有毒化学品收发、保管、领用等流程中,即在进库验收、日常检查、领取使用、空瓶回收等不同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必须保持采购、保管、使用、监管等部门的两人以上全程在场监督。 4. 双人保管: 验收——购进危险有毒化学品后,由物资供应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两方人员在剧毒品保管库房现场,保卫部门参与监督,同时核对进货单据,确认数量后在验收单据中签字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立即锁入保险箱。 领用——由生产领用人(两人以上)事先填写领用危险有毒化学品的统一格式的专用表格。内容有:有毒化学品名称、数量、领用理由组成等,并由生产分管厂领导的签审后填写领料单。 5. 双人双锁: 危险有毒化学品一律保存在专用的保险箱中,由一人掌管钥匙,另一人掌管密码,需两人同时在场方能开启保险箱。 6. 双人使用: 在危险有毒化学品使用中,生产使用单位必须有2人同时全程跟进现场使用情况,确保取用药品全部用于实际的生产试验中。领取数量与使用数量必须相符,同时做好使用记录,使用人和监督人应签字。 7. 双人运输: 在危险有毒化学品领出专用保管仓库后,领用人、使用人、安全监督人员三方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全程监督。并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在具备监控系统的厂区,必须由安监人员设计出安全运输路线,路线不留死角,全程运输路线处于监控的有效监管范围内。危险有毒化学品使用后,空瓶必须即时返回仓库。将空瓶放置在专用的废物处置容器内。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8. 药品应远离厂区独立存放,存放库房钥匙应有两把,分别由两人保管; 9. 禁止在化学药品、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10. 化学药品、危险品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食用化学品、碱类、酸类等分开存放。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化学危险品MSDS

1、盐酸: 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引起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刺激皮肤发生皮炎,慢性支气管炎等病变。误服盐酸中毒,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胃穿孔、腹膜炎等。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急性毒性:LD509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气体检测管法 4.实验室监测方法: 硫氰酸汞比色法《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方法》,陈安之主编 5.环境标准: 中国(TJ36-79)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15mg/m3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面罩,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禁止向泄漏物直接喷水。更不要让水进入包装容器内。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给予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就医。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给牛奶、蛋清、植物油等口服,不可催吐。立即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688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范围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一般规定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

化学危险品存储规定

化学危险品存储规定 1.目的阐述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条件和储存时的注意事项。 2.范围适用于化学溶剂管理人员 3.定义 3.1凡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一定条件下燃 烧、爆炸,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3.2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 4.规定 4.1.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留有安全距离,以便进行巡查和防火检查。 4.1.2对于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 4.2特殊性质 4.2.1个别性质极为特殊的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贮存。像三氯化磷、无水乙醚等不宜长期厨房,不能超量存放,应 根据需要限量购进,不用时应及时做安全处理。 4.2.2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有良好的遮荫,在炎热季节,应定时采取降温措施,象醋酸等怕冻得物品 应采取防冻措施。 4.2.3能自燃的物品,应放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有专人定时测温 4.3包装 4.3.1化学危险品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变质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换包装时 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4.3.2换装危险品的空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遗留物与其抵触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 对遗留在地上的危险品,必须及时清除。 4.4消防安全 4.4.1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应远离火源,电源,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串倒、换桶、分装等可 能引起火灾的操作,不准在库内动火或乱拉电线,因特殊需要进行动火,需先经领导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 火证,做好安全检查和灭火等措施,再进行作业,结束后切实查明没有火种方可离开 4.4.2库内应根据安全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消防器材,并放置于明显、易取得地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 理,定期维护、更换,保持完整好用 4.4.3库区内采取一些防静电、防雷的措施,库内所有用于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的。 4.4.4对易燃、易爆、易分解、性质不稳定、易变质物品,应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采取 相当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自燃或爆炸。 4.4.5仓库区、储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储罐需配备泄压阀、液位计、紧急切断阀、阻火设备等相应安全装置。 原始记录填写规定 一、目的 规定原始纪录如何进行填写,并加以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始记录的填写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规程的组织实施并检查规程的执行 2.操作人员负责本规程的执行 四、内容 1.原始记录不允许用铅笔填写,书写应整洁、完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贴盖,如有的地方需更改,应划两条 水平线,将正确的内容填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的印章或签名 2.原始记录各项内容应逐项填写,若有缺项,应在格内划一横线,不得有空格出现。内容与上项内容相同时应重 复填写,不得用“。。。”或“同上”。 3.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真实地填写,不准超前或拖后,不准有虚假或伪造,以便能真实地反映当时情况 4.品名不的简写,应按通用名称填写 5.操作者、复核者应填写全名,不得只写姓或名 6.日期填写一律横写,年、月、日均用两位数表示,不足两位数的月、日前加零,例如2003年7月1日,应写成‘03.0 7.01’ 7.小数点的保留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执行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 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1)低闪点液体闪点<-18℃;(2)中闪点液体-17℃≤闪点<23℃;(3)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本类物品易于引起和促成火灾, 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下三项:(1)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者有毒气体的固体;(2)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3)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二项:(1)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氧化剂。(2)有机过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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