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9章节-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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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某某公司涉及专利侵权案件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某某公司涉及专利侵权案件有关问题意见的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某某公司涉及专利侵权案件有关问题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2.12.20•【文号】国知办函管字[2012]469号•【施行日期】2012.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某某公司涉及专利侵权案件有关问题意见的函(国知办函管字〔2012〕469号)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涉嫌专利侵权案件有关疑问的咨询函》(鄂知函〔2012〕31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立案时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置专利登记簿,登记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恢复等事项。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规定,“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和专利证书上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我局认为专利权权属变更采取公示原则,专利权的设立、归属、变动、消灭等均需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方可生效。

而民事司法判决书的拘束力羁束对象仅包括作出裁决的法院、当事人和相关单位。

本案中法院判决书是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事人申请进行权属变更的依据。

按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九条规定,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提供“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因此,本案中在司法判决至专利局完成权属变更手续前,在专利局登记簿中并没有记录相关的权属变更,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格的专利权属证明材料,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无法立案。

二、关于侵权时间判定我局认为,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自行将公司所有的实用新型专利转至个人名下的行为,已被法院判定为无效行为。

按照《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某某公司应始终是该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合法权利人。

某某某生产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应始终未得到合法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从其生产销售专利产品之日起即涉嫌侵犯涉案专利权。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10章节-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10章节-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十章 专利权评价报告 1.引 言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形式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

2.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下列情形提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1) 未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 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2.2请求人资格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请求人不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3章节-受理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3章节-受理

- 317 -第三章 受 理1.受理地点专利局的受理部门包括专利局受理处和专利局各代办处。

专利局受理处负责受理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代办处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受理与复审和无效宣告请求有关的文件。

专利局受理处和代办处应当开设受理窗口。

未经过受理登记的文件,不得进入审批程序。

专利局受理处和代办处的地址由专利局以公告形式公布。

邮寄或者直接交给专利局的任何个人或者非受理部门的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其邮寄文件的邮戳日或者提交文件的提交日都不具有确定申请日和递交日的效力。

2.专利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2.1受理条件专利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专利局应当受理:(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

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有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

(3) 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

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4)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其所属国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1.1节的有关规定。

2.2不受理的情形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照片或者简要说明的。

(2) 未使用中文的。

(3) 不符合本章第2.1节(3) 中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4)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或者缺少地址的。

专利申请与审查第五章_第六章_第七章

专利申请与审查第五章_第六章_第七章

专利申请与审查第五章_第六章_第七章第五章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第五章主要介绍了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

根据专利法规定,任何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均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旨在保证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首先,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技术分析,确保自己的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差异和技术创新之处。

接着,申请人应当编写专利申请文件,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专利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绘图。

专利申请一旦提交,就会经过审查。

审查程序主要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初步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和格式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要求。

实质审查则是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评估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保护性要求。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细致的审核,包括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并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

同时,审查员也会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询问和反驳,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评价申请人的发明创造。

根据审查结果,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作出审查意见。

如果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要求,审查员会发出正式的审查意见,建议授予专利权。

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则会发出审查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章专利权的审查与授予第六章主要介绍了专利权的审查与授予程序。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授予是在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的过程。

首先,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评估其技术内容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这些要求,审查员会发出正式的审查意见,建议授予专利权。

接着,申请人还需要缴纳专利申请费。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是专利申请审查的必要程序,只有完成缴费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经过审查员的审查和申请人的缴费,专利申请进入授予环节。

