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制度

学校校长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制度
学校校长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制度

学校校长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当地政府和

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

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明确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检查

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落实

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

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

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生,应及

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

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

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

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

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

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10、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

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建宁县黄坊中心小学

学校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发言稿知识分享

学校安全工作交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根据学校安排,今天由我参加此次安全工作会,面对本学期流渡中学紧张的安全态势,我内心很愧疚。会议又安排我在这里进行交流发言,给了我一个抛砖引玉加强学习的机会,深感荣幸。 一、学校现行管理。 1、学校安全工作没有小事只有实事,学校安全工作没有大道理只有硬道理。我校一直把安全工作放在最突出的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未雨绸缪,从校长到分管副校长到政教处到班主任,从门卫室到宿管办到食堂,建立了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常规安全、特殊季节安全、交通安全、预防疾病安全等,警钟长鸣。但是由于安全事故的偶发性和不可预见性,我们的工作仍旧出现了不少的问题,这是值得我们去分析、排查、进一步整改的。 2、坚持一岗双责。“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岗位兼有双重责任。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双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校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坚持不懈地把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打牢学校安全工作基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进一步促进德化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所有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学校加强制度建设,从流渡中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和各种应急预案,签订责任状,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常规管理考核,要求每一位师生明确规定的各项要求,思想上强化安全管理意识,把制度约束、管理督促和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对学生成长的关注与呵护体现在安全教育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努力做到处处有规范,安全无缝隙,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3、坚持首遇责任制。初中学生管理上常有各种涉及安全的事故发生。我校在教职工大会上特别强调了首遇责任制。学生攀爬围墙、打架纠纷、临时生病等常发事件,首先遇到的老师必须及时制止、处理并及时向值周领导汇报,不能不闻不问,任由事态发展。因首遇而未能尽责引起不良后果的,学校会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坚守常规制度。 安全工作无小事,贯穿在日常管理的点点滴滴之中。 1、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排政教处对学校的安全隐患定时和不定时的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汇报给学校进行统筹整改,并一一记录在案。 2、缺勤学生跟踪制度。班主任及当课教师每堂课都必须先清点班级学生到位情况,对缺勤学生及时报告和追踪,并在班级安全日志上留下痕迹。值周老师一天分早中晚对所有班级进行查勤,并及时在学校工作群众通报班级出勤情况,反馈给班主任及时追踪处理。

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校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总责任人(校长):金胜昔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卫生安全,时时注意卫生安全。 3.明确学校的卫生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 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 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卫生管理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卫生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卫生管理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10.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瑞安市林垟学校 2017年3月21日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学校传染病预防防控工作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师生健康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并将学校卫生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绮(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俞蕴慧陈月洪付波张勇华章易明 (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罗国平范蓓魏昕李猛郭荣黎华茂戚佳松涂白莉黄晓宏魏圣勇杨勇华廖娜余群 专职报告人:魏昕办公室主任 黎华旭总务主任,负责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宿舍保洁工作的安排、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戚佳松教导主任,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郭荣政教处主任,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班级卫生检查考核工作。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分工情况: 1.值周教师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值周教师负责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卫生的督促打扫、检查评比工作。2.总务处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负责学校教学建筑等环境质量及设备、设施达国家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 (2)负责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

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3)按照饮食、饮水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学校食堂、校园、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3.教导处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教学卫生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2)按照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3)负责定期组织对学生体格检查,建立师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 (4)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5)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4.班主任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每天加强晨检,发现学生缺课,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缺课原因。 (2)一旦发现班级内有传染病发生,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做好教室消毒工作。 (3)每天到校后提醒学生开窗通风。 (4)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和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卫生专项档案存查。 南昌市第一中学 2016年5月3日

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幼儿第一、明确责任、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合我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园安全工作责任人职责。 总责任人(园长):杨梅杉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当地 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 程。 3、明确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 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 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 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师

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对幼儿园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幼儿园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幼儿园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10、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第一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责任范围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马村晨阳幼儿园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责任划分 1、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2、副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3、年级组(部)主任:是所负责年级安全管理的笫一责任人.负责拟定年级组(部)内教职工的安全职责和本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负责督查所辖工作范圉的安全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落实人员负责课间、楼道及空档时段的安全管理,明确其职责.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及时向校长或相关部门报告,并拟出事故报告草案.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4、政教主任: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5、教务主任:是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教务工作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务工作安全问题必须同政教处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教务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6、总务主任:是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安全的组织管理者. 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学校食堂、小卖部、校园周边食店及小卖部等安全负直接管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关卫生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最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师生健康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卫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并将学校卫生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俊(校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吴孔斌(副校长,协助校长实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成员:各班主任 专职报告人:张王昊(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宿舍保洁工作的安排、检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分工情况: 1.值周教师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值周教师负责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卫生的督促打扫、检查评比工作. 2.总务处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负责学校教学建筑等环境质量及设备、设施达国家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 (2)负责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负责学生健康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3)按照饮食、饮水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学校食堂、校园、

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3.教导处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教学卫生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 (2)按照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3)负责定期组织对学生体格检查,建立师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 (4)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5)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4.班主任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每天加强晨检,发现学生缺课,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缺课原因. (2)一旦发现班级内有传染病发生,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做好教室消毒工作. (3)每天到校后提醒学生开窗通风. (4)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和检查督促,并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卫生专项档案存查.