专利审查指南2010-part5讲解

专利审查指南2010-part5讲解

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目录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 435(5 - 1 )1- 引言........................................... 435(5 - 1 ) 2.办理专利申请的形式............................ 435(5 - 1 ) 2. 1 书面形式 ...................................... 435(5 - 1 )2.2电子文件形式.................................. 435(5 - 1 )3.适用文字 ...................................... 436 (5-2) 3. 1 中文........................................... 436 (5 - 2) 3.2汉字........................................... 436 (5 - 2)3.3外文的翻译.................................... 436 (5 - 2)4.标准表格..................................... 436 (5 - 2) 4.1纸张 .......................................... 437(5 - 3 ) 4.2规格 .......................................... 437 (5 - 3)4. 3 页边 .......................................... 437 (5 - 3)5.书写规则..................................... 437 (5 - 3) 5. 1 打字或印刷...................................... 437 (5 - 3) 5.2字体及规格...................................... 437 (5 - 3) 5.3书写方式........................................ 438 (5-4) 5.4书写内容........................................ 438 (5-4) 5.5字体颜色........................................ 438 (5-4)5.6编写页码....................................... 438 (5-4)6.证明文件........................................ 438 (5 - 4)7.文件份数........................................ 438 (5 - 4)8.签字或者盖章.................................... 439 (5-5)第二章专利费用........................................... 440 (5-6) 1-费用缴纳的期限.................................. 440 (5-6) 2-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440 (5-6) 3-费用的减缓...................................... 442 (5 - 8) 3.1 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 442 (5_8) 3- 2 费用减缓的手续.................................. 442 (5 - 8)4-费用的暂存与退款................................ 442 (5-8)4. 1 暂存.......................................... 442 (5 -8) 4.2退款.......................................... 443 (5 -9) 4.2. 1 退款的原则.................................... 443 (5 - 9) 4.2. 1.1 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情形...................... 443 (5 -9) 4.2.1.2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 443 (5 -9) 4.2.1. 3 不予退款的情形................................ 443 (5 -9) 4.2.2退款的手续.................................... 444 (5 - 1 0)4. 2. 2. 1 .............................................. 退款请求的提出 444 (5 ............................................ - 10)4. 2. 2. 2 .............................................. 退款的处理44 4 (5 ............................................ - 10)4.2.3退款的效力.................................... 444 (5 - 1 0)4.2.4特殊情形的处理................................ 445 (5 - 1 1)4. 2. 4. 1 因银行或者邮局责任造成必要缴费信息不全被退款的情形 ....................................... 445 (5 - 11) 4. 2. 4. 2 因汇款人汇款后又取回汇款造成汇单无法兑付的情形 ......................................... 445 (5 - 11)5.费用的查询.................................... 445 (5 - 1 1)6.费用种类的转换................................ 445 (5 - 1 1)7.缴费信息的补充................................ 446 (5 - 1 2)第三章受理.......................................... 447 (5 -13)1.受理地点...................................... 447 (5 -13)2.专利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 447 (5 - 13)2. 1 受理条件...................................... 447 (5 - 13)2.2不受理的情形.................................. 448 (5 - 1 4)2.3受理与不受理程序.............................. 448 (5 - 1 4)2.3. 1 受理程序...................................... 448 (5 - 1 4)2.3.2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 450 (5 - 1 6)2.3.2. 1 国家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 450 (5 - 1 6)2. 3. 2. 2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 (450)(5 - 16)2.3.3不受理程序.................................... 450 (5 - 16)3.其他文件的受理与不受理........................ 451(5-17)3. 1 其他文件的受理条件............................ 451 (5 - 1 7)3.2其他文件的受理程序............................ 451(5-17)3.3其他文件的不受理程序.......................... 452 (5 - 1 8)4.申请日的更正.................................. 452 (5 - 1 8)5.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452 (5 -18)-20) -20) -20) -20)-20)-2 ) -21) -22) -22) -22) -22) -23) -23) -23) -24)-25) -25) -25) -26) -26) -27) -27) -27) -27) -28) -28) -28) -29) -29)第四章 专利申请文档 ..................................... 454 1. 文档及组成 .................................... 454 2. 案卷 .......................................... 454 2. 1 案卷夹 ........................................ 454 2.2 文件 .......................................... 454 2.3 案卷的立卷 .................................... 454 3. 电子文档 ...................................... 455 4. 法律效力 ...................................... 456 5. 查阅和复制 .................................... 456 5.1 查阅和复制的原则 .............................. 456 5-2 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 456 5.3 查阅和复制程序 ................................ 457 6. 案卷的保存期限和销毁 .......................... 457 6.1 保存期限 ...................................... 457 6.2 销毁 .......................................... 458 第五章保密申请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 459 1. 保密的范围 .................................... 459 2. 保密的基准 .................................... 459 3. 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 ............................ 459 3.1 申请人提出保密请求的保密确定 .................. 459 3.1.1 保密请求的提出 ................................ 459 3.1.2 保密的确定 .................................... 460 3.2 专利局自行进行的保密确定 ...................... 460 4.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 460 5. 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解密程序 .................. 461 5.1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解密请求 .............. 461 5 2 专利局定期解密 ................................ 461 5.3 解密后的处理 .................................. 461 6. 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 462 6.1 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 462 6. 1. 1 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 462 6.1.2 保密审查 ...................................... 463 6.2 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 (463)6. 2. 1 6. 2. 2 6. 3 6.3. 1 6.3. 2第六章1.22.2. 1 2.1.1 2. 1.2 2.1. 32. 1.4 2. 2 2. 2. 12.3. 23.3.13.2第七章1.22.2.12.22 33 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 463 (5 -29) 保密审查 ..................................... 463 (5 -29) 国际申请的保密审查 ........................... 464 (5 -30) 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 464 (5 -30) 保密审查 ..................................... 464 (5 -30)通知和决定 ................................... 465 (5 -31) 通知和决定的产生 ............................. 465 (5 -31) 通知和决定 ................................... 465 (5 -31) 通知和决定的撰写 ............................. 465 (5 -31) 通知和决定的送达 ............................. 466 (5 -32) 送达方式 ..................................... 466 (5 -32) 邮寄 ......................................... 466 (5 -32) 直接送交 ..................................... 466 (5 -32) 电子方式送达 ................................. 466 (5 -32) 公告送达 ..................................... 466 (5 -32) 收件人 ....................................... 466 (5 -32) 当事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 466 (5 -32) 当事人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 467 (5 -33) 其他情况 ..................................... 467 (5 -33) 送达日 ....................................... 467 (5 -33) 邮寄、直接送交和电子方式送达 ................. 467 (5 -33) 公告送达 ..................................... 467 (5 -33) 退件的处理和文件的查询 ....................... 467 (5 -33) 退件的处理 ................................... 467 (5 -33) 文件的查询 ................................... 468 (5 -34)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 ....................... 469 (5 -35) 期限的种类 ................................... 469 (5 -35) 法定期限 ..................................... 469 (5 -35) 指定期限 ..................................... 469 (5 -35) 期限的计算 ................................... 469 (5 -35) 期限的起算日 ................................. 469 (5 -35) 期限的届满日 ................................. 470 (5 -36) 期限的计算 ................................... 470 (5 -36) 期限的监视 ................................... 471 (5 -37)3.1期限的确定 (471)3.2期限监视方式 (471)3.3期限届满的通知 (471)4.期限的延长 (471)4.1延长期限请求 (471)4.2延长期限请求的批准 (472)5.耽误期限的处置 (472)5.1作出处分决定前的审核 (472)5.2处分决定 (472)5.3作出处分决定后的处理 (473)6.权利的恢复 (473)6. 1 适用范围 (473)6.2手续 (473)6. 3 审批 (474)7.中止程序 (474)7.1请求中止的条件 (474)7.2中止的范围 (475)7.3请求中止的手续和审批 (475)7.3.1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的中止 (475)7.3. 1. 1 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手续 (475)7.3. 1.2 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审批及处理 (475)7.3.2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 (476)7. 3. 2. 1 .............................................. 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手续.. (476)7. 3. 2. 2 .............................................. 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审核及处理.. (476)7.4中止的期限 (477)7.4.1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期限 (477)7. 4. 2 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 (477)7.4.3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期限 (478)7.5中止程序的结束 (478)7.5.1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提出的中止程序的结束 (478)7.5.2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程序的结束 (479)第八章专利公报和单行本的编辑 (480)-37)-37) -37) -37) -37) -38) -38) -38) -38) -39) -39) -39) -39) -40) -40) -40) -41) -41)-42) -42) -43) -43) -43) -44) -44) -44) -45) -46) -46) -46)1. 专利公报 ...................................... 480 1.1 专利公报的种类 .. (480)1. 2 1.2. 1 1.2. 1. 11. 2. 1.2 1. 2.1. 3 1.2. 1. 4 1. 2. 1.5 1. 2.2 1. 2.2. 1 1.2. 2. 2 1. 2. 2.3 1. 2.2. 4 1.2. 3 1.2. 3. 11. 2. 3.2 1. 2.3. 3 1. 31. 3.2.3 1. 3.2. 4 1.3. 2. 5 1. 3. 2.6 1. 3.2. 7 1.3. 2. 8 1. 3. 2.9 1. 3.2. 10 1.3. 2. 11 1. 3. 2.12 1. 3.2. 13 1.3. 2. 14 专利公报的内容 (480)发明专利公报 (480)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480)发明专利权授予 (481)保密发明专利和国防发明专利 (481)发明专利事务 (481)索引 (481)实用新型专利公报 (482)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 (482)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和国防实用新型专利 (482)实用新型专利事务 (482)授权公告索引 (483)外观设计专利公报 (483)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 (483)外观设计专利事务 (483)授权公告索引 (483)专利公报的编辑 (483)申请文件的编辑 (483)事务部分的编辑 (484)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自行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8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484)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484)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484)专利权的终止 (48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485)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485)专利权的保全及其解除 (485)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485)专利权的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宣告 (486)专利权的主动放弃 (486)避免重复授权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486)权利的恢复 (486)文件的公告送达 (486)其他有关事项 (486)-46) 更正 (486)-46)-46)-47)-47)-47)-47)-48)-48)-48)-48)-49)-49)-49)-49)-49)-49)-49)-50)-50)-50)-50)-50)-51)-51)-51)-51)-51)-52)-52)-52)-52)-52)-52)-52)1.3.3索引的编辑 ..................................... 487 (5-53) 1.3.3.1 分类号索引 ..................................... 487 (5-53) 1.3.3.2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索引 ........................... 487 (5 -53 )1.3. 3. 3 ...........................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索引487(5 -53) 1-3. 3. 4 公布号/申请号(授权公告号/专利号)索引 ......... 487 (5 -53 )2. 专利申请及专利单行本 ........................... 487 (5-53) 2. 1 单行本的种类 ................................... 488 (5-54) 2.2单行本的内容 ................................... 488 (5-54) 2.2.1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 ............................. 488 (5-54) 2.2.2发明专利单行本 ................................. 488 (5-54) 2.2.3实用新型专利单行本 ............................. 488 (5-54) 2. 2.4 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 ............................. 489 (5 -55 )2. 3 更正 ........................................... 489 (5-55)第九章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 ............................. 490 (5-56) 1. 专利权的授予 ................................... 490 (5-56) 1.1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 490 (5-56) 1. 1- 1 授予专利权通知 ................................. 490 (5-56) 1. 1-2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 490 (5-56) 1. 1-3 登记手续 ....................................... 490 (5-56) 1.1.4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 ............. 490 (5-56) 1.1-5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 491 (5-57) 1.2专利证书 ....................................... 491 (5-57) 1.2. 1 专利证书的构成 ................................. 491 (5-57) 1.2.2专利证书副本 ................................... 491 (5-57) 1.2.3专利证书的更换 ................................. 491 (5-57) 1.2.4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 492 (5-58) 1.3专利登记簿 ..................................... 492 (5-58) 1.3.1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 492 (5-58) 1.3.2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 492 (5-58)1.3.3专利登记簿副本 ................................. 493 (5-59)2.专利权的终止 ................................... 493 (5-59) 2.1专利权期满终止 ................................. 493 (5-59) 2.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 493 (5-59)2. 2. 1 年费 ........................................... 493 (5-59) 2. 2. 1. 1 .............................................. 年度493(5 -59)2.2.1.2应缴年费数额.................................. 494 (5 _ 60) 2.2. 1. 3 滞纳金........................................ 494 (5 -60) 2.2.2终止.......................................... 495 (5 -61) 2.3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495 (5 -61)第十章专利权评价报告................................ 496 (5 -62)1.引言.......................................... 496 (5 -62)2.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形式审查.................. 496 (5 -62) 2.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 496 (5 -62) 2.2请求人资格.................................... 496 (5 -62) 2.3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497 (5 -63) 2.4费用.......................................... 498 (5 -64) 2.5委托手续...................................... 498 (5 -64)2.6形式审查后的处理.............................. 498 (5 -64)3.专利权评价.................................... 499 (5 -65) 3.1核查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499 (5 -65) 3.2专利权评价的内容.............................. 499 (5 -65) 3.2.1实用新型专利.................................. 499 (5 -65) 3.2.2外观设计专利.................................. 500 (5 -66) 3. 3 检索.......................................... 500 (5 -66) 3.3.1实用新型专利.................................. 500 (5 -66)3.3.2外观设计专利.................................. 501 (5 -67)4.专利权评价报告................................ 501 ( -67) 4.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 502 (5 -68) 4.1.1表格部分...................................... 502 (5 -68) 4. 1.2 说明部分...................................... 503 (5 -69)4.2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发送.......................... 503 (5 -69)5.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查阅与复制.................... 503 (5 -69)6.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 503 (5 -69) 6.1可更正的内容.................................. 503 (5 -69) 6.2更正程序的启动................................ 504 (5 -70) 6.3更正程序的进行和终止.......................... 504 (5 -70)第十一章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505 (5 -71)1.引言.......................................... 505 (5 -71)2.电子申请用户.................................. 505 (5 -71)-71) -71) -71) -72) -72) -72) -72) -73) -73) -73) - 4) - 4) - 4) - 4) -75) - 5) - 5) - 5) 2.1 电子申请代表人 (505)2.2 电子签名 (505)3.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505)3.1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 (506)3.2 用户注册证明文件 (506)3.3 注册请求的审查 (506)3.4 电子申请用户信息的变更 (506)4. 电子申请的接收和受理 (507)4.1 电子申请的接收 (507)4.2 电子申请的受理 (507)5. 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 ........................ 508 5. 1 专利代理委托书 .. (508)5.2 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 (58)5.3 撤销专利代理机构引起的变更 .................... 508 5-4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引起的变更 . (509)5.5 需要提交纸件原件的文件 (509)5.6 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的转换 ...................... 509 6. 电子发文 .. (509)细则2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1.引言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应当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专利代理人-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五)