(校园安全)校长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docx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校长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学生第一、责任明确、保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结 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松门镇中学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 总责任人(校长): 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 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2.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日日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 3.明确学校的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的 落实情况 ,责任落实到人。 4.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 力. 5.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师生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早期表现,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 6.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 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突发事故、灾难和紧急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 门 .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8.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9.负责监督学校各个部门落实安全岗位职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 1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和平中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学校学生安全“首遇负责制度”(2020年5月第二次修订)

学校学生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为了落实“人人参与,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热爱学校、关心和爱护学生的积极性, 树立教育安全的工作意识和规则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为此学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体教职 员工自觉遵守。 1、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校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需要帮助或学生违纪需要制止教育时,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的 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都负有 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 2、凡我校教职员工,第一个遇到学生报告情况、学生有危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时,应 立即制止、作应急处置,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如没主动制止、作应急处置,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将这一责任 制纳入教职工安全考核。 3、学校教职工在校内校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学生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校稳定、损害学校形象的突发事件时,首遇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并热情接待、引 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 4、当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疾病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尽最 大限度予以迅速施救、迅速报告。

5、当发现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礼仪常规要求时(如翻越围墙,打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下河游泳、上课期间进入网吧或游戏厅、破坏公物、违规玩耍手机、抽烟、不文明行为等),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劝阻、教育并报告相关人员或部门。 6、当发现学生中出现重大事故苗头或危险倾向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7、当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精神或心理障碍,神情和行为出现明显异常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 8、当发现学校财产(教育教学设施、花木草坪、建筑构件等)受到不法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9、当发现教学设施因其他原因出现损毁、故障而形成安全隐患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作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0、校内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行为,先问明缘由,再讲清道理,进行示范启发,以督促其改正;对于比较严重行为,先问明缘由,作应急处置,并派人报告学校领导,协助解决,帮助教育学生。 校外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不文明行为等,首遇人应善意加以提醒或劝阻,督促学生改正;如遇打架斗殴等严重行为,首遇人应马上加以制止,保护我校学生的

首遇责任制度

学校首遇责任制 一、首遇责任制 首遇责任制就是第一个遇到问题、事件、来访者等的人,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应当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如果自己没有处理这种问题的能力和权限,则应当把问题移交给有能力解决的部门或者人员,而不应当采取推诿、拒绝等办法。也称作首问负责制。 二、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阻、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处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三、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安全保卫处、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安全保卫处及时报告。如发

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3.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处或校长室。 4.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安全保卫处。 5.遇到本校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家长和学校安全保卫处。 6.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德育处。 7.遇到学生在课间、课外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出现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8.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 9.遇到偶发病患的学生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校医室或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制度

2020春季开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XXX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全员育人、育人为本、安全管理无小事”的思想,做到教育学生,人人有责,结合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首遇责任制”是指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师生安全、影响学校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损害学校形象的偶发事件,或最先发现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不利于其健康发展的行为,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学生、维护学校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等责任,并能够负责到底。 2、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期间,遇到本校师生权益受侵害事件时,实行首遇责任制。首遇人在第一时间内遇到上述相关情况时,不管是不是该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都应是自己为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首遇后事件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向当事人明确有关后续事项,并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首遇人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解决,并一直关注事件的进展。 4、首遇人在遇到有关情况发生时,应立即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或校领导。 5、首遇处理程序: (1)对于一般的行为,先问明缘由,再讲清道理,进行示范启发,

以督促其改正;并视违纪情况及认错态度考虑是否上报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扣分; (2)对于比较严重行为,先派人报告学校领导或学生家长,再问明缘由,并协助解决,以帮助教育。视情节严重扣个人量化分或纪律处分。 二、具体要求: 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部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校级领导、学校保卫处报告。 (2)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3)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制度 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处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门卫保安处、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 (3)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学生处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4)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校长室)。 (5)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政教处。 (6)遇到本校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家长和学校政教处。 (7)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政教处。 (8)遇到学生劳动安全事故、大型集会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9)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提出批评。 (10)遇到偶发病患的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11)遇到第一受理来电、来访者查询、投诉的人或部门的首遇责任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或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并为其介绍、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直到对方满意。 3、奖惩办法: (1)落实首遇责任制好的处室以及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表扬;对背离“首遇责任制”管理办法,引起家长和社会不满或有理由申告的,由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诸如取消当年所有先进评选资格、当学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

南昕学校安全事故首遇制度

南昕学校安全事故首遇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安全责任事故首遇制度细则。 一、校园安全事故首遇领导小组: 组长:周传明 副组长:程建政 成员:郭伟、周冰梅、孙微波、叶相陵、左厚英 二、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 1、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助、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处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2、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门卫保安处、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3)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安全办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4)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荆州市中心医院非医疗诊所)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或校长室)。(5)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德育处。(6)遇到本校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家长和学校德育处。 (7)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德育处。 (8)遇到学生劳动安全事故、大型集会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7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食堂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1

栾台华硕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安全第一、二、三责任人工作职责

安全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领导机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经费。 二、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车站安全管理岗位工作职责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并督促开展工作。 三、团结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布置解决车站安全生产方面重大问题,布置安排春运、黄金周、安全月、安全咨询日、汛期、冬季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五、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步”,奖惩逗硬。 六、按时参加运政管理部门召开的每月安全例会或紧急会。

安全第二责任人 (分管安全副站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汽车客运站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会的决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安排布置,与行业主管部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督促各科室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开展情况,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例保检查、“三品”检查等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规定。 四、组织开展好客运站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按时召开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会,及时通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检查整改情况。 五、按规定合理提取安全经费,配齐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六、做好对客运站员工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工作。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汇编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或相关卫生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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