专利代理人-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五)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五)(总分: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50,分数:50.00)1.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了分案申请,但是未在规定期限及其补正期限内提交原申请案的文件副本,专利局应当如何处耻该分案申请?(分数:1.00)A.该分案申请视为未提交B.将该分案申请的递交日确定为其申请日,继续审查程序C.该分案申请被视为撤回√D.驳回该分案申请解析:[考点] 分案申请[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1分案申请的核实:“……(5)分案申请提交的文件分案申请除应当提交申请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申请文件副本以及原申请中与本分案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副本(如优先权文件副本)。

原申请中已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

原申请的国际公布使用外文的,除提交原申请的中文副本外,还应当同时提交原申请国际公布文本的副本。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

期满未补正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

”选项C 正确。

2._件有关多层层压板的发明专利申请,其说明书中描述了外层为聚乙烯或聚丙烯的层压板结构,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结构外层为聚乙烯。

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

以下哪些修改是允许的?(分数:1.00)A.修改独立权利要求,将外层的聚乙烯修改为“聚乙烯或聚丙烯”√B.修改独立权利要求,将外层的聚乙烯修改为“聚丙烯”√C.修改独立权利要求,将外层的聚乙烯修改为“塑料”D.修改说明书,将外层为聚乙烯或聚丙烯修改为“聚乙烯”√解析:[考点] 允许的修改[详解] 《专利法》第33条,选项C的修改扩大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被允许,不选;选项A、B、D 均符合上述修改原则,应该选择。

考生可以参看《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2.1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加深理解。

3.以下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修改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分数:1.00)A.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于涉及外观设计图片和照片的错误不得依职权作出修改B.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文件作出主动修改√C.对于在规定期限届满之后提出的主动修改,一概视为未提出,并通知申请人D.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主动修改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范围的,视为未提出解析:[考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修改[详解]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10.3审查员依职权修改:“……依职权修改的内容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1)明显的产品名称错误;(2)明显的视图名称错误;(3)明显的视图方向错误;(4)外观设计图片中的产品绘制线条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例如阴影线、指示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5)简要说明中写有明显不属于简要说明可以写明的内容,例如关于产品内部结构、技术效果的描述、产品推广宣传等用语;(6)申请人在简要说明中指定的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明显不恰当;(7)请求书中,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地址漏写、错写或者重复填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邮政编码等信息……”选项A错误。

知识产权法 第9九节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知识产权法 第9九节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无效宣告概述
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 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 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
无效宣告程序的启动始于“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 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 宣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人的义务
在我国,专利权人的基本义务是缴纳专利年费(也称专利维持费)。在 我国,专利权人应缴纳的第一次年费,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门的通知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专利权人同时还要缴纳专利 登记费和专ຫໍສະໝຸດ 证书印花税。专利权的限制概念
是指专利法允许第三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 实施其专利,并且其实施行为并不构成侵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
(1)一事不再理的效力。 (2)追溯力。 (3)对世效力。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专利权全部 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生效决定或判决,不仅对双方当事人(即无效宣 告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对任何第三人和一般公众 都具有约束力。
专利权的概述
专利权只是一种具有财产权属性的独占权以及由其衍生出来的相应处 分权,不包含具有人身权属性的权利内容。
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即专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 行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利。最基本权利 (2)转让权。专利权人不能将其专利权分割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 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实施许可权。即专利权人通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 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放弃权。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 (5)标记权。 (6)质押权。出质的权利

2023年专利代理考试专利法强化训练(十五)

2023年专利代理考试专利法强化训练(十五)

2023专利法专题十五上单选题1、在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期限是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作为起算日?(单选)A.专利权的期限B.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C.缴纳优先权请求费的期限D.缴纳专利年费的期限正确答案: B解析:A选项,根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第2.2.1.1节的规定,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作为起算日,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5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该缴费起算日与优先权日无关,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第2.2.1节的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由于专利年度与优先权日无关,因此缴纳专利年费的期限也与优先权日无关,D选项错误。

(2011)单选题2、一件享有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日为2021年2月20日,申请日为2022年2月7日。

下列说法哪个是错误的?(单选)A.该申请自2022年2月7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B.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为自2021年2月20日起三年C.如果该项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则其保护期限自2022年2月7日起算D.2021年2月20日以前公开的相关技术属于该发明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正确答案: A解析:A选项,发明专利申请应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应自申请日(有优先权,从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实审请求, 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与优先权日无关,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为公众所知的技术,D选项说法正确。

(新编)多选题3、以下哪些期限是以申请日起算的?(多选)A.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时间B.专利权的期限C.专利年度的计算D.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的期限正确答案: BC解析:A选项,发明专利申请应自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因此A选项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8章节专利公报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8章节专利公报

第八章专利公报和单行本的编辑1.专利公报1.1专利公报的种类细则90专利局编辑出版的专利公报有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

专利公报以期刊形式发行,同时以电子公报形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或者以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公布。

专利公报按照年度计划出版,三种专利公报每周各出版一期。

1.2专利公报的内容1.2.1发明专利公报发明专利公报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国际专利申请公布、发明专利权授予、保密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事务、索引(申请公布索引、授权公告索引)。

1.2.1.1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 起满十五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十八个月期满时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初步审查合格前,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在初步审查合格后,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提前公布请求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及时予以公布。

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 起满十五个月,因各种原因初步审查尚未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将延迟公布。

在初步审查程序中被驳回、被视为撤回以及在公布准备之前申请人主动撤回或确定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不予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的,可以没有摘要附图。

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申请号、公布号(出版号)、公布日、申请日、优先权事项、申请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发明名称等。

1.2.1.2发明专利权授予发明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按时缴纳专利登记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予以公告。

发明专利权授予公告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但说明书没有附图的,可以没有摘要附图。

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号(出版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优先权事项、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发明名称等。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

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 298 -目录第一章1.2.2.12.23.3.13.23.34.4.14.24.35.5.15.25.35.45.55.66.7.8.第二章1.2.3.3.13.24.4.14.24.2.1 4.2.1.1 4.2.1.2 4.2.1.3 4.2.2 4.2.2.1 4.2.2.2 4.2.3 4.2.4 4.2.4.14.2.4.2 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引言……………………………………………………办理专利申请的形式……………………………………书面形式…………………………………………………电子文件形式……………………………………………适用文字…………………………………………………中文……………………………………………………汉字……………………………………………………外文的翻译………………………………………………标准表格…………………………………………………纸张……………………………………………………规格……………………………………………………页边……………………………………………………书写规则…………………………………………………打字或印刷………………………………………………字体及规格………………………………………………书写方式…………………………………………………书写内容…………………………………………………字体颜色…………………………………………………编写页码…………………………………………………证明文件…………………………………………………文件份数…………………………………………………签字或者盖章……………………………………………专利费用…………………………………………………费用缴纳的期限…………………………………………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费用的减缓………………………………………………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费用减缓的手续…………………………………………费用的暂存与退款………………………………………暂存……………………………………………………退款……………………………………………………退款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情形……………………………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不予退款的情形…………………………………………退款的手续………………………………………………退款请求的提出…………………………………………退款的处理………………………………………………退款的效力………………………………………………特殊情形的处理…………………………………………因银行或者邮局责任造成必要缴费信息不全被退款的情形……………………………………………………因汇款人汇款后又取回汇款造成汇单无法兑付的307307307307307307307307308308308308308308308308309309309309309309309311311311312312312312312313313313313313313313314314314314- 299 -5.6.7.第三章1.2.2.12.22.32.3.1 2.3.2 2.3.2.1 2.3.2.22.3.33.3.13.23.34.5.6.第四章1.2.2.12.22.33.4.5.5.15.25.36.6.16.2第五章1.2.3.3.13.1.1 3.1.23.24. 情形………………………………………………………费用的查询………………………………………………费用种类的转换…………………………………………缴费信息的补充…………………………………………受理……………………………………………………受理地点…………………………………………………专利申请的受理与不受理………………………………受理条件…………………………………………………不受理的情形……………………………………………受理与不受理程序………………………………………受理程序…………………………………………………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国家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不受理程序………………………………………………其他文件的受理与不受理………………………………其他文件的受理条件……………………………………其他文件的受理程序……………………………………其他文件的不受理程序…………………………………申请日的更正……………………………………………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查询……………………………………………………专利申请文档……………………………………………文档及组成………………………………………………案卷……………………………………………………案卷夹……………………………………………………文件……………………………………………………案卷的立卷………………………………………………电子文档…………………………………………………法律效力…………………………………………………查阅和复制………………………………………………查阅和复制的原则………………………………………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查阅和复制程序…………………………………………案卷的保存期限和销毁…………………………………保存期限…………………………………………………销毁……………………………………………………保密申请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保密的范围………………………………………………保密的基准………………………………………………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申请人提出保密请求的保密确定………………………保密请求的提出…………………………………………保密的确定………………………………………………专利局自行进行的保密确定……………………………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314314314315317317317317317318318319319319319319319319320320320320321321321321321321322322322322322323323323323325325325325325325325325326- 300 -5. 5.1 5.2 5.366.1 6.1.1 6.1.2 6.2 6.2.1 6.2.2 6.3 6.3.1 6.3.2 第六章1. 1.11.22. 2.1 2.1.1 2.1.2 2.1.3 2.1.4 2.2 2.2.1 2.2.2 2.2.3 2.3 2.3.12.3.23. 3.1 3.2 第七章1. 1.11.22. 2.1 2.22.33. 3.1 3.2 3.3 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解密程序………………………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解密请求…………………专利局定期解密…………………………………………解密后的处理……………………………………………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保密审查…………………………………………………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保密审查…………………………………………………国际申请的保密审查……………………………………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保密审查…………………………………………………通知和决定………………………………………………通知和决定的产生………………………………………通知和决定………………………………………………通知和决定的撰写………………………………………通知和决定的送达………………………………………送达方式…………………………………………………邮寄……………………………………………………直接送交…………………………………………………电子方式送达……………………………………………公告送达…………………………………………………收件人……………………………………………………当事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当事人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其他情况…………………………………………………送达日…………………………………………………邮寄、直接送交和电子方式送达………………………公告送达…………………………………………………退件的处理和文件的查询………………………………退件的处理………………………………………………文件的查询………………………………………………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期限的种类………………………………………………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期限的计算………………………………………………期限的起算日……………………………………………期限的届满日……………………………………………期限的计算………………………………………………期限的监视………………………………………………期限的确定………………………………………………期限监视方式……………………………………………期限届满的通知…………………………………………326326326326326327327327327327328328328328329329329329329329329329329330330330330330330330330330330331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4334334334- 301 -4.4.14.25.5.15.25.36.6.16.26.37.7.17.27.37.3.1 7.3.1.1 7.3.1.2 7.3.2 7.3.2.1 7.3.2.2 7.47.4.1 7.4.2 7.4.3 7.57.5.1 7.5.2第八章1.1.11.21.2.1 1.2.1.1 1.2.1.2 1.2.1.3 1.2.1.4 1.2.1.5 1.2.2 1.2.2.1 1.2.2.2 1.2.2.3 1.2.2.4 1.2.3 1.2.3.1 期限的延长………………………………………………延长期限请求……………………………………………延长期限请求的批准……………………………………耽误期限的处置…………………………………………作出处分决定前的审核…………………………………处分决定…………………………………………………作出处分决定后的处理…………………………………权利的恢复………………………………………………适用范围…………………………………………………手续……………………………………………………审批……………………………………………………中止程序…………………………………………………请求中止的条件…………………………………………中止的范围………………………………………………请求中止的手续和审批…………………………………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的中止…………………………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手续……………………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审批及处理……………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手续……………………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审核及处理……………中止的期限………………………………………………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期限……………………因协助执行财产保全而中止的期限……………………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中止期限…………………………中止程序的结束…………………………………………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提出的中止程序的结束……………因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的中止程序的结束………………………………………………………专利公报和单行本的编辑………………………………专利公报…………………………………………………专利公报的种类…………………………………………专利公报的内容…………………………………………发明专利公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发明专利权授予…………………………………………保密发明专利和国防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事务……………………………………………索引……………………………………………………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和国防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事务………………………………………授权公告索引……………………………………………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334334335335335335335335335336336336336336337337337337337337338338338338338338338339341341341341341341341341341342342342342342342343343- 302 -1.2.3.2 1.2.3.3 1.31.3.1 1.3.2 1.3.2.11.3.2.2 1.3.2.3 1.3.2.4 1.3.2.5 1.3.2.6 1.3.2.7 1.3.2.8 1.3.2.9 1.3.2.10 1.3.2.11 1.3.2.12 1.3.2.13 1.3.2.14 1.3.2.15 1.3.2.16 1.3.3 1.3.3.1 1.3.3.2 1.3.3.31.3.3.42.2.12.22.2.1 2.2.2 2.2.3 2.2.4 2.3第九章1.1.11.1.1 1.1.2 1.1.3 1.1.4 1.1.5 1.21.2.1 1.2.2 外观设计专利事务………………………………………授权公告索引……………………………………………专利公报的编辑…………………………………………申请文件的编辑…………………………………………事务部分的编辑…………………………………………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自行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终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生效、变更及注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专利权的保全及其解除…………………………………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宣告………………………专利权的主动放弃………………………………………避免重复授权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权利的恢复………………………………………………文件的公告送达…………………………………………其他有关事项……………………………………………更正……………………………………………………索引的编辑………………………………………………分类号索引………………………………………………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索引…………………………………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索引………………………………公布号/申请号(授权公告号/专利号) 索引…………专利申请及专利单行本…………………………………单行本的种类……………………………………………单行本的内容……………………………………………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单行本…………………………………………实用新型专利单行本……………………………………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更正……………………………………………………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专利权的授予……………………………………………专利权授予的程序………………………………………授予专利权通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登记手续…………………………………………………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构成…………………………………………专利证书副本……………………………………………343343343343343343344344344344344344344344344345345345345345345345345345345346346346346346346346347347349349349349349349349349349349350- 303 -1.2.3 1.2.4 1.31.3.1 1.3.21.3.32.2.12.22.2.1 2.2.1.1 2.2.1.2 2.2.1.3 2.2.2 2.3第十章1.2.2.12.22.32.42.52.63.3.13.23.2.1 3.2.2 3.33.3.13.3.24.4.14.1.1 4.1.24.25.6.6.16.26.3第十一章1.2.2.1 专利证书的更换…………………………………………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的格式………………………………………专利登记簿的效力………………………………………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期满终止…………………………………………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年费……………………………………………………年度……………………………………………………应缴年费数额……………………………………………滞纳金…………………………………………………终止……………………………………………………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专利权评价报告…………………………………………引言……………………………………………………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形式审查………………………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请求人资格………………………………………………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费用……………………………………………………委托手续…………………………………………………形式审查后的处理………………………………………专利权评价………………………………………………核查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专利权评价的内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表格部分…………………………………………………说明部分…………………………………………………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发送…………………………………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查阅与复制…………………………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可更正的内容……………………………………………更正程序的启动…………………………………………更正程序的进行和终止…………………………………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引言……………………………………………………电子申请用户……………………………………………电子申请代表人…………………………………………350350350350350350351351351351351351351352352353353353353353353354354354355355355355355356356356356357357357357357358358358358359359359359- 304 -2.23.3.1 3.2 3.33.44.4.14.25.5.1 5.2 5.3 5.4 5.55.66. 电子签名…………………………………………………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用户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请求的审查…………………………………………电子申请用户信息的变更………………………………电子申请的接收和受理…………………………………电子申请的接收…………………………………………电子申请的受理…………………………………………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专利代理委托书…………………………………………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撤销专利代理机构引起的变更…………………………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移引起的变更……………需要提交纸件原件的文件………………………………纸件申请和电子申请的转换……………………………电子发文……………………………………………………359359359359360360360360360361361361361361361362362- 305 -。

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审查指南(2020)前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 受理、审批专利申请,专利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作出各项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制定本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本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因此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有关当事人在上述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

本指南是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根据2008年1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2010年1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实际工作需要修订而成,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部门规章公布。

总目录第一部分初步审查第一章发明专利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第四章专利分类第二部分实质审查第一章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第三章新颖性第四章创造性第五章实用性第六章单一性和分案申请第七章检索第八章实质审查程序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第十章化学领域第三部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审查第一章国际初审第二章国际实审第四部分复审与无效请求的审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复审请求第三章无效请求的审查第四章口头审理第五章无效外观第六章无效实用新型第七章同样发明第八章证据问题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第一章专利申请第二章专利费用第三章受理第四章申请文档第五章保密审查第六章通知和决定第七章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第八章专利公报第九章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第十章专利权评价报告第十一章电子申请其他索引修订说明附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以及专利权的无效与终止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以及专利权的无效与终止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以及专利权的无效与终止1.授予专利权的程序(1)专利权申请的原则①专利权自愿申请原则;②申请在先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③一件发明一件申请原则;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④审查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专利申请的要求①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要求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②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要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专利申请的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条件的,授予专利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驳回申请。

审查指南(2001修改)

审查指南(2001修改)

审查指南(2001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1.10.18•【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12号•【施行日期】2001.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利申请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制定本专利审查指南。

现将该审查指南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3年3月10日发布的审查指南及其后发布的审查指南公报同时废止。

局长王景川二00一年十月十八日审查指南(2001年10月18日修改)目录前言第一部分初步审查第一章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四章专利分类第二部分实质审查第一章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第三章新颖性第四章创造性第五章实用性第六章单一性和分案申请第七章检索第八章实质审查程序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问题第十章关于化学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第三部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审查第一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初步审查第二章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实质审查第四部分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复审请求的审查第三章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第四章关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口头审理的规定第五章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性判断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第二章专利费用第三章受理第四章专利申请案卷第五章保密第六章通知和决定第七章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第八章专利公报和说明书全文的编辑第九章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前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审批专利申请,专利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作出各项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并作出决定。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本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第五部分(录音原文)

第五部分(录音原文)

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1 .引言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要求获得专利权的,应当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在专利审批程序中,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或者审查员的要求,还需要办理各种与该专利申请有关的事务。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以及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统称为专利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或者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称为专利申请文件;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者提出专利申请之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相关当事人在办理与该专利中请(或专利)有关的各种手续时,提交的除专利申请文件以外的各种请求、申报、意见陈述、补正以及各种证明、证据材料,称为其他文件。

办理各种手续应当提交相应的文件,缴纳相应的费用,井且符合相应的期限要求。

2 .办理专利申请的形式专利申请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纸件形式)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办理。

2 . 2 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符合规定的,该文件视为未提交。

3 .适用文字3 . 1 中文专利申请文件以及其他文件,除由外国政府部门出具的或者在外国形成的证明或者证据材料外,应当使用中文。

审查员以申请人提交的中文专利申请文本为审查的依据。

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的外文申请文本,供审查员在审查程序中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3 . 2 汉字本章第3 . 1 节中的“中文”一词是指汉字。

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应当使用汉字,词、句应当符合现代汉语规范。

汉字应当以国家公布的简化字为准。

申请文件中的异体字、繁体字、非规范简化字,审查员可以依职权予以改正或者通知申请人补正。

3 . 3 外文的翻译专利申请文件是外文的,应当翻译成中文,其中外文科技术语应当按照规定译成中文,并采用规范用语。

专利审查指南-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

专利审查指南-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

- 333 - 第七章 期限、权利的恢复、中止 1.期限的种类 1.1法定期限 法定期限是指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

例如,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期限(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1.2指定期限 指定期限是指审查员在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作出的各种通知中,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当事人作出答复或者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

例如,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该期限由审查员指定。

又如,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专利局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该期限也由审查员指定。

指定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四个月。

对于较为简单的行为,也可以给予一个月或更短的期限。

上述指定期限自推定当事人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2.期限的计算 2.1期限的起算日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 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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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9 -第九章 专利权的授予和终止 1.专利权的授予 1.1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1.1.1授予专利权通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在授予专利权之前, 专利局应当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

1.1.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1.1.3登记手续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写明的费用金额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 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

1.1.4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 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专利局应当制作专利证书,进行专利权授予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的准备。

专利证书制作完成后即可按照本部分第六章第2.1.1节中的规定送交专利权人。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按照本部分第六章第2.1.2节中的规定直接送交专利权人。

1.1.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本章第1.1.3节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该通知书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期满一个月后作出,并指明恢复权利的法律程序。

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四个月期满,未办理恢复手续的,或者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将专利申请进行失效处理。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1.2专利证书 1.2.1专利证书的构成 专利证书由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构成。

专利证书应当记载与专利权有关的重要著录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印记、局长签字和授权公告日等。

著录事项包括:专利证书号(顺序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号(即申请号)、专利申请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姓名和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

当一件专利的著录事项过长,在一页纸上记载有困难的,可以增加附页;证书中的专利单行本的总页数超过110页,则自第101页起以续本形式制作。

法39及40细则54.1细则97法39及40细则54.1细则54.2- 350 - 1.2.2专利证书副本 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根据共同权利人的请求,专利局可以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对同一专利权颁发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专利局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颁发专利证书副本。

专利证书副本标有“副本” 字样。

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正本格式、内容应当一致。

颁发专利证书副本应当收取专利证书副本费和印花税。

1.2.3专利证书的更换 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请求人的,在该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专利局更换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损坏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更换专利证书。

因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发生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均不予更换专利证书。

请求更换专利证书应当交回原专利证书,并缴纳手续费。

专利局收到更换专利证书请求后,应当核实专利申请文档,符合规定的,可以重新制作专利证书发送给当事人,更换后的证书应当与原专利证书的格式、内容一致。

原证书记载“已更换” 字样后存入专利申请案卷。

1.2.4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错误时,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该证书,请求专利局更正。

专利局经核实为打印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应当将更换的证书发给专利权人。

原证书记载“已更换” 字样后存入专利申请案卷。

专利证书遗失的, 除专利局的原因造成的以外, 不予补发。

1.3专利登记簿 1.3.1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应当建立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登记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保密专利的解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以及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上述事项一经作出即在专利登记簿中记载,专利登记簿登记的事项以数据形式储存于数据库中,制作专利登记簿副本时,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而成,加盖证件专用章后生效。

1.3.2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1.3.3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簿副本依据专利登记簿制作。

专利权授予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细则89细则118.1- 351 - 以向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应当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专利局收到有关请求和费用后,应当制作专利登记簿副本,经与专利申请文档核对无误后,加盖证件专用章后发送请求人。

2.专利权的终止 2.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例如,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是1999年9月6日,该专利的期限为1999年9月6日至2009年9月5日,专利权期满终止日为2009年9月6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进行失效处理。

2.2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2.2.1年 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2.2.1.1年 度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

2.2.1.2应缴年费数额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该专利申请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公告之日),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缴纳了第五年度年费,那么该专利权人最迟应当在2002年6月3日按照第六年度年费标准缴纳第六年度年费。

2.2.1.3滞纳金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

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1)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 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2) 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3) 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4)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 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5)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法42细则98- 352 - 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

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10日至6月10日,滞纳金为45元,但缴费人仅交了25元。

缴费人在6月15日补缴滞纳金时,应当依照再次缴费日所对应的滞纳期时段的标准10%缴纳。

该时段滞纳金金额为90元,还应当补缴65元。

凡因年费和/或滞纳金缴纳逾期或者不足而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在恢复程序中,除补缴年费之外,还应当缴纳或者补足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

2.2.2终 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3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

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

放弃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的声明。

除非在专利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 可要求撤销放弃专利权声明。

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款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局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对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声明予以登记和公告。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专利局及时登记和公告该声明。

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的生效日为发明专利权的授权公告日,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法44.1(2)细则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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